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商标无效制度详解:如何捍卫你的品牌权益?

在德国,商标注册采用“形式审查+异议制”的审核机制,商标局(DPMA)在注册阶段仅审查形式要件,而不会主动核查商标的显著性或与在先权利的冲突。这种“先松后紧”的监管逻辑,使得许多商标在注册后可能因权利瑕疵被宣告无效。
一、商标无效的法律依据
①在先权利冲突:
与已注册或申请的商标构成相同或近似,可能导致消费者混淆。
②缺乏显著性:
商标仅描述商品特征或通用名称,无法区分来源。
③损害在先权益:
如侵犯他人商号权、版权、外观设计权,或构成不正当竞争。
④违反公序良俗:
商标包含国家标志、宗教符号等禁用元素。
⑤恶意注册:
申请人以不正当手段抢注商标,例如通过合同、业务往来等途径,明知他人商标存在仍提交申请。
⑥地理标志误导:
商标包含地理标志但商品并非来源于该地区,可能误导公众。
二、谁可以提起无效宣告?
1、在先权利人:
包括已注册商标所有人、未注册商标使用人、企业名称权人等。
2、利害关系人:
如因恶意抢注导致利益受损的主体。
3、DPMA主动介入:
在商标明显违反绝对理由时,德国专利商标局可依职权宣告无效。
三、无效宣告的流程
1
提交申请
申请人需向DPMA提交书面申请,附证据材料(如商标注册信息、在先权利证明)并缴纳费用。
2
DPMA受理与答辩
DPMA进行形式审查后,通知商标权利人2个月内提交答辩。若未答辩,可直接宣告无效。
3
冷静期(最长6个月)
双方可协商和解,期间程序暂停。若和解失败,进入对抗期。
4
对抗与证据交换
申请人需在2个月内补充证据,商标权利人再获2个月答辩期。
5
DPMA裁定
无效裁定:商标自始无效,视为从未注册。
维持有效:申请人可向联邦专利法院申诉,最终可上诉至联邦最高法院。
四、无效制度的特殊要点
1、未使用撤销:
若商标注册后连续5年未在德国实际使用,任何人可申请撤销(不可抗力除外)。
2、恶意抢注的高风险:
数据显示,近三年德国无效案件中67%因抢注或显著性缺陷导致。
五、企业应对策略
1、防御性布局:
提前在核心市场注册商标,覆盖相关类别及国家。
2、商标监控:
委托我们“卓熙”帮您监控抢注风险,及时提出异议或无效申请。
3、证据留存:
保留商标使用证据(如发票、广告、报关单),应对可能的无效争议。
六、经典案例解析
德国音响品牌“SCHOEPS”vs“少普斯”商标无效案
背景:
德国音响技术公司德林修普思(SCHOEPS)是全球顶级麦克风生产商,拥有国际注册商标“SCHOEPS”。2023年,该公司发现北京少普斯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注册了“少普斯”商标(拼音“SHAOPUSI”),用于麦克风等同类商品,与“SCHOEPS”发音高度相似,且原注册人曾批量抢注多个近似商标(如“SHOEPUS”),涉嫌恶意囤积商标。
无效宣告理由:
①恶意抢注:原注册人申请了36件商标,包括多个与国际知名音响品牌近似的商标,明显具有囤积牟利意图。
②混淆可能性:虽然“少普斯”与“SCHOEPS”在视觉上不完全相同,但发音近似,且“SCHOEPS”在中国市场具有一定知名度。
裁决结果:
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原注册人行为构成恶意囤积,扰乱商标管理秩序,依据《商标法》第44条第1款(以欺骗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宣告“少普斯”商标无效。
启示:
①恶意囤积证据关键:批量注册、转让行为及缺乏实际使用证据可强化无效主张。
②跨国品牌保护:即使未在中国注册中文译名,仍可通过恶意注册条款维权。
奥迪 vs 蔚来“ES”系列商标无效争议
背景:
2022年,奥迪在德国起诉蔚来,认为其“ES6”“ES8”车型名称与奥迪“S”系列(如S6、S8)构成混淆,侵犯其商标权。奥迪主张“ES”+数字的命名方式易使消费者误认为与奥迪高性能车系相关。
无效宣告理由:
①商标近似性:奥迪认为“ES”与“S”系列在视觉、听觉上近似,且均用于高端汽车市场。
②混淆风险:德国法院一审认定存在混淆可能性,禁止蔚来在德使用“ES”商标销售车辆。
裁决结果:
①德国法院:慕尼黑高等地区法院二审维持原判,支持奥迪主张,禁止蔚来使用“ES”商标。
②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却驳回了奥迪的无效申请,认为不构成混淆。
启示:
①地域性差异:同一商标在不同司法管辖区可能面临不同裁决。
②品牌命名策略:蔚来提前将欧洲车型更名为“EL”系列,规避了实际销售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