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运代理公司(货运代理公司名称起名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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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成立货运代理公司
外商成立货运代理公司规定
作者:admin
更新时间:2007-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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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外资国际货运代理公司
1.主要依据:《外商投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管理办法》
2.企业类型:
外商独资、合资、合作
3.注册资本:
1)经营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
2)经营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
3)经营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或者国际快递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200万元人民币。
经营前款两项以上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其中最高一项的限额。
国际货代公司有哪些
国际货代公司有:北京飞捷腾达货运、上海琪邦国际货运、美设国际货运、长帆国际物流、东莞市远望供应链。
1、北京飞捷腾达货运
北京飞捷腾达货运代理有限公司(简称FJTD)是经国家海关总署批准,在北京海关备案登记,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并于2008年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现代化国际一级货运代理公司。
2、上海琪邦国际货运
上海琪邦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致力于国际货运代理服务。服务包括承办海运,空运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包括揽货、订舱、托运、仓储、包装、集装箱拆箱、分拨中转及相关的短途运输及过境货物代理;咨询业务及其他国际货运代理业务和综合物流业务。
3、美设国际货运
美设国际货运是一家国际领先的物流企业,总部设立在上海。除了核心业务以外,美设持续扩张,发展多元化经营,使之成为一家优质的综合性物流方案提供商,服务包含了全球拼箱,整箱,空运,仓储,配送,危险品运输,报关和国际贸易等。
4、长帆国际物流
深圳市长帆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于1997年创立,专业从事第三方综合物流服务的运营商,以成为全球化供应链管理公司为战略目标,多年来一直致力于推动中国物流服务业的快速全面发展。
5、东莞市远望供应链
东莞市远望供应链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为全球企业和个人提供国际进出口报关高端服务企业。提供以进口清关为主,集全球采购、代办单证、关务咨询等服务为一体的全方位综合服务商。
国内十大货运代理企业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提供全面物流解决方案的大型国有企业,中远海运国际货运有限公司则隶属于全球最大的航运公司之一。中国物资储运集团有限公司以仓储物流和供应链管理服务著称。厦门象屿速传供应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专注于提供供应链解决方案和物流服务。中铁国际多式联运有限公司依托铁路和多式联运优势,提供全球物流服务。敦豪全球货运中国有限公司作为国际物流巨头DHL在中国的分支,提供广泛的物流服务。爱派克斯国际物流中国有限公司以快递和物流服务闻名。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结合旅游和物流业务,提供多元化的物流解决方案。嘉里物流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其综合物流服务和供应链解决方案在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中集现代物流发展有限公司则专注于集装箱物流和供应链管理。这些货运代理企业不仅通过多元化的运输方式将货物从一地安全、高效地运至另一地,而且提供专业的物流咨询和定制化的供应链解决方案,为不同行业的客户服务。
十个国际货运代理公司有哪些
全球货运代理行业在全球化推动下蓬勃发展,这些公司作为物流链的关键角色,负责规划、协调、跟踪和管理国际运输过程。本文聚焦十大国际货运代理公司,其中,北京扬睿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引人注目。
德迅(Kuehne+ Nagel)是全球最大的物流公司之一,专业提供海洋、航空和陆地运输服务,其服务遍及全球,满足各种物流需求。
DHL中外运敦豪国际航空快件有限公司,作为全球最大的国际快递公司,拥有全球最大的航空货运机队。其在世界各地设有众多服务中心,提供24小时服务。
地中海航运(Mediterranean Shipping Company)是全球第二大货柜船公司,以其稳定航运业务和高效物流服务闻名。
马士基(Maersk)是全球最大的集装箱承运公司,提供全面的物流解决方案,包括航运、港口管理、物流和供应链管理。
中远海运(China COSCO Shipping)是全球第三大货柜船公司,服务网络覆盖全球,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效、可靠的物流服务。
北京扬睿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是中国领先的国际物流服务提供商,专注于全球物流解决方案,包括海运、空运、陆运、报关、仓储等全方位服务,以其专业团队和优质服务赢得了广泛赞誉。
泛亚班拿(Panalpina)是全球领先的全程物流解决方案提供商,尤其在重型设备和工程物流领域表现出色。
日本邮船(NYK)是一家全球化的航运集团,提供全面的物流服务,包括海运、空运、陆运、仓储等。
川崎物流(K Line)是一家拥有强大船队的物流公司,服务覆盖全球,提供高效物流解决方案。
铁运(Railway Express)是罗马尼亚的一家货运代理公司,拥有超过60年的历史,以其在东欧和中亚的强大服务网络而闻名。
这十大国际货运代理公司在全球物流网络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推动全球贸易发展。北京扬睿国际等中国力量的加入,反映了中国在全球物流行业中的地位正在不断提升。
货代企业有哪些
货代企业有很多,如华马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中外运长航集运、中远海运物流、顺丰速运、天地华宇物流和华贸物流等。
1、德邦物流
德邦是国家“AAAAA”级物流企业,主营国内公路运输业务。截止2014年4月,公司已开设直营网点 4500多家,服务网络遍及全国,自有营运车辆8800余台,全国转运中心总面积超过97万平方米。
公司始终以客户为中心随时候命、持续创新,始终坚持自建营业网点、自购进口车辆、搭建优线路,优化运力成本,为客户提供快速高效、便捷及时、安全可靠的服务体验,助力客户创造大的价值。
2、中外运长航集团
中外运长航集团是中国最早的货代企业之一,成立于1926年,是中国集装箱运输的开创者之一,总部位于上海市。目前,公司已经成为中国最具规模和实力的多元一体化服务商之一。业务涵盖了航空运输、海运运输、陆运运输、综合保险、供应链管理等多个方面。
3、中远海运物流
中远海运物流有限公司由中远海集团、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中远海控股有限公司全资组建,致力于国际运输代理、货运代理、物流配送和商业保理等领域的深度拓展。中远海运物流业务范围覆盖18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主要城市和港口,形成了完整的国际服务网络体系。
4、顺丰速运
顺丰速运创立于1993年,总部位于深圳市,是中国快递行业的领导者,全程数字化运营模式,是唯一一家拥有集装箱航运执照的快递企业。顺丰速运为客户提供的服务包括国内外快递、物流运输、仓储配送、冷链物流等散件、集装箱、专线、定制品类的多种运输及增值服务。
5、天地华宇物流
天地华宇物流成立于1993年,总部位于北京市,是国内领先的综合物流服务提供商之一,业务涵盖海、陆、空、铁四种运输方式。天地华宇物流以先进的IT系统和信息处理能力为基础,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效、安全和专业的物流服务,其经验丰富的专业管理团队和业务团队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物流集成解决方案。
6、华贸物流
华贸总部设在国际航运中心上海,主业是现代跨境综合物流和供应链贸易服务。华贸于1984年在上海注册成立,是中国改革开放后早经原外经贸部、民航总局、海关总署批准成立的一级货运代理企业之一,在行业内具有悠久的经营历史和市场品牌。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顺丰速运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德邦快递
货运代理的法律责任
在商业买卖活动中,出卖人与买受人协商好货物的数量与价格后,双方要签订买卖合同,卖方要按规定的时间将货物交给买卖方,所以卖方一般还需要与运输公司签订运输合同,要求运输方将货物运送到买方手中,那么货运代理人需要承担哪些风险?下面由小编为读者进行解答。
一、货运代理人需要承担哪些风险
货运代理无论以代理人身份从事业务活动,还是以承运人、仓储保管人、其他独立经营人身份从事业务活动,或者以混合经营人身份(如综合物流服务商)从事业务活动,都不可避免地发生违反与客户、分包人签订的相关合同,侵犯第三方财产和人身权利的行为,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合同条款的规定,对上述行为的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些责任都属于货运代理面临的法律责任风险。
具体有:
1因安排运输疏忽,错发、错运、错交、迟延运输货物,遗漏、错误缮制、签发运输单证、文件而给委托人造成的费用损失;
2因受托包装、加固货物不当,而给委托人造成的货物损失;
3因临时保管不善,造成委托人的货物损失;
4因选择承运人、仓储保管人不慎,造成委托人货物损失;
5因交付、接收货物疏忽,没有取得当时货物状况的证据,导致委托人不能向责任人索赔的损失;
6因装箱、拆箱、拼箱操作失误,造成委托人货物损失;
7因自身过错造成他人集装箱箱体及附属设备损坏;
8因报关、报检、报验失误,违反进出口管制规定或海关、商检、动植物检验、检疫机关要求而被有关当局征收额外的税费,处以相应的罚款;
9因代办保险失误,漏保、错保、申报错误,造成委托人不能或难以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
10因侵权行为,造成第三方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二、物流运输中的法律风险1、签约主体及其偿债能力风险
实务中,物流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往往忽略签约主体及其偿债能力问题。有些公司根本就只是个皮包公司或不具备物流资质,物流企业将货物交其转运之后毁损灭失了,甚至被其私吞了,损失很难追回,而物流企业却要承担对委托人的赔偿责任。有些合同或运单只填写司机名字或车牌号码,若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毁损灭失,而司机赔偿能力有限或根本没有赔偿能力,物流企业又找不到证据证明该司机有权代表其他公司签约,损失很难追回。
2、托运人加重承运人责任风险
托运人为了更好的维护自身利益,在制订运输合同时往往会设置一些条款加重承运人的责任。物流企业急于得到业务忽略了合同审查,使得自己承担了过重的合同义务和违约赔偿责任,在产生损失、发生纠纷时吃了大亏。
3、托运人交货指示风险
有些托运人在货运合同或托运单上未列明收货人,货物运到后才指定收货人;有些只写了收货人的简称或电话号码;有些在交货前临时改变收货人。在这些情况下,承运人应该保留托运人交货指示的相关证据,如电话录音,书面指示材料等,否则,一旦托运人不认可该指示,以错误交货为由起诉承运人,承运人即面临赔偿责任。
4、道路交通事故、船舶碰撞风险
有的物流企业与自然人签订挂靠协议进行挂靠经营运输。根据相关规定,挂靠经营的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由挂靠人与被挂靠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此,在挂靠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失权利人要求赔偿的情况下,挂靠人作为自然人往往偿债能力有限,而物流企业将面临赔偿风险。船舶挂靠经营的责任承担目前虽无非常明确的法律法规规定,但司法审判实践中不乏判决挂靠人与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的判例。
5、包装条款不明确风险
有些物流企业在包装条款中笼统写“普通包装”、“一般包装”、“习惯包装”等词语,这样的描述是非常不明确的,容易发生争议。应在包装条款中明确约定包装材料、包装规格、包装方式、包装文字说明、费用负担等细节,以及搬运、堆放的具体要求。
6、货物误交风险
若将货物错交给他人应承担赔偿责任,因此,物流企业交货时应严格按照合同或运单上的约定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注意查验其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并要求收货人签名、盖章,对于收货人委托的人,应要求其提供授权委托书。
7、未及时检验、通知的风险
根据法律规定,收货人接收货物时应当检验货物并及时提出异议。若收货时没有当场检验并确认货物质量、数量的,事后很难再举证证明货物的短缺、损坏情况。因此物流企业作为收货人向其他公司接收货物时应注意清点、检验,若发现货物与单据不相符应要求交货方书面确认,否则收货后很难举证,只能自己承担赔偿责任。
8、装卸致损风险
货物在装卸过程中发生毁损,应由承担装卸责任的一方负责赔偿。因此在装卸条款中明确由哪一方承担装卸责任非常重要。若合同没有约定,在物流业务中通常有一部分装卸工作由承运人负责,因此物流企业作为承运人在上下车(船)、出入仓、转运搬运货物时,应注意安全操作,小心谨慎,以避免装卸致损而承担赔偿责任。物流企业在装卸过程中不但可能导致货物损失,还可能发生人身损害事故,造成搬运工或其他人员受伤而承担赔偿责任。因此,物流企业应加强安全意识,完善安全操作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考核,以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的几率。
9、仓储物验收不明风险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零七条的规定,保管人应当对保管物进行验收。在仓储业务中,若保管人对照货物单证列明的品种、数量、质量等逐一检验核实货物不细致,在货物出库时发现与单证不相符而发生纠纷,仓储公司就可能承担赔偿责任。
10、仓储物变质风险
货物在仓储期间发生变质常引发纠纷。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二条的规定:“保管人对入库仓储物发现有变质或者其它损坏的,应当及时通知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因此,保管人应注意尽到及时通知的义务,必要时采取有效措施止损。
11、存货人欺诈风险
实践中,存货人可能采取多种手段对保管人进行欺诈,如诡称保管费由其他单位承担;在货物的质量上弄虚作假,以次充好,或者隐瞒货物瑕疵;虚报货物数量等。到提货时却要求按照仓单交货,或者以仓储公司擅自调换货物、动用货物为由要求赔偿。还有甚者为了节省费用故意隐瞒危险物品或其他需要特别储存的化学品,造成其他货物损失,导致仓储公司向其他存货人赔偿。
12、加工环节风险
对于需要物流企业简单加工、分检、包装的货物,可能存在货物交接验收不明风险、转包风险、临时雇工人身损害赔偿风险。所以在接收货物时一定要及时检验,否则接收后出现质量问题就很难证明是货物本身存在质量问题,物流企业就要承担赔偿责任。同时物流加工属于加工承揽合同规范的范畴,合同法第253条规定:承揽人应当自己完成主要工作,否则定作人可以解除合同,如因擅自转包造成损失转包人要承担赔偿责任。因此,物流企业一旦需要转包,应取得委托人的同意。在物流加工环节经常会把一些辅助性工作交给临时工去做,如果是临时雇佣关系,雇工在工作中造成伤害事故,物流企业作为雇佣方要对其承担赔偿责任,所以物流企业临时请人搬运货物或做一些简单的加工工作都有可能导致几万甚至几十万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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