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电商的盈利模式全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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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公社属于哪种跨境电商模式
属于B2B(Business-to-Business)模式。
外贸公社是上海双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香港独资)的大陆品牌,于2006年成立于上海自贸区张江高科技园区,属于以国际贸易数据为基础的商务社交型B2B平台,集传统B2B、商务社交、贸易情报、外贸管理软件、信用评价体系五大优势功能为一体。
按照交易类型可以将跨境电商模式分为:B2B、B2C、C2C。B2B是Business-to-Business的缩写,是企业对企业的商业模式,是指企业与企业之间通过专用网络或Internet,进行数据信息的交换、传递,开展交易活动的商业模式。B2C是Business-to-Customer的缩写,是企业对个人的商业模式,也就是通常说的直接面向消费者销售产品和服务商业零售模式。C2C即Customer(Consume)toCustomer(Consumer),是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商业模式。比如一个消费者有一台电脑,通过网络进行交易,把它出售给另外一个消费者,此种交易类型就称为C2C电子商务。
电子商务主要是做什么的
电子商务是以信息网络技术为手段,以商品交换为中心的商务活动;也可理解为在互联网、企业内部网和增值网上以电子交易方式进行交易活动和相关服务的活动,是传统商业活动各环节的电子化、网络化、信息化;以互联网为媒介的商业行为均属于电子商务的范畴。
电子商务可提供网上交易和管理等全过程的服务。因此,它具有广告宣传、咨询洽谈、网上定购、网上支付、电子账户、服务传递、意见征询、交易管理等各项功能。
1、广告宣传
电子商务可凭借企业的Web服务器和客户的浏览,在Internet上发布各类商业信息。客户可借助网上的检索工具迅速地找到所需商品信息,而商家可利用网上主页和电子邮件在全球范围内作广告宣传。与以往的各类广告相比,网上的广告成本最为低廉,而给顾客的信息量却最为丰富。
2、咨询洽谈
电子商务可借助非实时的电子邮件,新闻组和实时的讨论组来了解市场和商品信息、洽谈交易事务,如有进一步的需求,还可用网上的白板会议(Whiteboard Conference)来交流即时的图形信息。网上的咨询和洽谈能超越人们面对面洽谈的限制、提供多种方便的异地交谈形式。
3、网上订购
电子商务可借助Web中的邮件交互传送实现网上的订购。网上的订购通常都是在产品介绍的页面上提供十分友好的订购提示信息和订购交互格式框。当客户填完订购单后,通常系统会回复确认信息单来保证订购信息的收悉。订购信息也可采用加密的方式使客户和商家的商业信息不会泄漏。
4、网上支付
电子商务要成为一个完整的过程。网上支付是重要的环节。客户和商家之间可采用信用卡账号实施支付。在网上直接采用电子支付手段将可省略交易中很多人员的开销。网上支付将需要更为可靠的信息传输安全性控制以防止欺骗、窃听、冒用等非法行为。
5、电子账户
网上的支付必须有电子金融来支持,即银行或信用卡公司及保险公司等金融单位要为金融服务提供网上操作的服务。而电子账户管理是其基本的组成部分。
信用卡号或银行账号都是电子账户的一种标志。而其可信度需配以必要技术措施来保证,如数字凭证、数字签名、加密等,这些手段的应用提供了电子账户操作的安全性。
6、服务传递
对于已付了款的客户应将其订购的货物尽快地传递到他们的手中。而有些货物在本地,有些货物在异地,电子邮件将能在网络中进行物流的调配。而最适合在网上直接传递的货物是信息产品。如软件、电子读物、信息服务等。它能直接从电子仓库中将货物发到用户端。
7、意见征询
电子商务能十分方便地采用网页上的“选择”、“填空”等格式文件来收集用户对销售服务的反馈意见。这样使企业的市场运营能形成一个封闭的回路。客户的反馈意见不仅能提高售后服务的水平,更使企业获得改进产品、发现市场的商业机会。
8、交易管理
整个交易的管理将涉及人、财、物多个方面,企业和企业、企业和客户及企业内部等各方面的协调和管理。因此,交易管理是涉及商务活动全过程的管理。电子商务的发展,将会提供一个良好的交易管理的网络环境及多种多样的应用服务系统。这样,能保障电子商务获得更广泛的应用。
扩展资料:
电子商务领域监管立法进程再提速。《电子商务法(草案)》第二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二审稿进一步强化了电商平台对假冒伪劣产品的监督责任,并拟明确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假宣传、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侵害消费者知情权。
这意味着,今后电子商务经营者“刷单”、“刷信誉”等行为或被禁止。
在业内看来,进一步细化后的草案将有效推动网络空间秩序管理,将禁止刷单等规则列入草案中,也使得未来电商规范管理有法可依。
1、平台承担连带责任
具体来说,草案拟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侵犯知识产权的,应当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终止交易和服务等必要措施;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而原版草案则规定,电商平台“明知”平台内经营者侵犯知识产权的,应当依法采取删除等必要措施,不难看出,二审稿进一步加强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
从“明知”到“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表述变化,对电商平台经营者治理假货提出了更明确、更严格的要求,通过强化电商平台对侵权假冒行为的责任,体现了立法对知识产权的进一步保护。
而为进一步强化电子商务经营者特别是平台经营者的义务规范,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草案二审稿拟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按照承诺或与消费者约定的方式、时限向消费者交付商品或服务,并承担商品运输中的风险和责任;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标记为自营业务的商品交易或服务交易依法承担商品销售者或服务提供者的责任。
针对“刷单”、“刷信誉”等不良之风,草案拟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假宣传、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侵害消费者知情权。
2、填补监管漏洞
草案二审稿对电子商务经营者刷单、刷信誉行为做出严令禁止后,可以预计,这将大幅度减少当前行业内暗藏的刷单乱象。
一名刷单手一天只要刷不足20单就可获得100元左右的回报,如果能够拉拢到其他单手入群,可获取的收益会更高。甚至在平台商家竞争激烈的情况下,行业内传出了“不刷单等死”的理论。
刷单灰黑产业犹如行业毒瘤,虽然平台打击刷单一直处于高压态势,但隐蔽的刷单产业链利用平台没有执法权的无奈,依然吸附于电商平台之上。
而草案二审稿中有关明确电商平台连带责任的内容,则进一步对电商平台打击假货的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实际上,强化电商平台知产保护,也就是通俗意义上坚持正品品牌、打击假货的问题上,一直是电商行业发展中老生常谈的话题。
京东全球购因平台上有第三方商家销售假“Tiger虎牌”保温杯而陷入舆论风波,尽管事后京东拿出证据表明,集团与正品虎牌的授权合作早于2014年就已经展开,但第三方商家的售假行为仍不能彻底打消社会各界的疑虑。
3、政策仍存细化空间
目前仍处审议阶段的电子商务法距正式出台尚有一段时日,各界对法案进一步细化也抱有较高期望。电子商务法草案的进一步细化显然将进一步推动我国网络空间的秩序管理。
除了将禁止刷单的行为增加在草案中,后续还需要考虑如何对刷单处罚措施进行细化,但考虑到互联网行业所存在的特性,草案内容的细化乃至落地实施仍需要经历一段持续推进的过程。
而在假货治理方面,如果说原草案中对电商平台承担连带责任的限定条件是平台存在主观放纵,在草案二审稿中的表述则意味着,电商平台需要进一步做到在商家审批、入驻环节的审核强化,甚至对于一些消费者在评论中提到的售假线索也要做出相应的线索追踪。
今后电子商务法应增加媒体购物的相关内容,网络购物与电视购物、电话购物、广播购物、报纸购物相结合的模式大量存在,电子商务的发展呈现出一种全渠道趋势,此外,现在流行的一些网络直播以及相关经济行为,也采取摄像和录像的方式向消费者呈现,这与传统电视媒体并无二致。
外贸电商兰亭集势的盈利空间还有多大
这家成立于2007年的外贸B2C网站,目前正经历着高速增长,并且自2012年第四季度开始盈利。根据目前公布的发行价区间8.5-10.5美元中间价格计算,兰亭集势估值高达4.65亿美元,同样是主营收入来自外贸B2C网站DealExtreme.com的港股上市公司易宝,市值仅为15.28亿港元。是什么在支撑兰亭集势这么高的估值?兰亭集势的利润率上升空间还有多大?根据美国会计准则,兰亭集势2013年第一季度的净营收为7330万美元,同比增98.7%;毛利润为3326万美元,毛利率为45.4%;运营利润为320.2万美元,运营利润率4.4%;扣除利息与纳税后,净利润为261.0万美元,净利率3.6%。可以看出,兰亭集势目前仍处于高速增长阶段,并且毛利率和净利率水平远高于电商整体水平。过去几年,兰亭集势的增长策略,一方面是通过调整品类构成,更多的运营高毛利品类商品;另一方面则是通过大量的搜索引擎营销,带动流量和用户规模的增长,并且利用其团队在搜索领域的优势,通过SEO搜索引擎优化手段,节约营销费用。从而实现规模增长和成本结构优化,2012年第四季度,兰亭集势首次扭亏为盈,净利润111.5万美元,净利润率1.72%,从刚刚更新的第一季度财报数字上看,兰亭的成本结构正在继续大幅改善。品类大幅度调整毛利率将继续提升兰亭集势的高毛利取决于几个方面。首先,依靠廉价婚纱礼服及山寨电子产品起家的兰亭集势在海外并不是主流的电商网站,驱动海外用户在兰亭上消费的主要动力应该是“低价”优势,低价的背后,则是由中国制造的成本优势决定的。其次,兰亭集势和供应商建立了紧密、流程化的合作关系,高达70%的商品直接从工厂进货,不仅能够实现部分商品的高效定制能力,而且通过提高供应商“提前备货”比例,提升了定制商品的订单处理效率。兰亭集势2010、2011、2012、及2013年第一季度的毛利率分别为29.1%、33.3%、41.7%、和45.4%,毛利率快速提升的最直接因素是品类调整,提高高毛利商品的占比。由于服装商品毛利水平本身偏高,兰亭大幅保留了该品类的经营,目前占比为30.7%;毛利较低的电子及通信设备商品占比,则由2010年44.4%的占比,下降到目前的14.1%;毛利较高的电子产品配件占比,则由2010年的2.6%,大幅上升至目前的39.1%,以成为兰亭经营的第一大品类;此外,家居园艺品类占比也上升为10.5%。品类调整有效达到兰亭集势提高毛利率的目的,预计未来,兰亭将继续调整商品组合,并加深同厂商和供应商的合作关系,实现进一步提升毛利水平的目的。用户粘性差营销费用下降空间有限事实上,兰亭集势的毛利水平,不管是过去还是现在,都是相对高很多的,但直到去年第四季度才实现扭亏,背后是其高昂的营销费用决定的。2013年第一季度,兰亭营销费用总计1833万美元,占营收比重高达25%,是整体电商网站水平的好几倍,根本原因是,兰亭集势的口碑和品牌建设相对较弱,导致重复消费率低,自有用户量少,增长需要不断靠买流量拉动。第一季度,兰亭来自重复购买的营收为2167万美元,占总营收比重仅为29%。但实际上,随着品类选择不断增加,兰亭的重复购买占比,已有所提升,2011年和2012年时分别仅为17.9%和24.6%。兰亭主要通过搜索引擎营销的方式拉动流量和订单量的增长,和创始团队的基因有关,兰亭在互联网营销方面的经验也是独树一帜的,不管是付费关键字营销、还是搜索引擎优化,兰亭的投放效率往往要高于对手,在营销上花费的每一笔钱,往往能带来相对高的投资回报率。随着重复消费营收占比加大,以及投放效率的提升,兰亭集势的运营费用占比正在逐渐降低,2013年Q1已降至25%,上年同期为29%。短期来看,兰亭集势利润率的提高,将继续依靠调整品类构成提高毛利,和优化投放效率的共同作用来实现。然而,虽然运营费用占比日趋下降,但兰亭集势商业模式上的缺陷并没有发生彻底转变,订单和用户数的增长,仍主要靠流量购买实现,用户粘性差,决定了该公司的营销费用将很难大幅下降。(作者系美股资深观察人士)【∑ping栏目系由腾讯科技频道倾力打造的科技锐评栏目。力求内容紧贴热点,判断掷地有声。原创文章未经腾讯科技授权,不得转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