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利时商标异议流程全解析:保护品牌权益的关键步骤!


一、受理机构
在比利时,商标异议的受理机构是比荷卢知识产权局(Benelux Office for Intellectual Property, BOIP)。该机构负责处理比利时、荷兰和卢森堡三国的商标注册及相关事务。
二、谁可以提出异议?
并非所有人都可以随意提出异议。根据比利时商标法,以下主体有权在公告期内对公告商标提出异议:
①在先商标权利人:其注册商标或在先申请的商标与公告商标构成相同或类似商品/服务上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②享有声誉商标的权利人:即使商品/服务不类似,但公告商标的注册和使用会不公平地利用或损害其声誉的。
③其他在先权利权利人:例如姓名权、肖像权、著作权、专利权等,公告商标的注册和使用会侵犯其权利的。
三、异议具体流程
1
提出异议
异议人需在商标公告后的2个月内,向比利时知识产权局(BOIP)提交异议申请。异议书需包含以下内容:
被异议商标的名称、类别及公告号;
异议理由(如商标近似、侵犯在先权利等);
相关证据(如商标注册证书、使用证明等)。
2
进行答辩
BOIP收到异议申请后,会将异议书副本送达被异议人。被异议人需在收到通知后的1个月内提交书面答辩,并提供反驳证据。
3
审查与裁定
BOIP将根据双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并可能组织听证会。最终,BOIP会作出裁定:
异议成立:被异议商标不予注册;
异议不成立:被异议商标继续注册流程。
4
复审与诉讼
若任何一方对裁定结果不服,可在收到裁定书后的1个月内向比利时法院提起诉讼。
时间周期:
简单案件:6个月到1年。
复杂案件:1到2年,甚至更长。
四、注意事项
1、时效性:异议申请必须在公告期内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
2、证据充分:异议理由需有充分证据支持,否则可能被驳回。
3、专业代理:建议委托当地专业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以提高异议成功率。
五、经典案例解析
1、提前检索:在申请商标前,可联系我们“卓熙知识产权”团队进行全面的商标检索,避免与在先商标冲突。
2、积极答辩:收到异议通知后,及时提交答辩材料,并提供有力证据。
3、和解谈判:在异议过程中,可与异议人协商和解,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六、案例探讨
1
商标近似引发的异议
背景:
一家比利时本土企业A在2024年申请注册了一个商标,该商标与另一家欧洲企业B已注册的商标在视觉和发音上高度相似,且用于同类商品(如食品类)。B企业认为A企业的商标可能引发消费者混淆,损害其品牌声誉,因此在商标公告期内向比利时知识产权局(BOIP)提出了异议。
异议流程:
①提出异议:B企业在商标公告后的2个月内提交了异议申请,详细说明了商标近似的理由,并提供了其商标注册证书、市场使用证据等材料。
②通知答辩:BOIP将异议书副本送达A企业,A企业在1个月内提交了书面答辩,强调其商标在设计和使用场景上与B企业的商标存在显著差异。
③审查与裁定:BOIP审查了双方提交的材料,并组织了听证会。最终裁定认为,两个商标在核心元素上存在高度相似性,可能引发消费者混淆,因此支持B企业的异议,驳回了A企业的商标注册申请。
④后续行动:A企业对裁定结果不服,向比利时法院提起了诉讼,案件目前仍在审理中。
启示:
①商标申请前的全面检索至关重要,可避免与在先商标冲突。
②异议答辩时需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商标的独特性和合法性。
2
恶意抢注引发的异议
背景:
一家中国企业在比利时申请注册了一个商标,该商标与一家比利时知名企业的未注册商标高度相似。比利时企业认为该中国企业存在恶意抢注行为,旨在利用其品牌声誉获取不正当利益,因此在公告期内提出了异议。
异议流程:
①提出异议:比利时企业提交了异议申请,提供了其在比利时市场的广泛使用证据(如广告、销售记录等),证明其商标已在市场上建立了显著知名度。
②通知答辩:中国企业未在规定的1个月内提交答辩,被视为放弃答辩权。
③审查与裁定:BOIP根据比利时企业提供的证据,认定中国企业的商标申请存在恶意抢注行为,裁定异议成立,驳回了其商标注册申请。
④后续行动:由于中国企业未提出复审或诉讼,裁定结果最终生效。
启示:
①未注册商标也可能通过市场使用证据获得保护,尤其是在已建立显著知名度的情况下。
②恶意抢注行为在比利时会受到严格审查,企业应避免此类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