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个人免税额度每年是多少(海关个人免税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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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离岛免税购物每人每年多少万元
为贯彻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经国务院同意,现将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以下称离岛免税政策)公告如下:一、离岛免税政策是指对乘飞机、火车、轮船离岛(不包括离境)旅客实行限值、限量、限品种免进口税购物,在实施离岛免税政策的免税商店(以下称离岛免税店)内或经批准的网上销售窗口付款,在机场、火车站、港口码头指定区域提货离岛的税收优惠政策。离岛免税政策免税税种为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二、本公告所称旅客,是指年满16周岁,已购买离岛机票、火车票、船票,并持有效身份证件(国内旅客持居民身份证、港澳台旅客持旅行证件、国外旅客持护照),离开海南本岛但不离境的国内外旅客,包括海南省居民。
三、离岛旅客每年每人免税购物额度为10万元人民币,不限次数。免税商品种类及每次购买数量限制,按照本公告附件执行。超出免税限额、限量的部分,照章征收进境物品进口税。
旅客购物后乘飞机、火车、轮船离岛记为1次免税购物。
四、本公告所称离岛免税店,是指具有实施离岛免税政策资格并实行特许经营的免税商店,目前包括:海口美兰机场免税店、海口日月广场免税店、琼海博鳌免税店、三亚海棠湾免税店。
具有免税品经销资格的经营主体可按规定参与海南离岛免税经营。
五、离岛旅客在国家规定的额度和数量范围内,在离岛免税店内或经批准的网上销售窗口购买免税商品,免税店根据旅客离岛时间运送货物,旅客凭购物凭证在机场、火车站、港口码头指定区域提货,并一次性随身携带离岛。
六、已经购买的离岛免税商品属于消费者个人使用的最终商品,不得进入国内市场再次销售。
七、对违反本公告规定倒卖、代购、走私免税商品的个人,依法依规纳入信用记录,三年内不得购买离岛免税商品;对于构成走私行为或者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为的,由海关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协助违反离岛免税政策、扰乱市场秩序的旅行社、运输企业等,给予行业性综合整治。
离岛免税店违反相关规定销售免税品,由海关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给予处理、处罚。
八、离岛免税政策监管办法由海关总署另行公布。
离岛免税店销售的免税商品适用的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政策,相关管理办法由税务总局商财政部另行制定。
九、本公告自2020年7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公告2011年第14号、2012年第73号、2015年第8号、2016年第15号、2017年第7号,及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2018年公告第158号、2018年第175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
2020年6月29日
调整离岛免税政策,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关于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2020年6月1日,党中央、国务院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提出“放宽离岛免税购物额度至每年每人10万元,扩大免税商品种类”。为落实《总体方案》要求,进一步释放政策效应,高质量建设自由贸易港,经国务院同意,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的公告》,自2020年7月1日起实施。公告明确:离岛旅客每年每人免税购物额度为10万元,不限次;扩大免税商品种类,增加电子消费产品等7类消费者青睐商品;仅限定化妆品、手机和酒类商品的单次购买数量;旅客购买商品超出免税限额、限量的部分,照章征收进境物品进口税;具有免税品经销资格的经营主体可按规定参与海南离岛免税经营。
与此前政策相比,《公告》主要调整包括:一是免税购物额度从每年每人3万元提高至10万元。二是离岛免税商品品种由38种增至45种。三是取消单件商品8000元免税限额规定。四是以额度管理为主,大幅减少单次购买数量限制的商品种类。五是鼓励适度竞争,具有免税品经销资格的经营主体均可平等参与海南离岛免税经营。六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明确参与倒卖、走私的个人、企业、离岛免税店将承担的法律责任。
我国自2011年4月开始试行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以来,总体运行情况良好,促进了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带动了海南旅游消费及相关产业发展。据海关统计,截至2019年底,累计购物1631万人次,免税销售额538亿元。此次政策调整力度大,将大幅改善消费者购物体验,释放政策红利,提升群众获得感,促进海南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增强各界对海南自贸港建设的信心。
海关免税额度是每人5000吗
海关免税额度是每人5000元人民币,这一规定适用于居民旅客在境外获取的总值超过5000元的自用物品。如果一件物品的价值超过了5000元,那么它就需要缴纳关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中国籍旅客进出境行李物品的管理规定》第六条,获准进境定居的中国籍非居民旅客携运进境其在境外拥有并使用过的自用物品及车辆,应在获准定居后3个月内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主管部门签发的定居证明,向定居地主管海关一次性提出申请。上述自用物品中,除本规定所附《定居旅客应税自用及安家物品清单》所列物品需征税外,经海关审核在合理数量范围内的准予免税进境。其中完税价格在人民币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物品每种限1件。自用小汽车和摩托车准予每户进境各1辆,海关照章征税。获准进境的自用物品及车辆,应自海关批准之日起6个月内从批准的口岸运进,物品进境地海关凭定居地主管海关的批准文件,对其中的车辆,凭旅客填具的"进口货物报关单"办理验放手续。
针对普通旅客携带的入境物品超出自用合理数量就应按规定办理货物报关手续或其他海关手续的规定,有打算出境游的旅客非常关注,普通出境居民的免税额度。目前我国对居民旅客进境物品5000元人民币免税限额并没有改变,而且今年以来我国还对在国内免税店购物的居民给予了更高的免税额度,这就意味着对于普通出境的居民享有的免税购物额度不仅没有降低反而还有所提高,最高免税购物额达到了8000元人民币。
自今年2月18日起我国在一些口岸大规模增设了进境免税店,包括广州白云、杭州萧山、成都双流等机场口岸,深圳福田、皇岗、沙头角、文锦渡口岸等水陆口岸。这些新设的口岸进境免税店,主要是方便游客回国时在境内购买国外产品。为此,我国还专门扩大了部分免税品种,除了以往免税店常见的烟酒、化妆品等,中国游客热衷在海外购买的手表、眼镜、箱包、首饰、婴儿配方奶粉等也将出现在口岸进境免税店里,以满足出境游客的消费需求。
根据规定,旅客在这些口岸进境免税店购买的商品可以享受到免除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而作为配套政策,我国还同时为入境旅客增加一定数量的免税购物额,在维持之前居民旅客进境物品5000元人民币免税限额不变基础上,还在口岸进境免税店购物可增加3000元的免税购物额。
放宽离岛免税购物每年每人多少万
2020年7月1日起海南离岛免税购物限额提至10万元每人每年,进一步扩大免税商品种类。
2020年6月1日,党中央、国务院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提出“放宽离岛免税购物额度至每年每人10万元,扩大免税商品种类”。
为落实《总体方案》要求,经国务院同意,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的公告》,自2020年7月1日起实施。
公告明确:离岛旅客每年每人免税购物额度为10万元,不限次;扩大免税商品种类,增加电子消费产品等7类消费者青睐商品;仅限定化妆品、手机和酒类商品的单次购买数量;旅客购买商品超出免税限额、限量的部分,照章征收进境物品进口税;具有免税品经销资格的经营主体可按规定参与海南离岛免税经营。
扩展资料:
与此前政策相比,《公告》主要调整包括:
一是免税购物额度从每年每人3万元提高至10万元。
二是离岛免税商品品种由38种增至45种。
三是取消单件商品8000元免税限额规定。
四是以额度管理为主,大幅减少单次购买数量限制的商品种类。
五是鼓励适度竞争,具有免税品经销资格的经营主体均可平等参与海南离岛免税经营。
六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明确参与倒卖、走私的个人、企业、离岛免税店将承担的法律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三部门发布《关于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的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