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出口退(免)税的跨境卖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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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出口的货物不予以退税和免税
某些出口货物,即使同时具备出口退(免)税的4个条件,但根据国家宏观政策特定不予退(免)增值税和消费税,则其出口后仍要按出口收入离岸价计算纳税。
(1)原油。
我国生产原油的成本比国外低,经营原油出口获利大,考虑到非主观原因形成的利润,出口原油利润仍上缴,所以对这部分出口不予退税。
(2)援外出口货物。
援外出口货物分有偿援外货物和无偿援外货物两种形式。无偿援外货物是国家委托外贸企业进行的对外国的无偿援助,援外物资由国家财政支出安排;有偿援外货物是国家交由经贸部门办理的,出口企业不负责结汇,国外有偿款也由国家统一结算。因此,无论无偿援助还是有偿援助,其真正的承担者都是国家财政,因此出口后不予办理退(免)税。
(3)国家禁止出口的货物。
包括天然牛黄、麝香、铜及铜基合金、白金等。这些货物都是国家严重短缺的,国家严格控制其出口的,不予退(免)税是为了贯彻宏观调控政策,发挥税收的调节作用。
(4)糖。
我国食糖需求量不断增加,而糖的产量却增加不快,因此为了满足国内市场的需求,糖也不予退(免)税。糖的范围主要指食糖,包括蔗糖、甜菜糖等。
(5)柴油。
鉴于国内柴油短缺,为保证国内供应,对1995年1月1日以后报关离境的.出口柴油,取消出口退(免)税政策。
(6)新闻纸。
为了缓解国内新闻纸供应暂时紧张的状况,保障报纸、刊物的正常发行
出口产品退(免)税的4个条件:
(1)必须是属于增值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货物;
(2)必须是报关离境的货物;
(3)必须是在财务上作销售处理的货物;
(4)必须是出口收汇并已核销的货物。
出口免税不退税主要适用于什么情形
法律分析:出口免税但不退税政策(只免不退),就是免征出口销售环节增值税,但是对购进环节的进项税额不再退税。适用于下列情形:(1)出口的货物前道购进环节是免税的,那么出口时货物价格中本身就不含可以抵扣的进项税,因此无须退税;(2)国家规定的特殊的不予退税的货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九条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应当依法申请办理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
中国公民前往其他国家或者地区,还需要取得前往国签证或者其他入境许可证明。但是,中国政府与其他国家政府签订互免签证协议或者公安部、外交部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国公民以海员身份出境入境和在国外船舶上从事工作的,应当依法申请办理海员证。
享受出口退免税的企业范围有哪些
生产企业,是指具有生产能力(包括加工修理修配能力)的单位或个体工商户。
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出口自产货物和视同自产货物及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列名生产企业出口非自产货物,适用免抵退税办法,即:免征增值税,相应的进项税额抵减内销应纳增值税额(不包括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政策的应纳增值税额),未抵减完的部分予以退还。
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集成电路设计、软件设计、动漫设计企业及其他高新技术企业出口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
外贸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其他单位出口货物劳务,适用免退税办法,
即:免征增值税,相应的进项税额予以退还。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实行免税办法
哪些出口货物免税但不退税
免税但不退税的出口货物有几下几种:
1、来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即原材料进口免税,加工自制的货物出口不退税
2、避孕药品和用具、古旧图书,内销免税,出口也免税。
3、出口卷烟:有出口卷烟权的企业出口国家出口卷烟计划内的卷烟,在生产环节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出口环节不办理退税。其他非计划内出口的卷烟照章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出口一律不退税。
4、军品以及军队系统企业出口军需工厂生产或军需部门调拨的货物免税5.国家规定的其他免税货物。
扩展资料:
特准退(免)税货物范围。
1、是指虽然不具备一般退(免)税货物的四个条件,但由于其销售环节、消费环节、结算办法等特殊性,国家特准退还或免征增值税、消费税的货物。
2、目前主要有:对外承包工程公司运出境外用于对外承包项目的货物;对外承接修理修配业务的企业用于对外修理修配的货物;外轮供应公司、远洋运输供应公司销售给外轮、远洋国轮而收取外汇的货物;利用国际金融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采取国际招标方式由国内企业中标销售的机电产品。
3、企业在国内采购并运往境外作为在国外投资的货物;对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业务使用的出境设备、原材料和散件;外国驻华使(领)馆及其人员在华购买的物品和劳务;保税区内企业从区外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购进的货物,保税区内企业将这部分货物出口或加工后再出口的货物。
4、保税区外的出口企业委托保税区内仓储企业仓储并代理报关离境的货物;销往出口加工区的货物;出口的旧设备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出口货物免税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适用范围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适用条件较为严格,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必须是属于增值税、消费税征税范围内的货物。这意味着只有在这些税收范畴内的商品才能申请出口退税或免税。
其次,货物必须完成报关离境程序,即货物已正式离开国内关境,进入国际市场流通。
再次,出口货物在财务处理上必须被确认为销售,即出口商已经将货物销售给国外买家,并收到相应的货款。
最后,出口货物必须完成出口收汇,并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进行核销。这一步骤确保了出口商确实有真实的出口行为,防止了虚假出口以骗取退税。
综上所述,出口货物退(免)税政策旨在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的同时,促进出口贸易的发展。为了确保政策的有效实施,出口商需要严格遵守上述各项条件。
需要注意的是,尽管这些条件看似简单,但在实际操作中可能涉及复杂的财务、税务和国际贸易知识。出口商应当与专业的税务顾问或贸易专家合作,以确保所有流程符合规定,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此外,不同国家和地区可能会有不同的具体要求,出口商在准备申请退(免)税时,应仔细研究目标市场的相关政策。
哪些出口货物不退税也不免税
(1)原油。我国生产原油的成本比国外低,经营原油出口获利大,考虑到非主观原因形成的利润,出口原油利润仍上缴,所以对这部分出口不予退税。
(2)援外出口货物。援外出口货物分有偿援外货物和无偿援外货物两种形式。无偿援外货物是国家委托外贸企业进行的对外国的无偿援助,援外物资由国家财政支出安排;有偿援外货物是国家交由经贸部门办理的,出口企业不负责结汇,国外有偿款也由国家统一结算。因此,无论无偿援助还是有偿援助,其真正的承担者都是国家财政,因此出口后不予办理退(免)税。
(3)国家禁止出口的货物。包括天然牛黄、麝香、铜及铜基合金、白金等。这些货物都是国家严重短缺的,国家严格控制其出口的,不予退(免)税是为了贯彻宏观调控政策,发挥税收的调节作用。
(4)糖。我国食糖需求量不断增加,而糖的产量却增加不快,因此为了满足国内市场的需求,糖也不予退(免)税。糖的范围主要指食糖,包括蔗糖、甜菜糖等。
(5)柴油。鉴于国内柴油短缺,为保证国内供应,对1995年1月1日以后报关离境的出口柴油,取消出口退(免)税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