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交易(知识产权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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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交易牌照在哪个部门批
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指权利人对其智力劳动所创作的成果和经营活动中的标记、信誉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属于国家知识产权局部门管辖,知识产权交易牌照国家知识产权局部门批准才可以生效,没有批准的不予生效。知识产权一词是在1967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立后出现的。
知识产权交易有几种操作模式
常见的知识产权交易模式,并不存在最正确的知识产权交易模式,每种方式都有各自的优点和适行的条件。按照自身交易特点,选择最适合的交易方式,才能降低交易风险、实现利益最大化。
1、协议方式,是指知识产权出让人与买受人之间就交易的价格等内容进行洽谈签约的一种交易方式,是知识产权交易中较为常见的方式。
2、拍卖方式,是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财产权利转让给应价最高者的买卖方式。
3、招投标方式,知识产权招标转让是通过公开知识产权出让信息,广泛招募自然人或法人,形成买主之间的竞争,从而将交易标的出售给最符合招标人条件的投资者。
4、电子竞价方式,电子竞价是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采用限时、连续、竞争报价的方法,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选择报价最高者为受让方的交易方式。
知识产权交易所知识产权交易的分类
大家在平时生活中,产权有很多种,肯定都有听说过知识产权交易吧,如果拥有知识产权的企业是必须要了解知识产权交易,不过对于很多人来说并不是很清楚,所以就会给大家带来困扰,接下来我们就来为大家介绍一下知识产权交易所以及知识产权交易的分类,想了解的朋友一起来看看吧。这样以后如果出现这种问题,自己就可以很轻松的解决了。
一、知识产权交易所
只要是正规的就行,你可以看这几点:
1、是否有省政府批文,背后有没有集团或者大型的国企控股2、有银行资金托管,出金自由无限制3、有没卡盘滑点的现象
4、正规交易所客户操作都会提示操作风险,不会隐瞒交易风险。5、正规交易所不会出现带客操盘等违规行为。
产权交易所作为产权交易的中介服务机构,它本身并不参与产权交易,只是为产权交易双方提供必要的场所与设施及交易规则,保证产权交易过程顺利进行。
产权交易所的职能一般包括:
(1)为产权交易提供场所和设施;
(2)组织产权交易活动;
(3)审查产权交易出让方和受让方的资格及转让行为的合法性;
(4)为产权交易双方提供信息等中介服务;
(5)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对产权交易活动进行监管。
产权交易所的业务不仅仅包括股权交易,还包括国有产权交易、知识产权交易等,不同产权交易所或有自己的特有业务设置。
二、知识产权交易的分类
(1)拍卖式知识产权交易
拍卖既是古老的买卖形式,又是现代商品、服务和资产的重要交易方式。可以作为知识产权交易的主要拍卖方式有:英格兰式拍卖、荷兰式拍卖、密封递价拍卖、有底价拍卖、无底价拍卖、定向拍卖、集邮者拍卖(又称维克里拍卖)、网络拍卖等。拍卖流程看似标准化,但它是各交易主体间动态博弈的过程,结果具有随机性的成分。
(2)招投标式知识产权交易
招投标式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形式,其基本流程是根据出让方的委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由招投标交易机构组织招投标活动。交易机构和出让方共同制定招标书,发布包括拟转让知识产权信息在内的招投标公告。在特定知识产权招标期间内,有适格的竞标人参与登记并递交投标书后,则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程序,组织招投标会,公开开标,由交易机构聘请的评标专家组评出中标人,随后按照约定的条件交割知识产权与对价。
(3)协商式知识产权交易
事实上,任何一宗知识产权交易都需要进行协商谈判,但协商式知识产权交易专指通过交易中介机构转让知识产权的特定方式,即转让知识产权的信息在交易中介机构公开挂牌期满后,由出让方经过审慎调查,与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通过谈判、比较、选择等环节,确定受让方的交易形式。这种方法在知识产权价值难以一时明确,或需要出让方跟踪服务的条件下受到青睐。
(4)托管式知识产权交易
知识产权交易参与者通过独立的托管组织提供信用中介,一方(就两方知识产权交易者情形而言,多方交易时类推)先将资金存入托管组织并暂时冻结,待另一方提供了双方约定的知识产权或满足了双方协定的其他事项后,托管组织按照协议约定的规则,协助完成资金交割并收取必要的佣金。
(5)兼并、吸收式知识产权交易
被兼并或被吸收组织的资产所有者将其拥有的知识产权估价后,纳入到兼并者或吸收者的资产之中,或成为其股东,参与兼并者或吸收者的经营活动;或直接将知识产权变卖给兼并者或吸收者,取得现金。
(6)承担债务式知识产权交易
在当代,由于有充分发展的市场经济条件做基础,知识产权的经济价值的作用十分明显,由此,资产所有者可将其拥有的知识产权在适当估价的基础上用于归还其欠下的债务,此时,知识产权起到了一般性偿债资产的作用。
(7)合同式知识产权交易
这是知识产权交易的主流形式之一,此方式往往不以交易的中介机构作为传导,而是按照合同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所设定合同要件自主进行知识产权交易。合同内容主要有交易的出让方、受让方、知识产权标的、交易价格、支付方式和期限、知识产权交割有关事项、违约责任。合同分为知识产权出资(入股)合同、知识产权许可使用合同、知识产权转让合同、知识产权质押合同、知识产权担保融资合同、知识产权信托合同、知识产权证券化合同、知识产权合作合资合同等多种具体交易合同。
(8)联盟式知识产权交易
不同的知识产权所有者或合法的拥有者基于战略联盟、战略合作的需要,将知识产权通过互换、交叉许可、捆绑等多种方式实行共享。虽然各主体之间没有以货币为主要目的进行交易,但以知识产权易知识产权也是一种特殊的交易形式,在现实中相当程度地存在着,这类似于实体资产交易中的以物换物,且知识产权联盟与合作是基于市场利益考量的。
(9)电子式知识产权交易
前述拍卖交易中已经提到网络拍卖,但电子式知识产权交易的范围远不止网络拍卖形式。随着信息网络技术与现代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和完善,电子信息技术本身既成为了知识产权交易的对象,又从技术角度催生了新型的知识产权交易方式。严格意义上讲,电子式知识产权交易并非是一种独立的交易方式,只是因为此种交易方式在现代逐渐普遍,不受时间、地点等传统交易方式限制因素的制约,广泛地渗透到知识产权交易行为及其流程环节中。西方发达国家的实践表明,电子式知识产权交易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例如网上著作权、商标权的交易。
知识产权交易包括收购兼并、增资扩股、股权转让、债转股等多形式,并不只局限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传统意义上的法人财产交易变现。好了,以上就是今天给大家介绍的有关知识产权交易所以及知识产权交易的分类的全部知识,希望可以给大家带来帮助。
什么是知识产权交易的形式
当前,知识产权交易形式分析与风险控制研究还没有系统化。理论上讲,但凡现代实体资产、无形资产产权交易的形式都可以直接适用于或经过改造后运用于知识产权交易。知识产权交易主要有拍卖式、招投标式、协商式、托管式、兼并吸收式、承担债务式、合同式、联盟式、电子式等形式。基于知识产权交易参与者、流程、形式等的复杂性,在经济管理视阈的风险概念引导下发现知识产权交易所面临的主要风险来自于政治法律、市场运行、社会与交易媒介、经营管理、知识产权自身等多方面,并从风险控制的流程着眼提出了控制知识产权交易风险的主要措施包括宏观把握、风险预警、信息披露、诚信建设、中介完善、保险担保、危机管理等,以期为我国知识产权交易市场的科学发展提供理论与政策建议方面的参考。
【分类】【文化、科学、教育、体育】>科学、科学研究>科学研究理论>专利研究【经济】>经济计划与管理>国民经济管理>科学技术管理
【关键词】知识产权交易形式交易风险风险控制
【出处】《科技管理研究》2010年第10期 147-150页共4页
【收录】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