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船提单和电放提单的区别(电放提单需要船公司盖章吗)
本文目录
船务公司的电放保函是什么东西
电放保函(letter of guarantee)电放就是货主由于种种原因,如航期短,节省成本等,要求放弃正本提单,而是在船即将到港前以电子邮件,传真或电报方式将提单副本发给收货人,收货人在目的港可以凭借提单副本和电放保函提货,这种情况下,出提单的船公司或货代都会要求放弃正本提单的货主出具保函,证明正本提单是货主自己放弃的,如果出现问题由货主自己负责,这个保函就是电放保函其于正本提单的区别如下:这两种都是提单的放单方式,两者都是货权凭证,都是承运人收货凭证货款收到的情况下,提单正本或者电放给客户都是可以的,在FOB这种情况下会有两种情况 1.客户指定船东,您自己做的船东的海单,这样的情况下,您的提单电放抑或正本给客户,客户拿到都可以在船东目的港处换的DO(delivery order),安排清关 2.客户指定承运公司,即到付代理(一般情况是某个外资公司,此公司在国内有代理公司或者分公司),您自己联系这家进行操作,最后开船报号后,该公司出给您小单,在这种情况下,您电放或者正本给客户,客户都需要拿到目的港这家外资公司处换的正本海单,才能在船东处换取DO,安排清关就您的情况来讲,您可以跟法国客户讲清楚其中的情况,告诉他提单已经安排了电放,目的港的电放信息,如果没有收到的情况下,让她通知您,然后您再询问国内相关人员,将提单物权再次电放给收货人.
电放提单开船后才能做是吗
没有什么所谓的“电放提单”——电放是指发货人请求承运人允许收货人凭提单的副本或复印件提货,并向承运人保证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在发货人向承运人出具了这样内容的保函后,承运人接受发货人的请求,通知目的港的代理凭提单副本或复印件向收货人放货。
那么由此可知,没有什么“电放提单”。且电放不是在开船后才能做,在开船之前就可以操作——操作的依据是发货人的请求和向承运人提交电放保函。
因为电放无需正本提单,所以,如果是在开船前做电放,那么,承运人将不再签发正本提单。如果是在开船后,且在承运人签发了正本提单之后做电放,那么,发货人必须向承运人交还所有的正本提单,否则承运人将不会做电放——这是避免发货人在凭副本提单或提单的复印件提货后再次出现正本提单,且有人持该正本提单向承运人提货而引发的纠纷。
电放提单正本提单开船提单这些都是怎么样的呢
电放提单在国际贸易中扮演重要角色,它是一种以邮件或电传方式,货主向船公司发出指示,要求将提单发送给买家的特殊形式。这一过程简化了传统纸质提单的流程,提升交易效率。
正本提单是货物在到达目的港后,由船员在舱单上签字的官方文件,是确认货物交付的重要凭证。它承载着货物所有权的证明,是进出口贸易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开船提单则是在船只准备起航之前,在码头或船上签署的文件。它标志着货物装载的开始,为后续的运输过程提供法律依据。
无论是电放提单、正本提单,还是开船提单,这些提单都是国际贸易中的关键文件。它们不仅代表着货物所有权的转移,也是货物安全运输的法律保障。在进出口贸易中,正确理解和使用这些提单,对于保障货物顺利交付、维护双方权益至关重要。
因此,掌握电放提单、正本提单、开船提单等不同类型的提单的特性和用法,对于国际贸易从业者来说,显得尤为重要。这不仅有助于提升交易效率,还能有效防范可能的风险,确保贸易活动的顺利进行。
提单和电放提单有什么区别
区别:
1、提单电放就是电报放货。国外的承运人保留全套正本提单,并通知在目的港的代理,收货人可凭加盖正本公章的提单复印件和保函换单提货。电放提单上通常有Telex Release、surrenderd等字样。有“Surrendered”字样的“电放提单”,在目的港由托运人指定的收货人凭身份提货,而“Telex Release”字样的“电放提单”,则是由收货人凭“电放提单”传真件提货。
2、在应当签发或已签发正本提单的情况下,货代公司根据或托运人要求,向船公司提出申请,在不签发正本提单或收回已签发的全部正本提单前提下,以电子邮件、传真、电报等方式通知其在目的港的代理,将运输的货物交付给提单上载明的收货人。
3、使用电放放货,并非不出提单。只是不出正本提单(若已出,则一定要全套收回),而出提单副本。
4、托运人申请电放,通常要其出具公司保函。保函的内容通常有:托运人的名称、船名及航次、提单号码、开航日及货代无条件免责条款。当承运人同意电放后,有的出具电放信,有的给出一个电放号(如密码一样,为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
扩展资料
电放提单的基本应用模式是:在船公司收取货物后,托运人(卖方)向船公司提出电放申请并提供保函,船公司接受申请后向托运人签发“电放提单”(在已经签发传统提单情况下则在收回以后再签发“电放提单”);船公司之后马上以电讯方式(包括电报、电传等)通知目的港船代,允许该票货物由托运人指定的收货人凭身份或者自己盖章后的“电放提单”传真件提货;等货物到达目的港时,收货人就可以凭身份证明或者盖章后的“电放提单”传真件向船公司提取货物。
sea waybill和电放,正本提单有什么区别
一、SWBL和电放是一样的,提单出来后,代理会扫描给你,你把扫描件给客户就可以换单的。
正本提单,你就要把提单拿到你手里。寄给国外,客户才能换单。
二、电放提单和seawaybill的区别:电放提单是指船公司或其代理人签发的注有"Surrendered"或"Telex
Release"的提单副本,复印件或传真件。海运单(Sea—way
Bill)是证明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由承运人接管或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将货物交给指定的收货人的一种不可流通的单证。
三、作用:
电放提单的其基本作用:是承运人收到其照管的货物收据,是运输合同的证明。是用来换取提货单的依据。
海运单的基本作用:是承运人收到的货物收据,是运输合约的证明,是解决经济纠纷时作为货物担保的基础。
四、含义
电放:也就是电报放货的简称。国外的承运人保留全套正本提单,并通知目的港的代理,收货人可凭加盖正本公章的提单复印件和保函换单提货。
正本提单(Original B/L),是指提单上经承运人、船长或其代理人签字盖章并注明签发日期的提单。是指承运人出具的提单文件,在进出口业务中,有时候会根据业务需要,对提单进行电放,就是发货人向承运人交回正本提单,并出具保函,申请船公司电报通知目的港代理放货给指定收货人。
扩展资料
有关海运单的法律问题主要有:
1、海运单的法律适用。海运单是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证明,因而调整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汉堡规则和有关国内法适用于海运单。然而,调整提单法律问题的海牙规则、海牙-维斯比规则能否适用于海运单,目前观点不一。
2、收货人的法律地位。海运单规则规定了代理原则,规定托运人不仅为其自身利益,同时也作为收货人的代理人,为收货人的利益订立运输合同。因而收货人被视为海运单所证明的运输合同的当事人,可以依据海运单向承运人主张权利并承担义务。
3、货物支配权。在使用海运单的情况下,托运人有权在承运人向收货人交付货物之前的任何时候书面变更收货人,实现对货物的支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