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T贸易术语含义及特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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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术语DAT与DDP区别
1、交货方式不同:DAP即目的地交货,DDP即目的地完税交货。
2、终点站不同:DAT终点站可以是进口国国内的海港、空港、内陆港、车站或两国边境的过境点以及上述地点内的特定位置(码头、集装箱堆场、仓库、运输站等),具体以进出口合同中的约定为准。DDP指定目的地通常是买方的营业处所或仓库,具体以进出口合同中约定为准。
3、交易手续不同:DAT是买方或其代理人在终点站受领卖方交付的货物后,需要自行办理进口清关、转运等手续,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及风险。DDP是买方或其代理人在指定地点(营业处所或仓库)等着货到并安排卸货即可。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1、由于当下80%左右的进出口货物都是以装箱为运输载体,在终点站的装卸费用低到可以忽略,实务中在指定目的地交货但又无需办理进口清关手续时多用DAP,而不是卖方负责卸货的DAT,因为DAP的交货地点包含了DAT,且卸货问题也可以在买卖合同中进行约定,应用DAT没有现实意义。
2、大宗散货整船运输(如原木、矿砂、谷物运输)中也鲜有买方要求以D组贸易术语成交,因为大宗散货整船运输的装卸以及滞期、速遣等费用较高,买方首选的贸易术语是FOB,以便能够对全程运输加以控制,达到降低费用与风险的目的。
3、从实际工作来看,DAP当下多用于到我国到俄罗斯、哈萨克斯坦、越南、缅甸、蒙古等在边境口岸过境点交货的买卖合同中,当然也同样可以用于在进口国指定地点交货的买卖合同中。
4、DDP同DAP相比增加了卖方办理进口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及风险的责任,如果卖方不能在进口国办理进口清关手续或无法获得办理相关手续的准确费用,建议用DAP代替DDP,以防办理进口清关手续时可能产生的风险以及额外费用。
5、在此贸易术语下,卖方需要将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运到进口国指定交货地点,并在货物仍置于运输工具之上准备卸货的情况下交给买方或其代理人处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DDP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DAT
2010贸易术语中DAT与DAP的区别
两者唯一区别在于DAT卖方需卸货, DAP卖方不卸货。
DAT(delivered at terminal)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交货,指卖方在指定的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卸货后将货物交给买方处置即完成交货。
DAP即目的地交货,是指卖方已经用运输工具把货物运送到达买方指定的目的地后,将装在运输工具上的货物(不用卸载)交由买方处置即完成交货。
扩展资料
国际商会重新编写的《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 2010,2010通则),是国际商会根据国际货物贸易的发展,对2000通则的修订,2010年9月27日公布,于2011年1月1日开始全球实施,2010通则较2000通则更准确标明各方承担货物运输风险和费用的责任条款,令船舶管理公司更易理解货物买卖双方支付各种收费时的角色,有助于避免现时经常出现的码头处理费(THC)纠纷。
此外,新通则亦增加大量指导性贸易解释和图示,以及电子交易程序的适用方式。
虽然2010通则于2011年1月1日正式生效,但并非2000通则就自动作废。
因为国际贸易惯例本身不是法律,对国际贸易当事人不产生必然的强制性约束力。国际贸易惯例在适用的时间效力上并不存在“新法取代旧法”的说法,即2010通则实施之后并非2000通则就自动废止,当事人在订立贸易合同时仍然可以选择适用2000通则甚至1990通则。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贸易术语中的DAT什么含义,以及买卖双方的责任义务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ternational Rules for the Interpretation of Trade Terms 2010,缩写Incoterms® 2010)是国际商会根据国际货物贸易的发展,对《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修订,2010年9月27日公布,于2011年1月1日实施。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删去了《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4个术语:DAF(Delivered at Frontier)边境交货、DES(Delivered Ex Ship)目的港船上交货、DEQ(Delivered Ex Quay)目的港码头交货、DDU(Delivered Duty Unpaid)未完税交货,新增了2个术语:DAT(delivered at terminal)在指定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交货、DAP(delivered at place)在指定目的地交货。即用DAP取代了DAF、DES和DDU三个术语,DAT取代了DEQ,且扩展至适用于一切运输方式。
DAT(delivered at terminal)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交货类似于取代了的DEQ术语,指卖方在指定的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卸货后将货物交给买方处置即完成交货,术语所指目的地包括港口。卖方应承担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的一切风险和费用(除进口费用外)。本术语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或多式联运。
在DAT术语条款下,买卖双方所承担的义务分别为:
卖方的义务:卖方承担用运输工具把货物运送到达目的地,并将货物卸载到目的地指定的终点站交付给买方之前的所有风险和费用,包括出口货物时报关手续和货物装船所需的各种费用和风险等等。
买方的义务:买方承担卖方将货物卸载到目的地指定的终点站将交付给买方之后的所有风险和费用,包括进口货物时清关手续和卸载货物时所需的各种费用和风险等等。
最后,要特别说明一下的,采用DAT术语时,因为是要将货物卸载到目的地的指定终点站的,但是终点站这个地方包括任何地方,可以是码头,可以是仓库,也可以集装箱,所以双方在运输合同中一定要尽量详细地说明这个终点站是在目的地的哪里,不然一旦产生风险,对双方都是不好的。
dat贸易术语
DAT贸易术语一般指边境交货。
dat贸易术语是“Delivered At Terminal(insert named terminal port or place of destination)其中文含义”运输终端交货“。使用该术语卖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日期或期限内将货物运到合同规定的港口或目的地的运输终端,并将货物从抵达的载货运输工具上卸下,交给买方处置时即完成交货。
DAT(delivered at terminal)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交货类似于取代了的DEQ术语,指卖方在指定的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卸货后将货物交给买方处置即完成交货,术语所指目的地包括港口。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卸货后将货物交给买方处置即完成交货。
术语所指目的地包括港口。卖方应承担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的一切风险和费用(除进口费用外)。本术语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或多式联运。
在DAT术语条款下,买卖双方所承担的义务分别为:
卖方的义务:卖方承担用运输工具把货物运国际快递达目的地,并将货物卸载到目的地指定的终点站交付给买方之前的所有风险和费用,包括出口货物时报关手续和货物装船所需的各种费用和风险等等。
买方的义务:买方承担卖方将货物卸载到目的地指定的终点站将交付给买方之后的所有风险和费用,包括进口货物时清关手续和卸载货物时所需的各种费用和风险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