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局正在“数据透视”你的亚马逊店铺!不同合规路径的紧急逃生通道
想系统掌握亚马逊广告的投放逻辑与底层闭环?
跨境电商的合规逻辑已彻底改变,不再只是怎么报关出去,而是你的数据能否对上平台报送的信息。
最近的跨境电商老板都普遍感觉“游戏规则”变了。“过去还能蒙眼狂奔,现在平台数据直接对接到S局,每一笔交易都在阳光下。”一位从业八年的卖家坦言。
税务环境真的不一样了。深圳、广州、杭州等地“无票免征”试点落地,标志着税收征管进入了“数据穿透”的新时代。过去简单粗暴的无票采购、买单出口模式,风险已然极高。
无票采购,企业所得税怎么扣?
这是卖家最关心的问题。增值税“免征”了,但采购成本没有发票,所得税前认不认?
真实性是第一前提。根据政策,如果支出真实发生,只是在汇算清缴结束前没能取得发票,企业有责任去“补开、换开”。如果因供应商注销等特殊原因无法补开,只要能提供合同、付款凭证、物流单据等完整的“证据链”,这笔支出是允许税前扣除的。
关键不在于“无票”本身,而在于你是否能自证“清白”。在数据穿透环境下,推动源头平台优化开票流程,对行业整体合规至关重要。

核定征收:是捷径还是陷阱?
为解决无票导致的成本核算难题,不少卖家考虑申请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这听起来像条捷径,但实务中陷阱不少。
政策落地有差异——某地认可的核定方式,在另一地可能就不被接受。核定征收后,如果实际利润额与核定额相差超过20%,需要主动申报调整。而且最终缴税“就高不就低”,年底的汇算清缴一样不能少。
采用核定征收方式后,像广告费、佣金等超过比例限额的费用能否正常税前扣除,也是个模糊地带。核定征收更像是一把需要慎重使用的工具,用它之前,最好明确当地执行口径。
五种合规路径,你适合哪一种?
监管的底层逻辑已经变了。S局核心关注的不再是报关代码,而是“数据匹配”——平台报送数据与你申报的出口及收入数据能否对得上。
基于“电商账归属”与“出口报关方式”的组合,目前演化出五种主要合规路径:
路径一:境外电商账 + 0110出口(ODI架构)
香港或海外公司持有店铺,国内公司通过0110一般贸易将货物出口给境外关联公司。实现了境内外风险隔离,国内公司只负责B2B出口,账务清爽,退税流程成熟,是目前合规确定性最高的方案。
路径二:国内电商账 + 9810出口(单店申报)
国内公司持有店铺,直接以该店铺主体名义申报9810出口。这是政策层面的“标准答案”,完美解决平台报送信息与国内主体一致的问题。但现实是大部分地区9810退税通道不通,且面临海外库存核查风险。
路径三:国内电商账 + 0110出口(务实变通模式)
针对“9810退税难”地区的务实变通。国内公司持有店铺,确保收入在国内申报,但出口环节继续沿用0110一般贸易,报关出口给香港子公司。这样既在国内足额报了税,又通过0110拿到了退税。
路径四:国内电商账 + 集中出口公司(0110模式)
“管卖分离”。国内店铺公司负责前端销售,专门的供应链公司负责0110报关出口。出口公司将货物0110卖给境外公司,境外公司再卖给店铺销售。适合多店铺运营且希望集中处理退税的卖家。
路径五:国内电商账 + 集中出口公司(9810双抬头模式)
国内店铺公司作为生产销售单位,供应链公司作为境内发货人,采用“双抬头”方式申报9810。在不需要香港公司介入的情况下,实现供应链归集和退税,但可能会遇到系统不支持的问题。

历史遗留问题,四种处理方案
对于合规转型前的历史问题(无票采购、买单出口、个人卡收款),主要有四种解决思路:
方案一:争取“无票收入免征增值税”
部分地区已有相关口径,针对历史无票收入,暂时按照免征增值税填报。这是成本最低的方式,但最终需要总局统一口径。
方案二:以“出口报关单”争取免征
如果有正规的出口报关数据,依据现有政策,只要有报关单且收汇,证明有货物出口,可以实现“增值税免税”。
方案三:以“物流轨迹”主张境外货源
历史上全是“买单出口”的,可以按照“境外货源、境外销售”思路。把物流单据链条整理好,证明货是跟香港公司在境外采购并直接发国外的,这对证据链要求极高。
方案四:全额补缴(底线方案)
既无报关数据,又无物流凭证,在严查区可能只能视同内销,补缴增值税加滞纳金。这是没办法的办法。



跨境电商的合规逻辑已彻底改变,不再只是怎么报关出去,而是你的数据能否对上平台报送的信息。
最近的跨境电商老板都普遍感觉“游戏规则”变了。“过去还能蒙眼狂奔,现在平台数据直接对接到S局,每一笔交易都在阳光下。”一位从业八年的卖家坦言。
税务环境真的不一样了。深圳、广州、杭州等地“无票免征”试点落地,标志着税收征管进入了“数据穿透”的新时代。过去简单粗暴的无票采购、买单出口模式,风险已然极高。
无票采购,企业所得税怎么扣?
这是卖家最关心的问题。增值税“免征”了,但采购成本没有发票,所得税前认不认?
真实性是第一前提。根据政策,如果支出真实发生,只是在汇算清缴结束前没能取得发票,企业有责任去“补开、换开”。如果因供应商注销等特殊原因无法补开,只要能提供合同、付款凭证、物流单据等完整的“证据链”,这笔支出是允许税前扣除的。
关键不在于“无票”本身,而在于你是否能自证“清白”。在数据穿透环境下,推动源头平台优化开票流程,对行业整体合规至关重要。

核定征收:是捷径还是陷阱?
为解决无票导致的成本核算难题,不少卖家考虑申请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这听起来像条捷径,但实务中陷阱不少。
政策落地有差异——某地认可的核定方式,在另一地可能就不被接受。核定征收后,如果实际利润额与核定额相差超过20%,需要主动申报调整。而且最终缴税“就高不就低”,年底的汇算清缴一样不能少。
采用核定征收方式后,像广告费、佣金等超过比例限额的费用能否正常税前扣除,也是个模糊地带。核定征收更像是一把需要慎重使用的工具,用它之前,最好明确当地执行口径。
五种合规路径,你适合哪一种?
监管的底层逻辑已经变了。S局核心关注的不再是报关代码,而是“数据匹配”——平台报送数据与你申报的出口及收入数据能否对得上。
基于“电商账归属”与“出口报关方式”的组合,目前演化出五种主要合规路径:
路径一:境外电商账 + 0110出口(ODI架构)
香港或海外公司持有店铺,国内公司通过0110一般贸易将货物出口给境外关联公司。实现了境内外风险隔离,国内公司只负责B2B出口,账务清爽,退税流程成熟,是目前合规确定性最高的方案。
路径二:国内电商账 + 9810出口(单店申报)
国内公司持有店铺,直接以该店铺主体名义申报9810出口。这是政策层面的“标准答案”,完美解决平台报送信息与国内主体一致的问题。但现实是大部分地区9810退税通道不通,且面临海外库存核查风险。
路径三:国内电商账 + 0110出口(务实变通模式)
针对“9810退税难”地区的务实变通。国内公司持有店铺,确保收入在国内申报,但出口环节继续沿用0110一般贸易,报关出口给香港子公司。这样既在国内足额报了税,又通过0110拿到了退税。
路径四:国内电商账 + 集中出口公司(0110模式)
“管卖分离”。国内店铺公司负责前端销售,专门的供应链公司负责0110报关出口。出口公司将货物0110卖给境外公司,境外公司再卖给店铺销售。适合多店铺运营且希望集中处理退税的卖家。
路径五:国内电商账 + 集中出口公司(9810双抬头模式)
国内店铺公司作为生产销售单位,供应链公司作为境内发货人,采用“双抬头”方式申报9810。在不需要香港公司介入的情况下,实现供应链归集和退税,但可能会遇到系统不支持的问题。

历史遗留问题,四种处理方案
对于合规转型前的历史问题(无票采购、买单出口、个人卡收款),主要有四种解决思路:
方案一:争取“无票收入免征增值税”
部分地区已有相关口径,针对历史无票收入,暂时按照免征增值税填报。这是成本最低的方式,但最终需要总局统一口径。
方案二:以“出口报关单”争取免征
如果有正规的出口报关数据,依据现有政策,只要有报关单且收汇,证明有货物出口,可以实现“增值税免税”。
方案三:以“物流轨迹”主张境外货源
历史上全是“买单出口”的,可以按照“境外货源、境外销售”思路。把物流单据链条整理好,证明货是跟香港公司在境外采购并直接发国外的,这对证据链要求极高。
方案四:全额补缴(底线方案)
既无报关数据,又无物流凭证,在严查区可能只能视同内销,补缴增值税加滞纳金。这是没办法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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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6 周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