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卡派收住宅区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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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著名的辛普森案
经典案例参考:前世纪审判——辛普森杀妻案
作者:陈伟
橄榄球超级明星O.J.辛普森(Orenthal James Simpson)涉嫌杀人案,震惊全美,堪称20世纪美国社会最具争议的世纪大案之一。不少人认为,辛普森腰缠万贯,不惜花费重金,聘请了号称天下无敌的"梦幻律师队"(Dream Team)为自己开脱罪名。这帮律师唯利是图,凭着三寸不烂之舌,利用美国社会的种族矛盾以及刑事诉讼程序中的漏洞,把掌握着"如山血证"的检察官和警方证人驳得目瞪口呆,最后说服了陪审团全体成员,将杀人凶手无罪开释。这场全球媒体瞩目一时的"世纪审判"(Trial of the Century),无疑是对美国司法制度的极大讽刺和嘲弄。
然而,事过多年之后,根据已公布的辛普森案档案和涉案当事人的回忆,人们惊奇地发现,洛杉矶市警方在调查案情过程中,未能严格遵循正当程序,出现了一系列严重失误,致使辛普森的律师团能够以比较充足的证据向陪审团证明,辛普森未必就是杀人元凶,很有可能有人伪造罪证,用栽赃手法嫁祸辛普森。
(一)有钱未必能使鬼推磨
谈起辛普森一案,无论黑人白人都承认,假如辛普森是个雇不起一流律师的穷光蛋,那他非进大狱不可。这就叫"有钱能使鬼推磨",古今中外都是一个理儿。可是,如果细琢磨一下,这个理儿好像又有点儿说不通。原因在于,若是论有钱,大名鼎鼎的拳王泰森(Mike Tyson)比淡出体坛多年的辛普森有钱得多。可是,1997年泰森因涉嫌强奸遭到起诉后,尽管他同样花费天文价格,聘请了一帮名律师出庭辩护,但仍然无法摆脱被定罪的命运,在大狱里结结实实地蹲了好几年。那么,何以泰森落入正义之网,而辛普森却能逍遥法外呢?
有一种解释是,泰森案陪审团以白人为主,而辛普森案陪审团成员多为黑人。黑人特别抱团,自然会偏向黑人球星。但是,这个说法同样不能完全令人信服。因为辛普森案的12名陪审员中,虽然有9名是黑人,其中却有8位是女性。一些研究陪审团的专家认为,这一构成对辛普森特别不利。根据美国学者对"黑人女性最讨厌啥样儿的黑人男性"这一社会学课题的统计和调查,最让黑人女性来气的黑人爷们儿有两种:一种是出名发财后立马就娶一个白妞儿当老婆的烧包;一种是动不动就对媳妇拳打脚踢的粗汉。而辛普森恰好把这两种坏样儿全占了。
辛普森于1947年生于旧金山市的黑人贫困家庭。他曾获得全美大学橄榄球联赛的最高荣誉奖海斯曼奖。进入职业联赛后,他先后在纽约水牛城鹰嘴队(Buffalo Bills)和旧金山淘金者队(San Francisco 49ers)担任主力,创造过一个赛季带球冲刺2003码的惊人记录(至今未被打破),被誉为橄榄球职业比赛史上的最佳跑锋。退出体坛后,辛普森又投身影视和广告业,在电影《裸枪》(Naked Gun)和《杀手势力》(Killer Force)中扮演主角;在美国广播公司(ABC)和国家广播公司(NBC)担任体育评论员;在美国最大的出租车公司赫兹(Hertz)担任形象大使。另外,由于英文橙汁(OrangeJuice)一词的缩写恰好与辛普森名字的缩写OJ一样,所以佛罗里达一家饮料公司特意邀请他拍摄橙汁的促销广告,使OJ这个英文缩写成为美国体育英雄和超级广告明星的代名词。
辛普森成名之后,一向有"花花公子"和"外黑内白"的名声。与空中飞人乔丹(Michael Jordan)和魔术师约翰逊(Magic Johnson)等著名黑人球星不同,辛普森对赞助黑人贫民区的活动和投资项目毫无兴趣,却热衷于跻身富有白人的高尔夫球俱乐部。除了幼年好友柯林斯外,他的哥们儿无一例外都是白人。同时,他也只对白人性感女郎感"性趣"。为了"脱黑",他甚至不惜重金聘请语音校正专家,反复练习,改掉了一口浓重的黑人贫民区口音。1977年,辛普森在一家高级餐厅与漂亮迷人、金发碧眼的白人女侍者妮可·布朗(NicoleBrown)一见钟情,不久便与第一任黑人妻子离异。1985年辛普森与妮可结婚后,因妮可怀疑他在外面有"二奶",两人关系开始出现裂痕。妮可曾多次打电话报警,指控辛普森对她拳打脚踢。
辛普森案后,几位黑人女性陪审员一再表示,她们并未因被告是黑人而影响裁决,或对被告产生任何个人好感。在扬名天下、腰缠万贯之后,辛普森休掉黑人糟糠之妻,另娶白人金发女郎一事,极大地伤害了全美黑人女性的自尊心;而辛普森打骂白人妻子的粗暴行为,更使普天下不分肤色的所有女性不寒而栗。另外,在美国的刑事案审判中,12名陪审员中只要有1人持有异议,就会出现"死锁"(Dead Lock)现象,即所谓"悬而未决的陪审团"(Hung Jury)。在此情况下,法院要重定开庭日期,控辩双方要重选陪审员听证和审案。所以,辛普森案陪审团做出被告无罪的一致判决,与黑人构成陪审团主体并无绝对和必然的关系。
那么,陪审团究竟凭啥得出了被告无罪的一致结论呢?依照美国法律,作出判决的唯一依据只能是证据。美国是一个司法公开的国家,不仅刑事审判对公众开放,而且重大刑事案件的原始档案,如法庭记录、起诉书、证人供词、审问笔录、旁证材料、法医鉴定书、检方和辩方律师的开庭陈词和总结陈词等,在结案后都要全部对公众开放。根据已公布的辛普森案档案,陪审团之所以判定辛普森无罪,与警方和检方在办案和起诉过程中出现重大失误,使呈庭证据无法令人信服有直接关系。
(二)警方办案三大失误
尽管辛普森案是所谓世纪大案,但是,从这个凶杀案的刑事调查过程来看,洛杉矶市警方在侦破案件、搜集罪证、遵循正当程序等方面漏洞百出,涉案警官和刑事检验人员的专业素养实在令人不敢恭维。根据已公开的刑事调查记录和涉案当事人的回忆,警方在办案过程中至少出现了三个重大失误,对这个谋杀案的结局产生了极大影响。
1.忽视现场勘查常识
1994年6月12日深夜11点50分,在洛杉矶市西区邦迪街(Bundy),一条名贵的纯种日本狼狗狂吠不已,爪子上沾满血迹,使一对散步的夫妇心生疑惑,尾随这条狼狗,来到一座西班牙式高级公寓楼前,结果发现了两具鲜血淋漓的尸体。他们吓得魂不附体,立刻狂敲隔壁住家大门,想借电话报警。但是,深更半夜的敲门声,却把宅主吓得半死,以为来了劫匪,便立刻打911电话报警。洛杉矶市警署两位警官接警后,火速赶到现场,发现是一宗恶性人命案后,他们便呼叫重案处的刑警前来增援。
大批刑警赶到现场后,经初步调查,证实被害的白人女子35岁,名叫妮可,是黑人橄榄球明星辛普森的前妻;被害的白人男子25岁,名叫戈德曼(Ronald Goldman),是附近一家意大利餐馆的侍者。两人皆因利刃割喉致死。妮克的脖子几乎被割断,咽喉和颈椎骨都裸露在外,刀口喷着鲜血;戈德曼身中30余刀,死于颈部静脉断裂和胸腹腔大出血。凶杀现场血腥弥漫,惨不忍睹。辛普森与妮可的两个孩子尚在二楼熟睡,没有目睹这可怕的场面。
死者身份辩明后,西区警察分局局长布歇(Keith Bushey)决定,派几位刑警赶赴相距约4公里的辛普森住宅,通知他前妻遇害但孩子无恙的消息,并让辛普森着手安排把两个受惊的孩子带回家。另外,警方考虑到辛普森是被害人前夫,他的安全也在警方的关注之处中。这时,一位名叫福尔曼(Mark Fuhrman)的白人刑警自告奋勇,要求带队前往。在1985年的一次家庭纠纷中,妮可被辛普森殴打后报警,福尔曼曾上门处理过他们的家庭暴力案,知道辛普森住宅的准确地址。于是,主持调查凶杀案的瓦纳特(Philip Vannatter)警长便率领福尔曼等四名警探驱车前往辛普森住宅。
布歇局长从第一犯罪现场直接调派警官前往辛普森豪宅的决定,铸成了警方的第一个重大失误。原因在于,前去的四位白人警官都曾进入过血迹遍地的第一杀人现场勘察,他们的警靴和警服上很有可能已不小心沾染了血迹。照常理,布歇局长应当派几位压根儿就没进入过第一现场的警官去通知辛普森,防止第一现场的血迹与后来被警方宣布为第二现场的辛普森住宅的血迹发生交叉沾染,这是刑事案现场勘查的基本常识。可是,警方在辛普森案中却完全忽视了这种常识。在采集证据和保护现场方面,警方也出现了很多忽视常识的重大失误。案发之后,大批刑警和刑事检验人员迅速来到现场,但法医却跚跚来迟,在案发10小时后才来到现场,错过了准确地鉴定被害人死亡时间的最佳时机。法医在解剖尸体时,不但没对尸体进行X光检查和采集妮克的右手指纹,而且对妮可死亡前是否受到性侵犯未作任何医学鉴定,致使破案线索大大减少。为了"保护"现场,警方人员顺手从妮克的公寓中拿了几条白被单,小心翼翼地盖在了尸体之上。可是,由于辛普森与妮克离婚后仍然藕断丝连,案发数周前他曾在妮克公寓过夜,并经常来公寓看望孩子,被单上难免会有他的头发或皮屑,结果致使检方呈庭证据的可信度大打折扣。
根据案发现场照片,辩方专家发现,妮可尸体裸露的肩膀上有七点血滴。从这些血滴的形状和滴落方向看,它们不可能是妮可本人滴落的。根据常识推理,这些血滴很可能是妮可倒地后,有人流着血从她尸体旁走过时滴落的。因此,如果这些血滴不是来自另一名被害人戈德曼,那一定就是凶手滴落的。这样,如果能证明这些血滴属于辛普森,那么他的嫌疑便倍增。可是,当辩方专家向警方检验人员提出查验这些血滴时,他们深感惊讶,因为警方完全忽视了这些血滴的重要性。妮可的尸体在解剖前已进行冲洗,这些血滴永远消失了。
2.警方涉嫌非法搜查
6月13日清晨5点,四位白人刑警来到建有围墙的辛普森住宅。他们在前门按了很久电铃,但一直无人应门。这时,福尔曼独自一人,沿围墙搜索了一圈,发现围墙后门的路上停着一辆白色福特野马型越野车。经细心观察后,福尔曼高声叫瓦纳特警长过来察看,说在驾驶员位置的车门把手上发现了微小血迹。温纳特和另两位警官看到血迹后大惊失色。他们担心住宅内的人有生命危险,便决定进入住宅,进行紧急搜查。
这一搜查之举,对这个世纪大案的结局有很大影响,因为警官们当时没有搜查许可证。依照美国的司法观念,警察是一种合法的暴力和必要的邪恶,对这一机构的权力必须予以严格限制,否则它将沦为专制暴君和贪官污吏祸国殃民的工具。想当年,为了防止官府和警察为非作歹,滥用权力,任意搜捕和祸害小民百姓,美国宪法第四条修正案明文规定:人民的人身、住宅、文件和财产不受无理搜查和扣押的权利,不得侵犯。除依据可能成立的理由,以宣誓或代誓宣言保证,并详细说明搜查地点和扣押的人或物,不得发出搜查或扣押状。西谚中所谓"私宅就是一个城堡,风可进,雨可进,国王不能进"的提法,具体地落实在美国宪法第四修正案之中。
1914年,美国最高法院在威克斯诉美国案(Weeks v United States,1914)中首次明确规定,联邦法院在审判时,必须把警方用非法搜查手段取得的证据排除在外,这是美国警方人人皆知的"排除规则"(Exclusionary Rule)。1961年,最高法院在迈普诉俄亥俄州案(Mapp v Ohio,1960)中规定,"排除规则"同样适用于各州法院。据此判例,警务人员若要进入民宅搜查,必须向法官宣誓担保,不但要以书面形式列举证据和理由,而且要详细说明搜查的地点、范围和时间。经法官审核批准,颁发许可证之后,才能进入民宅搜查。另外,警察只能在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行动,并应在搜查后向法庭提交所获证据报告。警察如果违法搜查,不但会受到警纪严惩,而且会造成所获证据在法庭审判时一概作废的严重后果。法官如果违规颁发搜查证,将面临被弹劾和遭到刑事起诉的危险。
在美国的司法判例中,涉及搜查和扣押的规定千变万化。几乎在每一起刑事案中,辩方律师的首要工作,就是挑战警方搜查和采集证据的程序是否合法。但是,有关搜查的法律法规极为复杂,缺乏清晰明确的规定。比如,警察拦截和搜查平民违法,但是,如果有人超速驾车,则警察有权拦截驾车人并开出罚单。但如果警察趁机要求搜身和搜车,则驾车人有权当场拒绝。可是,如果警察无意中在车后座发现了类似大麻的烟蒂,在没有搜查许可证的情况下,警察是否有权搜车?如果警察搜遍全车后没发现毒品,却意外地发现了非法枪枝,那么,警方的搜车行动是否违宪?搜获的非法枪枝是否能作为呈庭证据?对于这些复杂的法律问题,并无统一的标准和答案,只能由法官在审判时审时度势,酌情裁决。
20世纪60年代后,由于犯罪率急剧上升,"排除规则"遭到美国社会各界极大指责。批评者认为,过于严格地实施"排除规则",将会给警方破案造成极大困难。在很多情况下,仅仅由于警方粗心大意或急于求成,未能严格遵循程序,致使很多罪犯在铁证如山的情况下逍遥法外。尼克松总统执政后,先后任命了四位保守派人士出任大法官要职,试图推翻或修正"沃伦法院"那些对罪犯"心慈手软"的判例。此后,最高法院对"排除规则"的解释略有改变。1984年,最高法院在美国诉里昂案(United States v Leon,1984)中规定,当搜查不完全合乎程序要求时,如果警方的所作所为具有"良好诚信"(Good Faith)和"合理相信"(Reasonable Belief),法院在审案时可以引用搜获的证据。
在辛普森案中,涉案四名警官皆为老手,每人都有20年以上刑事侦查经验。对于限制警方搜查的案例和法规,他们恐怕比初出茅庐的律师了解得还要多。稍有法律头脑的警官都应明白,美国诉里昂案的裁决虽然对警方有利,但这个判例对所谓"良好诚信"和"合理相信"的解释模棱两可、含糊不清。而体坛巨星辛普森涉嫌杀人一案,毫无疑问将是轰动全美的世纪大案。为了防止被辩方律师钻空子,警方应当格外谨慎,严格遵循法律程序。
在辛普森案中,从当时福尔曼发现血迹和长时间无人应门的情况看,四位警官擅闯民宅之举,勉强可以算是具有"合理相信"。但是,警官们进入住宅后,一旦发现辛普森及其家人没有生命危险,就应停止搜查。只有当与法官取得联系,申请到搜查许可证后,才能对辛普森住宅进行合法搜查。
但令人费解的是,在没有面临迫在眉睫危险和非紧急情况下,福尔曼警官独自一人,迫不及待地在辛普森宅内继续搜查,结果铸成了警方在此案中的第二个重大失误。决定进入住宅后,福尔曼自告奋勇,抢先翻越围墙,从里面打开前门,四位警官便直奔豪宅。可是,按了很久的电铃,仍然无人应门。于是,他们绕行到住宅后边,去三间独立客房敲门。在第一间客房,有一位睡眼惺忪的白人出来应门,他自称是辛普森的哥们儿,名叫凯林(Kato Karlin)。他告诉警察,辛普森和第一任黑人太太生的大女儿住在隔壁第二间客房。当刑警们把辛普森女儿从梦中敲醒后,瓦纳特焦急难耐地向她询问辛普森的去向。她回答说,父亲已于昨夜赶搭飞机到芝加哥,参加一场赫兹公司很早就已经安排好的高尔夫球商业比赛。警官当即打长途电话给辛普森,告知他前妻遇害的噩耗。辛普森闻讯大惊,表示将迅速赶回洛杉矶。
当瓦纳特等人询问辛普森女儿和打电话时,福尔曼在隔壁单独盘问凯林,打听昨晚有无异常情况。凯林称,大约在晚上10时45分左右,他听到客房背后一声巨响,墙壁上的挂画都被震动得摇晃起来,他当时以为是轻微地震,没放在心上。福尔曼疑心大起,立即拔出手枪,独自一人、单枪匹马地到客房后搜查。大约18分钟后,福尔曼高声叫来其他刑警,说在屋后悬挂式空调机下的走道上,发现了一只沾有血迹的右手黑色皮手套,这只手套与在凶杀案现场发现的另一只手套相配。但是,在血手套现场没发现其它血迹以及可疑的脚印和痕迹。福尔曼解释说,估计在半夜三更、黑灯瞎火之时,凶犯潜逃在屋后,一不留神撞在了空调上,在惊慌失措中遗落了手套。
发现血手套后,刑警们又找到了更多线索。他们发现,在围墙前门车道,以及从前门通往住宅大门的小道都有血滴的痕迹。这样,警方认为已有足够理由怀疑辛普森是凶杀嫌疑,便宣布辛普森住宅为凶杀案第二犯罪现场,正式向法官申请搜查许可证。在后来的搜查中,福尔曼在二楼卧室的地毯上发现了一双沾有血迹的袜子,它成为指控辛普森涉嫌杀人的重要证据之一。
可是,福尔曼在没有搜查许可证和非紧急情况下,单枪匹马地在辛普森住宅中大肆搜查一事,使警方出现了涉嫌违反正当法律程序的严重问题。依照美国法律,在某些人命关天的特殊情况下,警官可以用电话或其它现代化通讯手段与法官取得联系,法官了解现场情况后,可以口头授权警察进行搜查。只有在面临生命危险或罪证可能被销毁的紧急情况下,警察才能破门闯入民宅搜查。可是,警官们进入辛普森住宅后的境遇并非如此。
在预审时,辩方指控白人警探心怀偏见、先入为主,早在案发之初,就已把辛普森内定为主要嫌犯,然后故意寻找借口,闯入民宅非法搜查。这样,假如法官判决警方违宪,则搜获的血迹和血手套都会成为"压下不用的证据"(suppressed evidence),不能在审判时呈堂。但法官听取了警方的辩解后,裁决搜查行为合法。尽管如此,在庭辩期间,面对辩方律师的穷追猛打,福尔曼死活也解释不清,作为一个有多年刑事侦察经验的老手,在非紧急情况下,明知没有搜查许可证,为何仍然独自一人、单枪匹马地在住宅内大肆搜查?辩方借此怀疑,福尔曼之所以急不可耐地闯入住宅搜查,很可能是为了借机伪造证据,用栽赃手法嫁祸被告。
3.警官携带血样返回现场
6月13日中午12点,当辛普森从芝加哥匆忙赶回洛杉矶时,警方已封锁了他的住宅。主持调查的瓦纳特和兰吉警官让他到警署总部来一趟,澄清一些疑点,辛普森当即随口答应。
这时,辛普森的私人律师要求随同前往,但辛普森坚持说,自己与凶杀案绝对无关,用不着律师。在盘问开始之前,瓦纳特向辛普森宣读了"米兰达告诫",提醒他有权保持沉默,有权请律师在盘问时在场。但辛普森同意放弃沉默权,独自一人与两位刑警谈了半个多小时,希望能给警方提供一些破案线索。照常理,如果辛普森是杀人凶手,沾有血迹的手套和袜子还遗留在客房后和卧室地毯上,杀人时刺破的手指伤口未愈,就是借他10个胆,恐怕他也不敢在没有律师在场的情况下,单枪匹马地与经验丰富的刑警周旋。在案发当天那种心绪激荡、大受刺激的情况下,如果他在盘问过程中颠三倒四、自相矛盾、谎言连篇、破绽百出,他的口供将成为检察官指控他犯罪的重要证据。在美国社会中,犯罪嫌犯拥有沉默权的"米兰达告诫"家喻户晓。如果心怀鬼胎,他完全可以依法拒绝审问,或者至少要求律师在审问时坐镇压惊。但是,辛普森并没这样做。
令人啼笑皆非的是,警方白白浪费了单独审问辛普森的千载良机。在多年的破案生涯中,警官们似乎已习惯于嫌犯像榆木疙瘩一样一声不吱,极少碰到过嫌犯自愿地放弃沉默权的好事,把盘问嫌犯的谋略和技巧早就忘得一干二净。在审问过程中,两位刑警非常客气,没有盘问辛普森在案发之日的具体行踪,他们提出的问题既缺乏逻辑又不连贯,远远低于警校低年纪学生水准。按常理,警官们应当刨根问底,穷追猛打,尽可能地套出更多口供,把盘问一直进行到辛普森不愿回答问题或请求律师在场时为止。可是,警官们竟然草草收兵,主动结束了审问。这样,警方既没得到任何破案线索,也没得到任何可以用来起诉辛普森的口供。事后,主持起诉的检察官气得七窍生烟。
在审问过程中,瓦纳特告诉辛普森,警方已在他的住宅内发现了一些可疑血迹。辛普森当即表示,愿意提供自己的血液样品,以便澄清真相。于是,警署的护士便从辛普森身上抽取了血液样品。按常规,为了防止血样凝固和变质,警方在辛普森的血样中添加了防腐剂(EDTA)。这时,瓦纳特注意到,辛普森左手用绷带扎住,且有肿胀迹象。辛普森解释说,手指不知咋整的弄破了。对于弄破的具体时间,他解释得含含糊糊,前后矛盾。征得辛普森同意后,瓦纳特指挥摄影师将伤口拍摄下来。值得一提的是,辛普森此时仅是犯罪嫌疑人,法官虽已颁发搜查许可证,但尚未正式颁发逮捕令。辛普森如果心里有鬼,他完全可以拒绝与警方合作,拒绝抽取血样和拍摄伤口照片。
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得到辛普森的血样后,瓦纳特警长并未将它立即送交一步之遥的警署刑事化验室,反而却携带血样回到了32公里以外的凶杀案现场。整整三个小时之后,瓦纳特才磨磨蹭蹭地将血样交给了刑事检验员丹尼斯·冯(Dennis Fung),后者当时正在现场取样勘查。天下竟然有如此荒唐的刑警,居然手持嫌疑犯的血样,在血迹遍地的凶杀案现场遛达了三个小时之久。在庭审时,面对辩方律师的质问,瓦纳特解释说,根据工作条例,所有证据必须先登记编号,然后才能送交刑事化验室存档。而丹尼斯·冯正是负责登记编号的警员,所以他才携带血样回到了犯罪现场。可是,辩方死死抓住这个重大疑点,大加渲染。辩方律师卡克伦把瓦纳特和福尔曼贬称为"一对骗子"。使陪审团对警方涉嫌违法乱纪、栽赃陷害的疑虑大大加深。
瓦纳特身携血样返回第一犯罪现场,铸成了警方在此案中第三个重大失误。在庭审时,警署护士出庭作证时说,他那天从辛普森身上抽取了大约7.9至8.7毫升血液样品。可是,辩方专家在警方实验室只发现了6.5毫升的血样。换言之,大约1.4至2.2毫升的辛普森血液样品竟然不翼而飞。辩方借此怀疑,瓦纳特携带血样回到第一犯罪现场,很可能是为了借机伪造证据。
(三)公路追捕与刑事起诉
警署审问和抽取血样之后,辛普森得知自己已沦为头号嫌疑罪犯。为了避开新闻媒体的骚扰,他暂时躲在一位律师朋友位于半山腰的神秘豪宅中,开始筹组"梦幻律师队"。辛普森借用橄榄球术语,给自己挂上了球队老板兼指导的头衔。负责协调指挥全队进攻的"四分卫"(Quarterback)角色,由大名鼎鼎的犹太裔律师萨皮罗(Robert Shapiro)担任。他曾出任好莱坞影星马龙·白兰度(Marlon Brando)的律师。冲锋陷阵的跑锋要职,由著名黑人律师柯克伦(Johnnie Cochran)担任。此公在70年代出任过洛杉矶市副检察长,后来下海开业,成为法律界声望极高的大律师,曾帮助音乐巨星迈克尔·杰克逊(Michael Jackson)打过官司。
萨皮罗律师人脉极广,颇有运筹帷幄之才。他从波士顿请来了著名刑事律师李贝利(Lee Bailey),此公被誉为美国律师界最拔尖的盘诘高手之一;从纽约请来了舍克(Barry Scheck)律师,他是擅长在刑事案中应用DNA证据的头号权威;从阿尔巴尼请来了解剖和法医专家贝登(Michael Baden)博士,他曾在肯尼迪总统被刺案中担任首席法医。由于辛普森案的管辖权属于加州法院,应用加州法律和司法判例,萨皮罗邀请加州法律专家、加州大学圣塔克拉拉校区法学院院长乌尔曼(Gerald Uelmen)入伙,他曾为"五角大楼文件泄密案"(New York Times Co. v United States,1971)的主角艾尔斯伯格(DanielEllsberg)担任过辩护律师。
阵容如此强大,萨皮罗仍不放心,由于警方涉嫌非法搜查,事关美国宪法第四修正案,萨皮罗又说动哈佛大学法学院教授德肖维奇(Alan Dershowitz)加盟。这位教授曾任最高法院大法官哥德伯格(Arthur J. Goldberg,1962-1965任职)的法律助理,是全美声望极高的宪法权威和上诉律师。为了确保胜诉,萨皮罗又叫上康涅狄格州警政厅刑事化验室主任李昌钰(Henry Lee)博士出任专家证人。此公是美籍华裔刑事鉴识专家,以精湛、独特的刑事侦查与证据鉴识技术享誉国际警界,因屡破奇案被媒体誉为"当代福尔摩斯"。此外,辛普森悬赏50万美元巨款,奖励提供破案线索的举报人,并雇佣了几位著名私人刑事侦探调查凶杀案真相。据行家估算,维持"梦幻律师队"正常运作的全部开销,至少应在600万美元上下。
6月17日上午8点,即案发5天后,根据现场血迹化验和DNA测试结果,检方决定立案起诉辛普森。警方要求他在上午10点准时投案自首。此时,"梦幻律师队"中的萨皮罗律师、贝登博士、李昌钰博士等人正在向辛普森了解案情,从他身上采集头发和血液等检验样品。萨皮罗以辛普森情绪低落、心理不稳为理由,请求警方延缓几个小时。上午11时,警方拒绝了延缓的请求,并派出刑警前往神秘豪宅逮捕辛普森。
中午12时左右,当刑警赶到豪宅时,辛普森突然失踪了。临行前,他留下了一封诀别信,信中说:"我与妮克之死毫无关系。我爱她,一直都非常爱他,而且将永远爱她。如果我们之间有什么矛盾的话,那只是我爱她太深。"结尾写道:"请不要为我悲伤,毕竟我一生辉煌,又有好友无数。请大家记住真正的OJ,而不是眼前这个在人生中迷失方向的人。"下午3时,警方在电视上了公布了辛普森的照片和汽车牌照资料,宣布他是在逃通缉犯。萨皮罗律师召开记者招待会,向媒体宣读了辛普森的诀别信,并在电视上请求辛普森不要轻生。
那么,辛普森打算远走高飞、畏罪潜逃吗?似乎不太像。当天下午5点56分,警方在加州高速公路上发现了辛普森的白色野马车。在长达约6个小时的时间中,他乘坐的越野车一直在洛杉矶市郊徘徊。
据辛普森自己解释,他只是到安葬妮克的墓地去了一趟,悲痛欲绝。驾车司机是辛普森的铁哥们兼队友柯林斯,他一边驾车一边用汽车电话与警方通话,声称辛普森此时躺在后坐,手持枪支,情绪沮丧,如果警方强行截车捕人,辛普森有可能会自杀。
6月17日下午,恰好是美国职业篮球联赛(NBA)总决赛的第五场,纽约尼克斯队大战休斯顿火箭队。笔者那天球赛看得正来劲儿,没想到,当警方发现了辛普森的越野车后,全美各地电视台突然临时中断节目,画面一律改为现场直播警车跟踪白色野马车的实况,真让人扫兴。这时,辛普森终于开始与警方对话,他同意束手归案,但要求先回趟家,跟没娘的孩子和家人打声招呼。警方担心出人命,便同意了他的请求。这样,白色
美国人的风俗习惯
美国人请客吃饭的礼仪
美国人性格外向,热情直爽,不拘礼节,他们的风俗礼仪存在着许多与众不同之处。美国是一个时间观念很强的国家,各种活动都按预定的时间开始,迟到是不礼貌的。同美国人约会联系简单,打个电话,对方会很高兴地同意在尽短的时间内见面。美国人也有礼尚往来的习惯,但他们忌讳接受过重的礼物,一则是美国人不看重礼品自身的价值,二来法律禁止送礼过重,从家乡带去的工艺品、艺术品、名酒等是美国人喜欢的礼物,除节假日外,应邀到美国人家中作客甚至吃饭一般不必送礼。美国社会有付小费的习惯,凡是服务性项目均需付小费,旅馆门卫、客房服务等需付不低于l美元的小费,饭店吃饭在结帐时收15%小费。
美国人请客吃饭,属公务交往性质多安排在饭店、俱乐部进行,由所在公司支付费用,关系密切的亲朋好友才邀请到家中赴宴。美国人的食物因地区、民族不同而种类繁多,口味各异,汉堡包、“热狗”、馅饼、炸面圈以及肯德基炸鸡等都是风靡世界的食品,但美国人待客的家宴则是经济实惠、不摆阔气、不拘泥形式的。通常的家宴是一张长桌子上摆着一大盘沙拉、一大盘烤鸡或烤肉、各种凉菜、一盘炒饭、一盘面包片以及甜食、水果、冷饮、酒类等。宾主围桌而坐,主人说一声“请”,每个人端起一个盘子,取食自己所喜欢的菜饭,吃完后随意添加,边吃边谈,无拘无束。
美国人将请客人吃顿饭、喝杯酒或到乡间别墅共度周末作为一种交友方式,并不一定要求对方做出报答,如有机会请对方到自家吃饭就可以了。吃完饭后,客人应向主人特别是女主人表示特别感谢
美国人的饮食习惯
美国人在吃午餐和吃晚餐之前,通常要喝点鸡尾酒,但在加利福尼亚州,人们大都喝葡萄酒。
同时,在吃主食之前,一般都要吃一盘色拉。炸蘑菇和炸洋葱圈可作为开胃食品,牛排、猪排和鸡(腿)为主食,龙虾、贝壳类动物以及各种鱼类,甚至包括淡水鱼被统称为海鲜。炸土豆条则是深受人们喜爱且几乎成了必不可少的食物。
另外,应特别注意的一点,如有吃剩的食物,一定要打包带回家,以免浪费。
美国人在吃饭的时候是刀叉并用,而且他们的用餐方式也是很有讲究的。因此,在应邀与美国朋友一起吃饭时,应特别注意他们的用餐习惯。一般情况下,餐桌上摆放有一幅餐刀和两幅餐叉,外边的餐叉供你吃色拉,里边的餐叉用于吃主食和其它点心食品,餐刀用来切肉食。如果你两手并用,应左手握叉,右手握刀,而且一次握刀时间不能太长。
美国人的早餐有:炒或煮鸡蛋、香肠、油炸土豆片、薄煎饼、果子冻、烤面包、松饼、桔子汁以及咖啡等。
如果你是初到美国餐馆用餐,那么应该注意如下事项:
1、选择合适的餐馆(如:家庭式餐馆、特色餐馆以及自助式餐馆等);
2、餐馆营业时间(上午11:30开门营业,直到夜晚);
3、一般都应事先预订餐位:
4、到达餐馆后,不能径直地到餐桌旁入桌,除非餐厅有“随意就坐”的告示;
5、付款时,别忘了留给服务员一定比例的小费(一般为实际总额的10%~15%)。
随着美国人生活节奏的加快,快餐食品便应运而生。其快餐连锁店遍及世界各地,其中,影响最大的当属麦当劳快餐连锁店。供应的快餐食品有:汉堡包、烤牛肉、牛排、火腿、三明治、肯德鸡、油炸土豆片、烘馅饼、冰淇淋以及各种碳酸饮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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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人赴宴的礼仪
无论您是出国旅游还是出差,如果有人邀请您参加正式宴会,那么您需要了解一些西方社交场所的基本礼仪。
到达:你最好按时到达,迟到四五分钟也行,但千万不能迟到一刻钟以上,否则到时为难的不是别人,而是你自己。如果去的是富裕而讲究的人家,你进大门时遇到的第一个人可能是个男当差,负责帮你挂衣服或者是给你带路的,所以你先别急着跟他握手,观察一下再决定。
准备:进了客厅,你不要着急找位子坐。西方人在这种场合一般都要各处周旋,待主人为自己介绍其它客人。你可以从侍者送来的酒和其它饮料里面选一杯合适的边喝边和其它人聊天。等到饭厅的门打开了,男主人和女主宾会带着大家走进饭厅,女主人和男主宾应该走在最后,但如果男主宾是某位大人物,女主人和他也许会走在最前面。
入席:西餐入席的规矩十分讲究,席位一般早已安排好,这时,和你同来的先生或女士绝不会被安排坐在你身边。欧美人认为熟人聊天的机会多得很,要趁此机会多交朋友。男女主人分别坐在长方形桌子的上、下方,女主人的右边是男主宾,男主人的右边是女主宾。其它客人的坐法是男女相间。男士在上桌之前要帮右边的女士拉开椅子,待女士坐稳后自己再入座。
大家落座之后,主人拿餐巾,你就跟着拿餐巾。记住:不管这时出现什么情况(如主人有饭前祷告的习惯),主人没拿餐巾之前你不能拿餐巾。
用餐:一般的菜谱是三至五道菜,前三道菜应该是冷盘、汤、鱼,后两道菜是主菜(肉或海鲜加蔬菜)、甜品或水果,最后是咖啡及小点心。吃饭的时候不要把全部的精力都放在胃的享受上,要多和左右的人交谈。甜品用完之后,如果咖啡没有出现,那可能是等会儿请你去客厅喝。总之,看到女主人把餐巾放在桌子上站起来后,你就可以放下餐巾离开座位。这时,懂礼貌的男士又要站起帮女士拉开椅子,受照顾的女士不必对这一前一后的殷勤有特别的想法,这是他应该的。
告别:如果你不想太引人注目,你最好不要第一个告辞,也不要最后一个离开,在这其间你什么时候告辞都可以,只是一旦告辞就应该爽快地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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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外国人的办公室或住所的礼节
到外国人办公室或住所,均应预先约定、通知,并按时抵达。如无人迎候,进门先按铃或敲门,经主人应允后方得进入。如无人应声,可稍等片刻后再次按铃或敲门(但按铃时间不要过长)。无人或未经主人允许,则不得擅自进入。
因事急或事先并无约定,但又须前往时,则应尽量避免在深夜打搅对方;如万不得已,非得在休息时间约见对方时,则应见到约见人后立即先致歉意,说“对不起,打搅了”,并说明打搅的原因。
经主人允许或应主人邀请,可进入室内。尽管有时洽谈的事情所需时间很短,也应进入室内,不要站在门口进行谈话。有时,主人未邀请进入室内,则可退到门外,在室外进行谈话。
进入室内,如说话所需时间较短,则可不必坐下,事毕也不要逗留;如所需时间较长,则要在主人邀请之下方可入座。在预先并没有约定的情况下,谈话的时间尽量不要过长。
应邀到外国人家里拜访、作客,应按主人提议或同意的时间抵达,早到或迟到都是不礼貌的。如发生迟到的情况,应致歉意。进行拜访,一般安排在上午十时或下午四时左右。西方习惯备有小吃和饮料招待,客人不要拒绝,应品尝一下,接受的饮料应喝掉(但实在不习惯时,也不必勉强)。
不经主人的邀请或没有获得主人的同意,不得要求参观主人的庭院和住房。在主人的带领下可参观住宅,但即使是较熟悉的朋友也不要去触动除书籍、花草以外的个人物品和室内的陈设。
对主人家中的人都应问候,尤其应问候夫人(丈夫)和子女。有小孩在场,应主动与孩子握手、亲抱表示喜欢。家中养有猫狗的,不应表示出害怕、讨厌,不要去踢它轰它。
离开时,应有礼貌地向主人告别,感谢主人的接待。
(一)礼仪
在美国社会必须“入境随俗”,必须了解并遵守美国社会中惯行的礼仪规则。
在穿衣方面,虽然美国人以随和、不正式的印象,但在上班、赴宴会的场合,仍是很正规,穿衣的规矩极多,但以适合时宜为主,例如参加婚礼、参加丧事,则应着黑色或素色的衣服;女士在办公室应着裙装,避免穿牛仔长裤.
乘车方面,车内座位的大小顺序,要看主人开车或司机开车而有所不同.如是搭乘出租车,应该以后座右方的座位为最大座,
后座的左位为次之,再其次为中间,而司机旁的座位为最卑位.如开车的是友人,则他旁边的座位为最尊位,其次才是后座右、左及中间位.因此
在中国常见男女友搭乘出租车时,男士总是打开车门让女士先进入,挪到左边位,男士再坐到右边位上,这是完全不符合正式西方礼仪的,
正确方式应是让女士入座后,绕到左边车门自行上车入座.上下楼梯也有一定规矩,上楼时应让女士、长者先行,目的是保障女士、长者的安全.
在饮食的方面,要注意餐具应先由最外面的一副刀叉开始使用,食物要用叉子压紧,切成小块才放入口中,吃食物及喝汤时不可出声,喝咖啡的小汤勺是用来搅拌奶品及糖的,切记不可用汤勺来喝咖啡,并避免在餐厅中喧哗,如接到请贴赴宴,要注意下面几点:
是否需要寄回回柬,告诉主人参加与否,有时也可用电话通知,如请贴上注明“regrets only”,则只有无法参加时才需通知,“rsvp”就应不论参加与否均寄上回帖或电话通知.
注意参加的宴会有无服装的规定.
准时,在参加酒会的时候,则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如五时至七时)前往,当然也不宜太晚才到.
如果邀宴宾客,则主人应注意:
1.陪客:应邀请与主客关系良好的人做陪.
2.食物:应先了解客人有无忌嘴的食物,如是否为素食者,是否为不食猪肉及鳞鱼类的犹太人.
3.座位:主人应坐在背对门的位置,主客则在其对面,另外要注意阶级、尊卑,并以男女、夫妻、中外分坐为原则.
进餐时饮酒种类应视当日主食而定,如吃鱼则饮用白酒,吃肉则喝红酒,红酒应与室温
相同,且不可强邀宾客“干杯”,至于威士忌及白兰地等烈性酒,则多于饭后或饭前饮用.
国际社交礼仪规定多如牛毛,以上所举仅是其中数端,要在美国社会中行止合乎礼仪,还需平日多留心注意并虚心学习才可.
(二)礼节
鞠躬礼,是下级对上级或同级之间的礼节。行鞠躬时要脱帽,右手握住帽檐中央将帽子取下,左手下垂,上身前倾约十五度,两眼注视受礼者,同时表示问候。
握手礼,是全世界通用的礼节。起源于欧洲,最初是表示手里没有武器或亲切的意思
行握手礼时要客人先伸出手时才能握手。握手时一般不戴手套,但尊贵的人和女人可戴手套。行礼时忌交叉行礼,和女人握手不可太紧。
点头礼,是同级或平辈人之间的礼节。如在路上相遇,可在行进间进行。如遇见长官、上级或长者,不行点头礼,而行鞠躬礼。
举手注目礼,这是军人礼节。行礼时举右手,手指伸直并齐,指尖接触帽檐右侧,手掌略赂外,手臂与肩齐高,两眼注视受礼者,待对方答礼后将手放下。
吻手礼,是欧美上层社会的礼节。和贵族妇女或夫人见面时,如果女方先伸出手作下垂式,则将手掌轻轻托起吻之。如果女方不伸手,则不行吻手礼。
接吻礼,是上级对下级、长辈对晚辈或朋友、夫妻之间表示亲昵、爱抚的一种礼节。
通常是在受礼者脸上或额上接吻。在高兴、喜庆或悲伤时,一般也行接吻礼,表示亲热或安慰。
拥抱礼,是欧美各国熟人、朋友之间表示亲密感情的一种礼节。见面或告别时互相拥抱,表示亲密无间,感情深厚,拥抱礼通常和接吻礼一起进行。
(三)节日
1)感恩节
每年11月的最后一个星期四是感恩节。感恩节是美国人民独创的一个古老节日,也是美国人全家欢聚的节日。
每逢感恩节这一天,美国举国上下热闹非常。城乡市镇到处举行化装游行、戏剧表演和体育比赛等,学校和商店也都按规定放假休息。孩子们还模仿当年印第安人模样穿上离奇古怪的服装,画上脸谱或戴上面具到街上唱歌、吹喇叭。当天教堂里的人也格外多,按习俗人们在这里都要做感恩祈祷。美国人从小就习惯独立生活,劳燕分飞,各奔东西,而在感恩节,他们总是力争从天南地北归来,一家人团团围坐在一起,大嚼美味火鸡,畅谈往事,使人感到分外亲切、温暖。
2)圣诞节
是美国人最大最热闹的节日。每年12月25日,全国便沉浸在一派喜气洋洋的节日气氛中。从感恩节过后的第二天,美国人就开始为圣诞节大忙特忙起来。每家商店都是人流滚滚,商人们要鼓起如簧之舌,推销他们的各种货物,普通人也愿意趁此机会弃旧更新。
圣诞夜是一个狂欢的夜晚。美国人常常通宵达旦地举行庆祝活动。人们在小杉树上或小松树上挂满礼物、彩花和彩灯,树顶上还装上一颗大星。大人们站在一旁欣赏圣诞树,孩子们更是手舞足蹈,甚至手拉手地围着圣诞树跳起欢快的舞蹈。在公共场所,贺年片上到处都有圣诞老我的形象。有时在家里也由一人扮成圣诞老人,为大家分发礼物。
美国人庆祝圣诞简直可以称得上是狂欢。送礼物和装饰家庭,是他们最重要的庆祝方式。每个家庭,都放着大包的礼物。孩子们把袜子挂在火炉边,希望圣诞老人在深宵把礼物带来,放进袜子里。
每一个家庭在12月中旬,便会在市场上选择一株称心满意的圣诞树并装饰得五彩缤纷。
青少年都爱在圣诞前夕和圣诞晚上举行派对,许多情窦初开的小伙子,视第一次参加圣诞舞会为人生大事呢!
3)元旦
北美洲的印第安人在元旦来临之际,喜欢把雄鹰,猫头鹰等飞禽的羽毛用来装饰衣鞋帽,以示吉祥如意。
(四)其他
在欧美各国严禁随地吐痰和乱丢垃圾,违者要罚款。违者必罚,没有例外。有些西方人也忌三,特别是点烟的时候,不论你用火柴还是打火机给他们点烟,点到第三个人时,他们往往会面呈难色,有的人甚至会有礼貌的拒绝。
小费
搬运员:每件行李付费五十美分。旅馆门卫:如为您唤叫出租汽车并照顾您上车时应给五十美分。旅馆寝室打扫女工:您如果只住一晚,多半不给小费。如住得久一点,每三天给二元左右(高级旅馆应再多给一点)。放在床前柜上就可。旅馆餐厅应该给15%左右的小费,放在桌上就行或根据餐厅服务情况,由顾客自己在账单上填写给小费的百分数,一般可由10%至20%不等。自助餐馆不给小费。
电源规格:美国的电力为110/120伏特;交流电,60赫兹.
办公时间:各机构办公时间并无一致,通常:政府:周一-周五,09:00-17:00政府:周一-周五,09:00-15:00公司:周一-周五,09:00-17:00商店:周一-周六,09:30-18:00美国部分地区银行开业时间较早,打烊时间较晚.每周各百货公司有一晚照常营业.
怎样移民去美国
在移民前,您首先要做的事情,就是思考您为何要移民。是为了有更好的生活呢?是为了小孩子的教育呢?是为了发展事业版图呢?还是有其它重要的因素。有一定要移民美国吗?在理出清楚明确的移民动机之后,才有财产规划的问题,后续也才会考虑到实质课税的问题。建议在产生移民动机之前,就要开始进行财产规划。意思是,不是因为快要移民了才进行财产规划,其实您在平时就可以针对名下的财产作国际化安排,分布不同地区以降低财产风险。
至于移民至美国方式有很多种,大致上有亲属移民、杰出人才、职业移民及投资移民等,目前以投资移民(Employment-Based Immigration: Fifth Preference,简称为EB-5)最为快速与便捷。而投资移民又可分为两种:一是一般的投资移民(即传统型),在美国根据申请人的公司所在地投资180万美元,并直接创造十个就业机会;另一是所谓的区域中心(Regional Center)投资移民,在美国政府许可的高失业率地区,投资90万美元,并创造十个就业机会。区域中心投资移民在金额门坎上相对来说降低不少,但并不一定保证能够移民成功,因此遭到不少欲移民者的质疑:究竟此类的投资移民有无风险?临时绿卡会不会被取消?投资金额最后收不收得回来?建议想要采取投资移民的人士,务必选择值得信赖的中介公司,确认投资风险或投资项目可否正常营运,甚至可请美国投资项目公司出具「投资考察邀请函」,亲自赴美进行投资考察,货比三家不吃亏,免得伤神伤财,或无法取得绿卡,亦或取得临时绿卡但二年后转换不了正式绿卡,最后移民梦又化为泡影。
当选择以投资移民方式进行,因涉及投资资金之来源,故不得不考虑相关财税规划问题,尤其正式完成相关移民手续抵达美国报到后即成为税务居民,将马上面对美国所得税、赠与税及遗产税等相关问题,建议您有「移民动机」时就一定要先思考以下的财产规划问题:
一、以何人名义作为主申请人取得美国绿卡?(用父母作为主要申请人、将孩子作为共同申请或以满二十一岁的孩子名义申请。)
二、移民前取得美国绿卡的主申请人及其共同取得人名下财产、所得及于美国境外所得税纳税情况?
三、投资美国之资金来源为何?(申请人本身经营获利取得、借贷取得,父母赠与或继承等方式取得。)
四、规划资金如何流入美国?(举例而言,目前属于外汇管制国家,每人每年仅能结汇 5万美元。)
五、如何规划财产,才能使主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移民后可合理地控制税务风险?
六、如果您不排除日后要放弃美国籍或绿卡,要如何规划财产,才能使日后放弃美国籍时,能不多缴冤枉税?(例如移民报到时,境外名下财产即先取得美国国税局核准评估机构所出具之财产净值评估报告。)
***
考虑到上述因素,便要与专业会计师商讨,拟出目前的财产配置表、未来十年的资金预算表、投资移民前处分财产的可能时刻表,以便做出完善的移民财产规划。
移民前租税规划方式列举如下:
方式一:收入低、财产少且有长居美国意愿的配偶当绿卡申请人,另一方暂不申请EB-5
以EB-5申请投资移民者,应在投资前做好规划。当夫妻计划申请移民时,以收入低、财产少的配偶当绿卡主申请人,如只有太太一人申请绿卡,如此先生在美国以外的资产,就不会有海外所得课税问题,同时太太名下的财产也要在移民前做好规划,因按照美国税法的要求,绿卡持有者必须揭露其在海外持有的公司股份,同时必须申报其海外拥有的金融账户,包括银行账户、投资账户、保险账户以及自己控制的公司的银行账户。因此,收入低的申请人可以降低美国所得税,而财产少就可减少遗产赠与税或是弃籍税,同时可以简化报税内容。
方式二:移民前考虑财产处分与否的差异
在取得临时绿卡之后,如果出售美国境外的房产或股票,即使属于长期资本利得,其利得在美国仍可能需缴纳 20%的联邦资本利得税与各州州税,如超过一定收入需再加上 3.8%的净投资收益税(NIIT)。
故若在移民之前就做税务安排,可以提前将房产或股票先行出售,取得现金后待移民后再买回,或在移民前赠与给家人,就可避免相关税务问题。但自己使用的房子可考虑不出售,因为如果移民后满足自用住宅的条件再卖掉,可享有25万美元(个人)或
50万美元(夫妻)的自用住宅免税额。当然,如果是在海外的自有住宅也要同时考虑当地的处分成本。
方式三:移民前先办理赠与
移民者如财产超过 1,140万美元以上,因未来成为美国税务居民以后,其 2019 年终身赠与税及遗产税免税金额仅有 1,140万美元,一旦持有财产超过此金额未来再进行赠与时,或不幸发生遗产继承问题,美国联邦遗产与赠与税率将高达 40%。
故若未以移民报到方式正式入境美国,原则上均可适用为美国非税务居民,无论赠与金额或赠与对象为何均可免课征美国赠与税。
方式四:准备移民时资产项目之净值报告,供弃籍税申报时使用
在向移民局递交财产申报文件时,一定要副本留底,以便将来供报税会计师参考,知道哪些财产已经向移民局申报,另外为避免未来弃籍时计算资本利得之困扰,最好将移民报到时申请人与附带申请人名下之全部财产,请公正第三方鉴价机构出具资产项目之净值报告,如此未来若弃籍时才可确认移民时之成本,以明确核计弃籍税。此份鉴价报告只适用于弃籍时,若实际出售房产时,房产之成本仍为原始时取得成本。
方式五:避免绿卡取得前成为税务居民
在取得临时绿卡之前,若常常以商务签证(B1、B2)赴美国考察。前一年度在美国停留时间超过了183天或前三年依照美国税法规定加权计算超过了183天,按照美国税法,将成美国税务居民,要和普通美国公民一样纳税,故千万要小心。
方式六:移民后,在美成立Living Trust或ILIT信托保险做税务规划
到达美国后可成立Living Trust或ILIT,有效运用以避免日后遗产争议,并有可能减少或递延美国税负,在遗产分配上也可缩短处理时程。此外,若夫妻两人皆为美国公民,则互相赠与可免税。
方式七:海外工作,美国免税
美国税法规定,美国居民如果在海外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就有可能享受105,900美元(2019年)的境外劳务免税额,即一年内在海外居留逾330天方能享有这项免税额,且仅适用于劳务收入。若绿卡持有者半年内不能回美,但能提出合理理由,则可申请「回美证(白皮书)」,其有效期限为二年。故若申请了回美证,配合使用绿卡和回美证,即可合法在海外居留一到二年,既符合移民法的要求,同时享受税法规定的免税额。
方式八:善用非美籍境外赠与及美籍赠与免税额
境外非美籍人士赠与美籍人士之境外财产,若超过每年10万美元时,美籍人士取得后只要申报3520表,则完全不用课税。另美国税务居民一个人一生赠与他人1,140万美元(2019年)是免税的,每年对每个受赠人可以赠与15,000美元(2019年)也是免税,可是若一年内的赠与超过此数额,需向税务局申报。
方式九:移民报到后,由非美国税务居民于美国成立信托,受益人为美国税务居民
美国信托制度已经有百年以上历史,新移民者移居美国以后,下一代或下下一代可能就此定居于美国,若上一代将其财产留存于境外,对未来的下一代可能无法管理也无法使用。因此若上一代未具美国身分且以后也无计划取得美国身分者,则可运用成立美国信托的方式将境外之资产传承给定居美国的下一代。原则上非美国税务居民者可于美国德拉瓦州、内华达州等信托制度较完整的州成立美国信托;其可分为可撤销信托与不可撤销信托,基于节税与海外财产揭露的考虑,一般规划如下:
1.
可撤销信托:主要运用于持有美国以外地区之财产,在信托设立人生前,因成立人为非美国税务居民,故此可撤销信托属于「美国境外信托」。而此信托若仅持有境外资产与其所产生之境外所得,均无美国海外资产揭露与美国所得税申报问题;但是一旦设立人过世,则此信托将自动转为不可撤销信托。另外此信托资产并无美国赠与税与遗产税,且信托资产价值将自动由设立时之价值增加至设立人过世时之价值,未来若受益人取得受益资产并加以出售,不仅可适用长期资本利得较低税率,尚可能会缩减课税所得。
2.
不可撤销信托:主要运用于直接持有美国本地之资产。委托人于信托成立后,由美国境外将信托资产直接汇至美国受托账户,因赠与人为非美国税务居民,赠与资产来自境外故无美国赠与税问题;未来此资产将一直由美国信托持有直至分配给受益人为止,如此对受益人资产的保护将有绝对之效果,受益人其债权人或配偶,将无法轻易达成从信托资产中取得本金之请求,以达到财产传承保护之目的。
您可以在移民前就着手进行财富规划,把资产性质和资产背景来源了解清楚,并且预作未来财产的准备,包括取得资产估价报告和认证。一旦未来真要移民美国,就可以以诚实且明确的态度,向美国国税局申报这些财产。
况且,移民时如果有明确的资产明细,将来如果因故有弃籍之考虑时,可以省却许多麻烦。因为在弃籍时可能会面临必须要计算弃籍税的情况,而弃籍税就会牵涉到当事人资产的资本利得。所以,如果您有留下移民当天清楚的资产明细,就可以很容易计算出从移民一直到弃籍时,您名下资产的资本利得。
KEDP安致勤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