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关需要哪些资料(报关需要哪些资料和手续快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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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关资料需要哪些文件
报关需要资料如下:
1、货物发票,要求份数比报关单少一份,对货物出口委托国外销售;
2、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一般进口货物应填写一式二份;
3、陆运单、空运单和海运进口的提货单及海运出口的装货单;
4、货物装箱单;
5、还须提供相应证明,如商检证、出口许可证、熏蒸证等;
6、出口收汇核销单;
7、代理报关委托书;
8、出口货物明细单;
9、海关认为必要时,还应交验贸易合同、货物产地证书等;
10、其它有关单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第八条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必须通过设立海关的地点进境或者出境。在特殊情况下,需要经过未设立海关的地点临时进境或者出境的,必须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机关批准,并依照本法规定办理海关手续。
第五十六条下列进出口货物、进出境物品,减征或者免征关税:
(一)、无商业价值的广告品和货样;
(二)、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赠送的物资;
(三)、在海关放行前遭受损坏或者损失的货物;
(四)、规定数额以内的物品;
(五)、法律规定减征、免征关税的其他货物、物品;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减征、免征关税的货物、物品。
第六十一条进出口货物的纳税义务人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内有明显的转移、藏匿其应税货物以及其他财产迹象的,海关可以责令纳税义务人提供担保;纳税义务人不能提供纳税担保的,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海关可以采取下列税收保全措施:
(一)、书面通知纳税义务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暂停支付纳税义务人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
(二)、扣留纳税义务人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纳税义务人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内缴纳税款的,海关必须立即解除税收保全措施;期限届满仍未缴纳税款的,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海关可以书面通知纳税义务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暂停支付的存款中扣缴税款,或者依法变卖所扣留的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变卖所得抵缴税款。采取税收保全措施不当,或者纳税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已缴纳税款,海关未立即解除税收保全措施,致使纳税义务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失的,海关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报关需要什么资料
报关通常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进口货物报关单:包括进口商的名称、地址、进口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单价、总价值、产地、目的地等信息;
2、进口合同或发票:包括进口商与外国出口商之间的合同或发票,其中应包括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单价、总价值等信息;
3、进口许可证或审批文件:包括进口货物所需的许可证、批准文件等证明文件;
4、运输单据:包括提单、舱单、运输合同等,证明货物的起运港、目的港、运输工具、承运人等信息;
5、缴费证明:根据不同情况,可能需要缴纳关税、增值税、消费税等费用,并提供缴费证明文件;
6、其他文件:根据不同情况,可能需要提供其他证明文件或申报单据,如检验检疫证书、产地证明、商检证书等。
报关的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准备报关资料:根据海关要求,准备好进口货物报关单、进口合同或发票、进口许可证或审批文件、运输单据、缴费证明等相关资料;
2、报关申报:将准备好的报关资料提交给报关公司或海关申报窗口,申报进口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产地、目的地等信息。根据海关要求,可能需要提供实物检验、商检等相关证明;
3、海关查验:海关对进口货物进行查验,包括货物的数量、品质、产地、价格等信息。根据情况,海关可能会对货物进行现场查验或抽样检验;
4、缴纳关税:根据进口货物的品种、数量、价值等信息,计算出应缴纳的关税、增值税、消费税等费用,并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相应费用;
5、放行货物:经过海关的查验和核对,如发现无误,则发放放行单,货物可以正式进入国内市场。
综上所述,不同国家和地区的进出口政策和报关要求可能略有不同,具体的流程和要求可以在当地海关网站上查询。同时,为了保证报关顺利,建议提前了解清楚相关政策和要求,并咨询专业的报关公司或相关机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三十二条
进出口货物必须向海关办理中报手续。未经海关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口、出口禁止进出口的货物。
第三十三条
进出口货物经海关审核同意后,方可进出境;未经海关审核同意、擅自进出境的,海关依法追缴该货物,并依法给子罚款。
第三十七条
海关应当对进口和出口的货物以及沿岸和过境的船舶、飞机等进行监管,防止走私和偷逃税款的行为。
第五十六条
海关应当保护进出口货物商业秘密不受侵犯,海关工作人员不得泄露所知悉的商业秘密。
出口报关的流程以及需要哪些材料
流程:
①出口申报
申报(Declaration)有出口申报和进口申报之分。出口申报是指发货人(出口企业)或其代理(货运代理)在出口货物时,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方式向海关报告其出口货物的情况,随附有关货运和商业单据,申请海关审查放行,并对所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性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出口申报,习称“出口报关”。
我国《海关法》对出口货物的申报(报关)资格、时间、单证、内容等方面,均作有明确规定:
A.申报资格。必须是经海关审核准予注册的专业报关企业、代理报关企业和自理报关企业及其报关员。报关员必须经培训通过海关全国报关员统考,取得由海关总署授权颁发的报关员资格证书,并经海关批准注册,才能代表所属企业办理报关手续。
B.申报时间。出口货物的报关时限是在装货的24小时以前(海关特准的除外)。
C.申报单证。指出口货物报关单、与出口货物直接相关的商业和货运单证,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实行特殊管制的证件等。
如在本节“托运”部分所述,出口企业凭出口货运代理委托书委托货运代理代为订舱并安排装运货物出口,其中包括委托代办出口报关手续。在此情况下,货运代理既是货运代理企业,也是代理报关企业。货代接受出口企业的委托后,在安排运送货物至集装箱堆场的同时,应及时准备好各项报关单证。报关所需单证,除出口货物报关单外,通常有:商业发票、装箱单(但大宗散装货及单一品种且包装内容一致的件装货物,不需装箱单)、装货单(S/O)、出口收汇核销单等。此外,还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实行特殊管制的证件,如出口许可证、商品检验证等。
出口集装箱货物进入集装箱堆场后,货运代理作为报关单位,应及时向海关递交出口货物报关单,随附上述其他报关单。报关员向海关递交报关单,即意味着清关(通关)工作正式开始。报关单位及其报关员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②审核单证
海关接受出口申报后,应对报关员所递交的所有单证进行审核。审单通常是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为基础,根据有关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对所收到的\'报关单证是否齐全、正确、有效,内容是否一致。如果所审核的单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所交验的单证齐全、无误,海关随即着手对出口货物进行查验。
③查验货物
查验出口货物是指海关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和其他报关单证为依据,在海关监管区域内对出口货物进行检查和核对。
在查验过程中,海关检查出口货物的名称、品质规格、包装状况、数量重量、标记唛码、生产或贸易国别等事项是否与出口报关单和其他证件相符,以防止非法出口、非法贩卖及偷漏关税等。
海关查验集装箱货物,一般在集装箱堆场和港区码头堆场。在特定情况下,可经海关同意派员去发货人的仓库或工厂查验。
海关查验货物时,报关单位应派员到场提供协助,并应海关要求,随时提供有关单证、文件及必要的资料。
④办理征税
征收出口税是海关的基本业务之一。由于征收出口税必将增加出口货物成本,影响其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因此,许多国家对其出口货物大部分不征收出口税。我国目前征收出口税的货物有纺织品、服装等,按规定应当缴纳出口税的出口货物,当海关查验货物,认为情况正常后,由海关根据我国《关税条例》和《海关税则》规定征收出口税。出口企业或其代理在向海关按规定税率缴清税款或提供适当担保后,海关方可签章放行。
⑤清关放行
清关放行是海关对出口货物进行监管的最后一项业务程序。出口企业或其代理(货运代理)按海关规定办妥出口申报(报关),经海关审核单证、查验货物和征收出口税后,海关解除对货物的监管,准予装运出境。在放行前,海关派专人负责审查核批货物的全部报关单证及查验货物记录,并签署认可,然后在装货单(在海运情况下)上盖放行章,货方才能凭该装货单(S/O)要求船方装运出境。同时,海关在出口收汇核销单上加盖验讫章,退报关员,以供出口企业凭此到外汇管理局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关需要的材料
1.出口商须在货物抵达海关管制区后24小时及货物装载前24小时,准备所有必要的报关文件;
2.所需文件:清单、发票、合同、验证表、报关代理、船公司装运单据等一份;
3.海关税中规定的单据;
4.出口手册必须提供手工海关申报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十条报关企业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办理报关手续的,应当向海关提交由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遵守本法对委托人的各项规定。
报关企业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委托,以自己的名义办理报关手续的,应当承担与收发货人相同的法律责任。
委托人委托报关企业办理报关手续的,应当向报关企业提供所委托报关事项的真实情况;报关企业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办理报关手续的,应当对委托人所提供情况的真实性进行合理审查。
报关资料有哪些
报关资料
报关资料是指进出口货物在海关办理报关手续所需的文件和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几项内容:
一、报关单
这是报关的核心文件,包括预录入报关单、手写报关单等,上面详细记录了出口货物的基本信息如品名、数量、重量、价值等。报关单需要按照海关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
二、货物清单
详细列出出口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具体信息,是海关核实货物的重要资料。同时,还需提供准确的商品编码信息。
三、发票
出口发票是证明货物交易价格的重要文件,应提供正规商业发票或出口专用发票。发票内容需真实反映交易信息,包括交易双方的名称、货物的详细描述以及交易价格等。
四、装箱单
装箱单反映了货物的包装情况和装载情况,包括每个包装内的货物数量、标记等。对于大宗货物,还需提供详细的包装证明。
五、合同
进出口合同是反映交易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包括商品名称、规格质量、包装方式、交货期限等内容。在报关过程中,需要提供合同的部分内容以证明交易的真实性。
六、许可证及相关批准文件
部分出口商品需要相应的许可证或批准文件,如特殊行业的产品(如医药、军工等)。这些许可证或批准文件需按照相关法规和规定进行办理,并在报关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以上资料根据具体的进出口商品和实际情况可能会有所不同。此外,所有提供的资料都应确保其真实性和准确性,以保证顺利通关。报关人员需要仔细核对并确保所有资料都符合海关的规定和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