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单外的进口商品该如何通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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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如何做商检
在你们公司有进口或出口许可权的前提下,办理进口或出口商检,做到备齐货(质量,数量,唛头要与同外商所签合同一致),商检所需文件(销售合同,商业发票,装箱单,提单,具体你们的情况需要的单据不清楚),备齐这些条件,向商检部门申请报检,验货(依单),如商检合格依需要出凭单或凭条
如何办理进出口商品检验?办理进出口商品检验,是国际贸易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关于出口商品的检验,其程序如下:
1、商检机构受理报验。首先由报验人填写“出口检验申请书”,并提供有关的单证和资料,如外贸合同、
信用证、厂检结果单正本等,商检机构在审查上述单证符合要求后,受理该批商品的报验;如发现有不合要求者,可要求申请人补充或修改有关条款。
2、抽样。由商检机构派员主持进行,根据不同的货物形态,采取随机取样方式抽取样品。报验人应提供存货地点情况,并配合商检人员做好抽样工作。
3、检验。检验部门可以使用从感宫到化学分析、仪器分析等各种技术手段,对出口商品进行检验,检验的形式有商检自验、共同检验、驻厂检验和产地检验。
4、签发证书。商检机构对检验合格的商品签发检验证书,或在“出口货物报关单”上加盖放行章。出口企业在取得检验证书或放行通知单后,在规定的有效期内报运出口。根据进口商品登记规定,进口商品的检验分两大类。
一类是列入《种类表》和合同规定由我国商检机构检验出证的进口商品。进口商品到货后,由收货、用货或其代理接运部门立即向口岸商检机构报验,填写进口货物检验申请书,并提供合同、发票、提单、装箱单等有关资料和单证,检验机构接到报验后,对该批货物进行检验,合格后,在进口货物报关单上加盖印章,海关据此放行。
另一类是不属上一类的进口商品,由收货、用货或代理接运部门所在地区的商检机构申报进口商品检验,自行检验或由商检机构检验,自行检验须在索赔期内将检验结果报送商检机构,若检验不合格应及时向商检机构申请复验并出证,以便向外商提出索赔。
一、报验。分下列几种情况:
(1)在口岸,对列入国家商检部门进出口商检种类表的进口商品报验,由口岸外运公司或收、用货部门持货运单据和《进口货物报关单》向口岸商检机构申请办理报验,由口岸商检机构予以审核、编号登记并在《进口货物报关单》上加盖“已接受报验”印章,申请人凭以向海关办理进口报关,海关凭国家商检机构“已接受报验”印章验关放行,准予卸货。
(2)在货到目的地,对列入“种类表”的进口商品报验。由报验单位填写《进口商品检验申请单》,然后向当地商检机构申请报验。报验时应随附下列单据或证件:
(a)对外贸易成交合同(副本);
(b)国外商业发票;
(c)装箱清单;
(d)提单;
(e)进口货物通知书。
如果申请检验品质、规格,还须提供国外品质证书、使用说明书及有关标准和技术资料;凭样成交的,须提供成交小样;如需申请残损鉴定的,须提供《货物残损报告单》或铁路商务记录等有关单证;如需申请数量、重量鉴定的,还须提交发货人提供的重量明细单、理货清单。上述单证是检验、鉴定和判断责任方的依据。
(3)未列入“种类表”的进口商品,由收、用货部门自行组织检验,并将检验结果告知当地商检机构。加发现质量、数量等问题,应保持现状,并向当地商检机构申请报验。
二、检验、出证。商检机构受理上述报验申请后,进行检验、出证。并在对外贸易合同约定的索赔期限内检验完毕。经检验合格的,签发《检验情况通知单》;不合格的,签发《检验证书》,由收、用货部门送订货公司办理对外索赔。以进口设备为例,步骤如下:
(1)验收准备:督促收、用货单位做好验收准备,主要包括成立指挥,运输、验收、安装调试、档案、保卫等工作内容的临时验收小组,收集、翻译进口设备的各种资料;熟悉资料,拟定验收方案;培训验收人员;落实货物堆放场地;有国外厂商技术人员共同验收、安装调试的,还要做好接待准备。
(2)拆箱检验。在拆箱前,先要查看包装标志与合同、提单是否相符,再查看外包装是否完好,有无破损、水渍、油污等。如发现问题,在详细记载、拍摄照片及收存受损实物后,立即向当地商检机构申请鉴定,必要时请保险公司人员到场。如未发现问题,则可开箱进一步查看设备,零部件的装载,内包装是否完好;根据装箱单核对数量,查看外观有无锈损。如发现问题,按上述办法办理。
〖说明〗
1.进口商品规定有索赔期限,故检验工作必须在合同规定的索赔期限内进行。收、用货部门向商检机构申请报验,应考虑商检机构检验、出证的时间。如在检验中发现质量问题,并估计在索赔有效期内不能完成检验、鉴定的,收、用货部门应及时与订货公司联系,对外办理延长索赔期或保留索赔权。超过索赔期限而又未提供延长索赔期或保留索赔权依据的,商检机构有权拒绝受理检验。
2.一般进口设备在合同中均订有品质保证条款。在品质保证期内,发现非操作、保养、维修不当而造成的质量问题,可申请商检机构复验。
3.进口商品在口岸卸货时,发现商品残损或数量短少,口岸外运公司或收、用货部门应向口岸商检机构申请报验并给予鉴定、签证。在口岸检验、鉴定有困难的,由口岸商检机构办理易地检验手续,由收、用货部门向当地商检机构申请办理检验、鉴定、签证。没有办理易地检验手续的,当地商检机构一般不予受理检验。
4.进口商品合同中规定由售方来我国共同检验,或在到货后发现问题确属售方责任、需经售方派人会同检验的,一定要在合同规定的检验地检验。
5.进口机动车辆的使用者,在办理行车执照前,先进行验收,并向当地商检机构办理进口机动车辆登检手续。经登检后,发给《进口机动车辆检验通知单》,凭此向交通监理部门办理行车执照。
6.重要的进口商品和大型的成套设备,收货人依据对外贸易合同约定,在出口国装运前进行预验、监造或者监装,商检机构可派出检验人员参加。
《公约》等规定的买方检验权。是一种法定的检验权,它服从于合同的约定,买卖双方通常都在合同中对如何行使检验权的问题作出规定,即规定检验的时间和地点、主要有以下五种做法:
一、在出口国产地检验。发货前,由卖方检验人员会同买方检验人员对货物进行检验,卖方只对商品离开产地前的品质负责。离产地后运输途中的风险,由买方负责。
二、在装运港(地)检验。货物在装运前或装运时由双方约定的商检机构检验,并出具检验证明,作为确认交货品质和数量的依据,这种规定,称为以“离岸品质和离岸数量”为准。
三、目的港(地)检验。货物在目的港(地)卸货后,由双方约定的商检机构检验,并出具检验证明,作为确认交货品质和数量的依据,这种规定,称为以“到岸品质和到岸数量”为准。
四、买方营业处所或用户所在地检验。对于那些密封包装、精密复杂的商品。不宜在使用前拆包检验,或需要安装调试后才能检验的产品,可将检验推迟至用户所在地,由双方认可的检验机构检验并出具证明。
五、出口国检验,进口国复检。按照这种做法,装运前的检验证书作为卖方收取货款的出口单据之一,但货到目的地后,买方有复验权。如经双方认可的商检机构复验后,发现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且系卖方责任,买方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卖方提出异议和索赔,直至拒收货物。上述各种做法,各有特点,应视具体的商品交易性质而定。但对大多数一般商品交易来说,“出口国检验,进口国复验’的做法最为方便而且合理,因为这种做法一方面肯定了卖方的检验证书是有效的交接货物和结算凭证,同时又确认买方在收到货物后有复权,这符合各国法律和国际公约的规定。我国对外贸易中大多采用这一做法。
国外如何清关
"报关手续"这个术语通常指海关放行进口货物的手续。美国海关法中"进口"是指装载进口货物的船只到达美国进口港后,将该货物卸下船。报关单证通常由货物放行地海关归档。为办理正式报关手续,进口商必须取得一个进口商身份证明号码。这个身份证明号码必须标在有关进口报关单证上。根据美国海关条例,要求进口商在其第一次正式办进口申报手续的同时申请填写在海关表格5106上的一个进口商身份证明号码。在要求进口商提交即时放行进口申报单以代替进口申报证和即时放行进口申报的情况下,进口商应在货物运达之前向海关提交这些单证以备其进行初步审查。在这种程序下,要求进口商在货物到达并提交正式即时放行进口申报单证后再交纳预计应付的税款。
证件要求:
1、海关表格3461(立即交货的申请与特准)。
该表格原来是用于美国联邦法典第19卷中规定的立即交货程序约。在某条件下,海关也接受海关表格7533(进口货物清单)作为申报单证。
2、商业发票。
如在货物必须申报进口尚无法取得商业发票则将估价单发票亦可。
3、包装清单(装箱单)。
商业发票上附一份包装清单,以便美国海关当局能够对装载的货物进行详细审查。
4、任何其它可能需用以特定商品进口资格的单证。
5、办理报关手续授权证明。
通常进口商或其报关行在提交货物所有权证明所有人的授权后即有权办理报关手续。进口报关手续也可由提单中所列明的收货人,或由已经收货人正式签字的提单的特有人。如果这种提单与定单在一起,则是由已经发货人正式背书的提单的持有人来办理。由承运人签发的证明办理进口报关手续的个人或公司即货物所有人的证明文件是取得正式进口报关权的通常途径。另外,提交进口报关单证之日即货物进口申报之日,应该以日税率计算进口商应付税款。这一点在税率可能发生变的情况下极为重要。
查收与放行:
1、货物查验放行。
海关一般查验具有代表性的进口商品以确定:
A进口货物是否属于必须有原产国标记或其它特别标访的货物,并查验其是否符合要求。
B装运的货物中是否有违禁物品。
C这些货物在发票中是否已正确清楚证明。
D货物是否存在超过或少于发票上所列数量的问题。
E货物的应税情况。作为查验的一部分,海关还需对有些种类的货物称重量、量尺寸。
2、即时放行进口规定
货物放行后10个工作日内,进口商必须向海关提交即时放行进口申报单证。需提交的即时放行进口审报单证如下:
A已交还进口商的进口申报单证(在发票上注有海关查验记录);
B海关表格75011(用于供消费货物的进口);海关表格5010(进口访录);
D海关表格5515(特殊海关发票);
E征税、统计报告所需其它单证。
怎样进口化学试剂办理通关
进口化学试剂办理通关流程:
1.首先是要得到国外客户的提单,fp、箱单,如果是从韩国和日本进口货物的话,还必须要有非木质包装证明。
2.首先要拿提单到船公司去换单,也就是拿提单去从船公司换回该批货物的提货单,也就是舱单。上面有你们公司进口货物的详细的船务信息。
3.需要提前做商检的进口货物,还要到商检局做商检,实际上换单和商检应该提前进行。如果进口的货物不需要商检,那就不用了。实际上你进口的货物需要不需要商检你让你们的货代帮你查一下就知道了,也可以自己查,通过商品编码书。
4。等换完单以后,如果需要上见得也进行商检了,那填好进口报关单给货代进行报关,报关所要用的资料是:fp、箱单、从船公司换回的提货单、报关委托书、进口货物报关单、如果需要商检的还有商检证。
5.一般贸易进口货要交进口关税的,所以,为了加快进口通关的力度,好是开一张口头的支p,(不过这种方式一办企业的财务不会答应的)等海关打出缴款书以后,就要开支p。一般进口货物给海关的关谁都要用支p交的。交关税一般是到中国银行,等交完关税以后,银行会给你在缴款书上面盖银行的章。
6.把交款书交给货代,让后由货代给海关通关放行。这就是一般所说的一次放行。 7.海关收到关税以后会在提货单上盖海关的放行章,拿着这个提货单到船公司所在的码头提货。(这就是一般所说的二次放行)
关于试剂、生物试剂、化学试剂,进口商检时需要《特殊物品审批单》办理及申请情况概述:
特殊物品审批单首先需要在商检网上登录申请,填写企业公司详细信息提交后,等网上申请通过后,便可去商检现场递交资料(这里注意的是,网上递交资料审核通过的必要因素是,公司必须有特殊物品/化学试剂经营许可资质,才可通过),现场资料递进后,等商检人员签字出证,需要一个礼拜左右的工作日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