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保证金退还流程是什么(海关保证金退还流程是什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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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收取的保证金一般什么时候退
海关收取的保证金一般到期转税后退还,到期后也是存在海关账户上,等手续办完后退还。
业务流程:
(一)担保核销后,保证金尚有余额的,申请人向现场海关提交海关《保证金收据》退款联和加盖原缴款单位财务专用章的收据;原缴款人为个人的,应同时提交海关《保证金收据》退款联和收据。
(二)现场海关开出《海关交(付)款通知书》,申请人持《海关交(付)款通知书》到海关财。
(三)海关财务部门核实后,在《海关交(付)款通知书》上签章,对多缴的保证金以转账方式退还;
(四)申请人将《海关交(付)款通知书》交还现场海关。
扩展资料:
进出境监管:
监管进出境的运输工具、货物、行李物品、邮递物品和其他物品;征收关税和其他税、费;查缉走私;编制海关统计;办理其他海关业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是国家的进出境监督管理机关,实行垂直管理体制,在组织机构上分为3个层次:
第一层次是海关总署;
第二层次是广东分署,天津、上海2个特派员办事处,41个直属海关和2所海关学校(上海海关学院和秦皇岛海关学校);
第三层次是各直属海关下辖的562个隶属海关机构。此外,在布鲁塞尔、莫斯科、华盛顿以及香港等地设有派驻机构。中国海关现有关员48000余人。
共有国家批准的海、陆、空一类口岸253个,此外还有省级人民政府原来批准的二类口岸近200个。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保证金
海关大厅报关,做保证金的流程是怎样的啊
海关大厅报关,做保证金的流程基本和一般贸易差不多,主要包括填写保函、特殊通道交单、出税单、缴税、放行、后续销保等流程。具体流程如下:
1.客户发资料,核对检查,更改,做单据,向海关递交储运情况说明(正本)、退运协议(复印件)、保证金明细(正本)、照片等资料;
2.客户将保证金打入海矢账户,写付款申请;
3.海关开出交款通知书和专用收据(收据上有海失章),客户自己在交款通知书的备注上写明哪天交到什么银行,然后到市里财务办理。
4.财务签字后留存联,剩余的返回后给海矢。
5.做保证金核放单(需要收据上的号码),审批通过后做作业单的核放单,审批通过后做作业单,方可安排出区,需提前跟备案科海矢沟通验货场地时间等问题。
一般在没有办理完海关的手续而企业要求放行货物时,海关会酌情同意企业在海关交纳一定的金额做为担保,也就是先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先放行货物后办理相关的手续,事后如果不能完全根据海关的要求来办理手续,海关会全部或部分扣除保证金。根据暂时进出口这个特殊的贸易方式,保证金的目的就是保证产品是暂时的进出口,而不参与国内的贸易流通,如果一旦参与了贸易流通,保证金就会转成税款或罚金,交纳保证金的时候,海关会开具保证金收据。
拓展资料:
1、进口报关流程是指进口货物时需办理的流程,步骤包括签订进口代理合同→办理相关许可证→开信用证(电汇)→外商发货→审核进口单据→换单→三检及商检→报关预录→海关审价→缴纳税金→海关查验→放行货物→提货→动植物检验检疫→送货至仓库→结算单据留存→完成。
2、进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在货物进口时,应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按海关规定的格式填写进口货物报关单,随附有关的货运、商业单据,同时提供批准货物进口的证件,向海关申报。
海关保证金是什么意思
海关保证金是指进口货物在通关过程中,进口方向海关支付的一定金额的保证金。该保证金主要是用来保证进口方按照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进口手续,包括缴纳税款、办理通关手续等。
海关保证金的缴纳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现金缴纳,二是银行担保。与现金缴纳相比,银行担保的方式更加常见,因为银行担保既能满足海关的要求,又能避免进口方大量占用现金流的情况。但无论采取什么方式缴纳保证金,缴纳后都能有效地保证进口方按照要求完成进口手续。
海关保证金在某种程度上也能帮助减少欺诈行为的发生。进口方在通关时需缴纳保证金,使得其必须遵循相关规定来完成进口手续,否则将会受到相应的罚款或是惩罚措施。这样一来,就减少了不合法行为的产生,保证了国家的税收和贸易顺畅进行。
向海关申请退保证金的申请怎么写
申请书
尊敬的xx海关:
您好!我公司xxx,是xxx企业,主要经营xx等,我公司于x年x月x日从xx进口了一票修理物品,品名:xxx船名航次:xxx提单号:xxx报关单号:xxx
现该票货物已修理完毕,并于x年x月x日办理了复出口手续,出口报关单号:xxxx,望贵关能给予办理退保证金手续为盼,不胜感激!
xxxxxx公司(盖章)
x年x月x日
把事情说明白了就行!
海关保证金管理办法
法律分析:海关业务、办案部门应按照规定办理各类保证金的收取、退还、转税(罚没)、延期等业务手续,建立审批制度,设立台账,及时清理到期的资金,每月定期与财务部门对账,保证账账相符和按时办理结转、延期或清退。海关业务、办案部门应在开具《海关保证金专用收据》时注明担保资金类别,有担保期限的应注明到期日。在海关批准的担保期限内,纳税义务人未履行纳税义务,对收取税款保证金的,海关应当自担保期限届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保证金转为税款的相关手续;对银行或者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税款保函的,海关应当自担保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或者在税款保函规定的保证期间内要求担保人履行相应的纳税义务。
法律依据:《海关保证金资金管理办法》
第四条海关业务、办案部门应按照规定办理各类保证金的收取、退还、转税(罚没)、延期等业务手续,建立审批制度,设立台账,及时清理到期的资金,每月定期与财务部门对账,保证账账相符和按时办理结转、延期或清退。业务、办案部门台账内容至少应包含收取金额、转税(罚没)金额、退还金额及余额。业务、办案部门应按月核查对账情况,及时处理未达账项,确保资金安全,_将对账结果书面反馈财务部门。
第五条海关财务部门应按照业务、办案部门的书面通知及时办理各类保证金的收取、转税(罚没)、退还、延期等财务手续,确保收取资金的安全、完整。对超过规定期限业务、办案部门未提出处理意见的,应及时书面反馈业务、办案部门。
第六条海关业务、办案部门向当事人收取税款类保证金、风险类保证金、案件类保证金等资金后应开具《海关保证金专用收据》,并于当日(节假日顺延)填具《海关交(付)款通知书》,随附《海关保证金专用收据》记账联送财务部门,财务部门与银行有关进账单证核对后进行账务处理。
当事人向海关办理资金交付手续应通过银行转账,无法办理银行转账或金额较小的可现金交付,对现金交付的海关业务、办案部门应在收据上注明“现金收取。
第七条海关业务、办案部门应在开具《海关保证金专用收据》时注明担保资金类别,有担保期限的应注明到期日。
第八条海关税款类保证金、风险类保证金、案件类保证金金额一般应按人民币计算收取。对能开设外汇(钞)账户的币种,可按其本位币收取,退还时按原币种退还。外币税款类保证金、风险类保证金、案件类保证金应存入按规定开设的外汇(钞)账户,不能开设外汇(钞)账户的币种,可折换成人民币管理。严禁截留、挪用和私自兑换。
第十七条海关各类保证金应按海关税费资金管理,依据《海关税费财务管理办法》《海关税收会计制度》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
第十八条海关税款类保证金、风险类保证金应纳入“海关代保管款专户”核算管理,案件类保证金、海关取保候审保证金应纳入“海关待结算款专户”核算管理。不得挪用或横向拆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