保税制度概念(保税制度概念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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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保护关税制度
保护关税(Protective Tariff)
一国为保护本国的工农业而对进口商品征收的关税。保护关税的税率要高,有时高达百分之几百,实际上等于禁止进口,从而达到保护的目的。目前,虽然可以采用进口许可证,进口配额等办法直接限制进口,以及采用倾销、资本输出等办法,冲破关税的限制,使保护关税的作用相对减低,但它仍是保护贸易政策的重要措施之一。
保税制度(Bonded System)
由国家在港口或机场附近设立保税区、保税仓库或保税工厂,外国商品运进这些保税区域不算进口,不交纳进口税。在保税区内商品可以存储,也可以进行分类、改装、混合、加工,运出时不交纳出口税。这些商品如进入国内市场,则按进口对待,须交纳进口税。保税仓库或保税工厂有国营的,由该国海关所设置,有的是经海关批准注册私人经营的。外国商品的保税期限由一个月至半年,多则3年,在此期间内由海关进行监督。保税货物如需废弃,要申报海关,如有丢失,需交纳关税。设置保税区的目的是为进口货物提供装卸、储存场所,便于办理海关手续,便于对货物进行加工以适应国内外市场需要,而更主要的是便于货主选择交易时机进行成交,发展转口贸易。
布鲁塞尔估价定义(Brussels Definition of Value BDV)
国际性的海关估价规定之一,指经欧洲国家海关同盟研究,由34个国家于1950年在布鲁塞尔签署的《海关商品估价公约》。该协议给海关估价做了定义,被称为布鲁塞尔估价定义,它规定海关应以进口货物的“正常价格”(Normal Price)作为估价的依据,这种估价方法除当时34个缔约国外,曾为另外67个国家和地区采用。目前,只有一部分发展中国家以此作为估价规定。
正常价格是指在进口国港口或交货地区,于交纳关税时,在卖方与买方相互独立的公开市场上,任何买主都可能买到这种商品的的正常价格。价格中所包括的费用内容以及影响价格水平的因素和条件,都在公约的附件中加以规定和解释,基本精神是要符合“正常”原则。在同时,同地,同一情况的条件下,几个不同商人进口同样商品,其完税价格只能有一个“正常价格”,海关认为商人申报的货物价格符合价格定义的“正常价格”时,才接受其为估价的依据,否则需由海关估定一个“正常价格”作为完税价格的依据,布鲁塞尔估价定义是按到岸价格为标准制订的。“正常价格”是种抽象的价格概念,因此有人称它为“抽象概念的到岸价格”(Notional Concept of CIF Value)。
由于迄今仍有一部分发展中国家的估价方法采用布鲁塞尔估价定义,估价规定的内容不一,有些国家可以利用估价提高进口关税,形成税率以外的一种限制,因此,经过《关税及贸易总协定》乌拉圭回合的多边贸易谈判,仍会有一部分国家以布鲁塞尔估价定义作为本国的海关估价规定。
保税制度的基本特点
保税制度由国家在港口或机场附近设立保税区、保税仓库或保税工厂,外国商品运进这些保税区域不算进口,不交纳进口税。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对保税货物实施监管的过程,反映出保税制度具有批准保税(或保税备案)、纳税暂缓、监管延伸、核销结案的特点。
1、批准保税
进境货物可否保税,要由海关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来决定。货物经海关批准才能保税进境,这是保税制度的一个十分明显的特点。
2、纳税暂缓
办理纳税手续,包括办理征税手续和减免税手续。一般进口货物和特定减免税货物都必须在进境地海关或主管地海关办妥纳税手续(包括办妥征税或减免税手续)后才能提取。保税货物在进境地海关凭有关单证册不办理纳税手续就可以提取。但是这不等于说保税货物最终均可以不办理纳税手续。当保税货物最终不复运出境或改变保税货物特性时,需按货物实际进口申报情况办理相应纳税手续。比如加工贸易保税进口货物,因故不能复出口,经批准内销,海关对不能复出口的成品或节余料件等按有关规定对料件进行补税。至于保税货物转为一般贸易进口,“纳税暂缓”的特点更加明显。
3、监管延伸
一般进出口货物,海关监管的时间是自进口货物进境起到办结海关手续提取货物止,出口货物自向海关申报起到装运出境止,海关监管的地点主要在货物进出境口岸的海关监管场所。保税货物的海关监管无论是时间,还是场所,都必须延伸。从时间上说,保税货物在进境地被提取,不是海关监管的结束,而是海关监管的开始,一直要监管到储存、加工、装配后复运出境办结海关核销手续或者正式进口海关手续为止。从地点上说,保税货物提离进境地口岸海关监管场所后,直至向海关办结出口或内销手续止,凡是该货物储存、加工、装配的地方,都是海关监管该保税货物的场所。所以,“监管延伸”也是保税制度的一大特点。
4、核销结关
一般进出口货物是放行结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及其代理人向海关申报后,由海关审单、查验、征税、放行,然后提取货物或装运货物。在这里,海关的放行,就是一般进出口货物结关的标志。保税货物进出口报关,海关也加盖“放行章”,也执行放行程序。但是,保税货物的这种放行,只是单票货物的形式结关,是整个监管过程的一个环节。保税货物只有核销后才能算结关。核销是保税货物监管最后一道程序。所以核销是保税制度区别于海关一般进出口货物通关制度的一个重要的特点。
什么叫保税物流
保税物流园区(Bonded Logistics Park, BLP)
定义:保税物流园区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在保税区规划面积或者毗邻保税区的特定港区内设立的、专门发展现代国际物流业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功能
(一)存储进出口货物及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货物;
(二)对所存货物开展流通性简单加工和增值服务;
(三)进出口贸易,包括转口贸易;
(四)国际采购、分销和配送;
(五)国际中转;
(六)检测、维修;
(七)商品展示;
(八)经海关批准的其他国际物流业务。
天津保税物流园区除了在传统意义的保税区的保税功能以外的最突出的政策特色为如下三点:
国内货物进入园区视同出口,办理报关手续,对出口到报税区的国内企业可以实行退税(不必等货物真正装船离港后才能返回关单退税联);
B.园区内货物内销按货物进口办理报关手续、货物按实际状态征税;货物不可以更改初始入区的状态(税号不变)但可以更改包装和标志;
C.园区内货物自由流通,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到保税区海关稽查可办理海关备案手续后,自由转换货物所有权或在园区内的不同货物存放地。
保税物流中心(Bonded Logistics Center)
定义:保税物流中心是指封闭的海关监管区域,并且具备口岸功能。分A型和B型两种。A型保税物流中心,是指经海关批准,由中国境内企业法人经营、专门从事保税仓储物流业务的海关监管场所。B型保税物流中心,是指经海关批准,由中国境内一家企业法人经营,多家企业进入并从事保税仓储物流业务的海关集中监管场所。
功能
保税存储进出口货物及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货物;
对所存货物开展流通性简单加工和增值服务;
全球采购和国际分拨、配送;
转口贸易和国际中转业务;
经海关批准的其他国际物流业务。
保税仓库(Bonded Warehouse)
定义:经海关批准设立的专门存放保税货物及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货物的仓库。
功能
加工贸易进口货物;
转口货物;
外商暂存货物;
未办结海关手续的一般贸易货物;
经海关批准的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的货物
出口监管仓库(Export Supervised Warehouse)
定义:是指经海关批准设立,对已办结海关出口手续的货物进行存储、保税物流配送、提供流通性增值服务的海关专用监管仓库。
功能
出口监管仓库分为出口配送型仓库和国内结转型仓库。
出口配送型仓库是指存储以实际离境为目的的出口货物的仓库。
国内结转型仓库是指存储用于国内结转的出口货物的仓库。
出口监管仓库通常结合着保税仓库来用,一般把保税仓库和出口监管仓库合二为一,统称叫做“两仓”,即一出一进。出口监管仓库和保税仓库属于同一范畴,主要应用于加工贸易企业当中,加工贸易企业在应用保税这一概念的过程中是非常丰富的,主要有五种加工保税模式,一是通常所说的“两头在外模式”,即原料和成品都在国外,加工在国内;二是“两头在内模式”,即原料和成品都在国内,当然加工也在国内,只是来源都是加工贸易公司;三是保税内销,四是非保外销,五是委托加工。关于出口监管仓库,局限的范围非常小,一是主要用于出口,二是仓库内不允许流通加工,三是仓库容量有限,四是涉及面也比较窄,五是退税一般要求为实际离境。
保税区(Duty—free Zone)
定义:经主权国家海关批准,在其海港、机场或其他地点设立的允许外国货物不办理进出口手续即可连续长期储存的区域。
保税区(Bonded Area;the low-tax; tariff-free zone;tax-protected zone)亦称保税仓库区。这是一国海关设置的或经海关批准注册、受海关监督和管理的可以较长时间存储商品的区域。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海关实施特殊监管的经济区域,是我国目前开放度和自由度最大的经济区域。
综合保税区是设立在内陆地区具有保税港区功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实行封闭管理,是目前我国开放层次最高、政策最优惠、功能最齐全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是国家开放金融、贸易、投资、服务、运输等领域的试验区和先行区。其功能和税收、外汇政策按照《国务院关于设立洋山保税港区的批复》的有关规定执行。即:国外货物入区保税,货物出区进入国内销售按货物进口的有关规定办理报关手续,并按货物实际状态征税;国内货物入区视同出口,实行退税;保税区内企业之间的货物交易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该区以国际中转、国际采购、国际配送、国际转口贸易和保税加工等功能为主,以商品服务交易、投资融资保险等功能为辅,以法律政务、进出口展示等服务功能为配套,具备生产要素聚散、重要物资中转等功能。
保税港区(Bonded Port)
定义:保税港区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在国家对外开放的口岸港区和与之相连的特定区域内,具有口岸、物流、加工等功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保税港区的功能具体包括仓储物流,对外贸易,国际采购、分销和配送,国际中转,检测和售后服务维修,商品展示,研发、加工、制造、港口作业等九项功能。
保税港区享受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相关的税收和外汇管理政策。主要为:国外货物入港区保税;货物出港区进入国内销售按货物进口的有关规定办理报关,并按货物实际状态征税;国内货物入港区视同出口,实行退税;港区内企业之间的货物交易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保税港区叠加了保税区和出口加工区税收和外汇政策,在区位、功能和政策上优势更明显。
税收政策
保税港区享受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相关的税收和外汇管理政策。主要税收政策为:
1,国外货物入港区保税
2,货物出港区进入国内销售按货物进口的有关规定办理报关手续,并按货物实际状态征税;
3,国内货物入港区视同出口,实行退税;
4,港区内企业之间的货物交易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出口加工区(Export Processing Zone)
指一个国家或地区为利用外资、发展出口导向工业、扩大对外贸易而设立的以制造、加工或装配出口商品为主的特殊区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