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CA与FOB贸易术语对比(fca贸易术语跟fob区别)
本文目录
FOB、CFR、CIF和FCA、CPT、CIP贸易术语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答案】:1.运输方式的区别:FOB、CFR、CIF主要适用于海上和内河运输,由船公司作为承运人。而FCA、CPT、CIP则适用于包括海运在内的多种运输方式及多式联运,承运人可能是船公司、航空公司或多式联运经营人。
2.风险转移地点的差异:FOB、CFR、CIF的风险在装运港船舷转移,而FCA、CPT、CIP的风险则在承运人接管货物时转移,地点可能是运输工具、运输站或收货站。
3.卸货费用承担问题:在租船运输中,FOB需明确装货费用承担方,CFR、CIF要规定卸货费用。而FCA、CPT、CIP在租船运输时,装卸货费用通常已包含在运输费中,买卖双方需在合同中约定费用承担。
4.运输单据的差异:FOB、CFR、CIF条件下,卖方应提供海运相关单据。FCA、CPT、CIP术语下,卖方提供的单据取决于运输方式。
FAS,FCA和FOB这三种贸易术语有何共同特点
1. FAS,FCA和FOB这三种贸易术语在卖方和买方的责任、风险和费用转移上有着共同点。卖方均需在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将货物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从而完成交货义务。一旦货物交付给承运人,买方便承担所有后续的责任、风险和费用。这些术语均表明合同属于装运合同类型。
2. FAS(Free Alongside Ship)指的是卖方在装运港的船边将货物准备好,买方指定的船舶到达后,卖方即完成交货。如果船舶无法直接停靠码头,需要使用驳船时,卖方责任到驳船为止。FAS条件下,卖方在货物过驳到驳船时即完成交货,此后买方承担所有风险和费用。
3. FCA(Free Carrier)要求卖方在指定地点将货物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选择交货地点时需注意,若在卖方所在地交货,卖方负责装货;在其他地点交货时,卖方不负责装货。FCA术语适用于多种运输方式,包括多式联运。买方指定的人领取货物后,卖方即完成交货义务。
4. FOB(Free On Board)是指卖方在装运港将货物交到船上,并越过船舷时即完成交货。此时,买方承担货物损失或损坏的全部风险。卖方需办理出口手续,但风险和费用转移点是货物过船舷那一刻。FOB术语主要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
简述FOB,CIE CFR与FCA,CIP,CPT贸易术语的主要区别与联系。
FCA货交承运人(指定地点)
FAS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
CPT运费付至(指定目的地)
FCA货交承运人(......指定地点)它指卖方应负责将其移交的货物,办理出关后,在指定的地点交付给买方指定的承运入照管。
FAS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它指卖方在指定的装运港码头或驳船上把货物交至船边,从这时起买方须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全部费用和风险,另外买方须办理出口结关手续。
CPT运费付至(......指定目的地)卖方支付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的运费。关于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货物交至承运人后发生事件所产生的任何额外费用,自货物已交付给承运人照管之时起,从卖方转由买方承担。另外,卖方须办理货物出口的结关手续。
199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共列出十三种贸易术语,其中装运港船边交货(FAS),它指卖方在指定的装运港码头或驳船上把货物交至船边,从这时起买方须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全部费用和风险,另外买方须办理出口结关手续。本术语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
其余的贸易属于,解释如下:
三、十三种贸易术语(贸易条件)
《199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共列出十三种贸易术语,其要点如下:
(一)工厂交货( EXW)本术语英文为“EX Works( named place)”,即“工厂交货(指定地点)”。它指卖方负有在其所在地即车间、工厂、仓库等把备妥的货物交付给买方的责任,但通常不负责将货物装上买方准备的车辆上或办理货物结关。买方承担自卖方的所在地将货物运至预期的目的地的全部费用和风险。
(二)货交承运人(FCA)
本术语英文为“Free Carrier( named place)”,即“货物交承运人(指定地点)”。它指卖方应负责将其移交的货物,办理出关后,在指定的地点交付给买方指定的承运入照管。根据商业惯例,当卖方被要求与承运人通过签订合同进行协作时,在买方承担风险和费用的情况下,卖方可以照此办理。本术语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
(三)船上交货(FOB)
本术语英文为“ Free on Boaro( named port of shipment)”,即“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它指卖方在指定的装运港把货物送过船舷后交付,货过船舷后买方须承担货物的全部费用、风险、灭失或损坏,另外要求卖方办理货物的出口结关手续。本术语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
(四)成本加运费(CFR或 c&F)
本术语英文为“ Cost and Freight(named port of shipment)”,即“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它指卖方必须支付把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所需的开支和运费,但从货物交至船上甲板后,货物的风险、灭失或损坏以及发生事故后造成的额外开支,在货物越过指定港的船舷后,就由卖方转向买方负担.另外要求卖方办理货物的出口结关手续。本术语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
(五)成本、保险费加运费(CIF)
本术语英文为“Cost,Insurance and Freight(named port of shipment)”,即“成本、保险费加运费(指定目的港)”。它指卖方除负有与“成本加运费”术语相同的义务外,卖方还须办理货物在运输途中应由买方承担购货物灭失或损坏的海运保险并支付保险费。本术语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
(六)运费付至(CPT)
本术语英文为“Carriage Paid to):tid to(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即“运费付至(指定目的地)”。本术语系指卖方支付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的运费。关于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货物交至承运人后发生事件所产生的任何额外费用,自货物已交付给承运人照管之时起,从卖方转由买方承担。另外,卖方须办理货物出口的结关手续。本术语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包括多式联运。
(七)运费及保险费付至(CIP)
本术语英文为“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即“运费及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它指卖方除负有与“运费付至(指定目的地)”术语相同的义务外,卖方还须办理货物在运输途中应由买方承担的货物灭失或损坏风险的海运保险并支付保险费。本术语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
(八)边境交货(DAF)
本术语的英文为“Delivered at Frontier(named place)”,即“边境交货(指定地点)”。它指卖方承担如下义务,将备妥的货物运至边境上的指定地点,办理货物出口结关手续,在毗邻国家海关关境前交货,本术语主要适用于通过铁路或公路运输的货物,也可用于其他运输方式。
(九)目的港船上交货(DES)
本术语的英文为“Delivered Ex Ship(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即“目的港船上交货(指定目的港)”。它系指卖方履行如下义务,把备妥的货物,在指定目的港的船甲板上不办理货物进口结关手续的情况下,交给买方,故卖方须承担包括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的所有费用与风险。本术语只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
(十)目的港码头交货(DEQ)
本术语的英文为:“Delivered Ex Quay(Duty Paid)(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即“目的港码头交货(关税已付)(指定目的港)”。本术语指卖方履行如下义务,将其备好的货物,在指定目的港的码头,办理进口结关后,交付给买方,而且卖方须承担所有风险和费用,包括关锐、捐税和其他交货中出现的费用。本术语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
(十一)未完税交货(DDU)
本术语的英文为“Delivered Duty Unpaid(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即“未完税交货(指定目的地)”。它指卖方将备好的货物,在进口国指定的地点交付,而且须承担货物运至指定地点的一切费用和风险(不包括关税、捐税及进口时应支付的其他官方费用),另外须承担办理海关手续的费用和风险。买方须承担因未能及时办理货物进口结关而引起的额外费用和风险。本术语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
(十二)完税后交货(DDP)
本术语的英文为“Delivered Duty Paid( named place ofdestination)”,即“完税后交货(指定目的地)”。它是指卖方将备好的货物在进口国指定地点交付,而且承担将货物运至指定地点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并办理进口结关。本术语可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