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电商模式解析(进口电商的进口模式)
本文目录
跨境电商服务四种通关模式及流程
揭秘跨境电商通关模式:四套路径,流程详解
跨境电商的世界,贸易形式繁多,其中"市场采购贸易方式"、"保税电商模式"、"电子商务模式"和"保税电商A模式"各具特色。让我们深入理解这四类通关流程,以便更好地运用它们。
01. 9610-一般出口模式
9610模式,如同一道高效的出口大门,采用"清单核放,汇总申报"策略。电商商品通过邮、快件分批发送,海关仅凭清单放行,然后定期汇总形成出口报关单,企业借此办理结汇和退税手续,快速响应市场变化。
02. 1210-保税出口模式
1210,即"保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商家将商品存放在海关监管的保税仓库中,消费者下单后,电商依据订单逐一完成清关,从保税仓打包发货。这种方式主要在10个试点城市如上海、杭州等地运作,优势在于物流成本低,通关效率高,售后服务响应快。
03. 9610-直购进口模式
9610直购进口模式针对个人或电商企业,商品通过电商平台交易,采用清单核放、汇总申报。适合跨境电商小额多单特性,虽无备货要求,但海外打包成本高,物流时间较长,适合业务量增长迅速的情况。
04. 1239-保税电商A模式
1239监管方式是针对境内电子商务企业进口跨境零售商品的特定路径,与1210不同,10个试点城市暂不适用。随着政策调整,保税进口业务在不同城市有了差异化管理,非试点城市需使用1239代码进行报关,监管更加严格。
总结来说,每一种模式都有其适用的场景和优势,了解这些通关模式,电商企业才能更好地规划运营策略,优化物流流程,把握跨境电商市场的脉动。在跨境贸易的舞台上,选择适合自己的通关方式,是成功的关键。
进口跨境电商几种模式对比
根据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的进出口方向,对我国进口跨境电子商务运营模式进行分类比较,分析其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解决思路。
关键词:进口跨境电子商务平台运营模式
跨境电子商务与传统外贸的区别
跨境电子商务与国内电子商务的主要区别在于交易主体,即卖家与买家分布在不同国家,支付系统更加复杂,不仅要提供多个国家货币兑换业务,而且物流也没有境内物流快速,必须通过海关检疫检验合格方可通关。与传统外贸的主要区别在于,跨境电子商务实际上是一种将传统外贸加以网络化、电子化的新型贸易方式,如同线下实体企业与线上电商企业一样,将传统外贸放在互联网上进行,省略了贸易过程中的中介环节,降低了产品和服务的贸易成本。
跨境电子商务比传统外贸业务流程要简单得多,传统外贸主要由一国的进/出口商通过另一国的出/进口商集中进/出口大批量货物,然后通过境内流通企业经过多级分销,最后到达有进/出口需求的企业或消费者。而跨境电子商务却减少了交易环节,也消除了各环节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时间短、成本低、效率高。跨境电子商务的主要特点表现为多边、直接、小批量、高频率。
跨境电商四种模式流程图
1.直邮模式
直邮模式是跨境电商最基本的模式,它指的是商家直接将商品从海外发货,通过国际快递或邮政服务送达给消费者。这种模式的流程图如下:
消费者在跨境电商平台上下单
商家将商品打包,通过国际快递或邮政服务寄往消费者所在国家
商品到达目的地国家的海关
消费者支付进口税和运费
商品清关并派送给消费者
2.保税仓模式
保税仓模式是指商家将商品提前囤积在保税仓库中,消费者下单后,商品直接从保税仓库发货。这种模式的流程图如下:
消费者在跨境电商平台上下单
商家从保税仓库中取出商品,打包后寄给消费者
商品到达目的地国家的海关
消费者支付进口税和运费
商品清关并派送给消费者
3.海外仓模式
海外仓模式是指商家在目标市场国家建立仓库,将商品提前囤积在仓库中。消费者下单后,商品直接从海外仓库发货。这种模式的流程图如下:
消费者在跨境电商平台上下单
商家从海外仓库中取出商品,打包后寄给消费者
商品到达目的地国家的海关
消费者支付进口税和运费
商品清关并派送给消费者
4.混合模式
混合模式是指跨境电商平台同时采用多种模式,以满足不同消费者的需求。这种模式的流程图如下:
消费者在跨境电商平台上下单
商家根据订单情况,选择直邮、保税仓、海外仓等方式发货
商品到达目的地国家的海关
消费者支付进口税和运费
商品清关并派送给消费者
跨境进口电商新零售模式
一、进口跨境电商模式。
1、保税进口模式。
跨境电商先从海外大批量采购商品,并运至国内的保税区备货暂存。当消费者在电商网站下单时,订单、支付单、物流单等数据将实时传送给海关等监管部门,以便完成申报、征税、查验等通关手续和环节。
2、直邮进口模式。
消费者在跨境电商的网站(平台)下单后,电商或申报企业通过跨境电子商务系统进行申报,并向海关推送订单、支付、物流等消息,在系统完成信息对碰后,这些跨境商品会在海外的仓库完成打包,并以个人包裹的形式入境,入境时会在检验检疫、海关等部门,完成通关、查验、征税等环节,直至完成清关。
3、快件清关。
确认订单后,国外供应商通过国际快递将商品直接从境外邮寄至消费者手中。无海关单据。
二、出口跨境电商模式。
1、 B2B模式。
分为两个类型:信息服务平台和交易服务平台。对于信息服务平台来说主要是通过第三方平台进行信息发布或者信息搜索完成交易撮合的服务,代表企业有阿里巴巴国际站、生意宝国际站、环球资源。而交易服务平台则构建能够实现供需双方之间网上交易和支付的平台商业模式。
2、 B2C/C2C模式。
分为开放平台和自营平台,开放平台通过实现应用和平台系统化对接。而自营平台则对经营的产品进行统一管理,产品展示、在线交易并通过物流送货到目的地。
跨境电子商务从进出口方向分为:出口跨境电子商务和进口跨境电子商务。从交易模式分为B2B跨境电子商务和B2C跨境电子商务。
三、“网购保税进口”海关监管模式
指符合条件的电子商务企业或平台与海关联网,电子商务企业将整批商品运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物流中心(B型)内并向海关报关,海关实施账册管理。境内个人网购区内商品后,电子商务企业或平台将电子订单、支付凭证、电子运单等传输给海关,电子商务企业或其代理人向海关提交清单,海关按照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征收税款,验放后账册自动核销。
四、“直购进口”海关监管模式
符合条件的电子商务企业或平台与海关联网,境内个人跨境网购后,电子商务企业或平台将电子订单、支付凭证、电子运单等传输给海关,电子商务企业或其代理人向海关提交清单,商品以邮件、快件方式运送,通过海关邮件、快件监管场所入境,按照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征收税款。
五、“一般出口”海关监管模式
符合条件的电子商务企业或平台与海关联网,境外个人跨境网购后,电子商务企业或平台将电子订单、支付凭证、电子运单等传输给海关,电子商务企业或其代理人向海关提交申报清单,商品以邮件、快件方式运送出境。综试区海关采用“简化申报,清单核放,汇总统计”方式通关,其他海关采用“清单核放,汇总申报”方式通关。
六、“特殊区域出口”海关监管模式
符合条件的电子商务企业或平台与海关联网,电子商务企业把整批商品按一般贸易报关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企业实现退税;对于已入区退税的商品,境外网购后,海关凭清单核放,出区离境后,海关定期将已放行清单归并形成出口报关单,电商凭此办理结汇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第七十一条国家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建立健全适应跨境电子商务特点的海关、税收、进出境检验检疫、支付结算等管理制度,提高跨境电子商务各环节便利化水平,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等为跨境电子商务提供仓储物流、报关、报检等服务。
国家支持小型微型企业从事跨境电子商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