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外观设计新颖性以及宽限期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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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丧失新颖性的宽限期包括外观设计吗
包括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扩展资料:
专利的相关要求规定:
1、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
2、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
3、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人应当在专利申请文件中说明该遗传资源的直接来源和原始来源;申请人无法说明原始来源的,应当陈述理由。
获得外观设计专利的条件有哪些,如何判断不丧失新颖性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08修正)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获得外观设计专利的条件】
第二十三条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本法所称现有设计,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设计。
【新颖性判断】
第二十四条
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
(一)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二)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
(三)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欧盟外观设计(欧盟外观专利)新颖性宽限期是多久
欧盟外观设计保护的实质条件为新颖性和独特性。判断新颖性与独特性的关键时间节点为申请日或优先权日。在该日期之前已公开的外观设计,可能影响注册式欧盟外观设计的新颖性和/或独特性。
欧盟法律规定了12个月的宽限期,即自设计公开日算起,12个月内提交的外观设计申请不会失去新颖性。即便设计已向公众公布,设计所有人仍可在宽限期内提交申请,满足新颖性的要求。
设计的披露指将其向公众公布的行为,无需面向所有社会公众。在展会、互联网展示或向公司外部人士展示货物均构成披露。设计的披露范围不仅限于欧盟境内,全球范围内进行的披露都可能导致设计新颖性丧失。
为避免设计权利丧失,设计所有人应谨防在宽限期前进行公开展示。若在宽限期内发现设计已公开,应及时提交外观设计申请以保护新颖性。
授予美国外观设计专利新颖性条件是
如果一件申请授权的外观设计与一件在先的外观设计大体相同(不要求完全相同),则申请中的外观设计就不具备新颖性;如果不同,则申请中的外观设计新颖性。
申请人首先在其他《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成员国提出的外观设计申请,在美国享有 6个月的优先权,即国际优先权。申请人首先在美国提出了一项专利的申请后,可以在一年内提出新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并且享有在先专利申请的申请日,并不会丧失该申请的新颖性,即美国国内优先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