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货物木质包装需要符合哪些要求?
随着国际贸易日益频繁,货物跨国运输成为常态。由于木质包装具有成本低、易于加工、环保等优点,在国际贸易中广泛使用。然而,使用木质包装时,由于木材可能携带害虫等生物,其处理与标识尤为重要。为确保符合国际标准并顺利通过海关检查,了解出口木质包装的具体要求十分关键。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这些要求。
一、木质包装是什么?
木质包装是指用于承载、包装、铺垫、支撑和加固货物的各种木质材料,如木板箱、木条箱、木托盘等。它是国际贸易中常用的包装材料之一,主要用于保护和支持货物。但需注意的是,经过深度加工的人造木质材料(例如胶合板、刨花板)以及厚度小于或等于6毫米的木质材料(如锯屑、木丝)不属于这一范畴。
二、怎样取得合格的木质包装?
出口商应从获得标识加施资格的企业购买,并要求该企业提供木质包装除害处理合格凭证。
只有获得海关许可的出口木质包装标识加施企业才能生产、并对出口木质包装加施IPPC标识。截止目前,我国获得标识加施资格的企业已在海关总署官网上予以公布。
IPPC标识:
IPPC是国际植物保护公约(International Plant Protection Convention)的简称。
其中CN指代中国,00000为“2位关区代码+3位标识加施企业编号”,像湖南省内的企业编号可为“49001”,YY为除害处理方式代码。
三、出口木质包装有哪些检疫要求?
木质包装检疫措施国际标准的实施,可以有效控制松材线虫、天牛、白蚁、蠹虫、树蜂、吉丁虫、象甲等众多有害生物随木质包装在国际间传播的风险,便于现场查验,减少出证工作量。目前,许多国家已采纳这一国际标准,我国是WTO成员国,有义务采纳国际标准。
检疫处理方式:
1.热处理(HT)
密封环境中通过加热保证木材中心温度至少达到56°C,持续30分钟以上。
2.熏蒸处理
使用溴甲烷(MB)、硫酰氟(SF)对木质包装熏蒸,温度和熏蒸时间都有一定要求。
3.介电加热处理(DH)
使用微波等介电加热使木材表面温度在处理开始30分钟内达到60°C以上,并保持至少一分钟。
4.硫酰氟熏蒸处理 (SF)
熏蒸温度不低于20℃,熏蒸时间为48小时或24小时;最小横截面不超过20cm或含水率大于75%的木质包装不得使用硫酰氟熏蒸处理。
四、出口木质包装有哪些注意事项?
1.出口企业应要求标识加施企业提供出境货物木质包装除害处理合格凭证。
2.应多渠道了解目的国家对木质包装的检疫要求,避免影响通关。
3.切勿试图通过使用假证书、假标识等手段逃避海关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