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进口又添“拦路虎”!2025新增CMR物质、巯基乙酸酯等退单成分,合规指南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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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操验证结果显示,含“藜芦”“三氯”“羟基丁酸”相关关键字的商品,在申报时极易被海关系统直接退单,经分析,核心原因可归纳为以下两类。
(一) 成分命中跨境电商负面清单或禁运物品名录
一方面,“藜芦”被明确列入我国保健食品禁用原料目录,商品申报信息中若包含该关键字,系统将自动判定为违规商品并予以退单,此前市场出现的白藜芦醇相关商品退单事件,底层逻辑也源于此关键字命中机制。另一方面,γ-羟基丁酸等羟基丁酸衍生物属于我国一类精神药品,被列入《禁止进出境物品表》,受严格管制,此类商品通过跨境电商渠道申报进口时,会直接触发系统拦截并退单,不存在例外通关情形。
(二) 成分使用超范围或超限量标准
以“三氯”相关成分(典型代表为三氯蔗糖)为例,该成分虽属于我国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同时也是保健食品备案可用辅料,但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对其使用剂量、适用场景及对应功效宣称均作出严格限定。实操中此类商品被退单,大概率是由于申报商品的成分添加量超出限值范围,或功效宣称与限定标准不符,进而被海关系统识别拦截。不过,这一推测还需后续更多实操案例及官方解读予以验证。
据各口岸服务商反馈的申报数据统计,含辅酶Q10、L-谷胱甘肽、叶酸、褪黑素、南非醉茄、槲皮素、艾蒿、麦角硫因、白绒水龙骨提取物、烟酰胺腺嘌呤二核苷酸(NAD+)、锯叶棕、小花柳叶菜、巴西榥榥木、达米阿那、小檗碱等成分的商品,在申报时易被海关系统标记并挂起审核,企业需补充相关证明材料后,方可继续推进通关流程。

从成分属性来看,此类商品被挂起审核的核心原因,在于相关成分在我国境内暂未出台明确统一的食品或保健食品准入标准,海关需通过额外材料核验商品的合规性与安全性。针对这一情况,企业可采取对应的合规解决办法:向海关提交由商品原产地主管当局出具的官方食品自由销售证明,或具备同等法律效力的合规性文件,经海关审核确认材料真实有效后,即可解除挂起状态,完成通关放行。
在跨境电商行业高速发展的背景下,商品成分合规性已成为进口申报的核心审核要点。相关企业需加强对敏感成分的筛查与管控,建立完善的申报前成分预审机制,同时提前准备合规证明材料,从源头降低退单及挂起审核风险,保障跨境进口业务的顺畅开展。

实操验证结果显示,含“藜芦”“三氯”“羟基丁酸”相关关键字的商品,在申报时极易被海关系统直接退单,经分析,核心原因可归纳为以下两类。
(一) 成分命中跨境电商负面清单或禁运物品名录
一方面,“藜芦”被明确列入我国保健食品禁用原料目录,商品申报信息中若包含该关键字,系统将自动判定为违规商品并予以退单,此前市场出现的白藜芦醇相关商品退单事件,底层逻辑也源于此关键字命中机制。另一方面,γ-羟基丁酸等羟基丁酸衍生物属于我国一类精神药品,被列入《禁止进出境物品表》,受严格管制,此类商品通过跨境电商渠道申报进口时,会直接触发系统拦截并退单,不存在例外通关情形。
(二) 成分使用超范围或超限量标准
以“三氯”相关成分(典型代表为三氯蔗糖)为例,该成分虽属于我国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同时也是保健食品备案可用辅料,但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对其使用剂量、适用场景及对应功效宣称均作出严格限定。实操中此类商品被退单,大概率是由于申报商品的成分添加量超出限值范围,或功效宣称与限定标准不符,进而被海关系统识别拦截。不过,这一推测还需后续更多实操案例及官方解读予以验证。
据各口岸服务商反馈的申报数据统计,含辅酶Q10、L-谷胱甘肽、叶酸、褪黑素、南非醉茄、槲皮素、艾蒿、麦角硫因、白绒水龙骨提取物、烟酰胺腺嘌呤二核苷酸(NAD+)、锯叶棕、小花柳叶菜、巴西榥榥木、达米阿那、小檗碱等成分的商品,在申报时易被海关系统标记并挂起审核,企业需补充相关证明材料后,方可继续推进通关流程。

从成分属性来看,此类商品被挂起审核的核心原因,在于相关成分在我国境内暂未出台明确统一的食品或保健食品准入标准,海关需通过额外材料核验商品的合规性与安全性。针对这一情况,企业可采取对应的合规解决办法:向海关提交由商品原产地主管当局出具的官方食品自由销售证明,或具备同等法律效力的合规性文件,经海关审核确认材料真实有效后,即可解除挂起状态,完成通关放行。
在跨境电商行业高速发展的背景下,商品成分合规性已成为进口申报的核心审核要点。相关企业需加强对敏感成分的筛查与管控,建立完善的申报前成分预审机制,同时提前准备合规证明材料,从源头降低退单及挂起审核风险,保障跨境进口业务的顺畅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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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9 周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