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海运集装箱进口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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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装箱运输术语及出口操作流程
集装箱运输条款中CY/CY、 CY/FO、 CY/LO、CY/TACKLE、CY/HOOK解释
1.CY/CY是指堆场到堆场方式,承运人在装货港集装箱堆场接收整箱货物并负责运至卸货港集装箱堆场整箱交付收货人;
2.CY/FO(free out)承运人在装货港集装箱堆场接收整箱货物并负责运至卸货港但不负责卸货;
3.CY/LO(line out)承运人在装货港集装箱堆场接收整箱货物并负责运至卸货港卸货;
4.CY/TACKLE承运人在装货港集装箱堆场接收整箱货物并负责运至卸货港卸货至接货车上;
5.CY/HOOK承运人在装货港集装箱堆场接收整箱货物并负责运至卸货港卸货,此处当吊臂吊下货物后服务终止。
集装箱出口操作流程
国际货物运输是对外经济贸易的重要一环,是实现对外经济贸易合同、完成国际货物的空间转移、保证完成出口创汇的关键。作为从事国际货物运输的业务人员,具备全面的业务知识是必不可少的,但往往书本上的知识与实际相差很大,为了解决这个矛盾.我们将从实际出发,以天津为出口地向您分期介绍国际货物海洋运输代理出口(集装箱)业务实务操作。
海运代理出口(集装箱)业务实务操作基本流程为:接受货主委托→订舱→装箱→报关→打提单→寄单→核销退税。
一、接到货主委托后.应先从以下几方面确认,包括该单位在出口地海关备案(年审)情况;报关单据是否齐备(全套报关单据有委托报关协议、出口货物报关单、装箱单、发票、合同、出口收汇核销单及海关监管条件涉及的各种证件);海关监管条件中所要求的各种证件是否齐备;该票货物配哪种集装箱。
1、如何办理在出口地海关年审?
就年审时间而言,大津市各报关行和代理报关企业集中在每年3月份年审,外贸专业公司集中在每年4月份年审,各自理报关企业按其海关10位编码的尾子相对应的月份年审。
年审时本市企业应交验的单证包括“注册登记证明书”正本、“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需要年审的“报关员证”“年审报关书”(一式二份)、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有任何变更内容,应提交相关批准文件。
外埠企业应交验的单证包括当地海关关封、企业注册登记证明书正本、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若为外埠企业委托天津市内单位办理年审,则要提供委托书。
报关企业超过规定期限不参加年审者,其“注册登记证明书”和“报关备案证明书”将自动失效.海关的报关自动化系统将自动暂停其报关资格。报关企如申请保留其报关资格,应向海关部门(报关管理科年审组)递交书面情况说明,海关审核认可后方可补办年审手续
报关企业变更“名称、地址、编码、邮政编码、电话、法人、总经理”等项目时、应持有关批文及时到海关办理变更手续。否则,由此引起的对企业进出口业务的影响、由企业自行负责。
海运进出口操作流程-报关流程-报检流程
海运进出口操作流程-报关流程-报检流程如下:
大概流程:收货人预备进口单据→换单→报检→报关→办理设备交接单→提箱→提货
具体操作:
一、进口单据:
1:收货人向货代提供进口全套单据;货代查清此货物由哪家船公司承运、哪家船代操作、在哪里可以换取提货单(小提单)。
2:进口单据包括:带背书的正本提单或电放副本、装箱单、发票、合同(一般贸易)。
3:货代提前联系场站并确认好提箱费、掏箱费、装车费、回空费。
二、换单:
1:货代在指定船代或船公司确认该船到港时间、地点,如需转船,必须确认二程船名。
2:凭带背书的正本提单(如果电报放货,可带电报放货的传真件与保函)去船公司或船代换取提货单(小提单)。
注:“背书正本提单”两种形式:
(1),提单上收货人栏显示“订舱人”,则由发货人背书;(2),提单上收货人栏显示真正的收货人,则需收货人背书。
三、报检:
检验检疫局根据“商品编码”中的监管条件,确认此票货是否要做商检。
四、报关(清关)
1:收货人如果有自己的报关行,可自行清关,也可以委托货代的报关行或其他有实力的报关行清关
2:报关资料包括:带背书正本提单/电放副本、装箱单、发票、合同、小提单
3:海关:
(1)通关时间:一个工作日以内(2)特殊货物:二到三个工作日
(3)查验:a,技术查验:依据单据以及具体货物决定是否查验;b:随机查验:海关放行科放行后,电脑自行抽查。
五、办理设备交接单
1:货代凭带背书的正本提单(电放放货的传真件和保函)去船公司或船代的箱管部办理设备交接单。
2:设备交接单:它是集装箱进出港区、场站时,回箱人、运箱人与箱管人或其代理之间交换集装箱及其他机械设备的凭证,并有管箱人发放集装箱凭证的功能。它分进场和出场两种,交换手续均在码头堆场大门口办理。
注:拼箱货(CFS条款交货),凭船代业务部进口科的通知单到箱管部交纳进口单证费,然后可凭“小提单”和分单到码头直接提取货物,无须办理设备交接单。
六、提箱:
1:货代凭小提单和拖车公司的“提箱申请书”到箱管部办理进口集装箱超期使用费、卸箱费、进口单证费等费用的押款手续。
2:若押款人不是提单上所注明的收货人,押款人必须出具同意为收货人押款并支付相应费用的保证函(保函)。
3:押款完毕经船代箱管部授权后到进口放箱岗办理提箱手续,领取集装箱设备交接单,并核对其内容是否正确。
4:收货人拆空进口货物后,将空箱返回指定的回箱地点。
5:空箱返回指定堆场后,收货人要及时凭押款凭证,到箱管部办理集装箱费用的结算手续。
七、提货:
1:货代或收货人凭小提单,联系拖车去船代指定的码头、场站提取货物。 2:押款人到箱管部办理集装箱押款结算手续。
注:拼箱货需要到船公司或船代理签取散货分提单(分单),提货时用小提单和分单到码头提取货物。
六、申报
1:货代根据发货人提供的报关资料及堆场或拖车提供的柜号、封签制作正确的申报资料。若申报资料与排载资料一致,只需将柜号、封签直接打印在排载时船代退回的六、七、八、九联;若不一致,必须打印出正确的二、六、七、八、九联,并填写开航前更改。另外,还必须打印正确的装箱单。(如果是场装,必须多打印一份装箱单给堆场进场用)
2:现场操作凭正确的申报资料到码头或堆场盖“进场章”,如果货柜已经进场或货物已全部到齐,则在第六联上加盖进场章。然后,凭申报资料和装箱单到船代申报。船代核对后,二、九联和装箱单留底,第六联盖申报章与七八联一起退还货代。
七、报检:
1:如果出口商品为国家规定需要做商检的物品,则需要发货人提供有关报检换单的相关单证。报关行提供发货人的发票、装箱单、销售合同,以及柜检单、报检委托书和一份已盖完进场章的排载单copy件,委托报关行办理换通关单手续。报关时,报关单必须与报关资料一起递交海关。
2:查验
遇到换通关单商检查验时(技术查验/随机查验),必须通过报关行到商检局预约查验。被查验的货物不需要进码头,只需货物装柜完毕,就可以有现场直接带商检局的验货人到现场查验就可以了。此时的查验主要是针对货物的包装性能和生产批号。查验可以后,就可以换出通关单据。
八、报关:
1:一般情况下,发货人提供的报关资料包括发票、装箱清单、报关委托书和核销单。
2:报关时间应在船开前两天至三天。
3:报关形凭发货人所提供的资料,先打出报关单,并进行报关单预录入。申报数据录入电子计算机,海关接收到后,才可以向海关正式递交相关报关单证。 4:整个报关过程需要半个到一个工作日。
九、配载、装船:
货物放行后应及时送码头配载;次环节一般由报关行操作,报关行将盖有“海关放行章”的第六、七、八联送到码头配载室。码头接收后,会在第八联上盖章,退回报关行,转交给货代在签提单时使用,其余两联留下。第七联由码头转交给出口船舶的大副,作为配载装船的依据,而第六联在船开后交给货代留底。
十、提单:
1:“提单”是指一种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由承运人接管或装船,以及承运人据以保证交付货物的单证。它是收货人提货的凭证。 2:提单内容:①船名航次②提单号
③承运人名称④发货人⑤收货人⑥通知人
⑦装货港、卸货港、转运港
⑧货物的名称、标志、包装、件数、重量、体积⑨运费的支付条款
⑩提单签发日期、地点、份数承运人或由其授权人的签字或盖章
3:核对、更改提单必须在船东指定的时间之前办理,以免产生不必要的改单费用
4:签发提单或做电放,需要到船东或是指定的船代办理,同时必须备齐第八联和相关的保函,以及已付各项目费用的银行付款水单。同时,也可以凭水单开出已付费用的发票,交给财务记帐。
注:“电放”是指正本提单未到收货人手中,或根据托运人要求在装船港收回正本提单,或不签发正本提单,以电传、传真的形式通知卸货港代理将货交给提单收货人或托运人指定的收货人。
电放应由托运人提供书面申请或保函,在已签发正本提单的情况下,则应收回全套正本提单后方能做电放。
进口货代流程及注意事项
海运国际转运货物:指由境外港口启运,在境内设立海关的地点换装载运船舶,继续运往境外的货物。
企业首次申报海运国际转运货物(以下简称“转运货物”)时经常要咨询海关,今天小编特意整理了转运货物监管知识,快来看看吧!
监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72号公布,经海关总署令第235号、第240号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监管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96号公布,经海关总署令第240号修改)
●《关于调整水空运舱单管理相关事项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44号)
基本流程
转运货物自进境起到出境止,应当接受海关监管。转运货物通关监管基本流程如下:
1、转运货物进境前,由舱单传输人向海关传输原始舱单电子数据。
2、转运货物运抵境内港口后,由场所经营人或理货部门以电子数据方式向海关提交理货报告。
3、转运货物出境前,由舱单传输人向海关传输预配舱单电子数据。
4、舱单传输人向海关传输国际转运准单电子数据,海关舱单系统根据国际转运准单电子数据自动核注原始舱单电子数据、核注核销预配舱单电子数据。
5、转运货物运抵出境码头后,由场所经营人以电子数据方式向海关提交运抵报告。
6、舱单传输人向海关传输装载舱单电子数据,装载舱单中所列货物、物品应当已经海关放行。
7、货物装载完毕准备离境时,由运输工具负责人向海关提交结关申请,经海关办结手续后,出境运输工具方可离境。
8、出境运输工具驶离后,由场所经营人或理货部门以电子数据方式向海关提交理货报告,海关舱单系统根据出口理货报告电子数据核销原始舱单电子数据。
舱单及相关电子数据传输时限、填制规范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管理办法》《关于调整水空运舱单管理相关事项的公告》等文件规定。
注意事项:
填制规范
原始舱单、预配舱单:“货物状态代码”应填报“002”(国际转运货物);“中转目的地代码”为境外港口。
国际转运准单:进、出境总(分)提单号、货物信息数据段均需填写;装货地代码填写进境原始舱单中的装货地代码;卸货地代码填写出境预配舱单中的卸货地代码;有换箱操作的集装箱编号填写实际出运集装箱号;准确填报货物件数、重量。
更换集装箱
国际转运货物因故需更换集装箱的,应向货物所在地海关提出书面申请,经海关审核同意后方可换装。
延期申请
国际转运货物应当在三个月内转运出境,特殊情况需延期出境的,向进境地海关递交纸质申请说明,最多延期至六个月。
海关查验
海关认为必要时,可以查验转运货物。对于舱单电子数据被布控需查验的,企业应配合海关开展查验工作。
法律责任
转运货物向海关申报不实的,海关可以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