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中外合资公司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本文目录
中外合资公司注册需要什么资料
法律分析:1.设立合营企业的申请书(原件1份,合营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合营各方盖章);
2.合营各方共同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1份,各营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合营各方盖章);
3.合营各方订立的合营企业合同(原件4份,合营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合营各方盖章);
4.合营各方订立的合营企业章程(原件4份,合营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合营各方盖章);
5.合营各方有效的身份证明;
6.合营各方委派的合营企业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人选名单;
7.《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8.《全国组织机构代码预赋码通知单》(办理批准证书专用联原件);
9.《外商(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存根》(原件1份);
10.外国投资者或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与境内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签署的《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11.《关于安全生产经营的承诺书》(原件1份,合营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合营各方盖章)。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注册中外合资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一、申办资格有符合规定的公司名称经过审批机关批准的合同、章程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设施的证明文件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有符合要求的从业人员经营范围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健全的财会制度,独立核算、自负赢亏二、申办材料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申请书》(原件)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原件)合同、章程(原件)批准证书副本(一)(原件)审批部门关于合同、章程的批复(复印件)外方投资者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董事会成员任职文件(原件)董事签字及总经理登记备案表(原件)董事身份证明(复印件)住所使用证明或租赁协议(原件)三、手续和流程:查名—办理批准证书—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办理外汇登记和银行开户—办理税务登记证四、手续办理时间:1)查名:三个工作日;2)批准证书:约计六十个工作日(需报国家商务部,时间较长);3)营业执照:十个工作日;4)组织机构代码证:一个工作日;5)外汇登记和银行开户:十个工作日;6)税务登记及发票:十二个工作日。7)统计、财政登记证(十二个工作日)以上办理时间仅供参考,实际以政府部门审批时间为准。五、政府规费:(单位:人民币)1)查名:30/50元;2)批准证书:0元;3)营业执照:注册资金的万分之八;4)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及发票:1500元;5)验资:与注册会计师协定。以上拟设外资公司注册资本以14万美金计,政府规费为预估值,实际以政府收费票据为准。六、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
工商注册:中外合资公司注册双方应该提交什么材料
中外合资公司注册双方应该提交什么材料?针对这个问题,今天曼德企服就来给大家说道说道。
A、申请中外合资公司应提交的材料:
1、设立中外合营企业的申请书;
2、由合营各方授权代表签署的合营企业协议、合同、章程;
3、合营各方共同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4、中方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
5、投资各方对新公司董事会成员的委派书;
6、由合营各方委派的合营企业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人选名单;
7、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中方企业的净资产报告;
8、外方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9、外方护照复印件或经公证的合法开业证明。
B、申请中外合资公司应具备的条件:
1、由中国合营者的企业主管部门呈报拟与外国合营者设立合营企业的项目建议书和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
2、在合资企业注册资本中,外国投资者的投资比例不得低于注册资金的百分之二十五。查询热门公司注册信息请点击:呼和浩特公司注册,乌鲁木齐公司注册,重庆公司注册
公司注册多少钱?找曼德企服放心,公司代办安全高效,税务顾问专业,曼德企服一站式服务专家。
如何注册中外合资公司,需要哪些材料
注册所需材料
1.外国投资者企业主体资格证明公证认证2份或外方自然人身份证明;外国公司主体资格证明一般指外国公司开业证明,需由当地**做公证,并由中国驻当地大(领事)使馆认证。
2.外国投资者银行资信证明1份;银行资信证明由外国投资者持有账户所在的银行出具,上面可不说明存款余额但一定要表明信誉状况良好。
3.中方投资者营业执照原件或中方自然人身份证原件;中方是自然人的中外合资公司只能注册在浦东或者浦东自贸区;
4.中方投资者银行资信证明;
5.董事会、监事委派书2份;
6.投资方的董事长身份证明(护照)复印件1份;投资方的董事长为代表外国企业对董事、监事委派的人,签署董事、监事委派书之人。
7.外资公司设立申请书;
8.注册地址租赁合同原件和产权证复印件各1份;
9.拟设上海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10.拟设上海公司财务人员身份证明和上岗证复印件各1份;
11.外商投资企业**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3份;
12.其他相关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