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贸易副产品是什么,企业如何申报和处置?
许多企业在开展加工贸易的过程中,常常分不清什么是加工贸易副产品(以下简称“副产品”),下面让我们具体了解一下。
一、什么是加工贸易副产品?
副产品,是指加工贸易企业从事加工复出口业务,在加工生产出口合同规定的制成品(即主产品)过程中同时产生的,并且出口合同未规定应当复出口的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的其他产品。
根据规定,加工贸易企业在使用保税料件从事加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最终产品,除主产品、残次品,以及边角料和剩余料件外,均属于副产品范畴。
二、常见的副产品有哪些?
副产品主要常见于化工、金属冶炼、粮油加工等行业。例如黄大豆加工出口豆粕,同时产生豆皮、皂角、脂肪酸等副产品;花生加工出口花生油,同时产生花生粕等副产品。
三、副产品如何向海关进行申报?
加工贸易企业在加工生产过程中产生或者经回收能够提取的副产品,未复出口的,应在向海关办理手册设立或者核销手续时如实申报。
四、副产品如何进行处置?
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副产品,加工贸易企业应按规定办理退运、内销、或销毁手续,具体如下:
1、退运
因故申请将副产品退运出境的,海关按照退运的有关规定办理,凭有关退运证明材料办理核销手续。
2、内销
对于需要内销的副产品,海关按照加工贸易企业申请内销时的报验状态归类,按适用税率及确定价格计征税款与缓税利息。
海关归类后,属于进口许可证件管理的,企业还应当按照规定取得有关进口许可证件电子数据进行系统自动比对验核。
3、销毁
因故无法内销或者退运的副产品,加工贸易企业可以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单位进行销毁处置,海关凭相关单证、处置单位出具的接收单据和处置证明等资料办理核销手续。
需要注意的是,加工贸易企业因处置获得的收入,应当向海关如实申报,海关比照边角料内销征税的管理规定办理征税手续。
五、如果副产品属于特殊商品,应如何进行处置?
1、针对实行关税配额管理情形的
副产品按照报验状态归类属于实行关税配额管理的,企业如果能够向海关提交有关进口配额许可证件,海关按照关税配额税率计征税款,未能向海关提交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2、属于加征反倾销税、反补贴税、保障措施关税或者报复性关税(以下统称特别关税)情形的
副产品按照报验状态归类属于加征特别关税的,海关按照规定征收需加征的特别关税。
3、如属于其他特殊商品情形的
企业应参照相关规定进行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