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德国专利申请的周期及其关键阶段(申请专利的六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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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申请德国发明专利流程是
准备德国专利申请文件→提交德国专利申请→受理→形式审查→公布→实审请求→实质审查→授权和公告
1.准备德国专利申请文件;
2.向德国专利商标局提交德国专利申请;
3.德国专利商标局发出受理通知书;
4.德国专利商标局对专利格式和明显的实质性缺陷等方面进行审查;
5.德国专利申请将在自申请日(优先权日)起18个月届满公布;
6.德国专利申请人可以在申请日起七年内提出实质审查请求;
7.德国专利商标局对专利进行了实质性审查,德国专利申请人需要对审查意见通知作出回复;
8.如果德国专利申请符合法律要求,德国专利商标局授予该发明专利权并公布授权的专利。
德国专利法的特点
德国的专利制度有如下特点:
采用延迟审查制度。自专利提交申请之日起。7年之内,经过申请人提出请求或第三方提出请求,专利局才进行新颖性检索和实质审查,但检索并不是实质审查的前提条件,可以不提出检索请求而直接提出实质审查。7年内未提出实质审查请求,专利申请被视为自动撤回。
分两步批准专利。实质审查通过后,专利局“临时批准”专利并予以公布;公布3个月内,任何第三方均有权提出异议,如果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则“正式批准”专利。
德国《专利法》对植物新品种和培植方法也给予专利保护。
实用新型实行的是注册制而不实行审查制,只要其申请文件齐备,并且属实用新型法保护的范围之内即可获得实用新型保护。
在德国不受实用新型保护的是:制作方法,不可移动的物体(建筑物),图表(图案、图画),无固定形态的物体如流体、粉末,动植物品种,珠宝,食品,药品,电路,完整的工艺流程装置。对实用新型的保护获得可单独申请也可与专利一起申请。实用新型的有效期为3年,可续展一次,展期3年。
申请德国发明专利的流程是怎样的
1、准备申请所需要的文件;
2、向德国专利商标局提交相关的申请;
3、相关部门发出受理通知书;
4、会对专利进行格式以及明显实质性缺陷等方面的一些审查;
5、专利申请案会在申请日(优先权日)起18个月届满公开;
6、可在申请日起七年内提交实质审查的请求;
7、会对专利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要对对审查意见通知书进行答辩;
8、如果专利申请符合法律的要求,德国专利商标局对该发明创造授予专利权并公告授权专利。
德国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有哪些程序
德国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有哪些程序?据统计,中国申请人的向外专利申请日趋增多,其中,德国是中国申请人在对外专利布局中比较重视的地区。德国的专利类型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其中,实用新型专利采用注册制。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提交后,无需经历实质审查程序,1~3月即可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权。德国实用新型的保护期自申请日开始计算,最长为十年。下面我们就来介绍一下德国实用新型专利如何申请?有哪些程序?德国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有哪些程序?申请书其中应写明发明人和申请人的姓名和地址(如果申请人是法人还应包括法人代表的名字)、提交日期、发明名称和优先权日(如果要求了优先权);专利说明书(需要翻译)、申请人以及发明人的姓名地址(中英)、必要时应有附图、摘要、如果要求了优先权还应提交优先权文件、提交委托书。1、申请时间: 6–14个月可以授权。2、优先权主张(如果有):他国第一申请案之申请日起 12个月内提出要主张优先权之申请案。3、审查制度:可以另行请求新颖性调查。4、专利维持费:自申请日起第四、七、九年前缴纳。5、专利期限:自申请日起 10年。德国实用新型专利所采取的是登记制加检索报告制度。在申请是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专利局就应当在登记簿中进行注册登记。对于申请主题并不作新颖性、创造性和及实用性的审查。中国对实用新型专利采用形式审查所采取的是:申请在审批中不进行早期公布和实质审查,只有这三个阶段;;受理、初审以及授权。关于德国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有哪些程序?这一问题我们就给大家解答到这里了,如果想要申请德国实用新型专利,请联系我们在线客服,或拨打八戒知识产权全国免费服务热线,我们有着多年专业的知识产权代理经验,一流的业务团队和全心全意为顾客服务的理念,一定能帮助您顺利申请。
想在德国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流程
1、申请文件包括:申请书、适于公开的设计表现物(例如照片、图片等)。
2、申请提交方式:
向德国专利商标局在慕尼黑、耶拿和柏林的办公室提交;
向德国境内的专利信息中心提交;
通过 DPMAdirekt在线提交实用新型申请。
3、合案申请:一个实用新型申请中最多可包括 100项实用新型,但这些实用新型必须适用于至少一个相同的商品类别。
4、通过《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或作为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员国主张外国优先权的,需要在中国递交在先申请后 6个月内在德国提交申请,并且自优先权日起 16个月内需要提交中国在先申请的时间、国家、案号,以及中国在先申请文件的复印件或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在先申请文件副本。
5、实用新型在展览会上首次展出后 6个月内提出实用新型申请的,可以主张首次展览优先权。
6、在德国无经常居所或营业所的当事人需聘请德国律师或专利代理人作为代理人。
7、现有设计指的是申请日前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的实用新型,与申请日前的实用新型仅具有不重要的细节差别仍然属于现有设计,但是申请日前 12个月内申请人自己公开的,不影响实用新型新颖性判断。
8、当事人也可以通过共同体实用新型申请或国际实用新型申请获得德国注册实用新型。
9、当事人可申请推迟公开实用新型表现物,最多可推迟 30个月,且只需提交一个二维样本(而非实用新型表现物),在推迟期间,实用新型的保护期只有 30个月,且保护仅限于未经许可复制的实用新型的行为,在此期间当事人可以决定是否将保护期续展至申请日起 5年,在缴纳续展费并补交实用新型表现物后,注册实用新型将被公开在《实用新型公报》上。
10、在德国公开的实用新型可以在欧盟自动获得 3年的非注册共同体实用新型保护,且保护也仅限于未经许可的复制行为。
11、德国加入了大量的实用新型相关国际公约,包括《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工业品实用新型国际注册海牙协定》、《建立工业品实用新型国际分类洛迦诺协定》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