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DP与DDU贸易术语区别(ddp和ddu两种贸易条款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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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术语DDU和DDP有什么区别
国际贸易术语DDU和DDP的区别:
1、进口报关不同:DDU是卖方处理进口报关,并承担交货前的费用;DDP是买方处理进口报关,承担办理海关手续的责任和风险,以及交纳手续费、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
2、交货方式不同:DDU是目的港未完税交货,在指定的目的地将货物交给买方处置;DDP是目的港完税后交货,指卖方在指定的目的地,办理完进口清关手续,将在交货运输工具上尚未卸下的货物交与买方。
3、风险承担:主要在于货物在目的港进口清关过程中的风险和费用究竟由谁承担的问题。如果出口商有能力完成进口报关,那么就可以选择DDP,如果出口商没有能力办理相关事项,或者不愿意办理进口手续、承担风险和费用,那么则应该使用DDU术语。
扩展资料:
DDU卖方应承担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时除进口手续和关税外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同时,《2000年通则》建议,在处理进口通关困难和耗时的国家时,卖方不应使用滴滴涕,以免买方未能及时办理进口通关的影响。
卖方必须承担除进口手续和关税外的一切费用,包括运费、保险费、出口税及相关费用+适当利润+生产成本。
DDPZ根据EXW条款对买方承担最大责任,而卖方根据DDP条款承担最大责任。
如果卖方不能直接或间接获得进口许可证,则不应使用这一术语。
但是,如果双方希望将进口时应支付的所有费用(如增值税)从卖方的义务中排除,则应在销售合同中明确说明。如果双方希望买方承担进口的风险和费用,则应使用DDU一词。
适用于所有运输方式,但当货物在船上或目的港码头交付时,应使用目的港术语。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DDU
百度百科-DDP
DDU, DDP和CIF的区别是什么
DDU,DDP和CIF有3点不同:
一、三者的概述不同:
1、DDU的概述:由卖方将货物直接运至进口国国内指定地点,而且须承担货物运至指定地点的一切费用和风险(不包括关税、捐税及进口时应支付的其他官方费用)。
2、DDP的概述:指卖方在指定的目的地,办理完进口清关手续,将在交货运输工具上尚未卸下的货物交与买方,完成交货。
3、CIF的概述:CIF术语的中译名为成本加保险费加运费,按此术语成交,货价的构成因素中包括从装运港至约定目的地港的通常运费和约定的保险费。
二、三者的相关规定不同:
1、DDU的相关规定:卖方必须承担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除进口手续和关税以外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卖方必须承担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除进口手续和关税以外的一切费用包括:运费,保费,出口税还有相关费用+适当的利润+生产成本。
2、DDP的相关规定:卖方必须承担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地的一切风险和费用,包括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在目的地应交纳的任何“税费”(包括办理海关手续的责任和风险,以及交纳手续费、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
3、CIF的相关规定:卖方除具有与CFR术语的相同的义务外,还要为买方办理货运保险,支付保险费,按一般国际贸易惯例,卖方投保的保险金额应按CIF价加成10%。
如买卖双方未约定具体险别,则卖方只需取得最低限底的保险险别,如买方要求加保战争保险,在保险费由买方负担的前提下,卖方应予加保,卖方投保时,如能办到,必须以合同货币投保。
三、三者的注意事项不同:
1、DDU的注意事项:
如买方没有履行B2规定的义务,则必须承担由此而发生的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额外风险。如买方未按照B7规定通知卖方,则必须自约定的交货日期或交货期限届满之日起,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但以该项货物已正式划归合同项下,即清楚地划出或以其他方式确定为合同项下之货物为限。
2、DDP的注意事项:
(1)在DDP的交货条件下,卖方是在办理了出口结关手续后在指定目的地交货的,这实际上是卖方已将货物运进了进口方的国内市场。如果卖方直接办理进口手续有困难,也可要求买方协助办理。如果卖方不能直接或间接地取得进口许可或办理进口手续,则不应使用DDP术语。
(2)如果双方当事人愿从卖方的义务中排除货物进口时需支付的某些费用,如增值税,则应就此意思加注字句,如“完税后交货,增值税未付(插入指定目的地)”,以使之明确。
(3)买方负责在指定目的地将货物从到达的运输工具上卸下,但卖方要保证货物可供卸载。卖方在签订运输合同时应注意运输合同与买卖合同相关交货地点的协调,如果卖方按照运输合同在指定目的地发生了卸货费用,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卖方无权向买方要求偿付。
(4)由于卖方承担在特定交货地点交货前的风险,买卖双方应尽可能清楚地订明指定目的地的交货地址,最好能具体到指定目的地内特定的点。如果没有约定特定的交货点或该交货点不能确定,卖方可以在指定目的地选择最适合其目的的交货点。
(5)卖方对买方没有订立保险合同的义务,但由于整个运输过程的风险要由卖方承担,卖方通常会通过投保规避货物运输风险。
3、CIF的注意事项:
(1)装卸问题:按CIF术语成交,卸货港(目的港)时合同的要件,因为它关系到进口方的利益,如果出口方违反了,进口方有权撤销合同。
(2)关于风险划分的问题:CIF术语费用和风险的划分地点是相互分离的(它不同于 FOB术语, FOB术语费用和风险的划分都是同一地点。)费用的划分——指定的目的港。风险的划分——装运港船舷为界。
(3)关于保险费问题:CIF术语项下,出口方虽然负责保险,取得保险单,并支付保险费,但是这是属于代办性质,就是进口方代办。因此进口方签订合同时要特别谨慎。
(4)有关单据的重要性:CIF术语是很重要的项下很重要一条是“凭单交货,凭单收取”,交单和付款是对流条件。单据齐全内容正确,就可以及时的收取货款;反之单据不全,内容有毛病,尽管货物是好的,合格的,也结不了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DDU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DDP(贸易术语缩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cif(成本费加保险费加运费)
DDP、DDU、DAP这些贸易术语究竟有哪些区别
DDU和DDP是两种常见的贸易术语,它们在货物进出口中广泛使用。然而,许多出口商对这些术语的理解并不深入,这可能导致出口过程中遇到不必要的麻烦。本篇文章将详细解释DDU和DDP,以及它们之间的区别。
一、什么是DDU?
DDU,即“未完税交货(指定目的地)”术语,意味着在实际操作中,出口商和进口商在进口国某个地点进行货物交付。出口商需承担将货物运输至指定地点的所有费用和风险,包括办理海关手续的费用和风险,但不包括关税、捐税以及进口时需支付的官方费用。进口商则需承担因未能及时办理货物进口结关流程引发的额外费用和风险。
在使用DDU时,费用明细较为复杂,进口商与货代确认价格时,需确保对方提供书面确认并盖章留底,以防日后发生纠纷。
二、什么是DDP?
DDP,即“完税后交货(指定目的地)”术语,指的是出口商在完成进口清关手续后,将货物交至进口商。在这种术语下,出口商需承担将货物运输至指定目的地的所有风险,以及完成目的港清关手续、缴纳关税、手续费和其他费用。因此,DDP术语下,卖方承担的责任最大。如果出口商无法直接或间接获取进口许可证,应谨慎使用此术语。
三、DDU和DDP的区别?
DDU和DDP的最大区别在于,进口清关过程中的风险和费用由谁承担。出口商有能力完成进口报关时,选择DDP更为合适;出口商无法或不愿承担风险和费用时,则应使用DDU术语。
此外,DDU和DDP的费用计算方法如下:Fob金额加上出口口岸所有本地费用、海运费(正负均可)、目的港本地费用,若使用DDU,还需加上目的港的本地费用;若使用DDP,还需额外加上目的港的关税。
三、DAP和DDU的区别?
DAP(目的地交货)术语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指卖方在指定目的地将货物置于到达的运输工具上准备卸载时,即完成交货。卖方承担将货物运至指定地的一切风险。DAP和DDU的主要区别在于DAP的条款中明确了风险转移的时间点,即卖方将货物置于到达的运输工具上准备卸载时,风险即转移至买方。
在DAP术语下,卖方需提供符合买卖合同的货物和商业发票,以及可能要求的任何其他符合证据。卖方还需自负风险与费用以取得出口许可或其他官方批准文件,并办理货物出口及其在交货前通过任何国家运送时所需的通关手续。卖方必须在约定日期或期限内,在指定目的地将货物置于到达的运输工具上准备卸载的货物交由买方处置。卖方还需支付货物在目的地的卸货费用以及可能产生的其他费用,如出口关税、税捐及其他费用。
买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并负责获取进口许可或其他官方批准证书,并办理货物进口的一切通关手续。当货物如约定情形交付时,买方需接收货物。买方自货物交付时起,承担货物灭失或损毁的一切风险。买方还需支付自货物交付时起有关该货物的所有费用,以及接收货物所需的费用。
DDP与DDU分别是什么意思
1、DDP,英文全称为Delivered Duty Paid,(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中文名称为税后交货。(……指定目的地)
“完税后交货(……指定目的地)”指卖方在指定的目的地,办理完进口清关手续,将在交货运输工具上尚未卸下的货物交与买方,完成交货。
卖方必须承担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地的一切风险和费用,包括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在目的地应交纳的任何“税费”(包括办理海关手续的责任和风险,以及交纳手续费、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
2、未完税交货(DDU,Delivered Duty Unpaid-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指卖方负责租订运输工具,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已清关货物运抵指定的目的地,在运输工具上交货并承担交货前的费用、风险的贸易术语。
注意事项
1、在DDP的交货条件下,卖方是在办理了出口结关手续后在指定目的地交货的,这实际上是卖方已将货物运进了进口方的国内市场。如果卖方直接办理进口手续有困难,也可要求买方协助办理。如果卖方不能直接或间接地取得进口许可或办理进口手续,则不应使用DDP术语。
2、如果双方当事人愿从卖方的义务中排除货物进口时需支付的某些费用,如增值税,则应就此意思加注字句,如“完税后交货,增值税未付(插入指定目的地)”,以使之明确。
3、买方负责在指定目的地将货物从到达的运输工具上卸下,但卖方要保证货物可供卸载。卖方在签订运输合同时应注意运输合同与买卖合同相关交货地点的协调,如果卖方按照运输合同在指定目的地发生了卸货费用,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卖方无权向买方要求偿付。
4、由于卖方承担在特定交货地点交货前的风险,买卖双方应尽可能清楚地订明指定目的地的交货地址,具体到指定目的地内特定的点。如果没有约定特定的交货点或该交货点不能确定,卖方可以在指定目的地选择最适合其目的的交货点。
5、卖方对买方没有订立保险合同的义务,但由于整个运输过程的风险要由卖方承担,卖方通常会通过投保规避货物运输风险。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DDP、百度百科-未完税交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