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了解:进口农机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
进口农机需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一系列手续和证件。下面,就为大家详细介绍进口农机所需要的手续和证件,帮助大家顺利完成进口流程。
一、判断农机进口类别
我国对农机进口实行分类管理,主要分为禁止进口、限制进口和自由进口三类。
进口前,企业首先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以及商务部发布的《进口商品管理办法》等法规政策,准确判断欲进口的农机属于哪一类别。
二、限制进口农机手续与证件
(一)进口许可证
若进口的农机属于国家限制进口范畴,企业必须向相关部门申请进口许可证。
通常,企业需向商务部或其授权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书、营业执照、进口合同等资料。
以申请某类限制进口的高端联合收割机为例,企业需详细说明进口该设备的必要性、用途、资金来源等,经审核通过后方可获得进口许可证。申请周期一般在数周甚至数月,企业需提前规划。
注意:根据商务部、海关总署关于公布《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2024年)》的公告,下表中农业机械纳入许可证管理。
(二)商业单据
1、合同:
与国外供应商签订的进口合同,是整个交易的核心文件。
合同中需明确农机的品牌、型号、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时间、质量标准、付款方式以及争议解决条款等内容。
例如,在进口一批国外新型播种机的合同中,对播种机的播种精度、行距调节范围、适用种子类型等技术规格要有清晰界定。
2、发票:
商业发票由国外供应商开具,应包含货物描述、数量、单价、总价、发票编号、开票日期等信息,且这些信息需与合同内容一致,用于海关核价和企业财务记账。
3、装箱单:
装箱单详细记录了每箱农机及其配件的名称、数量、重量、尺码等信息。
它有助于海关查验货物,确保实际货物与申报内容相符,也是货代安排运输仓位的重要依据。
比如,进口的大型拖拉机及其配套农具,在装箱单中要分别注明各部件所在的箱号、数量及包装情况。
4、提单
提单是货物运输的重要凭证,由运输公司出具。它代表着货物的所有权,证明货物已被接收或装船,并规定了运输的基本条款,如起运港、目的港、货物描述、运费支付方式等。
企业凭借提单向运输公司提取货物。若选择海运进口农机,常见的提单类型有正本提单、电放提单等,企业需根据实际情况与运输公司协商确定。
5、《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证书》和《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报告》
若进口的是旧农机且列入《检验监管措施清单》,则必须由海关指定的检验机构在货物装运前进行检验。
检验内容涵盖农机的安全性、环保性、完整性等方面。检验合格后,检验机构会出具《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证书》和《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报告》。
例如,进口一台二手的国外喷灌设备,检验机构会检查设备的喷头是否堵塞、管道是否破损、电机运行是否正常等,只有检验合格,货物才能顺利进口。
6、3C 证书
若进口的农机产品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企业必须提供 3C 证书。这是为保障产品安全、健康、环保等方面,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强制性认证要求。例如,部分涉及人身安全的动力机械、电动农机具等可能需要 3C 认证。企业可通过向指定认证机构申请,按照相关标准进行产品检测和工厂审查,合格后获得 3C 证书。但对于工厂生产线 / 成套生产线配套所需的设备 / 部件 (不包含办公用品) 等特定情况,可申请《免于办理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证明》。
注意:
(1)根据《海关总署关于发布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产品与2020年商品编号对应参考表的公告(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海关总署2020年第21号)》,涉及下列HS编码的产品需要提供3C证书。
(2)属于以下情况之一的,可提出免办申请:
a.为科研、测试所需的产品;
b.为考核技术引进生产线所需的零部件;
c.直接为最终用户维修目的所需的产品;
d.工厂生产线/成套生产线配套所需的设备/部件(不包含办公用品);
e.仅用于商业展示,但不销售的产品;
f.暂时进口后需退运出关的产品(含展览品);
g.以整机全数出口为目的而用一般贸易方式进口的零部件;
h.以整机全数出口为目的而用进料或来料加工方式进口的零部件;
以上情况可以申请《免于办理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证明》。
7、其他必要资料
根据不同农机产品特性和相关法律法规,还可能需要提供其他资料。
如某些涉及动植物检疫的农机,可能需要提供输出国官方出具的动植物检疫证书;对于有特殊技术要求的农机,可能需要提供技术说明书、图纸等资料,以便海关和相关部门审核其是否符合我国标准和要求。
三、自由进口农机手续
对于自由进口的农机,进口单位在办理海关手续前,应当向商务部或其委托的机构申请《自动进口许可证》。
申请时,企业需提交包括申请书、营业执照、进口合同等资料。《自动进口许可证》主要用于统计和监测农机进口情况,保障市场供应的稳定性。
例如,企业进口一批常规的国外新型灌溉设备,虽属于自由进口类别,但仍需按规定申请《自动进口许可证》,以确保进口行为合法合规。
四、进口农业机械如果是“旧”请注意
如果是旧农业机械,除了要弄清楚是禁止进口、限制进口、自由进口外,根据《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对价值较高、涉及人身财产安全、健康、环境保护项目的高风险进口旧机电产品,实施装运前检验。
(一)实施装运前检验的机构:
需实施装运前检验的进口旧机电产品,其收、发货人或者代理人应当按照海关总署的规定申请主管海关或者委托检验机构实施装运前检验。
(二)需要实施装前检验的产品:
下列农业机械的旧设备需进行装运前检验(申报时以“旧机电装运前检验查询系统”提示为准),实施装运前检验的产品:
(三)装运前检验机构需提供的证书:
经检验合格的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机构应提供《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证书》和《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报告》。
(四)免于装运前检验的旧机电产品: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以下四种情况进口旧机电产品时,仅实施监督管理,不实施检验:
1.“出境维修复进口”
2.“暂时出口复进口”
3.“出口退货复进口”
4.“国内转移复进口”收货单位凭《免<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证书>进口特殊情况声明》及必备材料向海关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