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税务新规正式落地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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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国家税务总局正式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2号》,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规则作出重要调整。这份公告的核心在于一句话:年销售额 500 万这条线,被卡得更严了,而且生效时间非常明确。
过去不少企业在小规模与一般纳税人之间存在操作空间,但从 2026 年开始,这类模糊地带正在被系统性收紧。
根据公告内容,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只要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目前为 500 万元),原则上都需要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需要特别注意两个关键时间点:
如果 2025 年销售额已经超过 500 万,则从 2026 年 1 月 1 日起,将直接按一般纳税人管理;
如果在 2026 年任意连续 12 个月内销售额超过 500 万,一般纳税人生效时间并不是“发现之后”,而是超过标准当期的 1 日。
公告同时明确,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 12 个月或四个季度内累计的应税销售额,而不是自然年度口径。
公告中也明确了两类可例外情形:
不经常发生应税交易、且主营业务不属于应税范围的非企业单位,可选择继续按小规模纳税;
自然人不纳入本次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范围。
但需要警惕的是,因补报、更正、风控核查或稽查查补导致销售额调整的,税务机关会按原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将销售额计入对应期间,一旦超过标准,同样需要转为一般纳税人。
若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登记手续,税务机关可在期限结束后直接按一般纳税人管理,并追溯相关申报。
公告最后明确:
2026 年 1 月 1 日起,全面取消一般纳税人辅导期管理;
已按小规模申报、但实际应转为一般纳税人的,需要逐期更正申报;
已取得但尚未确认用途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也需在转为一般纳税人后逐步确认抵扣。
这意味着,从制度层面看,“先拖一拖”“先观望”的空间正在消失。
一旦销售规模接近 500 万,企业就必须提前做好账务、发票、税负测算等准备。
从长期来看,税务合规不再是可选项,而是经营底线。虽然短期内可能增加税负和管理成本,但对企业持续经营、风险控制和后续发展而言,这是不可回避的一步。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正式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2号》,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规则作出重要调整。这份公告的核心在于一句话:年销售额 500 万这条线,被卡得更严了,而且生效时间非常明确。
过去不少企业在小规模与一般纳税人之间存在操作空间,但从 2026 年开始,这类模糊地带正在被系统性收紧。
根据公告内容,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只要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目前为 500 万元),原则上都需要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需要特别注意两个关键时间点:
如果 2025 年销售额已经超过 500 万,则从 2026 年 1 月 1 日起,将直接按一般纳税人管理;
如果在 2026 年任意连续 12 个月内销售额超过 500 万,一般纳税人生效时间并不是“发现之后”,而是超过标准当期的 1 日。
公告同时明确,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 12 个月或四个季度内累计的应税销售额,而不是自然年度口径。
公告中也明确了两类可例外情形:
不经常发生应税交易、且主营业务不属于应税范围的非企业单位,可选择继续按小规模纳税;
自然人不纳入本次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范围。
但需要警惕的是,因补报、更正、风控核查或稽查查补导致销售额调整的,税务机关会按原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将销售额计入对应期间,一旦超过标准,同样需要转为一般纳税人。
若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登记手续,税务机关可在期限结束后直接按一般纳税人管理,并追溯相关申报。
公告最后明确:
2026 年 1 月 1 日起,全面取消一般纳税人辅导期管理;
已按小规模申报、但实际应转为一般纳税人的,需要逐期更正申报;
已取得但尚未确认用途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也需在转为一般纳税人后逐步确认抵扣。
这意味着,从制度层面看,“先拖一拖”“先观望”的空间正在消失。
一旦销售规模接近 500 万,企业就必须提前做好账务、发票、税负测算等准备。
从长期来看,税务合规不再是可选项,而是经营底线。虽然短期内可能增加税负和管理成本,但对企业持续经营、风险控制和后续发展而言,这是不可回避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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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6 周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