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期付款交单(即期付款交单和远期付款交单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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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期付款交单的流程
1、a表示进出口人在合同中,规定采用即期付款交单方式支付。
2、b表示出口人按合同规定装货后,填写托收委托书,开出即期汇票,连同全套货运单据送交银行代收货款。
3、c表示托收行将汇票连同货运单据,并说明托收委托书上的各项指示,寄交进口地代理银行。
4、d表示提示行收到汇票及货运单据,即向进口人做出付款提示。
5、e表示进口人付清货款,赎取全套单据。
6、f表示代收行电告(或邮告)托收行,款已收妥转账。
7、g表示托收行将货款交给出口人。
扩展资料
远期付款交单的结算程序
1、买卖双方在合同中规定采用远期付款交单方式结算货款;
2、出口人发运货物后缮制有关单据,开立远期汇票,交付托收行办理远期付款托收;
3、托收行把托收委托书、托收单据交给代收行
4、代收行向进口人提示远期汇票,进口人承兑后把汇票交转给代收行;
5、汇票到期日代收行再次提示汇票,进口人付清货款换取单据;
6、代收行扣除有关费用及报酬后,把货款交给托收行,远期付款托收完毕。
百度百科——远期付款交单
即期交单( D/ P Sight)指
即期交单(D/P Sight)指出口方开具即期汇票,由代收行向进口方提示,进口方见票后即须付款,货款付清时,进口方取得货运单据。
付款交单(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D/P),是指代收行必须在进口商付清货款后,才可将商业(货运)单据交给进口方的一种结算方式。
D/P有D/P at sight和D/P after sight之分。URC522第7条中特别指出:“托收不应含有凭付款交付商业单据的远期汇票。”其用意是劝阻出口人采用远期付款交单方式(D/P after sight)。因有的国家把远期D/P当作D/A处理。若出口人执意要采用远期D/P,则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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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的风险
在D/P业务中,银行并不审核单据的内容,银行也不承担付款义务。银行只是提供转交单据、代为提示单据、代为收款转帐等服务。在D/P出口业务中,出口商应当注意如下重要问题:
1、D/P业务中,出口商获得货款的保障是进口商的资信,因此注重进口商的支付能力和商业信誉,是得到款项的重要前提。
2、在货物交付后,单据从出口商到进口商的流转过程中,要注意透过单据的控制来控制货物,在进口商付款之前,应当牢牢控制单据。
3、实践中常常出现问题的地方,都是在单据的流转、交接点,即出口商交到银行交接点、卖方银行到买方银行的交接点、买方银行交到进口商的交接点。因此,需要控制好这些交接点,单据要按照规范流转。
4、尽量采用指示提单的方式。这样可以通过控制提单来控制货物。
交单是什么意思
交单是指全部单据准备妥当后,由受益人签署议付申请书,申请议付、承兑或付款。为了依信用证规定结算货款,必须将审核无误、正确的、完整的单据交至议付银行,请求议付,承兑或付款。
交单的要求条件
第一是备齐单据,所谓"备齐"有两个含义:
其一是信用证规定的单据全都备齐。
其二是每种单据的份数都符合信用证要求;
第二是内容正确,即单据内容与信用证规定严格一致;
第三是提交及时,即不能超过信用证有效期,也不能超过运输单据签发日期后21天。
付款交单(D/P)
出口方在委托银行收款时,指示银行只有在付款人(进口方)付清货款时,才能向其交出货运单据,即交单以付款为条件,称为付款交单。
按付款时间的不同,又可分为即期付款交单和远期付款交单。即期付款交单(D/P Sight),出口方按合同规定日期发货后,开具即期汇票(或不开汇票)连同全套货运单据,委托银行向进口方提示,进口方见票(和单据)后立即付款。银行在其付清货款后交出货运单据。
远期付款交单(D/P after Sight),出口方按合同规定日期发货后,开具远期汇票连同全套货运单据,委托银行向进口人提示,进口方审单无误后在汇票上承兑,于汇票到期日付清货款,然后从银行处取得货运单据。
远期付款交单和即期付款交单的交单条件是相同的:买方不付款就不能取得代表货物所有权的单据,所以卖方承担的风险责任基本上没有变化。远期付款交单是卖方给予买方的资金融通,融通时间的长短取决于汇票的付款期限,通常有两种规定期限的方式:一种是付款日期和到货日期基本一致。买方在付款后,即可提货。另一种是付款日期比到货日期要推迟许多。
承兑交单指卖方的交单以买方承兑汇票为条件,也就是说,买方在汇票上履行承兑手续后,即可从代收行取得货运单据,凭此提取货物。等到汇票到期日,买方再付款。
什么是即期付款交单
付款交单(D/P)按付款时间的不同,又可分为即期付款交单和远期付款交单。
即期付款交单:指出口方开具即期汇票,通过代收银行向进口方提示、进口方见票后必须立即付清货款才能领取货运单据的付款交单方式。
即期付款交单程序
其程序如下:
说明:
(1)进出口人在贸易合同中,规定采用即期付款交单方式支付
(2)出口人按照合同规定装货后,填写托收说明书,并开出即期汇票,连同全套货运单据送交托收银行代收货款
(3)托收行将汇票连同货运单据,并说明托收委托书上的各项提示,寄交进口地代理银行
(4)提示行收到汇票连同货运单据,即向进口人作出付款提示
(5)进口人付清货款,赎取全套货运单据
(6)代收行电告托收行货款已收妥转帐
(7)托收行将货款交给出口人
即期付款交单的优缺点
d/p付款是外贸付款常采用的付款方式之一,与其他有银行信用做担保的支付方式相比,优点是手续简便,有利于扩大出口,缺点是收汇风险大特点。
d/p付款是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付款交单的简称,是指代收行必须在进口商付清货款后,才可将商业(货运)单据交给进口方的一种结算方式。按付款时间的不同,d/p付款方式又可分为“即期付款交单”和“远期付款交单”。
“即期付款交单”,出口方按合同规定日期发货后,开具即期汇票(或不开汇票)连同全套货运单据,委托银行向进口方提示,进口方见票(和单据)后立即付款。银行在其付清货款后交出货运单据。
“远期付款交单”,出口方按合同规定日期发货后,开具远期汇票连同全套货运单据,委托银行向进口人提示,进口方审单无误后在汇票上承兑,于汇票到期日付清货款,然后从银行处取得货运单据。
关于即期付款交单、远期付款交单的区别
即期付款交单和远期付款交单两者之间有3点不同,相关介绍具体如下:
一、两者的流程不同:
1、即期付款交单的流程:进出口人在合同中,规定采用即期付款交单方式支付。表示出口人按合同规定装货后,填写托收委托书,开出即期汇票,连同全套货运单据送交银行代收货款。
托收行将汇票连同货运单据,并说明托收委托书上的各项指示,寄交进口地代理银行。表示提示行收到汇票及货运单据,即向进口人做出付款提示。表示进口人付清货款,赎取全套单据。表示代收行电告(或邮告)托收行,款已收妥转账。表示托收行将货款交给出口人。
2、远期付款交单的流程:买卖双方在合同中规定采用远期付款交单方式结算货款;出口人发运货物后缮制有关单据,开立远期汇票,交付托收行办理远期付款托收;托收行把托收委托书、托收单据交给代收行;
代收行向进口人提示远期汇票,进口人承兑后把汇票交转给代收行;汇票到期日代收行再次提示汇票,进口人付清货款换取单据;代收行扣除有关费用及报酬后,把货款交给托收行,远期付款托收完毕。
二、两者的实质不同:
1、即期付款交单的实质:出口人发货后开具即期汇票连同货运单据,通过银行向进口人提示,进口人见票后立即付款,进口人在付清货款后向银行领取货运单据。
2、远期付款交单的实质:进口商见票并审单无误后,立即承兑汇票,于汇票到期日付款赎单。
三、两者的相关注意不同:
1、即期付款交单的相关注意:代收行向进口商提示即期汇票,进口商审核有关单据无误后,立即付款赎单,货款与代表货物所有权的单据同时交付。
2、远期付款交单的相关注意:远期付款交单进口方是要在付款以后才能拿到提货单据,也就是说在远期付款交单的情况下,进口商在收到银行首次通知的时候是拿不到单据,而是承兑在远期汇票到期付款以后才能拿到单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