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产跨境进口食品监管升级 仅认可香港工业贸易署签发产地证


根据最新监管要求,自即日起,一线入境申报中启运国为中国香港的入口类商品,无论采用海运、陆运、空运等何种运输方式,均须提供由香港工业贸易署签署核发的原产地证明。此前部分企业常用的香港商会、各类联合会等非官方机构出具的原产地证书(含COO/COP产地证),将不再被监管部门认可;若企业无法按要求提供指定证书,相关商品将不予放行,其他配套证件要求保持不变。此外,对于启运国与原产国均为香港的商品,除需提交香港工业贸易署签发的原产地证书外,还需额外附上原产国当局批准的生产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相关官方出具的合规证明)。
值得关注的是,上周已有相关地区服务商【物流,清关】率先发布通知,明确对香港产跨境进口食品仅接受出口国/地区官方食品主管部门签发的原产地证、卫生证、自由销售证明等有效材料,同时拒绝各国商会等非官方机构及香港商会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此次全渠道监管升级,进一步明确了原产地证明的唯一合法签发主体,预计将使香港工业贸易署的产地证签发业务迎来办理高峰,可能出现“签发拥堵”的现象,相关企业需提前规划办证事宜,预留充足的办理及审核时间。

据了解,香港原产地证是依据香港法例第60章《进出口条例》下属的《出口(产地来源证)规例》设立的法定证明文件,核心用途是确认货物的产地来源。香港工业贸易署作为产地来源证的主管部门,其签发的证书可通过官方指定网站(https://www.verifyco.tid.gov.hk),扫描证书上的QR码或输入相关信息即可核实真伪,企业及监管部门均可通过该渠道快速验证证件有效性。


香港产地来源认定遵循严格标准:完全由香港本地出产的货品,须为香港天然产物(即完全在香港境内种植、开采或使用本地原料生产);涉及多个地区原料及/或加工处理的制成品,须在香港完成能永久且实质改变基本生产物料形状、性质、结构或效用的制造工序,仅进行简单稀释、包装、装瓶、弄干、简单装配、分类或装饰等工序的,不视为符合要求的真正制造工序。相关企业在申请产地证时,需确保产品严格符合上述产地来源规则,避免因资质不符影响通关效率。
此次监管升级进一步规范了香港产跨境进口食品的入境管理秩序,相关企业应及时调整办证流程,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准备官方认可的各类证明文件,确保跨境贸易业务顺利开展。建议企业密切关注香港工业贸易署发布的相关公告及办证指引。




根据最新监管要求,自即日起,一线入境申报中启运国为中国香港的入口类商品,无论采用海运、陆运、空运等何种运输方式,均须提供由香港工业贸易署签署核发的原产地证明。此前部分企业常用的香港商会、各类联合会等非官方机构出具的原产地证书(含COO/COP产地证),将不再被监管部门认可;若企业无法按要求提供指定证书,相关商品将不予放行,其他配套证件要求保持不变。此外,对于启运国与原产国均为香港的商品,除需提交香港工业贸易署签发的原产地证书外,还需额外附上原产国当局批准的生产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相关官方出具的合规证明)。
值得关注的是,上周已有相关地区服务商【物流,清关】率先发布通知,明确对香港产跨境进口食品仅接受出口国/地区官方食品主管部门签发的原产地证、卫生证、自由销售证明等有效材料,同时拒绝各国商会等非官方机构及香港商会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此次全渠道监管升级,进一步明确了原产地证明的唯一合法签发主体,预计将使香港工业贸易署的产地证签发业务迎来办理高峰,可能出现“签发拥堵”的现象,相关企业需提前规划办证事宜,预留充足的办理及审核时间。

据了解,香港原产地证是依据香港法例第60章《进出口条例》下属的《出口(产地来源证)规例》设立的法定证明文件,核心用途是确认货物的产地来源。香港工业贸易署作为产地来源证的主管部门,其签发的证书可通过官方指定网站(https://www.verifyco.tid.gov.hk),扫描证书上的QR码或输入相关信息即可核实真伪,企业及监管部门均可通过该渠道快速验证证件有效性。


香港产地来源认定遵循严格标准:完全由香港本地出产的货品,须为香港天然产物(即完全在香港境内种植、开采或使用本地原料生产);涉及多个地区原料及/或加工处理的制成品,须在香港完成能永久且实质改变基本生产物料形状、性质、结构或效用的制造工序,仅进行简单稀释、包装、装瓶、弄干、简单装配、分类或装饰等工序的,不视为符合要求的真正制造工序。相关企业在申请产地证时,需确保产品严格符合上述产地来源规则,避免因资质不符影响通关效率。
此次监管升级进一步规范了香港产跨境进口食品的入境管理秩序,相关企业应及时调整办证流程,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准备官方认可的各类证明文件,确保跨境贸易业务顺利开展。建议企业密切关注香港工业贸易署发布的相关公告及办证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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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2 周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