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变更亚马逊经营主体等于顶风作案
10.30义乌丨27新政重磅揭晓,多重权益,赢战旺季

最近了解到,不少卖家,因为更换主体,店铺直接挂掉了。
我们很多人应该知道,亚马逊在8月24日就变更了一条保密协议,禁止转让服务协议的权利和义务。

而转让店铺经营主体,或者把收款业务直接转让给第三方,都是属于违约行为。
那还坚持要去变更店铺主体的卖家,其中有的是去试探,看亚马逊的执行力度如何;有的是为了减Shui,控制店铺收入规模,到了看似“不得不”变更主体的情况;有的就是想多买几个店铺搞事情。
不管怎样,平台现在就是严控了。其实转让店铺一直是亚马逊不允许的行为。如果一个新的主体想要在亚马逊经营店铺,亚马逊的主张不是让你接手旧店铺,而是应该用新主体在平台上开新店。
站在亚马逊的角度其实不难理解。亚马逊更愿意相信,一个多年守法合规经营的老店铺,对于平台和平台客户是更安全的。而任何新公司,都应该从0做起,接受平台和客户的考验。
平台打击不合规操作,为卖家们建立了公平的竞争环境,对于大多数卖家,特别是新手卖家而言,是喜闻乐见的。这也是亚马逊在霸榜几十年而不被超越的底气。多方得益,才会有长足发展。
不让变更店铺主体,不代表不能变更所有店铺信息。大致分以下情况来看:
1. 变更公司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
如果不涉及变更税号,也就不属于变更纳税主体,不属于协议转让,一般是允许的。
2. 从A公司切换为B公司,法人、税号都发生变更
明显的签约主体变更,风险极高。
3. 店铺回款权和收入控制权交给第三方
这是不允许的。
关于第三点,不是说不能使用第三方外汇收款账户,例如万里汇、派安盈这种持有外汇牌照的收款公司,关键是最终收款人是不是店铺主体。
我们一般会通过公司名义注册第三方收款公司的账号,第三方收款公司也能开具以我们的公司名义为抬头的账户证明,是可以提供给亚马逊接受查证的。且我们也并没有把资金的所有权交给第三方外汇公司。
所以现行的通过第三方外汇平台收店铺款,再转入国内人民币对公账户,这个操作链路现在是没问题的。
去年Shui务合规要求开始,很多注册香港公司的所谓“合规”方案就出来了。
我自己去实地拜访过多家财税公司,都会把这个香港公司注册、报税业务作为主推业务,还说很多客户都已经变更主体成功,在正常报税了。
但我内心是抗拒的。人和公司业务都在内地,只是一个空壳公司在香港,任何一个环节都经不起稽查。平台的审查力度每年都在上升,国内的财税平台和规则一直在升级,这两大金刚立在那儿,稍不注意就得进去踩缝纫机。
现在都在杀鸡儆猴了,不要以为你营业额不大,就没空理你。
不要把任何人当傻瓜,特别是把制定游戏规则的人当傻瓜,否则最终你会发现傻瓜是自己。
“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听起来很励志,其实就是一句毒鸡汤。有家有室的人,还是谨言慎行吧。
以下业务行为,就暂停吧!
1. 个人主体店铺,变更为公司主体店铺
2. 同一法人名下,A公司变更为B公司,税号发生变化
3. 买卖店铺
4. 用亚马逊店铺回款做融资或者抵押
5. 其他变化需要提前咨询客服
加油吧,享受当下奋斗和收获的每一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