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前做何准备(出口前应该做好哪些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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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前的准备工作
1、单据的准备。出口前缮制全套报关单据,并根据集港日期及时向海关申报。全套报关单据包括报关委托协议书(格式以海关的要求为准)、箱单、发票、合同、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货物报关单以及海关监管条件所涉及的各类证件。出口方应根据出口货物品名,查阅海关税则,确定该出口货物需要什么监管条件。若出口货物为法检商品,则应提前向有关检验机构申请报验或委托代理在装货港当地申请报验,为以后顺利、出货创造条件。出口货物报关单是出口方在装运前向海关申报出口手续的重要单据。报关单填写质量如何,直接关系到报关效率以及出口方的经济利益。填写出口货物报关单应注意,所填内容应与箱单、发票、合同内容一致,做到单单相符,货物品名与其商品编码相符,数量及单位应与该出口货物的海关统计单位一致。
2、货物的准备。目前海关实行货到报关,因此提前将出口货物准备好是顺利的必要条件。如果是工厂送货,出口方可将货物发运到承运人指定的集装箱中转站,由中转站负责将货物依次装入集装箱。如果出口方要求产装,则承运人可将空箱运至出口方的仓库,在将货物装箱之后,直接将集装箱运至堆场。在出口货物装箱过程中,如何选取合理的装箱方式呢?出口方只有对集装箱内部尺寸了如指掌,才能根据出口货物的单件体积选取合理的装箱方式。20’干货箱内部尺寸及载重吨为:长5890MM,宽2350MM,高2390MM,载重吨21吨;40’干货箱内部尺寸及载重吨为:长12029MM,宽2350MM,高2390MM,载重吨26吨。根据上述数据,可计算出最合理的装箱方式。出口方要到现场查看装货情况,并要求集装箱中转站按出口方的装箱方式装货。这样在一定基础上,能防止短装或装错,从而为顺利奠定基础。
提单的概念、内容、种类及签发提单是承运人在接运货物后发给托运人的一种单证。它是货物收据,代表货物的物权凭证,是双方运输合同的凭证,可以进行买卖。
提单的内容有正反两面,正面的内容包括船名、装运港、目的港、托运人名称、收货人名称、货物名称、标志、包装、件数、重量或体积、运费、提单正本份数、提单签发日期、承运人或船长签字等,提单的反面是具体运输条款,有关承运人与托运人的责任、索赔与诉讼等问题均有详细的规定。
货物装船完毕后,承运人首先落实运费,然后签发已装船提单给发货人。提单是海运业务中最重要的一种单证。托运人取得提单后,立即前往所在地外汇银行办理议付结汇手续,银行收到托运人提交的提单及有关单据,经审查无误后,立即将提单及其它单据寄往进口方当地开立信用证的银行。
国外当地银行收到单据,经审核无误后,即将货款划拨到中国外汇银行在其国外银行的帐户上,中国外汇银行即收取货款,然后银行再将货款划归到国内出口方的帐户上。由此可见,出口方在与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确认提单时应慎重,要做到“单单一致、单证相符”,否则,一旦提单签发后再更改,会影响出口方及时结汇。
提单种类较多,根据不同分类主要有以下几种:
(1)按货物是否已装船,分为已装船提单和备运提单。
(2)按对货物外表状况有无不良批注,分为清洁提单和不清洁提单。
(3)按不同运输方式,分为直达提单和转船提单。
(4)按商业习惯分为倒签提单和预借提单。
实际业务中倒签、预借提单的问题由于信用证中所规定的装运期限已经过期,或信用证所规定的议付期限迫近,货物虽已交给承运人,但由于租订的船舶未能按时到达,承运人有可能应出口方的请求,提前出具该船名的“已装船”提单,出口方凭提单向银行议付货款。
在这种情况下,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所签发的提单称之为“预借提单”。预借提单对承运人的风险极大,如果进口商发现提单是伪造的,其不仅可以拒付,而且有权追究承运人和出口方的法律责任。因此,一般情况下承运人不会同意签发预借提单。倒签提单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应出口方的要求,在货物装船后,以早于该票货物实际装船完毕的日期作为签发日期所签发的提单。这是为了符合信用证关于装运期的规定,应出口方的要求而倒填日期签发的提单,所以称之为倒签提单。
承运人签发这种提单要承担因此而可能产生的风险。但是由于航运惯例和贸易的需要,在一定条件下,例如在所签的日期是船舶已抵港并已开始装货后的某一天,或签单的货物是零星杂货而不是数量很大的大宗货,或倒签的时间与装完时间的间隔不太长等情况下,在取得了出口方的保函后,承运人还是可以同意签发的。
出口报关要准备哪些材料报关程序是怎样的
进出口商向海关报关时,需提交以下单证:
1、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一般进口货物应填写一式二份;需要由海关核销的货物,如加工贸易货物和保税货物等,应填写专用报关单一式三份;货物出口后需国内退税的,应另填一份退税专用报关单。
2、货物发票。要求份数比报关单少一份,对货物出口委托国外销售,结算方式是待货物销售后按实销金额向出口单位结汇的,出口报关时可准予免交。
3、陆运单、空运单和海运进口的提货单及海运出口的装货单。海关在审单和验货后,在正本货运单上签章放行退还报关员,凭此提货或装运货物。
4、货物装箱单。其份数同发票。但是散装货物或单一品种且包装内容一致的件装货物可免交。
5、出口收汇核销单。一切出口货物报关时,应交验外汇管理部门加盖“监督收汇”章的出口收汇核销单,并将核销编号填在每张出口报关单的右上角处。
6、根据海关对出口商品的监管条件,还须提供相应证明,如商检证、出口许可证、熏蒸证等。
7、代理报关委托书。
8、出口货物明细单。
9、海关认为必要时,还应交验贸易合同、货物产地证书等。
10、其它有关单证。包括:
(1)经海关批准准予减税、免税的货物,应交海关签章的减免税证明,北京地区的外资企业需另交验海关核发的进口设备清单;
(2)已向海关备案的加工贸易合同进出口的货物,应交验海关核发的“登记手册”。
出口报关的流程
1、国内客户与外商签订出口合同,确定由国内出口货物到国外。(此时国内出口商应当知道出口此类商品需要何种相应需要的出口监管证件,如出口许可证、商检、配额证、机电证等)。
2、国内出口商联系运输公司(或者在FOB条款下由国外客户联系运输公司),通常出口商会通过货代(或者直接与船公司联系)作一站式服务(从产地一直到船边的所有运输过程)。
3、货代根据出口商的要求(货物目的国家、货物重量、体积等),负责安排拖车、订舱、报关、装船的手续。
4、当货物在安排拖车运输前(或者运输同时),出口商需要提供出口报关所必需的报关资料(外汇核销单、出口合同、发票、装箱单、报关委托书、以及根据货物所受国家海关监管出口需要的证书:如许可证等)。
5、当货物经拖车运到指定出口口岸(根据订舱时的船公司及船名决定了出口口岸),货柜进入码头堆场闸口时,开始受到口岸海关的正式监管,此时货柜无论出入码头堆场都必须经过海关同意才能继续运作。
6、当货柜进入码头堆场后,码头电脑会纪录此货柜的进场时间、柜号、封条号、堆场位置等信息,并通过与海关电脑联网受到海关电脑的监控。此时才可以正式向海关申报出口。
报关前期的准备工作有哪些
报关前期的准备工作就是提供齐全的资料,如果是有单证报关的话,需要提供合同,装箱单,发票,申报要素,报关委托书,空白A4纸张,如果只是买单报关的话,只需要提供S/O。订舱单就OK了
报关是指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进出境运输工具负责人、进出境物品所有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向海关办理货物、物品或运输工具进出境手续及相关海关事务的过程,包括向海关申报、交验单据证件,并接受海关的监管和检查等。报关是履行海关进出境手续的必要环节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