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B合同中的交货地点与时间(fob的交货地点和风险划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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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b和fca的结汇时间
fob和fca的结汇时间这个是不一定的,不能一概而论,有的不以申报为准,而有的是一合同为准。
一、FOB和FCA的区别
FCA和FOB的区别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FCA和FOB的运输方式是不同的。FOB只适合海运,而FCA适合任何运输方式。2、FCA和FOB的交货地点与:FOB不同,应在转运港交货。FCA运输应在合同规定的地点交付。3、FCA和FOB之间的风险划分界限是不同的。FOB买卖双方的风险划分界限在装货港的船舷上,而FCA在指定的交货地点交货;4、FCA和FOB使用的运输单据是不同的。离岸价只会是海运提单,而FCA使用的运输提单取决于不同的运输方式。5、FCA和FOB关于装卸费负担的规定是不同的。在租船的情况下,FOB有贸易条件扭曲来解决装卸费负担,而FCA不需要贸易条件扭曲来解决装卸费负担。
二、FCA和FOB的定义
FCA指货运承交人,指卖方已在指定地点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并已办理出口通关手续,意味着交易完成。FOB指的是船上交货价,意思是买方派船提货,卖方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将货物装上买方的船。卖方应承担风险和费用,并负责办理相关出口手续。
总而言之,在分析FOB和FCA相似性的基础上,从出口商的角度出发,重点分析了FOB和FCA在实际贸易使用中的差异,并从货物的风险转移点、卖方承担的费用、卖方支付结汇的时间、“仓对仓”条款的使用效力不同等方面分析了FOB和FCA的差异。
FOB 与CIF的区别, 客户指交货香港,是否为默认到港价
FOB与CIF都是指港口交货,默认到港口。FOB与CIF的区别:
1、定义不同
FOB:Free on Board。即装运港船上交货。因此,卖方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装运港口,将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交到买方指定的船上,并及时通知买方即可。之后的运费和保险费与卖方无关。
CIF:Cost& Insurance& Freight,在FOB价格基础上加上货物在海外运输途中的保险费用及海外运费。即卖方都要负责订立从启运地至目的地的运输契约,并支付正常的运输费用,在CIF术语中卖方更要负责办理货物保险,支付相应保险费。
2、责任风险不同
FOB:风险过船舷。卖方只负责到出货港船舷的风险,货物一旦上了船,不管船有没有离港,风险都转移到买家手上。
CIF:卖方承担保险费用,同时也承担出货点至目的港的风险。
3、船公司的选择权不同
FOB很多都是买家指定货代,或指定船公司。
CIF多数是卖家选择船公司。
扩展资料:
两者的相同点:
1、这些条款的交货地点都在装运港,而且都适用于水上运输方式。
2、即使是CIF负责了保险的费用,但是风险转移都是以装运港船舷为界。也就是说,过了船舷,就没卖方什么事情了。
3、为了明确装船费或卸船费的负担问题,也为了让复杂的交易简单化,这三种术语都有其相应的变形。
4、按这些术语成交的合同均属于装运合同(shipment contract)。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FOB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cif(成本费加保险费加运费)
cif和fob的交货地点
货物装运出发的港口。
这两个词都是国际贸易中使用的词汇,意思都是为装运的货物投保。区别是投保之后承保的起点和支付保费的公司并不相同。
前者是卖家租赁并支付,后者是买家,而卖家支付保费的时候,货物是从生产厂房拉出即开始计算承保时限,另外一种则是到了港口才算的。
拓展资料:
一、FOB
FREE ON BOARD(named port of shipment)--装运港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是指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在指定装运港将货物交至买方指定的船上,并负担货物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
FOB术语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离岸价格"。
按《1990年通则》,在FOB术语下,买卖双方的主要义务如下:
(一)卖方的主要义务:
1.负责在合同规定的日期或期间内,在指定装运港,将符合合同的货物按港口惯常方式交至买方指定的船上,并给予买方充分的通知;
2.负责办理货物出口手续,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核准书;
3.负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4.负责提供商业发票和证明货物已交至船上的通常单据。如果买卖双方约定采用电子通信,则所有单据均可被具有同等效力的电子数据交换信息(EDI message)所替代。
(二)买方的主要义务:
1.负责按合同规定支付价款;
2.负责租船或订舱,支付运费,并给予卖方关于船名、装船地点和要求交货时间的充分的通知;
3.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他核准书,并办理货物进口以及必要时经由另一国过境运输的一切海关手续;
4.负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后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5.收取卖方按合同规定交付的货物,接受与合同相符的单据。
采用FOB术语,需注意以下几点:
1.买方应及时租船订舱,并将船名、装船地点和时间及时通知卖方,以便卖方及时备货,安排装船。否则将构成买方违约。从而有可能导致卖方要求解除合同及/或要求损害赔偿。
2.装船费用负担情况,一船采用FOB术语变形来表示。常见的有:
FOB班轮条件(FOB liner terms),指装船费用如同以班轮装运那样由支付运费的一方(即买方)负担;
FOB钓钩下交货(FOB under tackle),指卖方将货物置于轮船吊钩可及之处,从货物起吊开始的装船费用由买方负担;
FOB包括理舱(FOB stowed, FOBS),指卖方负担将货物装入船舱并支付包括理舱费在内的装船费用;
FOB包括平舱(FOB trimmed, FOBT),指卖方负担将货物装入船舱并支付包括平舱费在内的装船费用。
3.美国对FOB术语的解释与1990 incoterms的规定不同,美国将FOB术语分为六种,其中只有"指定装运港船上交货"(FOB vessel(named port of shipment))与1990 INCOFERMS解释相近,因此,我外贸企业在与美国和其他美洲国家出口商按FOB术语洽谈进口业务时,除了应在FOB术语后注明"vessel"外,还应明确提出对方(卖方)负责取得出口许可证,并支付一切出口税捐及费用。
外贸术语中的FOB(装船后交货)是什么意思
1、定义:FOB是FREE ON BOARD三个单词第一个字母的大写,中文意思为装船后交货,指定具体装运港名。
2、适用运输方式:海运和内河运输。
3、关键点:风险划分点,交货点,费用划分点均在装运港买方指定的轮船舷(实际操作中为装到船舱内)。
4、卖方的主要义务
A、负责在合同规定的日期或期限内,在指定装运港将符合合同的货物按港口惯常方式交至买方指定的船上,并给予买方充分的装船通知。
B、负责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核准证书(商检证,原产地证等)办理货物出口手续(报关、出口订仓等)。
C、负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实际为到船舱内为止)。
D、负责提供商业发票和证明货物已交至船上的通常单据(已装船海运提单)。
5、买方的主要义务
A、负责按合同规定支付货物价款。
B、负责订舱或租船、支付运费(海运费),并给予卖方关于船名,装船地点和要求交货时间的充分通知,(实际业务中买方告知卖方其在装运港的货运代理,并要求卖方向其订船,海运费为到付,由买方支付,通常买方支付的海运费较卖方自己订船要便宜10-20%)。
C、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进口许可证(配额在进口国同样由买方向国内行政机构申领)或其他核准证书,并办理货物进口以及必要时,经由另一国过境运输的一切海关手续。
D、负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后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实际为装运港船舱内以后的)
E、收取卖方按合同规定交付的货物,接受与合同相符的单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