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日利亚专利(尼日利亚专利年费怎么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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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法的起源发展
在西方国家,一般认为最早的一件专利是英王亨利三世1236年授予波尔多的一个市民以制作各色布的15年的垄断权。
实际上这是封建特权的一种形式,并非现代意义上的专利。
第一个建立专利制度的国家威尼斯,于1474年颁布了第一部具有近代特征的专利法,1476年2月20日即批准了第一件有记载的专利。
一般认为,英国1624年制订的《垄断法规》是现代专利法的开始,对以后各国的专利法影响很大,德国法学家J.柯勒曾称之为“发明人权利的大***”。
从18世纪末到19世纪末,美国(1790)、法国(1791)、西班牙(1820)、德国(1877)、日本(1826)等西方工业国家陆续制定了专利法。
到了20世纪,特别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工业发达国家的专利法陆续进行了修订,许多发展中国家也都制订了专利法。
60年代以来,阿尔及利亚在1966年通过了新专利法,巴西在1969~1971年,印度、秘鲁、尼日利亚和伊拉克在1970年,委内瑞拉、哥伦比亚在1971年,墨西哥在1976年,南斯拉夫在1981年,都修订或重新颁布了专利法。
阿根廷、叙利亚等国也对专利法进行了重大修改。
80年代初期,约有150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专利制度。
阿尔及利亚和保加利亚、捷克斯洛伐克、民主德国、苏联等国,除建立专利制度外,还采用发明人证书制度,取得发明人证书后,发明权归国家所有,发明人取得一定奖励,但不能拒绝经国家批准的其他人使用其发明。
墨西哥则采用发明证书制度,发明人有权实施发明,但不能拒绝其他人使用,而可以取得国家批准的一定报酬。
近代专利法始于中华民国时期1912年的《奖励工艺品暂行章程》。
1944年******公布过《专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1950年政务院颁布了《保障发明权与专利权暂行条例》。
侯德榜发明的侯氏制碱法就是根据该条例取得专利权的一项发明。
这一条例后由1963年颁布的《发明奖励条例》所取代。
1980年1月,中国***正式筹建专利制度,后又成立了中国专利局。
1984年3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尼日利亚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需要哪些资料
申请材料:
(1)申请人必须写明完整的姓名;
(2)如果是公司名称,必须与登记证上的名称相一致;
(3)如果申请人在瑞士没有居住地或营业地,必须指定一个瑞士代理人或指定一个在瑞士的收件地址;
(4)该项中应写明外观设计实际设计者的完整姓名和居住地址;
(5)如果6个月内首先在其他国家提出过外观设计申请,在此处写明首次提出申请的国家、申请日期及申请号;
尼日利亚外观设计专利概述是
尼日利亚外知识产权局负责受理、审查、授予尼日利亚外观设计专利权,尼日利亚是《巴黎公约》和《专利合作条约》的成员。尼日利亚曾经是英国殖民地,法律制度上受英国法影响很大,1960年尼日利亚独立后,1970年,尼日利亚政府颁布了《专利与设计法》,这是尼日利亚历史上第一部正式颁布的专利法令。1990年,尼日利亚政府对1970年《专利与设计法》进行了修改,也是尼日利亚现行的专利法,主要由专利、外观设计和两个附件组成。
根据尼日利亚《专利与设计法》,可申请专利的发明应具有以下两个条件:第一,它是新颖的,是经过发明创造性的活动而产生,具有工业上的可运用性;第二,它构成对已获得专利的发明进行改进,是新颖的并经过发明创造性的活动而产生,具有工业上的可运用性。该法同时规定了不可以获得专利保护的发明创造,例如,动植物品种或基本上用生物学原理产生动植物的方法等。
尼日利亚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流程是
根据尼日利亚《2004年专利和外观设计法》中第3条、第4条以及第5条的规定,人们应该向该国的商标、专利和外观设计注册局提交自己的专利申请,而且这份申请中必须要包含某些信息。在收到专利申请后,审查员将会展开一次检索以确定该申请是否已经获得了专利权。如果检索结果显示这件申请尚未获得专利权的话,那么申请人将需要向审查员提交下列文件:
●一份要求获得专利权的请愿书或者请求书,包括申请人或其代理机构的签名,以及申请人的全名和地址;
●说明书,包括权利要求书(一式两份)、附图(如果需要的话,也是一式两份);
●要求在专利申请中写出真正发明人姓名和地址的声明(适用情形:上述发明人主动提出这一请求);
●一份由申请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适用情形:申请人选择代理机构代表其提交专利申请);
●尼日利亚国内的文件送达地址(适用情形:申请人的居住地不在尼日利亚国内);以及
●规定的各种费用。完成上述工作后,审查员将会对这件专利申请进行审查。在这里需要指出的是,申请人必须要满足尼日利亚《2004年专利和外观设计法》中一切有关形式审查的要求。在此之后,如果这件申请还通过了其他环节的审查(例如权利要求书是否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工业实用性,以及说明书是否充分公开了相关的发明内容等),那么这件申请将会获得专利权。不过,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即便发明人在尼日利亚如愿获得了专利权,其仍需要继续提高警惕以防止自己的权利遭到侵犯。当然,无论发明申请涉及的是产品还是方法,审查员都会采用同一套审查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