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商标注册和商标侵权维权
关于越南商标的相关要点
1. 越南现行商标法律为 2019 年最新修订的知识产权法,其于 1949 年 3 月 8 日加入《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2006 年 7 月 11 日加入《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
2. 越南知识产权局负责商标审查,上诉委员会负责审理商标驳回复审、异议裁定申诉、无效宣告案件,普通人民法院负责审理知识产权一审、上诉案件,海关负责知识产权进出口保护工作。
3. 越南可注册的商标类型包括文字、图形、立体、全息图、颜色组合商标等,需注意立体商标显著性审查严格,且与指定商品形状或包装有关的立体商标,除非长期大规模使用获显著性否则难核准,对不可注册商标类型尚无明确规定。
4. 在越南,商标注册流程为申请人提交申请后,依次经过申请、形式审查、公告、实质审查、缴费、颁发证书阶段,对驳回决定不服可申请复审,对复审决定不服可起诉。
5. 注册申请书中,中国申请人名称可用汉语拼音,地址不必须与营业执照一致可用汉语拼音,商品类别可参照《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并接受非规范商品名称,委托书应包含相关事项,签字人职位有要求,否则需证明或公证认证。
6. 办理各类商标业务费用有申请官费、注册官费、续展官费、转让官费、许可官费、变更官费、异议官费、无效宣告官费、一审商标案件受理费、上诉案件受理费等。
7. 越南商标注册形式审查 1 个月内完成,从准备数据至公告阶段 2 个月内完成,公告及实质审查 9 个月内完成,整体审查周期一般需 18 至 20 个月。
8. 在越南,提交异议申请需当地律师撰写异议理由、委托书原件,若异议裁定失败不能再申诉,可提撤销或无效宣告请求,若裁定成功将商标申请整体驳回,被异议人可复审或申诉,若部分成功可再异议,若再次异议失败则部分核准注册,被异议人可复审或申诉,未注册商标保护有限,可基于未申请但广泛使用理由提异议申请但难度大。
9. 在越南,认为注册商标申请人无权、不符保护条件或连续 5 年以上未使用,可在商标注册日起 5 年内提无效宣告请求,不诚信理由不受 5 年限制,当事人对无效宣告裁定不服可向上诉委员会申诉或向普通人民法院上诉。
10. 在越南通过诉讼维权,无专门知识产权法院,案件由普通人民法院审理,商标侵权民事诉讼两审终审,可向省或市法院起诉,不服结果可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起诉书由当地律师撰写,证据和委托书需公证认证,一般需 18 至 24 个月。
11. 在越南,纯中文商标易因缺乏固有显著性不被核准,可通过中文与英文或图形组合申请避免,注册商标到期不续展视为无效,宽展期 6 个月后至商标届满 1 年内可申请恢复,审查员有权恢复但可施加限制。
(来源:K 哥聊出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