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检和报检的区别是什么(报检和商检一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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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检与报关资料有什么区别
商检是指货物的进出口商在进出口货物前,按照海关和商检局的要求,将货物提交给商检局进行检验检疫的过程。这个过程旨在确保货物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质量标准,从而保障消费者的安全和健康。
报检则是指货物的进出口商向商检局提交所需的商品检验检疫资料和样品。这一环节是商检程序中的一部分,目的是让商检局了解货物的具体情况,以便进行后续的检验检疫工作。
商检的结果通常表现为通关单,这是出口货物通过海关的重要凭证。报检则是申请办理通关单的过程,两者紧密相连,缺一不可。通过报检,进出口商可以确保货物在通过商检后顺利通关,避免因未通过检验检疫而被扣留或退货的情况发生。
商检与报检的区别在于,商检是一个更为广泛的概念,它涵盖了从货物进口到出口的整个检验检疫过程;而报检则是一个具体的操作步骤,侧重于提交相关资料和样品。两者相辅相成,共同确保货物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顺利通过海关和商检局的检查。
进出口商在准备报检资料时,需要特别注意以下几点:一是确保所有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二是了解并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三是及时与商检局沟通,确保报检过程的顺利进行。
商检与报检是进出口业务中不可或缺的环节,它们不仅有助于确保货物的质量和安全,还能有效防止走私和伪劣商品流入市场,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商检是什么
商检,是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一部分工作。在进出口贸易中会经常遇到,进出口商品实施检验的内容,包括商品的质量、规格、数量、重量、包装以及是否符合安全、卫生要求。检验的依据主要以买卖合同(包括信用证)中所规定的有关条款为准。
客户可根据货物品名对应的HS编码查询货物监管条件,如果货物监管条件存在“A”标识,代表货物进口时需要入境货物通关单,存在“B”标识,代表货物出口时需要出境货物通关单,存在“A/B”标识,代表货物在进出口时都需要办理商检。
此外,如果国外客户为保证收到的货量需与合同中订立的一致,也会要求国内发货人提供商检作为一种证明。
特殊一些的还有运抵国的特殊要求,如果运抵国对中国运出的所有货物都有硬性规定需要提供商检,那么也是一种需要发货人做商检的一种情况。
扩展资料:
检验标准是商检机构检验和评定进出口商品是否合格的技术标准和依据。一般按下述原则办理:
1、凡是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有强制性标准或其他必须执行的检验标准的进出口商品,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检验标准进行检验。
2、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标准的应以外贸合同(含成交确认书)中规定的检验条款作为检验标准。
3.、在我国,对进口商品一般按照生产国标准检验;没有生产国标准的,参照国际通用标准(如ISO 9000或ISO 14000系列国际标准)或我国的标准检验;国家另有规定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4、对出口商品,有国家标准(GB)、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具体适用什么标准,视情况而定。签订进出口合同时,买卖双方一般要对商品检验的标准和方法作出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商检
报关与报检的区别与联系
报检与报关,是货物进出境过程中的两个不同的环节。一般而言,报检手续的办理要先于报关手续。
报关是指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进出境运输工具负责人、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向海关办理货物、物品或运输工具进出境手续及相关海关事务的过程。
报检也称“报验”,是指对外贸易关系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合同的规定或根据需要向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办理检验、检疫、鉴定工作的手续。是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工作的一个环节。
报关:
报关是指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进出境运输工具负责人、进出境物品所有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向海关办理货物、物品或运输工具进出境手续及相关海关事务的过程,包括向海关申报、交验单据证件,并接受海关的监管和检查等。报关是履行海关进出境手续的必要环节之一
报关涉及的对象可分为进出境的运输工具和货物、物品两大类。由于性质不同,其报关程序各异。运输工具如船舶、飞机等通常应由船长、机长签署到达、离境报关单,交验载货清单、空运、海运单等单证向海关申报,作为海关对装卸货物和上下旅客实施监管的依据。而货物和物品则应由其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按照货物的贸易性质或物品的类别,填写报关单,并随附有关的法定单证及商业和运输单证报关。如属于保税货物,应按“保税货物”方式进行申报,海关对应办事项及监管办法与其他贸易方式的货物有所区别。
1.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一般进口货物应填写一式二份;需要由海关核销的货物,如加工贸易货物和保税货物等,应填写专用报关单一式三份;货物出口后需国内退税的,应另填一份退税专用报关单。
2.货物发票。要求份数比报关单少一份,对货物出口委托国外销售,结算方式是待货物销售后按实销金额
进口报关流程图
向出口单位结汇的,出口报关时可准予免交。
3.陆运单、空运单和海运进口的提货单及海运出口的装货单。海关在审单和验货后,在正本货运单上签章放行退还报关单,凭此提货或装运货物。
4.货物装箱单。其份数同发票。但是散装货物或单一品种且包装内容一致的件装货物可免交。
5.出口收汇核销单。一切出口货物报关时,应交验外汇管理部门加盖"监督收汇"章的出口收汇核销单,并将核销编号填在每张出口报关单的右上角处。
6.海关认为必要时,还应交验贸易合同、货物产地证书等。
7.其它有关单证。包括:
1.经海关批准准予减税、免税的货物,应交海关签章的减免税证明,北京地区的外资企业需另交验海关核发的进口设备清单;
2.已向海关备案的加工贸易合同进出口的货物,应交验海关核发的"登记手册"。
报关解析
一.通关的基本程序:申报、查验、征税、放行
申报
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在根据出口合同的规定,按时、按质、按量备齐出口货物后,即应当向运输公司
出口报关流程图
办理租船订舱手续,准备向海关办理报关手续,或委托专业(代理)报关公司办理报关手续。
需要委托专业或代理报关企业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的企业,在货物出口之前,应在出口口岸就近向专业报关企业或代理报关企业办理委托报关手续。接受委托的专业报关企业或代理报关企业要向委托单位收取正式的报关委托书,报关委托书以海关要求的格式为准。
准备好报关用的单证是保证出口货物顺利通关的基础。一般情况下,报关应备单证除出口货物报关单外,主要包括:托运单(即下货纸)、发票一份、贸易合同一份、出口收汇核销单及海关监管条件所涉及的各类证件。
申报应注意的问题:报关时限:报关时限是指货物运到口岸后,法律规定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向海关报关的时间限制。出口货物的报关时限限为装货的24小时以前。不需要征税费、查验的货物,自接受申报起1日内办结通关手续。
查验
查验是指海关在接受报关单位的申报并已经审核的申报单位为依据,通过对出口货物进行实际的核查,以确定其报关单证申报的内容是否与实际进出口的货物相符的一种监管方式。1.通过核对实际货物与报关单证来验证申报环节所申报的内容与查证的单、货是否一致,通过实际的查验发现申报审单环节所不能发现的有无瞒报、伪报和申报不实等问题。2.通过查验可以验证申报审单环节提出的疑点,为征税、统计和后续管理提供可靠的监管依据。海关查验货物后,均要填写一份验货记录。
验货记录一般包括查验时间、地点、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名称、申报的货物情况,查验货物的运输包装情况(如运输工具名称、集装箱号、尺码和封号)、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等。需要查验的货物自接受申报起1日内开出查验通知单,自具备海关查验条件起1日内完成查验,除需缴税外,自查验完毕4小时内办结通关手续。
征税
根据《海关法》的有关规定,进出口的货物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均应征收关税。关税由海关依照海关进出口税则征收。需要征税费的货物,自接受申报1日内开出税单,并于缴核税单2小时内办结通关手续。
放行
1.对于一般出口货物,在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如实向海关申报,并如数缴纳应缴税款和有关规费后,海关在出口装货单上盖"海关放行章"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凭以装船起运出境。
2.出口货物的退关:申请退关货物发货人应当在退关之日起三天内向海关申报退关,经海关核准后方能将货物运出海关监管场所。
3.签发出口退税报关单:海关放行后,在浅黄色的出口退税专用报关单上加盖"验讫章"和已向税务机关备案的海关审核出口退税负责人的签章,退还报关单位。在中国每天大约出口价值1.5亿美元的货物,出口核销退税每延迟一天,就要给广大客户造成很大损失。如何加快出口核销退税速度呢?在单证操作方面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正确填写出口报关单。报关单的有关内容必须与船公司传送给海关的舱单内容一致,才能顺利的核销退税。对海关接受申报并放行后,由于运输工具配载等原因,部分货物未能装载上原申报的运输工具的,出口货物发货人应及时向海关递交《出口货物报关单更改申请单》及更正后的箱单发票、提单副本进行更正,这样报关单上内容才能与舱单上内容一致。
报检
报检是指有关当事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外贸易合同的约定或证明履约的需要,向检验机构申请检验、检疫、鉴定或准出入境或取得销售使用的合法凭证及某种公证证明所必须履行的法定程序和手续
(一)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范围
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范围包括:
1、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验检疫的。具体包括:
(1)列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内的货物;
(2)入境废物、进口旧机电产品;
(3)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容器的性能检验和使用鉴定;
(4)进出境集装箱;
(5)进境、出境、过境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及其他检疫物;
(6)装载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装载容器、包装物、铺垫材料;进境动植物性包装物、铺垫材料;
(7)来自动植物疫区的运输工具;装载进境、出境、过境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及其他检疫物的运输工具;
(8)进境拆解的废旧船舶;
(9)出入境人员、交通工具、运输设备以及可能传播检疫传染病的行李、货物和邮包等物品;
(10)旅客携带物(包括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骸骨、骨灰、废旧物品和可能传播传染病的物品以及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和携带伴侣动物;
(11)国际邮寄物(包括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以及其他需要实施检疫的国际邮寄物);
(1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经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其他应检对象。
2、输入国家或地区规定必须凭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证书方准入境的;
3、有关国际条约规定须经检验检疫的;
4、对外贸易合同约定须凭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证书进行交接、结算的;
5、申请签发一般原产地证明书、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等原产地证明书的。
(二)《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
以《商品分类和编码协调制度》为基础编制而成,包括了大部分法定检验检疫的货物,是检验检疫机构依法对出入境货物实施检验检疫的主要执行依据。其中海关监管条件、检验检疫类别代码含义如下:
海关监管条件代码:
A:表示对应商品须实施进境检验检疫;
B:表示对应商品须实施出境检验检疫;
D:表示对应商品海关与检验检疫联合监管
检验检疫类别代码:
M:表示对应商品须实施进口商品检验;
N:表示对应商品须实施出口商品检验;
P:表示对应商品须实施进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检疫;
Q:表示对应商品须实施出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检疫;
R:表示对应商品须实施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
S:表示对应商品须实施出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
L:表示对应商品须实施民用商品入境验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