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流程(出口退税流程怎么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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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的流程
生产出口退税流程:
双击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输入用户名—确定—输入当前所属期(生产企业的出口退税申报期一般是在每月的15号之前,所属期与增值税申报一致)—确定
一、出口货物明细申报录入
1、基础数据采集—出口货物明细申报录入—增加(填入相关数据)
2、申报数据处理—数据一致性检查
二、收齐出口单证明细录入
1、基础数据采集—收齐出口单证明细录入—修改—序号录入四位,如“0001”—单证收齐标志“BH”—出口报关单号核对,如有错,应修改并填报“人工挑过申批表”—外汇销核单号核对,如有错与上一样—保存
三、申报数据处理—数据一致性检查
四、免抵退税申报—生成明细申报数据—确定—拷到U盘预审或进行网上预审
五、到税务预审反馈后,撤销已生成数据(申报数据处理—撤销已申报数据)—反馈信息处理—税务机关反馈信息读入—税务机关反馈信息处理—数据一次性检查—生成明细申报数据保存—拷到U盘
六、基础数据采集—增值税申报表项目录入—增加—录入(根据增值税申报表录入)
七、数据一致性检查
八、基础数据采集—免抵退申报汇总表录入—增加—保存(注意:应调整销售额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差额)
九、数据一致性检查
十、打印报表:免抵退税申报—打印申报报表:a、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b、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附表c、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当期出口明细)(前期单证收齐)
十一、按退税管理员要求报送资料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操作流程
一、系统安装:从出口退税申报网上下载并安装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
二、修改系统企业相关信息:
(一)、进入“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外贸企业端”系统中,通过“基础数据录入”录入本企业相关信息。
(二)、进入外贸出口退税申报系统,通过“系统维护”进行企业信息设置。
1、进入申报系统,用户名:sa密码:空
2、进入“系统维护——系统配置——系统配置设置与修改——修改”录入本企业相关信息,并保存。
3、进入“系统维护——系统配置——系统口令设置与修改——增加”录入本企业操作员相关信息,并保存。
三、申报数据录入、审核。
1、进入“基础数据采集——出口明细申报数据录入——增加”,录入出口报关单相关数据并保存。
2、进入“基础数据采集——进货明细申报数据录入——增加”,录入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数据并保存。
3、各明细数据录入后采用“序号重排”,进行排序。
4、各明细数据录入后采用“审核认可”,进行审核。
四、通过“数据加工处理——进货出口数量关联检查、换汇成本检查”后,生成预申报数据(关联号选最大号)。
五、网上预申报
1、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外贸企业端”系统中进入“压缩——预审文件压缩”,进行文件压缩。
2、进入出口退税申报网,点击“预审——预审上传——浏览——导入”导入预申报的压缩文件。
3、若干分钟后点击“预审——预审疑点”进行预审疑点下载,然后解压。
六、进入外贸出口退税申报系统,进入“预审反馈处理——退税申报预审信息读入、退税预审信息处理”确认无疑点后,确认正式申报数据。
七、进入“退税正式申报——查询本次申报数据——退税申报表录入”
然后“生成退税申报软盘”
八、网上正式申报
1、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外贸企业端”系统中进入“压缩——正式文件压缩”,进行文件压缩。
2、进入出口退税申报网“正式申报文件上传——导入”。
出口退税流程怎么操作
出口退税流程如下:
方法
1.办理出口货物退税认定:出口企业在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后30日内、或者未取得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代理出口在发生首笔出口业务之日起30日内,必须到所在地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手续,纳入出口退税管理。
2.购买出口企业在退税:申报时必须使用国税局出口退税申报软件。
3.确认出口销售收入:出口企业应在货物实际报关出口,取得提单并向银行办妥交单手续时,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生产企业应同时在当期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上反映免抵退出口收入。出口企业必须到当地征税机关领取《出口商品专用发票(出口专用)》,作为入帐和申报的正式凭证。
4.出口退税申报:出口企业应在货物出口之日(以报关单上注明出口日期为准)起90日内,向退税部门申报办理退(免)税申报手续。京谷粒提示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办理申报,必须在规定的退税申报期限前向退税机关提出书面延期退税申报申请,经批准后办理延期申报。未经批准逾期申报的,或逾期不申报的,不再受理申报,应视同内销征税。
5.领取退税审批通知单:一般情况下,生产企业可在退税申报的次月初,到征收大厅退税窗口领取“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审批通知单”,并根据通知单内容,做好相关帐务处理。
6.办理出口退税:税款到帐后请及时到征收大厅退税窗口(县国税局)领取“收入退还书”。
出口退税流程是什么
出口退税流程如下:
方法
1.办理出口货物退税认定:出口企业在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后30日内、或者未取得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代理出口在发生首笔出口业务之日起30日内,必须到所在地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手续,纳入出口退税管理。
2.购买出口企业在退税:申报时必须使用国税局出口退税申报软件。
3.确认出口销售收入:出口企业应在货物实际报关出口,取得提单并向银行办妥交单手续时,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生产企业应同时在当期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上反映免抵退出口收入。出口企业必须到当地征税机关领取《出口商品专用发票(出口专用)》,作为入帐和申报的正式凭证。
4.出口退税申报:出口企业应在货物出口之日(以报关单上注明出口日期为准)起90日内,向退税部门申报办理退(免)税申报手续。京谷粒提示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办理申报,必须在规定的退税申报期限前向退税机关提出书面延期退税申报申请,经批准后办理延期申报。未经批准逾期申报的,或逾期不申报的,不再受理申报,应视同内销征税。
5.领取退税审批通知单:一般情况下,生产企业可在退税申报的次月初,到征收大厅退税窗口领取“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审批通知单”,并根据通知单内容,做好相关帐务处理。
6.办理出口退税:税款到帐后请及时到征收大厅退税窗口(县国税局)领取“收入退还书”。
出口退税如何办理以及基本流程
办理出口退税流程如下:
1、有关证件的送验及登记表的领取。
企业在取得有关部门批准其经营出口产品业务的文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登记证明后,应于30日内办理出口企业退税登记;
2、退税登记的申报和受理。
企业领到“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表”后,即按登记表及有关要求填写,加盖企业公章和有关人员印章后,连同出口产品经营权批准文件、工商登记证明等证明资料一起报送税务机关,税务机关经审核无误后,即受理登记;
3、填发出口退税登记证。
税务机关接到企业的正式申请,经审核无误并按规定的程序批准后,核发给企业“出口退税登记”;
4、出口退税登记的变更或注销。
当企业经营状况发生变化或某些退税政策发生变动时,应根据实际需要变更或注销退税登记。
外贸企业申请出口退税必须提供下列凭证资料:
1、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表(一式5份);
2、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
3、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
4、出口商品销售发票;
5、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
6、出口退税货物进货凭证申报明细表;
7、出口退税货物退税申报明细表;
8、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结果通知书及清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第五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义务人自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可以申请退还关税,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海关说明理由,提供原缴款凭证及相关资料:
(一)已征进口关税的货物,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原状退货复运出境的;
(二)已征出口关税的货物,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原状退货复运进境,并已重新缴纳因出口而退还的国内环节有关税收的;
(三)已征出口关税的货物,因故未装运出口,申报退关的。
海关应当自受理退税申请之日起30日内查实并通知纳税义务人办理退还手续。纳税义务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有关退税手续。
按照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退还关税的,海关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退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