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关于锂电池的运输要求和标准
随着国际贸易与物流业的快速发展,中欧班列的开通为锂离子电池的进出口提供了新的运输途径。相较于传统海运,铁路运输凭借其时效性强、资金回笼快等优势,正成为企业降低物流成本、提升市场竞争力的优选方案。然而,鉴于锂电池的特殊性质,其铁路运输需遵循严格的规范与标准,确保安全无虞。以下是根据国家铁路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发布的指导意见整理的关于锂电池铁路运输要求和标准的关键要点。
1. 明确货物范围与分类
消费型锂电池,应用于手机、笔记本电脑、数码相机、电动玩具、移动电源等电子产品中,被列为第九类危险货物,铁危编号涵盖91042至91046。这些电池在满足特定条件时,可不作为危险货物运输。
2. 运输规定与条件
锂含量≤1g(锂金属)/能量额定值≤20Wh(锂离子)的电池,符合特殊规定78、79,可通过铁路非危险品方式运输。
需符合《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标准,国际联运还需遵守相关国际规定。
安全性有缺陷、破损或回收处理的锂电池禁止运输。
3. 生产企业责任
锂电池制造商应遵循《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确保产品合规。
4. 安全性测试与运输条件鉴定
产品需通过UN38.3安全测试,由资质机构出具报告。
铁路运输条件鉴定需由CMA/CNAS认可的机构完成,确认是否符合特殊规定及运输安全性。
5. 包装要求
包装需符合《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包装》规定,通过跌落与堆码试验。
托运前由检验机构检测包装合格。
6. 托运管理强化
托运人需实名申报,明确标注“符合特殊规定,不作为危险货物”。
电池荷电状态不超过30%,并提交完整安全文件。
铁路企业严格审核,确保运输安全。
7. 注意事项
选用良好技术状态的车辆,装载稳固,避免移动、挤压等情况。
禁止溜放装载锂电池的车辆,装卸作业遵循安全技术规范。
附录:
《铁路危险货物品名表》(TB/T 30006-2022)特殊规定78、79、72
78应满足以下全部要求:
a)经验证,每个电池或电池组的类型均符合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试验和标准手册》(第7修订版)第3部分第38.3节各项试验要求。
b)每个电池和电池组都装有安全排气装置,或者在正常运输条件下其设计本身可防止爆裂。
c)每个电池和电池组都装有有效的防外部短路装置。
d)每个由多个电池或电池系列并联而成的电池组应采用有效的方法进行装配(例如:二极管、保险丝等),以在必要时防止危险的逆向电流。
e)同时含有锂金属电池和可充电锂离子电池的锂电池组,在设计上不能进行外部充电,这类电池组应符合以下条件:
1)仅可从锂金属电池为可充电的锂离子电池充电;
2)从设计上排除了可充电锂离子电池过度充电;
3)电池组按不可充电电池组进行过试验;
4)电池组中的每个电池的类型均应符合各自类型相应的《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试验和标准手册》(第7修订版)第3部分第38.3节各项试验要求。
f)除装在设备(包括电路板)上的纽扣电池外,2003年6月30日以后制造的电池或电池组,其制造商和出厂后的销售商应提供《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试验和标准手册》(第7修订版)第3部分第38.3节第38.3.5段规定的试验简介。
79在满足特殊规定78的要求情况下,电池或电池组如满足下列要求,不作为危险货物运输:
a)对于锂金属或锂合金电池,锂含量小于或等于1g。对于锂离子电池,瓦特-小时的额定值小于或等于20Wh。
b)对于锂金属或锂合金电池组,合计锂含量小于或等于2g。对于锂离子电池组,瓦特-小时的额定值小于或等于100Wh。锂离子电池组应在外壳上标明瓦特-小时的额定值。
c)电池和电池组,除安装在设备上之外,应使用内包装,将电池和电池组完全包裹。应保护电池和电池组防止发生短路,包括防止在同一包装内与导电材料接触,导致发生短路。内包装应放置在坚固的外包装内。
d)安装在设备上的电池和电池组,应防止受到损害和发生短路,设备应配备防止发生意外启动的有效装置。本项要求不适用于在运输过程中处于工作状态的装置,且不会引起有危险的热生成。当电池组安装在设备上时,设备应使用坚固的外包装,包装的制造应采用足够强度的适当材料,设计也与包装的容量和用途相符,除非安装电池组的设备对之已有相当的保护。
e)每个包装件都应粘贴符合《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规章范本》(第22修订版)第5.2.1.9节规定的锂电池标记。
以下情况除外:
1)包装件只有安装在设备上(包括电路板上)的纽扣电池;
2)包装件内只有小于或等于4个安装在设备上的电池或2个电池组,每批货物的包装件小于或等于2个。
f)除安装在设备上的电池组外,每个包装件以任何方向进行1.2m跌落试验时都能够不使其中所装的电池或电池组受损,不造成内装物移动,以致电池组与电池组(或电池与电池)互相接触,并且没有内装物释出。
g)每个包装件总重不应超过30kg,电池组安装在设备上或与设备包装在一起的情况除外。
h)在货运单据上注明“品名(铁危编号),符合特殊规定79,不作为危险货物运输”。
满足本条特殊规定时不需再满足特殊规定1。
72不应运输下列锂电池:
安全性有缺陷的锂电池;出现破损、会造成潜在受热、火灾或短路的锂电池(如,由于安全原因而被制造商召回的锂电池);废锂电池和为回收或处理目的运输的锂电池。
铁路运输锂电池不仅要求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标准,还需各方协同努力,确保货物安全、高效抵达目的地。对于企业而言,熟悉并遵循上述规定,不仅是保障物流顺畅的关键,更是维护品牌形象、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必要之举。在全球化贸易的背景下,安全高效的锂电池铁路运输模式正为新能源产业的发展注入新活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