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报关代理服务规定知识
进出口报关是海关进出境手续的必要流程之一,对于涉及到的货物包括:进出境的运输工具和物品、货物两大类。进出口商家相对于专业的报关行进出口报关公司来说,没那么专业,一般选择由报关行进行进出口报关代理服务。
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在货物进出口时,应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按海关规定的格式填写进出口货物报关单,随附有关的货运、商业单据,同时提供批准货物进出口的证件,向海关申报。
进口报关单证主要有以下几种:
1、进口货物报关单
2、随报关单交验的货运、商业单据
任何进出口货物通过海关,都必须在向海关递交已填好的报关单。与此同时,还需提交有关的货运和商业单据,接受海关审核提交的单证是否一致。
3、进口货物许可证
进出口货物许可证是国家管理货物出境的法律凭证。进出口许可证,包括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各种具有许可进口或出口性质的证明、文件。
需要注意的是,向海关提交的许可证并不是一直固定不变的,国家主管部门随时会调整发布,所以需要时刻留意。
进出口报关代理服务规定知识
《海关法》第10条第1款规定:报关企业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办理报关手续的,应当向海关提交由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遵守本法对委托人的各项规定。
小编提示: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授权报关企业办理报关手续的授权方式为明示授权,即采用书面形式明确授权,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海关法》第10条第2款规定:报关企业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委托,以自己的名义办理报关手续的,应当承担与收发货人相同的法律责任。
小编提示:报关企业以自己的名义办理报关手续,法律后果由报关企业直接承担。
《海关法》第10条第3款规定:委托人委托报关企业办理报关手续的,应当向报关企业提供所委托报关事项的真实情况;报关企业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办理报关手续的,应当对委托人所提供情况的真实性进行合理审查。
小编提示: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和报关企业均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未按照规定向报关企业提供所委托报关事项的真实情况,致使发生应当申报的项目未申报或者申报不实的,海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的规定对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予以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