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欧盟reach法规有什么处罚(欧盟reach法规生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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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REACH法规和ROHS法规都是怎么回事
RoHS指令和REACH法规在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方面起着显著的作用,尽管两个法规间存在着重叠部分。”欧盟各成员国在上周五成员国常驻代表委员会(COREPER)的环境工作小组非正式会议上对这一观点加以一致强调。
瑞典在文中称RoHS指令在电子废物的健全管理上起着关键的作用。在这方面RoHS指令超越了REACH法规,特别是在电气和电子设备的处理上。
欧盟委员会在对RoHS指令的建议书中提出,RoHS指令在对物质的禁用方面更适合基于REACH法规下限制所采用的方法。瑞典文中也称许多成员国专家赞同RoHS指令的程序应该基于REACH法规之上,但两者的立法应该保持独立。同样地,对于物质是否应该在RoHS指令中禁用这一问题在REACH下做出分析也是非常重要的。
一些专家支持欧洲化学品管理署(ECHA)参与到RoHS指令的相关程序中,但在这之前要对资源和资金方面的问题做出适当考虑。一些人则认为RoHS指令的程序应该更快、更有效。
另一个争论是关于“权力下放”程序(comitology)是否应该被用于识别违禁物质。一些欧盟成员国对此方法持谨慎态度,他们认为在此之前要先有明确的标准。
回复:企业应该如何面对?现在还没有明确规定REACH强制性,但这是企业以后面临的一个强制性的趋势
欧盟REACH指令标准是什么
REACH(SVHC)本身就是标准,就是法规
欧盟《关于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法规》(REACH法规)已于2006年12月18日通过了欧盟理事会的最终投票表决,并已正式颁布,将于2007年6月1日开始全面实施。
REACH取代了欧盟现行的40项法规,成为一套统一的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的管理法规。
欧盟还将继续增加reach的限制内容,
欧盟reach法规
法律分析:
reach法规是关于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限制的法规,是欧盟对进入其市场的所有消费品进行预防性管理的法规,是欧盟对消费品环保要求的基本条款,通用条款,是出口欧盟的通行证。对于reach法规限制篇的管控,企业需要结合产品和限制篇条款,正确理解限制篇不同条款的管控范围,履行限制的责任,才能避免产品投放欧盟市场后,产生召回、销毁、退出市场等处罚。
法律依据:
欧盟1907/2006/EC《关于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法规》一、主要内容注册(Registration)年产量或进口量超过1吨的所有化学物质需要注册,年产量或进口量10吨以上的化学物质还应提交化学安全报告;评估(Evaluation)包括档案评估和物质评估。档案评估是核查企业提交注册卷宗的完整性和一致性。物质评估是指确认化学物质危害人体健康与环境的风险性;许可(Authorization)对具有一定危险特性并引起人们高度重视的化学物质的生产和进口进行授权,包括CMR,PBT,vPvB等;限制(Restriction)如果认为某种物质或其配置品、制品的制造、投放市场或使用导致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风险不能被充分控制,将限制其在欧盟境内生产或进口。
欧盟REACH法规概论的目录
1欧盟REACH法规概要
1.1欧盟化学品政策
1.1.1欧盟现有化学品政策存在的主要问题
1.1.2新化学品法规的政治目标
1.1.3新化学品法规的主要要素
1.2化学品风险评估的相关知识
1.2.1内在特性
1.2.2开发与确认化学品检测、评估方法
1.2.3暴露和使用
1.2.4成本与收益
1.3欧盟新化学品管理法规——REACH系统
1.3.1注册
1.3.2评估
1.3.3需高度关注的化学品的许可
1.3.4其他物质的快速风险管理
1.4企业的作用、权利和责任
1.4.1数据的获得
1.4.2危险/安全评估
1.4.3企业应向主管机关提供的信息
1.4.4化学品安全信息的传递
1.4.5试验数据的产权
1.5 REACH的其他相关问题
1.5.1 REACH执行时间表
1.5.2分类和标签
1.5.3 REACH的体系管理
1.6 REACH政策的成本和效益
1.6.1 REACH的模式和范围
1.6.2 REACH的成本
2 REACH法规关键要素详解
2.1注册
2.1.1免除注册的物质范围
2.1.2需要注册的范围
2.1.3注册的化学品信息要求
2.1.4注册需要的技术文件
2.2化学品安全评估和化学品安全报告
2.2.1化学品安全评估
2.2.2化学品安全报告
2.3评估
2.3.1档案评估
2.3.2物质评估
2.3.3评估决议的采纳过程
2.3.4测试费用分摊
2.4许可
2.4.1许可的物质范围
2.4.2物质纳入许可清单的程序
2.4.3申请许可
2.4.4准予许可
2.5对于某些危险物质和配制品的生产、营销和使用的限制
2.5.1一般规定
2.5.2引入新的限制和修改现有限制
2.6 REACH其他要素
2.6.1数据共享和避免不必要测试
2.6.2供应链的信息
2.6.3下游用户的义务
2.6.4欧洲化学品管理局
2.7 REACH指南文件介绍
2.7.1 RIPl REACH程序描述
2.7.2 RIP2 REACH—IT工具
2.7.3 RIP3企业导则
2.7.4 RIP4管理部门导则
2.7.5 RIP5、RIP6和RIP7导则
3欧盟REACH法规下的化学品评估工具
3.1概述
3.2 REACH法规下的新工具
3.2.1安全制造和使用:化学品安全评估(CSA)
3.2.2暴露说明书
3.2.3化学品安全报告(CSR):提供给主管当局的信息
3.2.4扩展的安全数据表(SDS):提供给下游用户的信息
3.3 REACH倡导使用的新方法
3.3.1风险评估:新观念和总体发展
3.3.2其他的方法学:生命周期评估
3.3.3替代动物试验
3.3.4 REACH与国际相关规定的协调
3.4结论
参考文献
4 REACH法规倡导使用的非测试方法
4.1概述
4.1.1背景
4.1.2非测试方法获取实验数据
4.1.3与几个非测试方法有关的重要概念
4.1.4非测试方法的确认
4.1.5物质间法与群/类比法
4.2非测试方法的应用现状
4.2.1 SARs/QSARs
4.2.2化学分类法
4.2.3类比/比对推导
4.2.4非测试方法在法规中的应用
4.3正在开展的改进工作
4.3.1 SAR和QSARs
4.3.2化学分类法
4.3.3分类法/比对推导
4.4 REACH法规所要求的更多的信息需要
4.4.1 SARs和QSARs
4.4.2化学归类
4.4.3类比/比对推导
参考文献
5 REACH法规对物质信息的要求
5.1现有数据
5.1.1信息源
5.1.2 REACI-I推荐数据源
5.2对化学品固有属性及暴露信息研究进展
5.2.1暴露
5.2.2理化数据
5.2.3测试方法
5.2.4基于REACH法规非测试方法的采用
5.3 REACH所使用物质信息的相关规定
5.3.1标准指南
5.3.2已有的人类数据的使用
5.3.3体外实验数据的使用
5.3.4非GLP及非规范性研究结果的使用
5.3.5未来REACH信息规定
5.3.6实用型考虑
5.3.7 REACH法规必须的进一步信息要求
参考文献
6典型案例
6.1永久记号笔中潜在释放物质
6.1.1描述
6.1.2物质鉴别
6.1.3现有注册的确认
6.1.4注册决策过程
6.2服装中需要通报的物质
6.2.1描述
6.2.2物质鉴别
6.2.3注册决策过程
6.3汽车轮胎中的多环芳烃
6.3.1描述
6.3.2物质鉴别
6.3.3物质浓度信息
6.3.4是否存在责任的决策过程
6.4浴室用垫子中的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已基)酯(DEHP)
6.4.1描述
6.4.2物质鉴别
6.4.3注册决策过程
6.5两个暴露案例
6.5.1纺织品染料暴露
6.5.2涂料暴露
7 REACH法规的典型问题解答
7.1欧盟出台REACH的原因
7.1.1欧洲现有化学品管理法规存在的主要问题
7.1.2化学品新政策的总体目标
7.2 REACH框架
7.2.1范畴
7.2.2注册
7.2.3数据共享
7.2.4供应链中的信息交流
7.2.5下游用户
7.2.6评估
7.2.7许可
7.2.8限制规定
7.2.9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
7.2.10分类和标签目录
7.2.11信息获取
7.3 REACH的效益与成本
7.3.1效益
7.3.2成本
7.4关于REACH的预防原则
7.4.1 REACH法规直接提出了预防原则吗?
7.4.2如何解释“由预防原则支撑REACH”?
7.5注册
7.5.1如何注册
7.5.2谁将作为注册人
7.5.3信息需求
7.5.4化学品安全评估/化学品安全报告
7.5.5注册的优先考虑
7.5.6测试结果的相互承认
7.5.7完整性审核
7.5.8费用
7.5.9物品
7.5.10聚合物
7.5.11中间体
7.6数据共享
7.7下游用户
7.8物质的评估
7.9许可
7.9.1许可程序
7.9.2替代品方案
7.10分类&标签
7.11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和成员国主管机关
7.12执行
7.13对规定的评论
7.14需要回应和上诉的权利
7.15 REACH和其他共同体法规/国际协定的关系
7.15.1废物管理法
7.15.2国际协定和项目
7.16竞争
7.16.1 REACH保密性
7.16.2中小企业
7.16.3贸易问题
7.16.4创新
7.16.5影响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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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价铬欧盟reach法规 是怎样的
欧盟委员会日前通报WTO(G/TBT/N/EU/131)关于修订REACH法规((EC) No 1907/2006)附件XVII关于六价铬化合物限制条款的委员会法规草案。REACH法规附件XVII条款47第2栏将新增管控要求.
草案将禁止六价铬含量大于或等于3 mg/kg的皮革制品或含皮革部件的物品,其中六价铬含量以皮革部分的总干重计。消费者销售二手物品将被豁免。
鞣革工艺添加的三价铬化合物与胶原的侧链上的羧基发生交联,增加了皮革的尺寸稳定性、抗机械性能和耐热性。皮革中的三价铬化合物氧化后会形成六价铬化合物。皮肤直接接触皮革中的六价铬会影响人类的健康。六价铬及其化合物直接接触皮肤可诱导致敏,在极低浓度下引发敏感人群的过敏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