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对跨境电商的事前监管和事中监管
本文目录
- 海关总署:监管跨境电商进口商品退货 优化营商环境
- 厦门机场海关:正式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工作
- 跨境电商海关监管代码,你真的了解所代表的意思吗
- 跨境电商成果展背后的力量:“1210”海关监管模式大放异彩
海关总署:监管跨境电商进口商品退货 优化营商环境
近日,海关总署发布了一项重要公告,旨在优化跨境电商进口商品退货流程,促进贸易便利化,帮助企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挑战。
根据公告,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或其境内代理人可向海关申请退货业务。退货商品需为原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且企业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公告详细规定了退货流程和时间限制。申请退货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申报清单》放行之日起30日内完成,并在放行之日起45日内将退货商品运抵原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原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物流中心(B型)。在此期间内,税款将不予征收,并调整消费者个人年度交易累计金额。
此外,公告还指出退货企业可以申请退货《申报清单》内全部或部分商品。退货企业需向海关如实申报,并接受海关监管。
此次公告是海关总署为优化营商环境、推动跨境电商健康快速发展而采取的重要举措。公告的发布将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的退货流程,减轻企业负担,增强市场活力。
海关总署强调,公告内容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同时,海关总署2018年194号公告的相关内容将不再适用。
厦门机场海关:正式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工作
7月1日上午,厦门机场跨境电商监管中心迎来了一批跨境电商B2B出口货物。这批货物顺利通关并搭乘当天航班出境,标志着厦门关区监管的首批跨境电商B2B空运出口货物正式通关。通过“9710”和“9810”两种监管方式,清单总额达10068美元,单票报关金额分别为5180美元和2375美元。当天,海关总署启动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工作,厦门海关作为首批试点单位之一,迅速响应。自接到任务起,机场海关积极参与,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和工作专班,全面摸底调研关区企业,精心挑选试点企业,并提供一对一的业务指导。企业咨询和海外仓模式备案申请得到了及时受理,同时,数据联调测试也顺利开展。
为了确保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机场海关还组织了内部业务培训和对外政策宣讲,提升了查验关员的操作规范性,帮助企业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跨境电商新政。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业务的试点,意味着跨境电商B2B出口将回归电商专属模式,有助于跨境电商新业态的健康发展。在当前全球疫情的背景下,这一政策的实施将有助于稳外贸,尤其对中小微出口企业渡过难关起到积极作用。
接下来,厦门机场海关将继续总结经验,按照“事前准入便利,事中风险把控,事后强化稽查”的原则,强化监管,优化服务,确保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业务的常态化运行,积极支持地方经济发展。
跨境电商海关监管代码,你真的了解所代表的意思吗
了解跨境电商海关监管代码,对于从业者至关重要。这些代码是海关对跨境电商业务进出口管理的标识,通过设置不同的监管方式代码,以区分不同的通关模式。以下是主要的七种模式概述:
9610:跨境贸易电子商务(B2C),即企业对个人的出口,如直邮模式,适合零售业务,特点是链路短、成本低和限制少。
1210:保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保税电商),适用于通过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的跨境电商零售交易。
9710& 9810: B2B出口,前者直接出口至境外企业,后者出口海外仓,两者都涉及备案和特定的报关流程。
1039:市场采购贸易,适用于单票金额低、在采购地报关的贸易方式,税率低,通关便利。
0110:一般贸易,传统的进出口方式,需要提供完整的报关单据。
1239, 0110, 1039等其他代码,同样代表不同的业务类型和海关监管要求。
报关过程中,企业需根据自身业务类型选择合适的代码,如通过跨境电商出口统一版系统简化申报,提供电子单证,享受信息化报关、便捷申报通道和物流查验便利。了解和掌握这些代码,能有效提升跨境贸易的效率和合规性。
跨境电商成果展背后的力量:“1210”海关监管模式大放异彩
5月9日,E贸易核心功能集聚区展览展示在郑州中大门盛大开启。众多企业与2万多种商品,涵盖河南18个省辖市的优质进出口产品集体亮相。自郑州成为首批跨境电商试点城市以来,跨境电商试点累计验放进出境商品包裹达到3.04亿单,税收贡献接近50亿元。这一系列成就的背后,离不开“1210”海关监管模式的贡献。
作为最早一批跨境电商试点城市,郑州率先提出了“1210”海关监管模式,这是河南在跨境电商领域提供的独到智慧。该模式借鉴了河南保税集团首创的“保税区内备货+个人纳税+邮快递终端配送”监管服务,又被称为“郑州模式”。2014年8月1日,海关总署批准了“1210”模式,即“保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简称“保税电商”。随后,该模式被海关总署在全国推广,并被WCO国际海关组织确定为全球推广的监管样板。
今年,“1210”保税进口业务在北京、珠海、南京等地相继开通,河南跨境电商的经验得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借助“1210”监管模式,河南中大门O2O跨境电商购物中心成为了国内首个跨境O2O现场自提商业模式的探索者与实践者,使消费者能够在2分钟内在家门口购买到全球优质商品。
香港跨境电子商务协会执行会长章志方在接受采访时认为,河南是一个充满创新精神的地方,“1210”海关监管模式是河南创新的典范,为全国跨境电商的发展树立了榜样。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为进一步推进跨境电商监管模式的创新,探索构建了跨境电商事前、事中、事后正面监管新模式。该片区还形成了全国首个《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正面监管工作指引》及十余个配套操作措施,以保障跨境电商安全有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