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监管区类型有哪些(海关监管区类型有哪些内容)
本文目录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一、特殊监管区域
1、海关关境
一般情况下,一个国家就是一个单独的关境,由统一海关机构管理。但中国存在多个关境,如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享有高度自治权和单独的海关管理权限。
2、特殊监管区域
特殊监管区域属于中国海关管辖范围内,为开展特殊业务而设立。在这些区域内,虽享有政策便利,但仍需接受海关及其他部门的管理。
3、不同的存在形式
特殊监管区域包括综合保税区、自由贸易试验区、保税物流中心等不同形式,性质不同,政策各异。
二、升级中的监管区域
1、6类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包括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跨境工业区、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等。
2、保税区
保税区起源于1980年代,功能相对单一,后逐渐拓展至研发、维修等业务。
3、出口加工区
出口加工区最初以出口加工为主,后拓展至保税物流、研发等业务。
4、保税物流园区
保税物流园区专门发展现代国际物流业,功能涵盖口岸、物流、加工等。
5、跨境工业区
跨境工业区主要位于珠海和澳门,为珠海和澳门提供特殊政策。
6、保税港区
保税港区具有口岸、物流、加工等功能,可看作是综合保税区的雏形。
三、综合保税区
1、海关规章
2006年,国务院批准苏州工业园设立综合保税区,涵盖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等政策与功能。
2、其他监管区域的升级
从2012年开始,将多种形式的监管区域升级为综合保税区。
3、综合保税区的分布
截至2023年09月,全国有171个监管区域,其中10个为旧模式,其他均为综合保税区。
四、自由贸易试验区
1、自贸区的理解
自由贸易试验区是国内自由贸易园区,与国与国之间的自由贸易协定不同。
2、和综合保税区的区别
自贸区范围更大,以制度创新为核心,涵盖海关监管以外的内容。
3、以广东自贸区为例
广东自贸区包含四个综保区,享受保税区和自贸区的政策。
4、海关和自贸区
海关对自贸区的管理涉及海关事务,一般由地方政府会同海关协调后出台文件。
五、保税物流中心
1、A型和B型
保税物流中心分为A型和B型,功能一致,区别在于运营主体。
2、保税物流中心A型
分为公用型和自用型,审批权限在地方海关。
3、保税物流中心B型
由直属海关受理,报海关总署会同有关部门审批。
六、两仓业务(进口保税仓和出口监管仓)
1、进口保税仓
分为公用型和自用型。
2、出口监管仓
针对出口货物,一般散货的出口先报关进入出口监管仓。
3、海关审批
两仓业务由属地主管海关受理,报请直属海关审批。
七、业务应用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对企业涉及的主要是货物的进出口,如入区退税、保税区一日游交货等。
后记:
本文对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进行了简单介绍,包括不同形式、政策、分布等。在实际业务中,如需深入了解,可咨询当地主管海关或管理委员会。
进出境商品,根据海关监管的要求,分成哪几类监管方式
进出口货物海关监管方式(以下简称监管方式),即现行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监管方式”,是以国际贸易中进出口货物的交易方式为基础,结合海关对进出口货物的征税、统计及监管条件综合设定的海关对进出口货物的管理方式。由于海关对不同监管方式下进出口货物的监管、征税、统计作业的要求不尽相同,因此为满足海关管理的要求,H2000通关管理系统的监管方式代码采用四位数字结构.其中前二位是按海关监管要求和计算机管理需要划分的分类代码,后二位为海关统计代码。
一、一般贸易
是指我国境内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单边进口或单边出口的贸易。本监管方式代码为“0110”,简称:一般贸易。
二、适用范围
(一)本监管方式包括:
1.以正常交易方式成交的进出口货物。
2.贷款援助的进出口货物。
3.外商投资企业进口供加工内销产品的料件。
4.外商投资企业用国产原材料加工成品出口或采购产品出口。
5.供应外国籍船舶、飞机等运输工具的国产燃料、物料及零配件。
6.保税仓库进口供应给中国籍国际航行运输工具使用的燃料、物料等保税货物。
7.境内企业在境外投资以实物投资带出的设备、物资。
8.来料养殖、来料种植的进出口货物。
三、一般贸易方式主要有申报、查验、征税、放行四个环节,海关对其的监管也是由此四个环节展开。
(一)进出口申报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依照《海关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进口货物为进境之日起十四天内,出口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二十四小时前),进出境货物的口岸或关境,采用电子资料报关单和纸质报关单形式,向海关报告实际进出口货物的情况,海关以申报资料(商业发票、装箱单等相关单证)对照报关进行审核。进口货物收发货人未按规定期限向海关申报产生滞报的,由海关按规定征收滞报金。海关接受进出口货物申报后,电子资料和纸质的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不得修改或者撤销;确有正当理由的,经海关审核批准,可以修改或撤销。
(二)配合查验
海关为确定进出境货物收发货人向海关申报的内容是否与进出口货物的真实相符,或者为确定商品的海关编码、价格、原产地等,依法对进出口货物进行实际核查。通过实际核查,检查报关单位是否伪报、瞒报、申报不实,同时也为海关的征税、统计、后续管理提供可靠的资料。
查验的实施一般在海关监管区内执行,也有特殊的原因需要在海关监管区外执行的。海关查验的方法可以彻底查验,也可以抽查;查验的操作分为人工查验和设备查验。
海关查验货物时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到场配合查验,查验结束后,海关查验人员填写《海关进出境货物查验记录单》现场人员签名确认,查验过程如因查验人员的责任发生损坏,属海关赔偿范围的,海关依法赔偿。
(三)缴纳税费
货物经过申报、查验环节后,海关核对电脑计算的税费,开具税款缴款书和收费票据,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在规定时间内,向指定银行办理税费交付手续或通过网路进行电子支付。
(四)放行(提取或装运货物)
海关接受进出口货物的申报,审核申报资料及相关单证,并且货物通过上述申报、查验、征税环节后,对一般贸易进出口货物结束海关进出境现场监管,允许进出口货物离开海关监管现场的工作环节。
在实行“无纸通关”申报方式的海关,海关做出现场旅行的决定后,通过电脑将资讯发送给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和海关监管货物保管人,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自行列印海关放行通知书,提取或装运货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区管理暂行办法》
第三十九条进出境集装箱的监管办法、打捞进出境货物和沉船的监管办法、边境小额贸易进出口货物的监管办法,以及本法未具体列明的其他进出境货物的监管办法,由海关总署或者由海关总署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第四十条国家对进出境货物、物品有禁止性或者限制性规定的,海关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的规定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的授权作出的规定实施监管。具体监管办法由海关总署制定。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有哪些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是中国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目前主要包括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综合保税区、保税物流中心等多种形式。在这些区域内,企业可以享受特殊税收政策、海关监管便利等优惠措施。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是中国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也是促进国际贸易和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目前,我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主要包括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综合保税区、保税物流中心等多种形式。保税区是指设在海关监管下的特定区域内的,为开展保税物流、仓储加工、租赁销售等商业活动提供的一种特殊制度。保税区内企业的进出口商品不需要向海关缴纳税款,只有在商品流入境内市场时才需要缴纳相应税费。出口加工区是指设在海关监管下的特定区域内,以加工出口为主要经营方式的区域。企业在该区域内开展生产加工活动时,可以享受进口免税、出口退税等特殊税收政策,同时还可以享受海关监管便利等优惠措施。综合保税区是指设在海关监管下的特定区域内的,为支持开展国际贸易、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提供的一种特殊制度。企业在该区域内开展生产、加工、仓储、销售、物流等各类商业活动时,可以享受与保税区和出口加工区相似的特殊税收政策和海关监管便利等优惠措施。保税物流中心是指为开展保税物流业务而划定的特殊区域。企业在该区域内开展保税仓储、商品拆分、再包装等物流活动时,不需要向海关缴纳税款,也可以享受部分海关监管便利政策。
如何申请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企业可以通过向当地海关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申请设立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具体申请流程和条件要求,可咨询当地海关或相关部门。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是中国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促进国际贸易和经济发展。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综合保税区、保税物流中心等不同形式的特殊监管区域都提供了各种优惠政策和便利措施,使得企业可以更加方便地开展进出口贸易和相关业务。
【法律依据】: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汇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以下简称区内)包括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跨境工业区、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等海关实行封闭监管的特定区域。第五条区内与境内区外之间货物贸易项下交易,可以以人民币或外币计价结算;服务贸易项下交易应当以人民币计价结算。区内机构之间的交易,可以以人民币或外币计价结算;区内行政管理机构的各项规费应当以人民币计价结算。
海关监管区的5种类型
1.海关监管分类体系主要分为运输工具监管、货物监管和物品监管三大组成部分,每个部分都有严格遵循的管理规程和操作方法。
2.监管是海关的核心职责,所有其他任务都建立在其基础之上。海关通过备案、审单、查验、放行和后续管理等手段,对进出境的运输工具、货物和物品进行全方位的监管。
3.海关还要执行和监督国家对外贸易管理制度,如进出口许可、外汇管理、商品检验检疫和文物管理等,确保政治、经济、文化和公众健康等多方面的国家利益得到维护。
4.在一般贸易监管方面,企业通常需要进行四个步骤:申报、查验、征税和放行。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代理人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单证进行电子或纸质报关。
5.海关接收申报后,不允许随意修改或撤销,除非有合理的理由并经海关审批。配合查验是海关确保申报内容真实的重要环节。
6.查验过程中,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代理人需到场配合,并在查验记录单上签名确认。查验过程中如有海关责任造成的损坏,海关会依法赔偿。
7.在货物通过申报、查验和征税后,海关会开具税款缴款书,收发货人需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放行环节意味着海关对一般贸易货物监管结束,允许货物离开海关监管现场。
8.在加工贸易监管中,海于2004年起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对保税监管制度进行了整合与规范,强化了担保制度和核查权,并强调企业自管与海关监管的结合,以及地方政府和社会的协管。
9.海关监管是一项国家职能,其目的在于保证一切进出境活动符合国家政策和法律的规范,维护国家主权和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