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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结汇时需要考虑的因素(国际贸易结算方式有哪几种)

2024-09-29 20:51119


本文目录

  1. 论进出口贸易的结汇风险与防范措施
  2. 货物出口报价中主要考虑哪几个因素
  3. 国际贸易实务简答题选择贸易术语考虑哪些因素

论进出口贸易的结汇风险与防范措施

一、海运提单的主要风险

(一)倒签提单和预借提单

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信用证当中,一般都规定卖方必须提供已装船提单(on board B/L)。所谓已装船提单是指货物装船后签发的提单,这种提单上注有船名,有的还注明装船日期,表明货物已在该日期装于该船舶,其日期是衡量出口商是否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如期装运的唯一依据。在信用证支付方式下,如果出口商不能在规定的装运期限内装运货物,则无法收到信用证项下的货款。于是在实际操作中,便出现了倒签提单和预借提单。

倒签提单(Ante-dated B/L)是货物实际装船的日期晚于信用证上规定的装运日期,托运人为了使提单日期与信用证规定的装运日期相符,要求承运人按信用证规定的装运日期签署提单,这种提单叫做“倒签提单”。而预借提单(Advanced B/L)是在货物装船前被托运人“借走”的提单。这是因为信用证最迟装运期已届临,但这时货物尚未全部装船,或货物虽已由承运人接管,但尚未开始装船,托运人为了取得与信用证相符的提单,要求承运人先行签发已装船提单,以便如期办理结汇。倒签提单和预借提单都是违法提单,对善意的收货人构成欺诈,各国法律和海运习惯都是不允许的。

(二)记名提单

根据海运提单的性质,绝大多数出口企业都认为凡海运提单均代表货权,属于物权凭证,只要掌握了提单,就掌握了货物所有权。但是在实际操作中,这是极其错误的。海运提单根据收货人抬头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记名提单(Straight B/L)、不记名提单(Bearer B/L)和指示提单(0rder B/L)三种。其中,记名提单又称为直交式提单,是不可转让的海运单据,按照有些国家如美国的惯例,记名提单的收货人可以不凭正本提单,而只需提交身份证明,证明自己确系收货人,承运人即可放货。因此,记名提单已不能作为物权凭证,而仅仅是一份货物收据和运输合同的证明。

此外,记名提单限制了收货人为指定的某人(一般为进口方),使出口方失去对货权的控制。如果盲目采用记名提单及对出口商不利的支付方式(如托收),可以使进口商得以既不付款赎单,而同时又领取了货物,导致出口商财货两空。

(三)空头提单

空头提单是指提单表面记载严格符合信用证,但与货物的实际状况严重不符甚至可能根本没有货。在信用证业务中,只要单据符合信用证的要求,银行即凭单付款,而不审查单据的来源及其真实性。一些不法商人就是利用信用证“单据交易、严格相符”的特点进行诈骗。使用空头提单,并注明是“清洁的”、“已装船的”、“装船期早于合同的交货期”即可。而承运人只有检查货物表面状况的权利和义务,无权随意开封检查,所以承运人无法知道其中货物的真实情况。此外,在一套结汇单据中的其他两项基本单据:卖方发票和保险单均极容易伪造,发票由卖方签发,保险公司在签发保险单时也只依据是否交纳保费,并不查验将来是否有货装上船。所以,只要货物表面状况良好,卖方就可得到清洁提单,会同其他单据一起先向银行结汇,待收到款后便溜之天天,而开证申请人既付了款但又收不到或收不足货而只能望单兴叹。

四)HOUSE提单

货运提单(HOUSE B/L)是指由货运代理人签发的提单。在法律上和结算上,与海运提单(船东提单MASTER B/L)没有区别。HOUSE提单的出现,一方面顺应了航运业发展的现状;但另一方面,却在某种程度上麻痹了出口商。在以FOB价格条款成交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常常出现进口商与契约承运人(一般情况下,签发自己提单的货运代理人,通常称为“契约承运人”,或称“无船承运人”)使用契约承运人自己签发的HOUSE提单联合诈骗。这类案件的共同点是:外国进口商通过在贸易合同中签订FOB价格条款,掌握租船、订舱权,然后指定境外货代(契约承运人)安排运输,再由境外货代委托一家国内货代具体向实际承运人订舱、出运货物,并由境外货代作为契约承运人签发House提单给托运人即国内出口商作为提取货款的凭证,而国内货代实际托运所得海运提单(船东提单)交给境外货代。外国进口商通过境外货代凭实际承运人的海运提单(船东提单)在国外提货,而不对出口商进行付款赎单,进口商持有HOUSE提单却收不到货款。案发后,国内出口商往往找不到契约承运人或该契约承运人根本不来国内应诉。而实际承运人由于已经收回了自己的海运提单,法院不会判其承担责任。(五)凭保函签发清洁提单

凭保函签发清洁提单是一种在大副已将货物的外表状况批注于收货单上的情况下,托运人为了不影响向银行结汇货款,而向承运人提交一份以承担因签发清洁提单而发生的一切责任为内容的保函,要求承运人在签发提单时,不将收货单上的大副批注内容转移到提单上,而由承运人签发不带有任何批注的提单,使托运人能以清洁提单向银行顺利结汇的变通做法。

凭保函签发清洁提单是商业习惯允许的变通做法。商业习惯允许凭保函签发清洁提单的原因,不仅在于使托运人能以清洁提单顺利地结汇,而且也是为了使货运程序能顺利进行。

但是,根据保函签发提单,毕竟违反单证的表示不得虚假的原则。承托人根据保函签发清洁提单,难免不被认为是与托运人共谋的欺诈行为。而且在许多国家,根据法律都有使保函无效的危险。所以,接受保函签发清洁提单,对承运人是有一定风险的。因此,承运人对托运人提出的凭保函签发清洁提单的要求须特别审慎。

(六)无提单放货

无提单放货,又叫无正本提单放货,是指国际贸易中货物运输承担者把其承运的货物交给未持有正本提单的收货人。承运人将货物交给无正本提单的收货人,将损害卖方或银行对于货物享有的合法权利,不但违反运输合同中应有的交货义务,同时也构成侵权,属于违法行为。其责任承担的总原则是:承运人对无提单放货承担全部责任,只要没有免责事由,应负损害赔偿责任而不论主观上有无过错。然而,在实践操作过程中,仍不断出现利用无提单放货进行欺诈的行为。

1,进口商与船公司(承运人)联合欺诈,无提单放货

在以FOB价格条款成交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通常都是由买方来指定船公司(承运人),并指示卖方将买卖合同项下的货物交付给该指定承运人在国内的代理,在航运实践中这种业务被称为“指定货”。这种做法源于买卖双方的约定,本来无可厚非,但近期却频频发生国外不法买方利用指定船公司(承运人)的机会实施欺诈,造成我国出口商蒙受重大损失的案件。这种海运欺诈的基本模式为:国外买方在贸易合同中利用FOB术语与其指定的船公司(承运人)串通,通过无提单放货的形式骗取国内卖方货物。通常导致的结果是:国内卖方货、款两空,国外买方和船公司(承运人)事发后“销声匿迹”或根本没有赔偿能力。进一步讲,即使其有赔偿能力,国内卖方到遥远的国外花费数目不菲的诉讼费和律师费去打一场跨国诉讼也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

2,凭担保无单放货

在实际业务中,特别是近洋运输中,如与日本、韩国、香港及东南亚等近洋地区的贸易中,常常会发生货物先于运输单据到达的情况。由于收货人手头没有正本提单,无法及时提货转卖或销售,会产生货物压仓滞港费用、品质变化、市场价格波动等一系列问题。碰到这种情况,习惯上都是通过担保提货的方式予以解决的。即由收货人向船公司提供一份经银行会签的书面保函,要求在没有物权凭证的情况下先提货,日后补交提单。但如果承运人将货物交给非正本提单持有人,其一有可能造成错误交货构成对提单持有人的侵权,在无提单放货过程中,提取货物的不一定是买卖合同的买方,有可能被冒领,提货人往往不易查明,也有船方偷货的可能。其二,可能会发生由于进口商资信不佳,骗取银行信任提取货物后携款私逃。

二、海运提单风险的相应防范措施

(一)谨慎选择交易对象,深入进行资信调查

国际上从事贸易的公司数不胜数,但是有许多公司的财务和商誉状况并不良好,由于各国的公司法不尽相同,在许多国家,注册一家公司,不需要通过比较严格的审批程序并且缴纳一定数额的注册资本。为了预防骗子公司,要谨慎选择交易对象,深入进行资信调查。所谓资信情况好,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资产情况好,有相当可观的资产,且经营状况好,有履约能力;二是能在诚实信誉的原则上履约,不会随意撕毁契约。

资信调查是决定能否与暂定交易对象进行现实交易的“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国际商会在其第515号出版物《跟单信用证操作指南》中指出,“了解对方”可能比“知道怎样做”更为重要。目前,中国公司往往在选择交易对象时进入误区,即选择发展中国家的公司相对谨慎,而在与发达地区,如美国等地的公司打交道时却显得过分放心。此外,中方在与一些老客户交易时也常会掉以轻心,然而有时陷阱往往就在其中。

国内有条件的大公司可以通过驻当地的代表处进行资信调查,如果在当地没有这种机构,则可以委托专业的咨询调查机构,仔细审查客户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盈亏情况、业务范围、公司设备、开户银行所在地址、经营作风及其过去的历史。这种专业咨询调查机构提供的调查报告在客观性、全面性上要比其他渠道高很多,中方可以根据调查报告的结果,采取相应的付款方式和措施,将风险降到最低。现在国内的许多企业常常在资信调查方面力度不够,总是考虑委托费用会使利润减少,但却往往因小失大。此外,关注国际和国内的业内动态也十分重要,如国际商会每年都要向各成员国公布一些欺诈案例。例如:1996年,法国某公司诈骗辽宁某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多万美元,后发现这家法国公司早在两年前就被湖南某公司告到了中国贸促会并且败诉。

(二)从严掌握倒签提单、预借提单、凭保函签发清洁提单

在国际贸易买卖合同中,交货日期属于合同的要件,而装船日期是一个直接关系到交货日期的因素,如果卖方没按规定时间交货,违背合同装运期要件条款,买方有权提出索赔或拒绝收货。另外,买方应当提交包装良好的清洁货物,否则买方有权提出索赔或拒绝收货。倒签提单、预借提单掩盖实际装船日期晚于合同和信用证要求的日期这一事实,凭保函签发清洁提单掩盖了货物表面状况不良的事实,均属于欺诈行为,为法律所不容许。此外,倒签提单、预借提单、凭保函签发清洁提单均是托运人与承运人在合谋之下进行的,因此这三种虚假行为的后果,双方都要承担法律责任,相关当事人应从严掌握,积极预防。

对于买方,应充分预见货物装船的时间,在信用证中规定的货物最后装船时间应宽裕,以保证货物在规定的时间内装船。目前我国港口拥挤,船期不准是客观情况,出口公司在签约、订舱、交货时需充分考虑到这些因素。一旦发现货物延期装船不可避免,宁愿与买方协商修改信用证条款以修改最迟装船日期(有些案件中不厌其烦地多次修改信用证,就是为了单证相符);或者改变付款方式,如将信用证付款改为银行托收付款。假如协商不成,卖方最好选择放弃,即解除外贸合同。若因此涉诉,买方追究卖方的责任,法院亦会考虑买方不同意修改信用证或改变付款方式以减少损失的因素,即双方均有过错,由双方承担责任。如果卖方不愿意放弃,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仍然装船交货,则因单证不符,银行拒绝结汇,卖方将收不到货款。对于货物表面状况不良,最合适的方法是及时调换货物,如时间不够,可以与收货人协商延展装运期。

对于承运人,即使在卖方出具保函的情况下要求开立清洁提单或倒签提单、预借提单,也应当毫不犹豫地拒绝。因为倒签提单、预借提单或凭保函签发清洁提单属于欺诈行为,担保人为欺诈出具的担保将被视为无效,法院往往以无效保函而驳回承运人的诉讼请求,承运人的利益难以保障。

(三)分情况谨慎使用记名提单

随着记名提单诈骗案的增多,记名提单在国内外做法不一致已经为大家所知,因此不必完全禁止使用记名提单,而是在对美国、多米尼加共和国等国家进行进出口贸易时,分情况谨慎使用。

1,放单前电汇(前T/T)

本来作为一种先付款、后交货的方式,前T/T对于出口商的收款是完全没有风险的,不论采取记名提单的方式甚至电放货物都是可以的。但实际操作中有些出口商会应进口商的要求采取先发运货物并将提单副本传真给对方,在收到T/T付款后再将正本提单寄出的做法。这种情况下如果采用记名提单,仍可能出现出口方不付款而凭提单副本提走货物的情况。所以,在未确定对方已付款前,仍应避免签发记名提单。如进口方要求,可以采取的变通办法是先以非记名提单的方式排载,在收到付款后,再要求承运人签发为记名提单。否则,也有可能出现前TIT名存实亡、丧失收款保障的情况。

2,通过D/P收汇时,对方要求以记名提单进行托收

这种情况应坚决拒绝。因为首先通过D/P方式收款银行只是代为托收并代为保管提单,并不承担付款责任。既然双方选择通过D/P方式,以非记名提单进行托收应是必然的选择。作D/P时主动权在出口方,应坚持只以凭指示提单(空白提单因是对任何提单持有人放货,对于进出口双方安全性都较差所以目前已少用)托收。否则,将可能丧失控制物权的机会。

3,信用证(L/C)要求用记名提单交单

由于信用证付款方式的特点是以银行信用代替商业信用,并以“单单相符、单证相符”作为付款的绝对条件,因此许多出口商往往对于信用证项下记名提单的风险防范不够。实践中,经常有出口商因为单据有不符点被拒付,银行退单后却发现货物已被领走。为了防范这种情况,最好的选择当然是尽可能避免接受要求记名提单的信用证,要求开证人将记名提单改为凭指示的提单。因为后者既可以确保出口商和银行通过提单控制物权,而对于进口商提货又是没有影响的。进口商如果坚持要记名提单,其动机反而是值得怀疑的。如出口商为了拓展业务的需要不得不接受以记名提单交单,应首先通过有关渠道(如国内银行及国内外的业务关系)对开证行的资信情况进行查证,因为通过提单来控制物权对开证行是同样重要的。资信良好的开证行在接受要求记名提单的开证条件时,也必然要对开证申请人即进口商作较为审慎的核查,而且也不会动辄无理拒付。其次,出口商应十分仔细地做好单据,尽可能地避免因“不符点”而被拒付的可能性。最后还要对对方所在国的法律作一定的了解,如美国法律规定记名提单的承运人可以无单放货是以“发货人未有相反要求”为前提,托运人在托运过程中应通过书面方式强调承运人要凭正本提单交付货物并留下证据,一旦无单放货时可以追究承运人的责任,当然这是不得已而为之的选择。四)仔细订立信用证条款。避免空头提单

空头提单诈骗案的受骗对象大都是些第三世界的发展中国家,原因是:(1)它们买货一味追求最低价,往往忽略了对于卖方的认识,乱签买卖合约,忽视对卖方的信用调查,就贸然开出信用证给没有“信用”的人。这样就很容易被骗子所利用,骗子当然可以轻易地出低价吸引它们,因为这几乎不用成本。(2)第三世界国家大都对国际贸易不太熟悉,往住只以国际商会规定的三种基本单证(即卖方发票Shippers Invoice、装船提单Shipped Bills 0f lading、保险单Insurance Policy)为议付条件,亦使骗子们有可乘之机。(3)信用证本身“纯单据”业务的性质为空头提单提供了可乘之机。

针对上述三点,受骗是完全可以避免的,信用证性质所形成的漏洞可以通过信用证的内容来加以克服。进口商作为开证申请人应在单信用证中拟定条款严格限制出口商行为,特别是严格规定单据的签署人、单据的填写内容来阻卖方欺诈。在规定的信用证议付条件时,除了要求提交发票、提单、保险单三种必须的基本单据之外,还须附加一些不容易被假冒的制造商品质证书和与之内容相符的官方出具的商品检验证书、出口原产地证书等。例如,在信用证中可规定卖方必须提供公证商行出具的装船证书,证实船舶已按提单上日期装载货物;也可规定卖方提供由国际上有名望的检验机构或当地商会组织签发的检验证书证实船舶装载的货物符合信用证的规定,如SGS证书(即瑞士通用鉴定公司提供的商品检验报告);要求签署提单的承运人或承运代理人为信誉卓著、管理良好的大型运输企业,这样可大大增加对买方权益的保障。

(五)谨慎使用FOB贸易术语,以防船公司无单放货

在国际贸易合同订立过程中,作为出口商,在订立国际贸易合同时应当保持警惕,充分注意到“指定货”本身的风险。为控制风险,建议出口商最好采用CIF条款,力拒FOB条款,以便由自己控制货物的运输环节,自己选择信誉良好的船公司,可以有效地防止船公司船东的欺诈,如货物在目的港被无单放货。

但如果外商坚持FOB条款并指定船公司和货代安排运输,为了交易的达成,出口商可退一步接受使用FOB贸易术语,接受指定的船公司,但不能接受未经外经贸部批准在华经营国际货运代理业务的货代企业或境外货代代表处安排运输,并向外商解释,任何未经批准在华经营货代业务并签发提单的行为是非法的。

如外商仍坚持指定境外货代,为不影响出口,必须严格按程序操作,即指定境外货代的提单必须委托经我部批准的货运代理企业签发并掌握货物的控制权,同时由代理签发提单的货代企业出具保函,承诺货到目的港后须凭信用证项下银行流转的正本提单放货,否则要承担无单放货的赔偿责任。

目前,我国尚未出台国际货运代理提单管理办法。因此,在以FOB贸易术语达成交易的情况下,外贸公司不要轻易接受货代提单,尤其是外商指定的境外货代提单。如接受指定货代提单,货物的控制权就始终掌握在境外货代手中,实际承运人无法控制货权,只能听从货代的指令。退一步讲,卖方出于商务上的考虑不得不接受契约承运人的HOUSE提单,那么国内出口商应要求已在我国交通部备案的契约承运人提单,这样一旦发生纠纷,可以得到赔偿,否则一味迁就外国进口商等于自己入瓮。

(六)银行谨慎提供担保,以防船公司凭担保无单放货

这一类围绕凭担保无单放货的诈骗案件之所以能够得手的主要原因在于:(1)在未收到单据而出具提货担保时,银行不可能像在收到单据后出担保那样知道货物的详细情况,诸如货物的件数、唛头以及提单的编号等重要内容银行往往不是十分清楚,银行所知道的只是大概的货价和笼统的货名。(2)行骗的进口商有一定金额的赔偿担保或信托收据,这样就容易给出具担保的开证行造成一个所借单据金额未突破赔偿担保金额的假象。(3)行骗者往往还利用相同的货名以蒙蔽船方,从而提走别人的货物。

防范这类诈骗有效措施有:(1)开证行在开证时就在信用证中明确规定货物的唛头,在提货担保上打出货物唛头,并应加信用证号码。这样开证申请人就只能提取信用证中所规定的货物,出担保的开证行成不会有很大的风险了。(2)开证行还可以通过议付行获得货物的详情资料,了解单据是否已被议付,是否真的有这笔货物,以避免受骗。(3)开证行还可以要求进口商在他的赔偿担保或信托收据中说明承担无限责任,并且还可要求他提供担保抵押品,或由信誉良好的第三人提供无限责任担保。

货物出口报价中主要考虑哪几个因素

货物出口报价中主要考虑的因素包括:汇率、价格条件(FOB、CNF、CIF)、是否退税等

从外贸出口报价计算公式也可以看出以上这些因素影响出口报价。

CIF价=出口成本+国内费用(+佣金)+国外运费+国外保费+出口利润;

CFR价=出口成本+国内费用(+佣金)+国外运费+出口利润;

FOB价=出口成本+国内费用(+佣金)+出口利润。

出口成本=采购成本–出口退税额=采购成本(含税价)–采购成本/(1+增值税率)*出口退税率

温馨提示:以上信息仅供参考。

应答时间:2021-11-12,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国际贸易实务简答题选择贸易术语考虑哪些因素

国际贸易实务简答题选择贸易术语考虑哪些因素

选择贸易术语应考虑的因素

一、运输条件。买卖双方采用何种贸易术语,首先应考虑采用何种运输方式运送,如果是买方,自己有能力运输,而且经济上又合算时,可争取按FCA、FOB条件进口,按CIP、CIF或CFR条件出口。

二、货源情况。国际贸易中货物品种很多,不同类别的货物具有不同的特点,它们在运输、成交量等方面的因素,都是选用贸易术语时应该考虑到的问题。

三、运费因素。运费是货价构成因素之一,在选用贸易术语时,应考虑货物经由路线的运费收取情况和运价变动趋势。

四、运输途中的风险。在国际贸易中,交易的商品一般需要通过长途运输,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可能遇到各种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风险。特别是在遇到战争或正常的国际贸易遭到人为障碍与破坏的时期和地区,则运输途中的风险更大。

五、办理进出口货物的结关手续有无困难。在国际贸易中,关于进出口货物的结关手续,有些国家规定只能由结关所在国的当事人安排或代为办理。有些国家则无此项限制。因此,买方在选用EXW或卖方在选用DDP条件成交时,则应充分考虑某些进出口国***的规定。

选用贸易术语应考虑哪些因素

2013年国际商务单证员考试试题荅案993265989

第一章国际商务单证概述

一、基本要求

了解并掌握国际贸易单证的作用与分类;国际贸易单证工作环节、制单基本要求、制单的依据和对单证员的要求;国际贸易单证标准化程序、国际贸易单证主要标准、国际贸易单证样式和国际贸易单证常用程式码。

二、考试内容

1.国际贸易单证的分类。

2.国际贸易单证工作环节。

3.制单基本要求。

4.制单的依据。

5.国际贸易单证常用程式码。

第二章国际贸易术语

一、基本要求

了解并掌握国际贸易术语的含义与作用;有关贸易术语的三个国际惯例;选用贸易术语应考虑的因素;《INCOTERMS 2000》中13个贸易术语的基本含义。

二、考试内容考试用书

1.贸易术语含义和作用。

选用贸易术语时需要考虑哪些因素

一、总体来讲,在出口业务中采用CIF或CFR术语成交要比采用FOB有利。因为,在CIF条件下,国际货物买卖中涉及的三个合同(买卖合同、运输合同和保险合同)都由卖方作为其当事人,他可根据情况统筹安排备货、装运、投保等事项,保证作业流程上的相互衔接。另外,有利于发展本国的航运业和保险业,增加服务贸易收入。当然,这也不是绝对的,应根据交易的商品的具体情况首先考虑自身安排运输有无困难,而且经济上是否合算等因素。

二、不得已采用FOB条件成交时,对于买方派船到港装货的时间应在合同中作出明确规定,以免卖方货已备好,船迟迟不到,贻误装期的事情发生。

三、对于FOB条件下,买方指定境外货代的情况应慎重考虑是否接受。最近以来屡屡发生买方与货代勾结,要求船方无单放货,造成卖方钱货两空的事情。另外,还有的货代只在装运口岸设个小小的办事处,并无实际办理装运的能力,回过来再通过我方有关机构办理,既增加了环节,降低了效率,又提高了费用。作为卖方应对买方指定的货代的资质情况有一定的了解,如认为不能接受,应及时予以拒绝。

四、选择贸易术语时还应与支付方式结合考虑。如采用货到付款或托收等商业信用的收款方式时,尽量避免采用FOB或CFR术语。因为这两种术语下,按照合同的规定,卖方没有办理货运保险的义务,而由买方根据情况自行办理。如果履约时行情对买方不利,买方拒绝接收货物,就有可能不办保险,这样一旦货物在途中出险就可能导致钱货两空。如不得已采用这两种术语成交,卖方应在当地投保卖方利益险。

五、即使采用信用证支付时,也应注意对托运人的规定,特别是FOB条件下,有些国外买方常在信用证中要求卖方提交的提单要以买方作为托运人(Shipper),这种做法也同样会给卖方带来收汇的风险。在国际贸易中曾发生过这样的事情:买卖双方按FOB条件成交,合同规定以信用证支付。买方开来的信用证中规定卖方提交的提单要注明托运人为买方。卖方审证时发现这一问题。但认为与承运人订立运输合同的是买方,买方作为托运人也顺理成章,另外,为此再修改信用证又要增加费用开支和延误装期,所以,卖方就照办了。交货后提交的提单注明买方为托运人。但结汇时因单证有不符点,被银行拒付并退单。

而货物在运输途中,买方以提单的托运人的名义指示承运人将货物交给他指定的收货人。这样一来,卖方虽控制著作为物权凭证的提单,然而货物却已被买方指定的收货人提走。卖方向法院起诉承运人无单放货,被法院以无权起诉为由予以驳回。由此可见,在FOB合同下,以卖方还是买方作为托运人并非无足轻重的事情。按照《汉堡规则》的解释,托运人有两种,一种是与承运人签定海上运输合同的人,另一种是将货物交给与海上货物运输有关的承运人的人。根据上述解释,FOB合同下,买方或卖方均符合作为托运人的条件。如果买方资信好,又有转售在途货物的要求,以买方作为托运人未尝不可。但如果不是这样,从安全起见,还是以卖方作为托运人为好

简述国际贸易实务中,进、出口商应如何选择贸易术语和计价货币。

贸易术语主要是看双方的协商了,通常进口采用FOB和CIF,对方要求保险的时候用CIF,出口通常就是CFR,但也有其他的术语,但这三种比较常用!

货币通常是使用美元,因为美元毕竟全球通用嘛!

租船注意什么问题国际贸易实务简答题

租船起码要注意如下几个问题:

1)是程租还是期租?

2)是干租还是溼租?

3)接船和交船的港口。

4)租船的价格。

5)滞期费和速遣费的约定。

如何在国际贸易中选择正确的贸易术语

现在要查2010版的通则了,选择哪一种贸易术语对自己公司有利就优先选择,目前最好的当然是EXW工厂交货,EXW责任范围小不用担什么风险。但是的话,做生意是一种合作模式,贸易术语也要同客人协商决定的,不是单方面可以决定的。记熟了它们的区别用应起来当然也就得心应手了。

在进行贸易时,如何选择国际贸易术语,是否还需要考虑其他什么问题??

除了考虑成本以外,还需考虑风险。

比如,你如果承担海运,出险之后虽然有保险赔付,但你的生意多少都会受影响(这样的损失虽然会有保险弥补,但你的客户因为不能按时拿到货受到的影响可能会比你还大);如果是送到买方库房,那么买方国家/地区的内陆运输情况可能对你也是考验(当然像我朝这样高过路费的国家应该是没有几个的);如果涉及对方国家的铁路运输,那么铁路车皮是否像我朝一样需要做计划也是需要提前摸清的;还有在对方港口卸货产生的费用、检验、检疫、税费、适用法律等等。这些虽然在报价的时候可以做出成本并且做到合同价格里,甚至可以涵盖一些不可测费用,但是实际执行的时候通常会出现完全超出预算/计划的情况,从而造成费用上涨和进度延迟。

但是某些客户(尤其是***客户)因为预算控制等原因,无法再在该合同项下申请本国清关、运输等相关费用,这时你可以和对方约定(书面):费用可以由卖方支付(当然是要计入合同成本的),但是手续(清关、申请车皮、内陆运输)得由买方办理,毕竟人家是本国人。这样的操作似乎没有一个准确的术语能描述,但我们实际操作的时候是可以运作的。

前面futureyin说的FOB和CIF是对买卖双方都比较合适(经济、可操作)的术语,运用也最多。但是说全款给你的情况一般很少发生,即使出现这样的情况,也不能说什么术语都可以,比如合同约定货到买方库房,结果在对方港口卸货后迟迟订不到车皮(人家国家就是车皮紧张你没辙),导致交货延误,那么你就得考虑违约风险了。

其他的futureyin说的很对。

国际贸易高手请帮忙指教贸易术语,谢谢。

VAT:VALUE ADDED TAX增值税(报价应该用得到)

VAN还真没听说过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试述《2010incoterms@》规定了哪些贸易术语,指出六种常用

《2010incoterms》规定了11种贸易术语,其中常用六种为:FCA、FOB、CFR、CIF、CPT、和CIP。

如何选择贸易术语?

案例我没有!SORRY!

E组(启运):

本组仅包括EXW(工厂交货)一种贸易术语。当卖方在其所在地或其它指定的地点(如工厂、工场或仓库等)将货物交给买方处置时,即完成交货。卖方不负责办理货物出口的清关手续或将货物装上任何运输工具。EXW术语是卖方承担责任最小的术语。

F组(主要运费未付):

本组包括FCA(货交承运人)、FAS(装运港船边交货)和FOB(装运港船上交货)三种贸易术语。在采用装运地或装运港交货条件成交而主要运费未付的情况下,即要求卖方将货物交至买方指定的承运人时,应采用F组术语。按F组术语签订的销售合同是属于装运合同。

C组(主要运费已付):

本组包括CFR(成本加运费)、CIF(成本、保险费加运费)、CPT(运费付至目的地)和CIP(运费/保险费付至目的地)四种贸易术语。在采用装运地或装运港交货条件而主要运费已付的情况下,则采用C组贸易术语。

D组(到达):

本组包括DAF(边境交货)、DES(目的港船上交货)、DEQ(目的港码头交货)DDU(未完税交货)和DDP(完税后交货)五种贸易术语。采用D组术语,卖方应负责将货物运至边境或目的的港(port)或进口国内约定目的地(Place)或点(point),并承担货物运至该地以前的全部风险和费用。按D组术语订立的销售合同是属于到货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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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upang 25财年营收345亿美元,数据泄露事件影响恢复
AMZ123获悉,近日,韩国电商巨头Coupang发布了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2025财年第四季度及全年财报。Coupang表示,尽管受到2025年11月大规模数据泄露事件影响,第四季度出现亏损,营收未达分析师预期,但全年整体增长稳健,实现营收与毛利持续提升,并在核心电商业务及新业务板块均取得进展。以下为Q4财务亮点:①总营收为88亿美元,同比增长11%。②毛利为25亿美元,同比增长2%;毛利率为28.8%,同比下降248个基点。③营业收入为800万美元,同比下降3.04亿美元;剔除非持续运营项目后下降1.71亿美元。④调整后EBITDA为2.67亿美元,利润率为3.0%,同比下降226个基点。
美国电商销售额全球第二!最新全球电商市场报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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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乐天市场推出YouTube购物联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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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品月销近80万,TikTok带火英国“暖气片经济”
又熬过了一个冬天。或许只有经手过欧洲冬季暖气账单的人,此时明白这句话的含金量。2月末,随着气温转暖,暖气片再次阶段性退出历史舞台。长达大半年的休眠期,让暖气片不美观、占空间等缺点,在空荡荡的墙面中持续被放大,为了使其不那么“丑且显眼”,越来越多人选择对暖气片进行改造,由此催生出一系列围绕暖气片功能再造的细分市场,正在为TikTok欧洲区卖家带去全新的市场增量。
7月1日起,欧盟取消小额免税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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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价翻车!又一深圳服务商疑似暴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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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兰反垄断机构突击搜查Allegro总部,调查反垄断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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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元汇率跌回6.84,卖家直呼亏大了!
春节的烟火气息尚未散尽,跨境电商又一“黑天鹅”悄然落地。在近期卖家忙于复盘假期销售数据、规划新品上架的同时,美元汇率无声地跌破了6.84关口。AMZ123获悉,自节后开工以来,美元汇率连续下跌,2月26日,美元对在岸人民币汇率盘中已跌破6.84关口,对离岸人民币盘中跌破6.83关口,均创下了2023年4月以来的新低。截至2月27日下午15:00,美元对人民币汇率为6.8565。图源:AMZ123汇率换算工具据了解,对于跨境卖家而言,其业务通常采用美元核算、人民币结算的方式,因此汇率波动往往对利润的影响较大。
第二波暴雪袭美,卖家单量对半砍?
对不少亚马逊卖家来说,今年的开局多少有点“水逆”。1月暴雪刚让部分卖家单量明显下滑,春节一过,原本打算重新冲量、加快补货节奏,结果还没来得及发力,新一轮暴雪又迎面而来。AMZ123获悉,据新华社报道,当地时间2月22日起,一场强劲暴风雪席卷美国东北部,强降雪、大风与极寒天气叠加,公共交通和居民出行受到严重影响。从整体影响看,据航班追踪网站FlightAware.com数据显示,截至周一下午,航空公司累计已取消超过7400个航班,另有2300个航班延误,其中包括已提前取消的1800多个周二航班。停电影响同样明显,PowerOutage.us统计显示,截至周一下午,全美共有608,711户家庭和企业断电。
2025年亚马逊美国消费电子销售第一,超越百思买
AMZ123获悉,近日,市场研究机构Numerator发布了最新《消费者电子产品支出报告》显示,2025年美国消费电子市场竞争格局出现变化。亚马逊在部分消费电子品类中占据31%的销售份额,超过百思买的27%。两家公司合计占据超过一半的消费电子销售额。报告指出,亚马逊在每年夏季和秋季的Prime Day促销活动期间,市场份额会出现明显上升,而其他主要竞争平台的份额则在同期有所下降。从整体消费节奏来看,11月和12月是电子产品购买最集中的月份,其次是7月。从品类表现来看,大多数消费电子品类在过去一年中家庭渗透率保持稳定,但购买频率略有下降。
Temu成为2025年全球电商应用下载榜首
AMZ123获悉,近日,Sensor Tower发布了《2026年移动应用市场报告》,对2025年全球移动应用市场进行了系统分析。报告显示,2025年全球移动应用下载量、应用内购买收入和用户使用时长均创下历史新高,人工智能应用成为推动市场增长的重要力量。在电商领域,Temu和Shein成为全球下载量最高的在线购物应用;在人工智能领域,ChatGPT跃升为全球下载量第二高的应用,仅次于TikTok。
欧洲电商前十榜单出炉!亚马逊GMV达2320亿美元
AMZ123获悉,近日,欧洲市场研究机构ECDB发布的《Global E-commerce Compass 2026》显示,欧洲电商市场的前十名企业主要由美国、中国和俄罗斯公司占据。该报告根据2025年在欧洲(包括俄罗斯)实现的商品交易总额(GMV)计算,金额以美元计。数据显示,亚马逊以接近2320亿美元的GMV位居第一。其规模几乎与排名第二至第十位企业的总和相当,后九家企业合计GMV为2440亿美元。除了亚马逊外,前十名中还有两家美国企业,分别是eBay和Apple(以DTC形式入榜)。俄罗斯平台Ozon和Wildberries分列第二和第三位,两者规模大致相当。
TikTok清洁神器赛道又现爆款,跨境卖家已入账近千万
7日卖出上百万,TikTok两年前的“旧刷子”卖疯了
从支付之王到待价而沽,PayPal将何去何从?
2026年2月,路透社的一则爆料在金融科技圈掀起了波澜。消息称,支付公司Stripe正在考虑收购PayPal的全部或部分业务。消息传出当天,PayPal股价应声上涨近7%,市值重回400亿美元关口。这7%的涨幅背后,藏着一句没说出口的潜台词:市场认为PayPal独立活下去的难度,比被人买走还要大。这个曾经改写全球支付规则的蓝色按钮,让无数中国外贸卖家第一次收到美元货款的神器——正在经历它最艰难的时刻。五年蒸发近九成:一个帝国的坠落要理解这场潜在收购的戏剧性,得先看看PayPal是怎么从云端跌落的。2021年疫情期间,线上支付需求爆发,PayPal市值一度冲上3630亿美元的巅峰。然后,故事开始急转直下。
三只羊借壳登陆美国纳斯达克?并拿下网红“无语哥”全球36个月独家全链运营权!
近日,三只羊集团被曝成功借壳美股上市公司Rich Sparkle正式登陆纳斯达克,新公司更名为ANPA。
英国驳回亚马逊上诉,两起诉讼总额高达40亿英镑
AMZ123获悉,近日,英国上诉法院驳回了亚马逊提出的上诉申请,意味着针对该公司的两起大规模集体诉讼将继续推进。这两起案件分别由零售商代表和消费者代表发起,索赔总额最高可达40亿英镑(约54.1亿美元)。亚马逊此前试图阻止案件进入下一阶段,但未获法院支持。其中一起诉讼由东英吉利大学竞争法教授Andreas Stephan代表超过20万名第三方零售商提起,索赔金额最高达27亿英镑。诉讼称,亚马逊在英国电商市场提供第三方卖家平台服务方面处于主导地位,并通过多种方式滥用这一地位,损害卖家利益。
《解码亚太宠物行业增长引擎》PDF下载
亚太区域内,不同区域高端宠物食品的市场规模占比存在差距新加坡和中国香港市场依赖进口品牌推动高端主粮市场快速增长相较于高端市场,中国和泰国目前仍以中端价格产品为主导,消费者表现出较强的性价比意识与务实型购买倾向
《2026全球包装行业的可持续进化之路》PDF下载
根据明特尔公司(Mintel)2020年全球包装趋势报告《塑料:负责任的使用》,人们正呼吁世界朝着无塑料化的方向转变,转而采用负责任的塑料使用方式。因为消费者逐渐认识到,放弃塑料包装在成本、货架寿命和便利性方面会带来不利影响。回收成为了一个颇具希望的解决方案:这描绘了一种循环经济愿景,其中塑料可以被无限次地重复利用而非被浪费。
《2026全球DTC独立站营销洞察报告》PDF下载
2025年,全球电子商务销售额预计达到6.86万亿美元,同比增长8.37%。在全球普遍通胀压力、地缘政治不确定性以及贸易与关税政策频繁调整的背景下,电商仍能维持高于整体零售的增长速度,显示出线上渠道在全球消费体系中的结构性优势。展望2025-2027年,全球电商市场将以7.8%的复合年增长率持续扩张,规模有望在2027年突破8万亿美元,其增速仍是实体零售的两倍以上。
《2026年展望年度前瞻:十大核心主题》PDF下载
2026年,增长主导权将成为焦点,尤其是美国例外论是否会持续。随着通胀基本得到控制,预期利率有望企稳于更为正常、中性的水平。固定收益市场将继续在评估财政可持续性方面发挥关键作用。与此同时,地缘政治演变预计仍将不可预测,导致市场持续波动,并让许多选民对自身选择感到不满。
《2025年全球清洁电器发展报告》PDF下载
2025年中国GDP(名义)19.4万一美元,同比增长4.8%(IMF预测)经济总量排名世界第二 潜力巨大的需求端:14.16亿人口,5.1亿户家庭,吸尘器百户拥有量26% 充满创造力的供给端,全球约50%的清洁电器产能来自于中国,中国企业主导了扫地机器人和洗地机成为领导品类 中国具有全球效率最高的销售渠道,以及中国政府提倡内需的政策也再持续不断利好市场
《中企出海美国季度研究报告》PDF下载
近年来,随着全球化进程的深化与中国经济实力的持续提升,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将目光投向海外市场。美国作为全球最大经济体创新高地和消费市场,始终是中企出海战略中的关键目标。从制造业到科技领域,从消费品到金融服务,中国企业的国际化步伐不断加快,既彰显了“中国智造”的全球竞争力,也面临复杂的政策环境、文化差异与市场竞争等挑战。
《跨境蓝海拉美市场洞察 - 墨西哥篇》PDF下载
墨西哥位于北美大陆南部,北邻美国,政局稳定,法律健全,是拉丁美洲地区第一贸易大国和重要的外国直接投资目的地。墨西哥拥有 1.28亿人口,是仅次于巴西的拉美第二大经济体,同时也是拉美第三大线上零售市场,无论是互联网的普及率还是使用率在拉美市场都处于佼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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