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用电器出口美国有哪些市场准入要求?
美国是全球最大的家电进口国之一,中国则是其重要的家电供应国。近年来,尽管受到全球经济形势、贸易政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但中国家电产品对美国的出口总体保持稳定增长态势。本文将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家用电器产品出口美国需要满足什么认证要求及法规指令,供各出口企业参考,希望可以有所帮助。
一、美国市场准入要求及法规
1、电气安全
(1)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局(OSHA)要求在工作场所使用的37种不同类型的产品、设备、组件或系统必须获得由国家认可测试实验室(NRTL)的认证方可进入市场销售。该指令适用于所有家电产品。
(2)《联邦食品、药物和化妆品法》规定相关产品须符合标准要求方可进入市场销售。该指令适用于微波炉。
2、电磁兼容(EMC)
《联邦通信法》规定,范围内产品须经过获得认可的机构检测后合格方可进入市场销售。该指令适用于工作频率在9kHz以上的家电产品,例如微波炉。
3、能效
《国家节能政策法》规定,范围内产品须符合最低能源限值标准(MEPS)要求,部分产品须加贴强制性能效标签方可进入市场销售。
MEPS+能效标签要求:空调、冰箱/冰柜、洗衣机、洗碗机、热水器、热泵、吊扇。
仅MEPS要求:干衣机、直接加热设备。
4、无线通信射频(仅限WiFi)
《联邦通信法》规定,范围内产品须经过获得认可的机构检测认证后方可进入市场销售。该指令适用于带有无线通信模块的家电产品(仅限2.4GHzWiFi)。
5、无线通信射频(仅限WiFi)
范围内产品须通过测试并获得核准证书方可在市场上销售。该指令适用于带有无线通信模块的家电产品(仅限2.4GHzWiFi无线接入设备)。
二、美国合格评定要求与标志
1、电气安全
型式试验+工厂审查,认证必须从美国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局OSHA认可的认证机构获得,获证后须加贴认证标志。
2、电磁兼容(EMC)
一般采用自我验证或者符合性申明的模式,自我验证的产品需在列名的机构完成检测;符合性申明的产品需在认可的机构完成检测提供技术档案加贴相应FCC标签。
3、能效
向DOE和FTC提交能源使用数据并加贴强制性Energy Guide标签。
4、无线通信射频(仅限WiFi)
一般采用符合性申明或者认证的模式,符合性申明的产品需在认可的机构完成检测提供技术档案加贴相应的FCC标签;认证的产品需在FCC认可的测试实验室完成检测,由FCC认可的电信发证机构(TCB)根据责任方(如制造商或进口商)向TCB提交的证明文件和测试数据进行评估后颁发设备授权(TCB Grant),产品上需要标贴FCC标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