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合同订立形式全解析
合同订立形式的多样性
在国际贸易中,合同订立形式多种多样,包括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公证形式、鉴证形式、批准形式、登记形式等。由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通常涉及金额较大、内容复杂且有效期长,许多国家的法律规定采用书面形式。常见的书面合同形式有正式合同、确认书、协议、备忘录、订单、委托订购单等。目前,我国外贸企业常用的是正式合同和确认书,它们在不同的业务场景中发挥着作用,且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正式合同的要点
正式合同需要详细规定商品质量、数量、包装、价格、保险、运输及支付等关键要素,同时也要详细列明检验条款、不可抗力条款、仲裁条款等。通过明确划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达到明确责任、避免争议的目的。合同内容全面详细,涵盖了交易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及争议处理办法等内容,文字使用第三人称语气。正式合同的格式与起草根据起草人不同分为售货合同(由卖方起草)和购货合同(由买方起草)。一般公司有固定格式的印刷(有的为表格形式),业务员在业务成交前按商定条件填写并经授权人签字后寄给对方审核签字。合同通常一式两份,双方各留存一份经对方认可签字的合同。
确认书的特点与应用
确认书属于简易合同,格式与合同有所不同,条款相对简单,主要针对交易的一般性问题进行规定,对双方的权利义务规定不够详细。它常用于成交金额较小或已有长期代理、包销协议的交易。同样,确认书也根据起草人不同分为售货确认书和购货确认书。当双方建立业务关系时已订有一般交易条件,对于复杂交易先签初步协议或备忘录确定部分条件时,可以采用确认书形式,并将已签协议作为附件。但目前使用的格式确认书常缺少仲裁、不可抗力、异议索赔等条款,容易引发纠纷。因此,建议补充完善相关条款,以保障交易双方的权益,减少潜在风险,促进国际贸易业务的顺利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