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p贸易术语和CIF的区别
关于 DAP 和 CIF 的区别
定义:DAP(delivered at place)即指定目的地交货,不含卸货与进口清关费用,运输方式可为海运或其他,卖方承担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的一切费用与风险。
1. DAP 适用任何运输方式,CIF 仅适用于海运。二者区别在于:DAP 是实际交货,卖方承担的费用和风险增大,除从起运港(或起运地)到目的港的运费外,还包括从目的港到客户指定接货地点的运费及此过程中可能的货物损失风险;而 CIF 是象征性交货,卖方在起运港将货物装上船即完成交货义务,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时风险转移给买方,运费只需付到目的港及少量保费。
2. CIF 合同是典型象征性交货,卖方凭单交货,买方凭单付款,只要卖方提交的单据齐全正确,即便货物在运输途中灭失,买方仍需付款,不得拒付,属于国际贸易 C 组(主要运费已付)。DAP 是 incoterm2010 新出现的,取代了 DAF、DES、DDU。DAP 有目的地交货(未卸货)和终点交货(货物已卸)两种,属于国际贸易 D 组(到达)。
The DAT term 指卖方保留货物运输中的所有风险,直到货物交付,即从到达车辆(公路、铁路、海运或空运)卸下并交由买方在目的地国家指定的终端处置。卖方负责货物运输及任何过境(第三国),还需签订运输合同并负责出口清关,但不负责进口清关。
DDU 是未完税交货,卖方在指定目的地将货物交给买方处置,不办理进口手续也不从运输工具卸货即完成交货,卖方承担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的一切风险和费用,不包括目的地国进口应缴税费。
DAP 是《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2010》新增术语之一。DAP(delivered at place)指卖方在指定目的地交货,只需做好卸货准备无需卸货即完成交货,到达车辆包括船舶,目的地包括港口,卖方承担一切风险和费用(除进口费用外),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多式联运及海运。
《2010 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删去 DAF、DES、DEQ、DDU 四个术语,新增 DAT、DAP 两个术语,用 DAP 取代 DAF、DES 和 DDU,DAT 取代 DEQ 并扩展至适用于一切运输方式。
修订后的通则取消“船舷”概念,卖方承担货物装上船为止的一切风险,买方承担装船后的一切风险,在 FAS、FOB、CFR 和 CIF 等术语中加入货物多次买卖责任义务划分,还规定 Incoterms® 2010 不仅适用于国际销售合同,也适用于国内销售合同。
《2010 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有 11 种贸易术语,按运输方式分为两大类:
第一组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的术语有七种:EXW、FCA、CPT、CIP、DAT、DAP、DDP。EXW 为工厂交货,FCA 为货交承运人,CPT 为运费付至目的地,CIP 为运费/保险费付至目的地,DAT 为目的地或目的港集散站交货,DAP 为目的地交货,DDP 为完税后交货。
第二组适用于水上运输方式的术语有四种:FAS、FOB、CFR、CIF。FAS 为装运港船边交货,FOB 为装运港船上交货,CFR 为成本加运费,CIF 为成本、保险费加运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