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扣货的处理流程与时长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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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做外贸的流程是什么
外贸出口流程一般分五步完成,下面对每一步进行详细分解。
第一步,签订外贸合同之前之后的工作
1.签订外贸合同之前的业务调研和业务关系建立。.
与异国商人做买卖,由于语言和地域空间上的局限,使得我们要承担更大的风险,特别是资信风险,此外还有对进口地区法律,风土人情的不了解和运输航线长等诸多因素都将大大增加不确定因素的发生,从而使风险成本成倍增加.因此,出口调查工作显得尤为重要.我们在做外贸业务之前一定要对出口地市场做一番详细调查,弄清楚进口商的底细和当地市场的行情,以及航运路线和码头的情况.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不打无准备的仗.
配合以我们对外商情况的了解去谈判,去签外贸合同,我们的主动性会明显增加.
然而,一笔业务的成交往往需要供求双方经过口头或书面数回合甚至十数回合的询盘、发盘、还盘,并以最终的接受或确认接受而终止.这些回合之间的往来文件组成了外贸合同的基本条款.然而哪些重要条款是需要我们在签订外贸合同之前反复斟酌的呢?这主要有品名、数量、包装、价格、装运、支付、保险七项:
a.品名
品名的选择也有学问,不同品名征收不同的关税。品名选择的好,可以合理地避税。比如冷冻薯条,我们可以用薯制品代替它,也可以用冷冻蔬菜替代它,以至于我们可以选择一个关税较低的品名。
b.数量
数量条款需要注意单位的使用和不同产品溢短装机动幅度.
c.包装
要结合工厂的实际经验和客户的要求。
d.价格
价格应该是买卖双方共同关注的焦点.对于出口商来说恰当的报价很重要,不能胡乱报价,这就要掌握一个原则:”不能遗漏费用的计算”.
出口报价通常使用 FOB, CFR, CIF这三种报价。对外报价时,应该按如下步骤进行:明确价格构成,确定成本,费用和利润的计算,然后将各部分合理汇总。
FOB:成本+国内费用+预期利润
CFR:成本+国内费用+预期利润+出口运费
CIF:成本+国内费用+预期利润+出口运费+出口保险费
·核算成本
实际成本=进货成本--退税金额(注:退税金额=进货成本/(1+增值税率)X退税率)
·核算费用
(1)国内费用=包装费+(运杂费+商检费+报关费+港杂费+其他费用)+进货总价X贷款利率/12X贷款月份
(2)银行手续费=报价X手续费率
(3)客户佣金=报价X佣金比率
(4)出口运费
(5)出口保险费=报价X110%X保险费率
·核算利润(利润=报价X预期利润率)
关于 FOB C3报价的核算:
明佣:FOBC3报价=实际成本+国内费用+客户佣金+银行手续费+预期利润
暗佣:佣金不算在合同价之内.
e.装运
要注意问题:
(1)船龄
(2)及时发送装船通知,特别是在FOB, CFR条件下.装船通知要严格按照信用证要求制作(如果是信用证业务).
f.付款
目前国际贸易主要采用三类付款方式:电汇,信用证和托收
·电汇
又分为交货前电汇和交货后电汇.
交货前电汇,主要作为定金,预付款等
交货后电汇,交货完成后,电汇全部或部分余额货款以完成付款.
·信用证
目前信用证一般采用不可撤销、保兑、跟单信用证.
信用证业务较为复杂,一般套用已有格式根据具体情况稍加改动.在外贸合同签订之后,一定要立即敦促进口商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及时合理开立有效信用证.
一拿到有效信用证就立刻备货或与工厂签订国内购货合同;如果公司出现资金短缺且条件符合,可以拿着有效信用证到银行打包放款,或者在取得全部信用证规定的单据后向银行申请出口押汇.
·托收
包括D/A承兑交单,D/P付款交单.在D/P项下还有远期付款交单,
在远期付款交单项下还有信托业务,即进口商凭信托收据从银行获得货运单据,代表银行去码头提货.
g.保险
需要注意的问题:
(1)保险险种和费率,
(2)保赔地点,
(3)保险金额,视不同情况而定,一般为合同金额的110%投保.
(4)保险日期,应至少为装船期的前一天或等于装船日.
2.外贸合同的签订后的崔证、审证、改证.
崔证、审证、改证
外贸合同签订之后,应立即催促买方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开立有效信用证。接到到买方开来的信用证之后立即组织审证,看看信用证是否符合合同条款,是否有我方做不到的条款,是否附有软条款陷进等。在收到信用证以后,应立即作如下的检查:
a.买卖双方公司的名号和地址写法是不是和发票上打印的公司名号和地址写法完全一样?
b.信用证提到的付款保证是否符合受益人的要求?信用证的款项对吗?
c.信用证的金额总数应与合同相吻合并包括该合同的全部应付费用。
d.付款的条件是否符合要求?除非对某些特定的国家或某些特定的进口商,出口商通常要求即期付款。在远期信用证条件下,汇票的期限应与合同中所规定的一致。有一种信用证要求开立远期汇票,但却可即期支付,这种信用证被称为“假远期信用证”,其对受益人所起的作用与即期信用证是一样的。
e.信用证提到的贸易条款是否符合受益人原先提出的要求?
f.是否赶得上在有效期和货运单据限期内把各项单据送交银行?
g.能提供所需的货运单据吗?
h.有关保险的规定是否与销售合同条款一致?超过销售合同中规定投保范围的任何费用应由申请人负担。投保金额。绝大多数信用证要求按 CIF
发票金额的110%投保。
i.货物说明(包括免费附送的物品)、数量和其他各项写对了吗?
如果按上述各条目检查的时候发现有任何遗漏或差错,那么应该就下列各点立即做出决定,采取必要的措施:
—能不能更改计划或单据内容来相应配合?
—是不是应该要求买方修改信用证,修改费用应该由哪一方支付?
若有疑问,可向本单位的联系银行或通知行咨询。但有一点请记住:只有申请人和受益人及有关银行共同同意,才有权决定修改。
第二步,备货,托运,报检
#备货
1.跟工厂签订供货合同.
2.对供货质量要根据我方要求严格控制.
3.头程运输问题,
即从工厂到码头的运输.如果这一段运输安排不妥善将是一个费用发生点.特别是在以FOB条件成交的情况下,需要提前与指定船公司取得联系.书面确认好所有费用.最好在合同签订之前安排这些事情.如果不能与指定船公司达成书面文件,可与买家协商更换船公司.
#商检
报检工作一般由工厂来安排,`
报检程序:
报验-交商检费-商检局抽样化验或技术鉴定-获得商检换证凭单-换取出境货物通关单-(签发品质证书,如果需要)
报检所需单据:
报检委托书、报验单、发票、箱单、合同和信用证复本、其他证书
#托运
报检的同时安排托运,向货运代理发送海运委托书安排租船订舱.
注意提前与货运代理取得联系,安排头程运输,使得每个工作环节紧扣,节省时间和费用.同时准备付给船公司运费的外汇,以及时取得提单.
第三步,报关装船
报关工作一般由货运代理来完成.
报关程序:报关程序:申报-查验-征税-放行-结关
报关所需提供的单据:
1.出口货物报关单(盖公司章和法人章)
2.装货单或运单(盖长条章)
3.商业法票(盖长条章)
4.出口收汇核销单(要记下核销单号)
5.代理报关委托书(代理报关时用)
(前五项为代理报关时必须单据)
6.购货合同(不用商检或采用电子换单的商检不用提交)
7.各类许可证
8.海关认为必要时应交验的外贸合同,产地证,和其他有关证明(如保单,信用证复本,商检通关单等.)
第四步,结汇收款
付完运费后,就能从船公司或货运代理那儿获得正本海运提单,核销单(退税联),报关单(退税证明联).
拿到提单后,根据不同的付款方式,可以将以下单据直接寄给国外进口商或送交相关银行:
1.正本提单
2.商业法票
3.箱单
4.原产地证明
5.保险单
6.其他要求单据
一般情况下,寄给国外客户的文件抬头非出口人的,出口人要给文件背书.(盖长条章即可)
#交货前电汇
将发票和核销单提交银行结汇,获得银行出具的出口收汇核销单,以后凭以退税.
再直接将正本提单,发票,箱单,原产地证证明书,保险单等寄给客户清关提货.这是最安全的收汇方式.
#交货后电汇
出口商将正本提单,发票,箱单,产地证,保险单等寄给客户清关提货,提完货,进口商电汇款.出口商收到外汇款项之后,拿着发票和核销单去银行结汇.获得银行出具的出口收汇核销单,以后凭以退税.这是最不安全的收汇方式.
#信用证付款
在信用证业务项下(特别是远期信用证),拿到正本提单后,如果资金出现短缺,可以拿着提单和信用证规定的单据去银行押汇,或者直接去银行议付.
一般情况下(根据信用证规定)需提交的单据:
发票,
箱单,
提单,
产地证,
许可证,
跟单汇票,
其他可能还需要受益人证明等.
把上述信用证规定的单据送交银行议付(议付行一般都是通知行),
或者寄全套单据给开证行,——议付行审核通过,议付垫款——议付行再把单据寄往开证行——开证行审核通过后付款.开证行的付款是终极付款,没有追索权.
#托收(薯条业务)
是卖方凭以汇票和/或其他单据委托当地银行转托进口地银行向买方收款的结算方式.主要有D/A,
D/P两种.托收属于商业信用,对买卖双方都有较大的风险,但较之于直接汇款风险还是较小的.但总的来说,托收对卖方不利.因为卖方的货物出运后,付款主动权在买方手里.
一旦价格下跌,汇率波动买方就有可能拒绝付款赎单.因此非资信好的客户,托收慎用.要做好充分的调查研究.
操作流程:
卖方提交单据和汇票给受托行,受托行转托进口地往来行作为收款行,进口地收款行根据托收委托书向买方发出进口待收赎单通知书,
买方确认,到期付款或承兑付款,代收行通知出口地托收行款已收讫,托收行付款给卖方.
对于远期付款交单D/Paftersight,银行还可以独立地凭信托收据(TrustReceipt)把单据提前借给进口商去提货,但此时,货物所有权仍归银行所有.在没有出口商授权的情款下,代收行承担信托风险,否则,由出口商承担.
第五步,核销退税
#核销
银行收到钱后,通知出口人结汇,并出具出口收汇核销单专用联.出口企业拿着以下文件:
1.银行出具的出口收汇核销单专用联
2.外汇管理局的出口收汇核销单
3.出口收汇报关单证明联
4.商业法票
5.核销报告表
去外汇管理局核销,在银行出具的出口收汇核销单专用联,出口收汇报关单证明联上加盖”已核销”印章.
#退税
去国税局退税需要提交的文件:
1.报关单(出口退税证明联)
2.出口商业法票
3.结汇水单或收货通知书(银行出具的出口收汇核销单专用联)
4.产品征税证明(檄款书)
5.出口收汇已核销证明(出口收汇核销单退税专用联)
6.进货增殖税发票抵扣联
7.于出口退税有关的资料
海关扣留货物的最长时间
律师解答:
海关扣留货物的最长时间通常不超过一年。在特殊情况下,可以经过批准适当延长。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规定,国家实施了联合缉私、统一处理、综合治理的缉私体制。海关负责组织、协调和管理查缉走私的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五条:
国家实行联合缉私、统一处理、综合治理的缉私体制。海关负责组织、协调、管理查缉走私工作。具体规定由国务院另行制定。
各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查获的走私案件,如果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应移交给海关依法处理。如果涉嫌犯罪,应移交给海关侦查走私犯罪公安机构或地方公安机关,这些机关将根据案件管辖分工和法定程序处理。
出口货物报关流程
出口:
一、出口报关企业应具备在当地海关、检验检疫局注册备案,有进出口经营权和报检资格。
二、出口报关所需单证:
1.出口方就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 24小时之前,备齐海关所需单证向海关申报。
2.必备单证:清单、发票、合同、核销单、报关委托书、船公司装货单等单证件各一份。
3.按海关税则所规定的各项证件。(如通关单、出口许可证等)
4.有出口手册需提供手册报关。
三、出口报检所需单证:
1.出口方应在报关之日前三天备齐所需单证,向检验检疫局申报。提供单证有:清单发票、合同、报检委托书、厂检单、纸箱包装单等证件各一份。
2.出口货物到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欧盟等外包装为木制的需做熏蒸或热处理的,出口方所提供的单证有:清单、发票、合同、报检委托书。如熏蒸产品是木制品,还需提供厂检单。
3.做熏蒸或热处理的产品,出口方应在报关前两天,将货物运抵到指定的堆场或港区进行熏蒸。(熏蒸时间需 24小时)
四、出口报关正式向海关申报。如出口需缴纳税费的,应及时缴纳税费。
五、海关现场审单结束。货物单证放行后,货主应在海关规定的时间内将货物运至海关监管区内进行验放。如需查验,报关行应及时与海关联系,进行货物查验,验完后需按船公司封指定铅封。不需查验的应及时进行实货放行,将装货单按截关时间送到港区装船。
六、待货物出口,船公司就将出口舱单数据传送海关,海关接收到数据后报关行待海关数据结关后,及时到海关打印退税核销联。
七、出口方需及时缴纳报关报检费。出口报关-
一、报关的一般程序报关一般应经过以下四个环节,即申报、查验、征税与放行。
二、出口货物的申报时间与期限根据《海关法》的规定,出口货物的发货人除海关特准外,应当在装货的24小时前向海关申报。至于装货24小时前到什么程度,是3天、5天还是1个月,可由报关人视口岸的仓储能力自定,海关一般不予过问。规定出口货物的报关期限主要是为了留给海关一定的时间,办理正常的查验和征税等手续,以维护口岸的正常货运秩序。除了需紧急发运的鲜活、维修和赶船期货物等特殊情况之外,在装货的24小时以内申报的货物一般暂缓受理。
三、报关地点根据现行《海关法》的规定,进出口货物的报关地点应遵循以下三个原则:
1.进出境地原则;
2.转关运输原则;
3.指定地原则。
四、报关应交验的主要单证
1.由报关员自行填写或由自动化报关预录入人员打印的报关单一式多份,其所需份数根据各部门需要而定,出口退税时加填一份黄色的出口退税专用报关单;
2.出口货物属于国家限制出口或配额出口的应提供许可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3.商业发票、装箱单、出境货物通关单、合同等;
4.出境货物通关单(不需出口检验的商品可免附)、出口收汇核销单及其他海关认为必要的单证。五、关税的缴纳《海关法》规定,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是关税的纳税义务人。同时也规定了有权经营进出口业务的企业和海关准予注册的报关企业也是法定纳税人。上述纳税义务人应当在海关签发税款缴纳证的次日起(节假日除外)7日内,向指定银行缴纳税款。逾期不缴纳的,由海关自第8天起至缴清税款之日止,按日征收欠缴税款总额的1‰的滞纳金。对超过3个月仍未缴纳税款的,海关可责令担保人缴纳税款或者将货物变价抵缴,必要时,可以通知银行在担保人或者纳税义务人的存款内扣款。纳税义务人同海关发生纳税争议时,应当先缴纳税款,然后自海关填发税款缴纳证之日起30天内向海关书面复议。
出口报关的操作演示: SIMTRADE系统的报关程序可分为两个阶段:前期阶段和进出境阶段,下面对这两个阶段的报关操作程序分别进行演示。前期阶段
【操作步骤1】:申领核销单(注:有关外汇核销的详细内容可参阅第13章的相关内容)。在出口商“业务中心”点“外管局”,再点“申领核销单”,即可从外管局取得“出口收汇核销单”
【操作步骤2】:再到出口商业务画面点“查看单据列表”,选择“出口收汇核销单”,并点该出口收汇核销单对应的编号(本例为STECA000009)准备进行填写;
【操作步骤3】:填写“出口收汇核销单”,如下图所示。填写完后,点“保存”、“退出”。
【操作步骤4】:备案。回到“业务中心”点“海关”,再点“备案”,凭填好的出口收汇核销单办理口岸备案
【操作步骤5】:送货。在海关界面点“备案”右边的“送货”,将货物送到海关指定地点;至此,前期报关工作完成进出境阶段
【操作步骤1】:准备报关。回到“业务中心”,点“出口商”,点“添加单据”,选择“出口货物报关单”,点“确定”【操作步骤2】:填完后,点“保存”、“退出”。
【操作步骤3】:再次回到“业务中心”,点“海关”,点“报关”;选择报关所需的单据:“商业发票”、“装箱单”、“出境货物通关单”(不需出口检验的商品可免附)、“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货物报关单”,点“报关”,即可完成报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