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岸注册公司国内诉讼(离岸注册公司国内诉讼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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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离岸公司有哪些优势与便利
很多的企业都希望到海外发展,成立海外公司是进入海外市场的捷径,离岸公司又称境外公司或海外公司,其英文全称是Offshore Company。而离岸公司作为跨国经营实体,相较于诸多本地公司所拥有的优势,更加受到许多企业和个人的青睐。
目前,比较热门注册离岸公司注册地主要有英属维尔京群岛(BVI)、开曼群岛、百慕大、塞舌尔、英国、新加坡和香港地区等。经营离岸公司的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减少税收支出
离岸公司的有一大优势就是不需要向公司注册地的政府进行纳税。按照BVI的相关法律要求,离岸公司自注册起二十年内免交所有的税赋,只需要每年向BVI政府交纳一定的年费。在近年来,中、美、韩、许多个人或公司,在资产规划、减免税收、避免财务曝光、遗嘱信托而使家产分散流失或收归国有等方面的问题,都通过设立境外离岸公司,充分发挥了国际税务合约及海外信托的诸多优势。
二、保护财产,免受诉讼损害
在现代社会中,财产所有人没有不担忧法律诉讼的,因为在很多时候,官司缠身意味著损失巨额财产。保护财产与获得财产同样重要。而遇到这种情况,公司以及个人可以通过合法途径把财产转移到一个安全的地方,即要合法又要安全,注册离岸公司便可以完美的符合这两个条件。离岸公司的财产以及利益都享有注册地法律的充分保护,在大多数的情况下,离岸公司注册地的法律是不会承认其他国家的判决的。这也就是说,在其他国家得到的法院判决无法在离岸公司注册地执行,使得离岸公司的财产得到了有效的保护。
三、保护个人隐私
在当下这个网络发达的时代,保护个人隐私是一个令公众以及许多公司头疼的问题。而在现实的生活中,出于各种的原因,并不是所有投资人都愿意将自己的财产以及其他个人的资料公诸于众。在这种情况下,注册离岸公司便成为一条有效保护投资人隐私的途径,可以有效地保护投资人的隐私,避免了不必要的公开一些公司以及个人的资料信息。
四、注册快捷,运营方便
与大部分的国家和地区相比,离岸公司的要求是比较宽松的。例如注册BVI离岸公司,只需要一个董事,一个股东,而且董事和股东可以由同一个人或公司担任。公司注册完成后,可以不派驻工作人员在当地,就可以在世界上任何国家运营。另外,BVI的公司法也不要求每年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公司的文件可以存放在世界任何一个地方,也不必向BVI政府提交年度财务报告。这些都有效地减少了不必要的管理环节和人员设置,大大方便了公司的运营。
注册离岸公司的优势是比较多的,但是一定要记得做好公司后期的维护工作,公司年审保税、银行开户以及知识产权的保护才可以保障企业的稳定发展。
注册离岸公司好处和坏处
好处:
1,通过架构进行整体节税和分配股权架构
2,股权和控制权之间的设计比较灵活
3,注册流程和变更公司内容比较简单灵活
4,隐秘股东身份,保密隐私
5,BANK账户不受限制
6,。。。。
坏处:
1,可以通过控股操作非法并购和Money laundary
2,被全球追税打击
3,身份过于隐秘,有时候难以进行诉讼
注册美国公司类型有哪些
注册美国公司以下几种类型:
1、责任有限公司(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简写为L.L.C.公司)
L.L.C.是一种非常独特的公司组织形式,从L.L.C.的概念可看出,该种公司组织形式并不存在“股份”的概念,因此也就不以“股票”界定公司权益。而是按照出资比例的不同,获得“法定权益”。在该公司发生出资份额变化(受让、增资等)时,变化的是“法定权益”,而不是“股票”。这种公司最大的好处就是灵活性极高,既可由个人出资成立,也可由多人组合投资(出资人可为自然人、也可为法人),并且承担有限责任。
由于公司在法律上常被视为独立的法律实体(类似国内的“法人”概念),因此可使用公司名义进行商业活动,如签订合同、持有财产、参与诉讼活动等。
2、有限合伙公司(Limited Liability Partnership,简写为L.L.P公司)
由于涉及到“合伙”概念,因此有更为细致的划分,主要为普通合伙(GP)、有限合伙(LP)、有限责任合伙(LLP)和有限责任有限合伙(LLLP)。与L.L.C.公司一样,该种公司组织形式也可以独立法律实体对外开展商业或法律活动,同时也能享受较低的税率(避免了股份有限公司的双重课税)。
在实际使用中,L.L.P.公司更多见于律师、医生、会计师、建筑设计等高度专业的行业中。从发展的时间上来看,L.L.C.公司是借鉴了L.L.P公司的优点,将专业合伙扩展至普通合伙的公司组织形式。
3、股份有限公司(Corporation)
股份有限公司(Corporation)是历史最久的公司组织形式之一,而这一组织形式又被细分为S型公司(小型公司)、C型公司(普通公司)、闭锁公司和专业服务公司4种形式。这种公司对出资人权益(最主要为经济权益)以“股票”形式进行划分,即以持股多少决定分红多少。从公司组织形式的历史来看,这种公司组织形式是最久的,也是以后的公司组织形式的基础(特别是有限责任的概念)。但相对的,这种公司组织形式税务较重,公司必须对公司收益缴纳一次税收(公司所得税)、当公司收益转入个人名下时,需要再缴纳一次个人所得税。
海外离岸公司注册在开曼的优势有哪些
在开曼群岛注册离岸公司的好处: 1.便于企业开展跨国经营。企业开展跨国经营往往要受到母国政府的种种限制,在发展中国家尤其突出,在这种情况下,注册一家海外离岸公司也就成为企业走向世界、开展跨国业务的捷径。 2.有利于企业规避贸易壁垒。企业(尤其是发展中国家企业)向美国等发达国家出口产品,通常需要申请配额及一系列的相关手续,为此需要多花费1~2倍的成本。如果该企业拥有一家海外离岸公司,由企业向离岸公司出口产品,再由离岸公司向美国等发达国家出口,就有可能规避关税壁垒和出口配额限制。 3.规避外汇管制,便于企业开展资本运作。加勒比海离岸金融中心没有任何外汇管制,在此注册的国际商业公司资金转移不受限制,这对于实行外汇管制的国家的企业而言具有很大吸引力。 4.法律环境宽松。由于美国在世界经济体系中占有特殊地位,现行国际商业实践中的许多惯例实际上是英美法系的产物,而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百慕大等地是部分自治的英国殖民地,其公司法以英国商业公司法为基础,因此有利于吸引海外公司前来注册。 5.信息披露要求极少,保密规定相对严格,有利于企业保持商业运行秘密。在加勒比海主要离岸金融中心,对在本地注册的国际商业公司都实行有利于保密的规定。其中包括无需出示经过审计的帐目报表或每年审计、允许发行不记名股票、不必拥有在本地活动记录、不必向公司登记负责人透露董事名字、不必登记股东信息等等规定。宽松的法律环境以及对公司业务的高度保密,使离岸公司自身安全具备充分保障,极大减少了各种风险因素。当地法院甚至屡次阻止银行向外国法院、政府提供客户资料,给企业及其实际控制人提供了良好的隐蔽条件。 6.税负轻微且可以避免双重征税。加勒比海离岸金融中心对各类国际商业公司、离岸公司的税负极为轻微,而且几乎所有加勒比海离岸金融中心都与主要经济大国签署了避免双重征税条约。比如安提瓜就规定国际商业公司自成立起50年内完全免税,百慕大规定对收入、利润和岛内分配不征税,开曼群岛不征收所得税、资本利得税、公司税或遗产税。 7.注册程序便利,维持成本也甚低。离岸公司的注册程序非常简单,有专业的注册代理机构代为完成,不需要注册人亲自到注册地进行操作,还可以进行网上注册。注册周期很短,通常当天就可以完成。 8.公司管理简便。离岸公司无须每年召开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即使召开,其地点也可任意选择,自由度较大。许多离岸金融中心对国际商业公司没有最低资本要求。如尼维斯岛离岸公司的股东、董事和职员可以是任何国家公民,并且可以住在任何地方,股东和董事可以不开会就采取一致行动,公司的档案和主要营业场所可以位于任何地方。有大量实质上的内资企业选择在离岸金融中心注册,然后对内地投资、开展业务,其中不乏知名企业。内资选择外流离岸金融中心,同样有着多方面的目的。 1.剥离不良资产。借助母子公司之间的有限责任关系,以及离岸金融中心对离岸公司资产质量要求极为松弛的特点,将不良资产剥离到离岸子公司,不失为剥离不良资产一条可行性较高的办法。这方面的最突出案例是中国银行利用其开曼分行剥离中银香港的不良资产。 2.曲线海外上市。对中国内地企业而言,海外上市更具有多方面吸引力,但由于我国政府对中资企业海外上市要求非常严格,而百慕大、开曼、英属维尔京群岛是纳斯达克等交易所的上市公司合法注册地,因此,采取“造壳上市”(海外曲线上市)策略,即在拟上市的海外证券市场所在地或其允许的国家(地区)成立一家控股公司,将在中国内地的资产注入该公司,进而以控股公司名义申请上市,就不失为一条规避国内监管的可行道路。 3.国内资本曲线获得与外商相同的待遇。在目前外资存在优惠的情况下,内资企业设立离岸公司,然后以离岸公司名义回国投资,享受外商投资的“超国民待遇”,无疑是一项理性的选择。 4.隐瞒公司的实际控制者。内资公司往往在多个离岸金融中心注册多家“壳”公司,在国内的资产注入海外“壳”公司的过程中,控股关系纵横交错,资产置换也令人扑朔迷离。如上文所述,各避税型离岸金融中心信息披露要求极为宽松,对离岸公司的业务、资产负债、股东与董事构成等情况给予良好的保密条件,非核心层内部人很难知道各家离岸公司之间的真实关系及其实际控制者,从而有利于企业进行关联交易,也有利于内部人出于某种目的而刻意模糊公司的真实产权归属。市场参与者将这一策略概括为“越复杂就越安全”。 5.合法避税。设立离岸公司有助于企业降低全球纳税额,这一优势理所当然要引起中国企业的关注并加以充分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