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整车运输
本文目录
绿色通道政策规定
绿色通道政策规定
绿色通道政策规定,只要整车合法载运生鲜农产品,该车就可以享受高速公路的绿色通道。但是不同车型的绿色通道的通行标准是不同的。下面就来看看绿色通道政策规定。
绿色通道政策规定1为保障“菜篮子”供应,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2009年12月,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明确在全国范围内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为统一查验要求、方便现场操作、减少执法争议,《通知》对享受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车辆进行了明确界定,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是装载的鲜活农产品属于免费品种范围。鲜活农产品必须在属于免费的品种范围里面,《通知》明确列明了可享受免费政策的《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包括新鲜蔬菜、新鲜水果、鲜活水产品和新鲜的肉蛋奶等大类中的128个具体品种或类别,这些品种基本满足了群众的日常生活需要。
二是符合整车装载的要求。这个“整车装载”是怎么一个界定?享受“绿色通道”政策的车辆,装载的鲜活农产品应占车辆核定载质量或车厢容积的80%以上,且没有与非鲜活农产品混装等行为。
三是符合合法装载运输的要求。假冒、违法超限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以及有其他违法行为、拒绝通过指定车道或拒不接受查验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不享受“绿色通道”政策。
哪些产品不适用“绿色通道”运输政策?
享受“绿色通道”政策的鲜活农产品是指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新鲜的肉、蛋、奶等。为统一政策、便于操作,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经商有关部门,对鲜活农产品具体品种进行了进一步界定,制定了《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
各地应严格按照《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落实“绿色通道”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畜禽、水产品、瓜果、蔬菜、肉、蛋、奶等的深加工产品,以及花、草、苗木、粮食等不属于鲜活农产品范围,不适用"绿色通道"运输政策。
绿色通道政策规定2依据我国相关的.交通法规定,机动车如果在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行驶绿色通道,享受运输鲜活农产品在高速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并且在全国范围内的收费公路基本上都是有绿色通道的。
下面是2022年绿通车最新的免费标准:
1、车辆装载的货物必须是新鲜没加工易保存的农产品,譬如土豆、蛋奶制品、冻肉等;
2、能够合法装载,能与非鲜农产品混装但是并没有与非鲜农产品混装的行为,并且绿通农产品的装载量要占货车核定载量的80%以上;
3、驾驶员必须要有有效期内的营运证;
4、农产品必须是鲜活的,经过深加工后或者腐烂的农产品都不可以享受绿通的优惠;
5、存在假冒、违法超载超速运输的车辆或者拒绝接受查验是否为鲜活农产品的运输车辆都是一样不可以享受绿通政策优惠的;
6、对于在一年内混装不符合规定的农产品超过三次或者是假冒装载农产品的运输车辆已被列入黑名单的,在一年内同样不能享受绿通优惠。
超限超载幅度不超过5%的绿通车辆,能否比照合法装载车辆执行?
针对各地在动态称重时可能出现的误差,为减少现场争议,避免收费站拥堵,2019年12月17日,我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高速公路入口称重检测工作的通知》(交办公路明电〔2019〕117号),规定货车称重检测结果不大于《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105%的,暂按未超限超载处理,但这并不代表货车超限5%以内属于合法行为。
货车驾驶人作为货物运输的责任主体,在驾驶货车上路行驶时,应当合法装载,并主动接受超限超载检查。
绿色通道政策规定32022年绿通新规定:
只要整车合法载运生鲜农产品,就可以享受高速公路的绿色通道。但不同车型的绿色通道的通行标准是不同的。一般情况下,最低重量为车辆载重的80%,否则将收取高速公路的通行费。
高速公路绿通的标准重量限制,是根据车辆肇事者上的重量限制来确定的,一般是行驶证上标注的重量限制的80%以上,不允许超载。另外,车辆内的产品必须是新鲜的农产品,包括新鲜的蔬菜、新鲜的水果、新鲜的水产品以及新鲜的肉类、鸡蛋、牛奶等食品。
如果载货重量超过行驶证载货重量总和的,为非法超载车辆。对于这类车辆来说,不仅享受不到国家高速绿色通道的自由政策,还会受到交警的处罚,这对驾驶员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所以在日常驾驶中一定要多加注意。
另外,如果驾驶人想在高速公路使用绿通,需是要提前预约。驾驶人可以在网上或现场预约。如果在网上预约,预约之后的24小时内,进入高速公路行驶就是免费的。如果是现场预约,可能需要先缴纳相应的费用,之后再申请退款,是比较麻烦的。
小货车取消营运证后高速“绿色通道”还免费吗?
自2019年1月1日起,各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不再为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配发道路运输证。对于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物运输活动的,各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不得对该类车辆、驾驶员以“无证经营”和“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驾驶道路客货运输车辆”为由实施行政处罚。同时可以继续享受相关减免政策。
怎样办理绿色通道车辆
怎样办理绿色通道车辆
怎样办理绿色通道车辆,依据我国相关的交通法规定,机动车如果在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行驶绿色通道,享受运输鲜活农产品在高速运输绿色通道政策,下面看看怎样办理绿色通道车辆。
怎样办理绿色通道车辆1一、绿色通道车辆通行证
(一)申请条件
1、申请车辆吨位:0.5吨(含)至1吨的四轮货运车辆;
2、申请车辆用途:整车运输蔬菜、瓜果、饮用水、蛋禽奶、水产医用氧气、医用器械、药品、家用电器、家俱等鲜活农副产品、医疗用品等
(二)所需资料
1、机动车行驶证及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及复印件。要求行驶证载明机动车所有人与企业名称或法人代表相统一,企业经营范围为绿色通道车辆用途相关范围;
2、申请一份
(三)办理费用
免费
二、重点工程车辆通行证
(一)所需资料
1、扬尘办出证明;
2、重点项目由重点办(发改委)出证明;
3、提交申请至交警支队(内容含车子行驶路线);
4、提交车子前后放大号牌彩照;
5、提交车子保险公司保险单;
6、提交车子行驶证复印件(含年审时间);
7、与施工方、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复印件。
(二)办理费用
免费
三、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证
(一)所需资料
1、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需进入限制通行区危化品通行证办理条件域的必要说明(说明中包括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需进入限制通行区域的原因和必要性、运输危险化学品种类、进入限制通行区域的具体时间、途径道路和目的地);
2、危险化学品运输行驶证原件、复印件;
3、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原件、复印件;
4、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押运证原件、复印件;
5、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审查的其它事项和资料,由公安机关自行通过公安网、与其他部门共建的信息平台或其它途径进行审查。
(二)办理费用
免费
怎样办理绿色通道车辆2个人可以按照以下来办绿色通行证:
1、要向市农产品的绿色通道办公室,提供2条所述的资料,在换证的时候要必须退回绿色通道通行证的原件。
2、由市农产品的绿色通道办公室来进行初步的审核。
3、持经过初审以后的绿色通道通行证审批表或者是绿色通道通行证来换取证审批表、鲜活农产品运输的承诺书要到市公安交管局来办理绿色通道通行证。
4、等到全市农产品的绿色通道,GPS管理平台建成之后,申领绿色通道通行证的车辆,必须要按照市农产品绿色通道办公室统一的规定来安装GPS的系统。
运输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的车辆,必须要满足以下的条件时,才可以享受到减免通行费的优惠政策:
1、装载的货物种类必须要在国家所公布鲜活农产品的品种目录里。
2、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整车要进行合法的装载,超载的幅度可以在国家所公布,合理计量范围里误差的百分之五。
3、在装载鲜活的农产品要占车辆的核定质量,或者是车箱容积的百分之八十以上,混装其他的农产品不能超过车辆的核定载质量,或者是车厢容积的百分之二十。
4、所有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必须要在指定的验货点接受检查,然后从绿色通道的\'专用通道所通过。
怎样办理绿色通道车辆3一、绿色通行证怎么办理
1、绿色通行证在所住地的农业局办理绿色通行证。对长期从事鲜活物品、成品油、粮油、急救药品、医疗废物、邮政等享受绿色通道政策的物品以及其他特殊物品运输的载货汽车核发绿色通行证。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二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
(一)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
(二)停工、停业、停课;
(三)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
(四)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
(五)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
上级人民政府接到下级人民政府关于采取前款所列紧急措施的报告时,应当即时作出决定。
紧急措施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决定并宣布。
二、办理绿色通道通行证的流程是什么
1、办理长期通行证需提交材料:三证即车辆行使证、营运证和车主身份证的复印件、随车手机号码,挂靠车队的,还要车队出证明;
2、办理临时通行证需提交检查材料:车辆行使证、驾驶证;
3、仅向在本区内装车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核发绿色通行证。
通行证办理方式
绿色通行证实行审批备案制,按照谁申请、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备案、谁协调的原则进行发放。
(一)各运输、生产企业(单位)向行业主管部门或辖区乡镇申报运输申请,内容应包括:企业名称、车牌号码、物资类别和司机姓名、电话等信息,并说明车辆消杀和司乘人员体温测量情况。
(二)按照运输物资类别,由县发改、商务、卫健、农业农村和工业园区管委会等主管部门或辖区乡镇对申请企业(单位)的车辆信息、消毒情况和司乘人员体温进行核验检查,统一以函件形式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设卡防控组办公室(县交通局)报送本行业监管范围内需办理通行证的车辆、人员等信息。
(三)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设卡防控组办公室(县交通局)收到各部门需要办理通行证的函,对车辆及人员信息进行备案后发放通行证。
(四)运输企业(单位)在通行证“申请单位”一栏盖章、行业主管部门在“审批单位”一栏盖章、县交通局在“备案单位”一栏盖章后,通行证方可生效。
不需要特殊证件,只需要有营运证。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最初于1995年组织实施,主要内容为:在收费站设立专用通道口,对整车合法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给予“不扣车、不卸载、不罚款”和减免通行费的优惠政策。
2010年12月1日起,绿色通道扩大到全国所有收费公路,而且减免品种进一步增加,主要包括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的畜禽,新鲜的肉、蛋、奶等。
(一)整车装载的含义。整车装载,是指享受“绿色通道”政策的车辆,装载鲜活农产品应占车辆核定载质量或车厢容积的80%以上,且没有与非鲜活农产品混装等行为。未达到上述装载标准,或与其他货物混装的运输车辆,不享受“绿色通道”政策。
(二)规范操作程序,提高通行效率。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收费人员特别是新增“绿色通道”收费站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提高一线收费人员对“绿色通道”政策的认知和执行能力。
皮卡可以走绿色通道吗
法律分析:
皮卡高速公路拉蔬菜走“绿色通道”不需要任何手续和费用,只要配合验货,拉运的货物是绿通免费品种范围,整车装载70%以上,重量不超载5%(各地方可能略有不同)就可以。
法律依据:
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
一、进一步优化和完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网络
对《全国高效率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建设实施方案》(交公路发〔2005〕20号)中确定的国家“五纵二横”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各地要坚决落实各项相关政策,免收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的车辆通行费。同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按照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加快构建区域性“绿色通道”,建立由国家和区域性“绿色通道”共同组成的、覆盖全国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网络,并在全国范围内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
二、明确界定“绿色通道”政策中鲜活农产品的范围
按照交公路发〔2005〕2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享受“绿色通道”政策的鲜活农产品是指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的畜禽,新鲜的肉、蛋、奶。为统一政策、便于操作,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经商有关部门,对鲜活农产品具体品种进行了进一步界定,制定了《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附后)。各地应严格按照《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落实“绿色通道”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
畜禽、水产品、瓜果、蔬菜、肉、蛋、奶等的深加工产品,以及花、草、苗木、粮食等不属于鲜活农产品范围,不适用“绿色通道”运输政策。
三、落实配套措施,强化监管手段
(一)整车装载的含义。整车装载,是指享受“绿色通道”政策的车辆,装载鲜活农产品应占车辆核定载质量或车厢容积的80%以上,且没有与非鲜活农产品混装等行为。未达到上述装载标准,或与其他货物混装的运输车辆,不享受“绿色通道”政策。
(二)规范操作程序,提高通行效率。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收费人员特别是新增“绿色通道”收费站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提高一线收费人员对“绿色通道”政策的认知和执行能力。要积极探索研究快速鉴别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的方法,充分利用高科技手段,或者综合利用配货单以及农业等有关部门出具的农产品检验检疫证作为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的辅助查验手段,尽量缩短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查验和通过收费站的时间。
(三)规范路面执法管理,保障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的通行安全。路面执法人员在执法中,对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轻微违法的,应以教育为主;对严重违法的,要严格依法处罚,努力为鲜活农产品运输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四)严厉打击假冒鲜活农产品、超限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等违法行为。对假冒、违法超限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以及有其他违法行为、拒绝通过指定车道或拒不接受查验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可不给予“绿色通道”免收车辆通行费的优惠政策;对有故意堵塞收费道口等扰乱收费秩序行为的车辆,应按照《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罚。
(五)对经营性收费公路企业的影响进行研究。各地交通运输、价格等部门要对“绿色通道”政策调整对收费公路带来的影响进行认真研究和评估。对于影响较大的经营性收费公路企业,视情给予补偿。新批收费公路项目时,要充分考虑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的影响,合理确定其交通流量。
四、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一)加强养护管理,保证道路畅通。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要切实加强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及时修复路面病害,做到路况良好、路容整齐、标志明显、绿化美化、安全畅通。要着力提高公路出行信息服务水平和应急保障能力,保障公路畅通,减少交通延误,提高鲜活农产品运输效率。
(二)规范标志设置,方便驾驶人员识认。为确保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能够方便快捷地通过收费站,各收费站点应尽可能开辟“绿色通道”专用道口,并按照《关于规范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标识设置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07〕24号)的有关要求,在专用道口上方设置统一的“绿色通道”专用道口指路标志,引导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迅速通过专用收费道口;同时,在收费站公示牌旁以及通道沿线的醒目位置,设置政策公示牌,向驾驶人员公布“绿色通道”的有关政策规定及监督电话。
(三)广泛开展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地要通过电视、电台、网络、报刊、杂志,以及发放宣传资料、设置公告牌等多种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力争使“绿色通道”政策的基本内容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深入鲜活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货运集散地,加强对货主单位、承运单位和人员进行政策法规方面的宣传和教育,进一步增强从业人员依法装载、合法运营的意识,为“绿色通道”政策的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