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术语解析说明(国际贸易术语解析说明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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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术语解释规则2020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规则2020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规则2020(Incoterms 2020)是由国际商会(ICC)制定的一份国际贸易术语解释标准,旨在明确不同贸易条件下的责任、风险和费用分摊。该规则于2020年1月1日正式生效,取代了之前的Incoterms 2010版本。下面简要介绍Incoterms 2020的主要内容:
EXW(工厂交货):卖方在工厂交货,即卖方将货物送至买方指定的工厂或仓库,并承担交货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买方承担从工厂到指定仓库的运输费用。
FAS(船边交货):卖方将货物交至船边,并承担交货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买方承担从船边到指定码头或仓库的运输费用。
FOB(离岸价):卖方将货物交至船上,并承担交货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买方承担从船边到指定码头或仓库的运输费用。
CFR(成本加运费):卖方负责货物成本,买方负责运费。卖方在货物装船后,应向买方提供发票、保险单和货物清单。
CIF(成本、保险加运费):卖方负责货物成本、运费和保险费,买方负责保险费。卖方在货物装船后,应向买方提供发票、保险单和货物清单。
FCA(货交承运人):卖方在约定地点将货物交付给指定的承运人,并承担交货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买方承担从承运人接手到指定地点之间的运输费用。
CPT(运费付至目的地):卖方负责运费,买方负责货物成本和自目的地起运的运费。卖方在货物运至目的地后,应向买方提供发票、保险单和货物清单。
CIP(运费和保险付至目的地):卖方负责运费和保险费,买方负责货物成本。卖方在货物运至目的地后,应向买方提供发票、保险单和货物清单。
除了上述九种贸易术语外,Incoterms 2020还新增了两个术语:
DAT(日期交货地点指定):卖方在约定日期将货物交付给指定的地点,并承担交货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买方承担从指定地点到目的地之间的运输费用。
DDP(目的地交货):卖方在约定地点将货物交付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并承担交货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卖方应支付从约定地点到目的地的运输费用。
Incoterms 2020的目的是为了明确不同贸易条件下的责任、风险和费用分摊,帮助买卖双方在国际贸易中更好地理解和履行合同。
简述国际贸易术语的作用。
简述国际贸易术语的作用如下:
1、节省了交易磋商的时间和费用;
2、简化了交易磋商和买卖合同的内容;
3、有利于交易的达成和纠纷的解决。
常用的国际贸易术语如下:
1、EXW(工厂交货)意思是卖方负有在其所在地即车间、工厂、仓库等把备妥的货物交付给买方的责任;
2、FCA(货交承运人)它指卖方应负责将其移交的货物,办理出关后,在指定的地点交付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照;
3、FAS(船边交货)卖方在指定的装运港码头或驳船上把货物交至船边。
国际贸易术语又称贸易条件、价格术语。在国际贸易中,买卖双方所承担的义务,会影响到商品的价格。在长期的国际贸易实践中,逐渐形成了把某些和价格密切相关的贸易条件与价格直接联系在一起,形成了若干种报价的模式。每一模式都规定了买卖双方在某些贸易条件中所承担的义务。用来说明这种义务的术语,称之为贸易术语。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四条
【国际贸易合同诉讼时效和仲裁时效】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四年。
国际贸易术语CIP卖卖双方的主要义务和术语含义解析
国际贸易术语CIP:卖方与买方的主要义务解析
CIP,全称为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 Destination,即运费和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卖方的主要责任包括:提供符合合同的货物及相关单据,确保货物在指定时间和地点交给承运人,支付运费,自行投保运输险,承担货物交付前的风险,并负责出口清关手续。而买方的责任在于接收单据,接受货物,承担交货后风险,获取进口许可证并办理相关手续,以及支付货款。
在2020年Incoterms中,CIP下买方需要投保最高险别,与CIF术语中最低险别不同。在实际操作中,风险转移和保险金额通常以合同价格的110%为基准,以合同货币投保。
在报价时,卖方需要考虑成本、运输距离、保险费用等因素,并预估可能的运费和保险费变动,以确保价格的合理性。风险和保险问题的处理需要与买方进行充分沟通,以达成共识。
国际贸易水上运输贸易术语解释
国际贸易水上运输贸易术语解释
FOB、CFR和CIF均为装运港交货的贸易术语,也是国际贸易中最经常采用的3种贸易术语,它们都适用于水上运输方式,下面一起和我来看看!
1、FOB术语的含义
按此术语成交,由买方负责派船接运货物,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装上买方指派的船只,并及时通知买方。货物在装船时越过船舷,风险即由卖方转移至买方。根据《2000通则》的解释,FOB术语只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航运,如果当事人各方无意以船舷为界交货,则应采用FCA贸易术语。
2、采用FOB术语时,买卖双方各自承担的基本义务概括如下。(重点)
案例:采用FOB术语,船载货物离港后,很快触礁沉没,谁来承担这一风险?买方。
3、“以船舷为界”的确切含义
以装运港船舷作为划分风险的界限是FOB、CFR和CIF同其他贸易术语的重要区别之一。“船舷为界”表明货物在装上船之前的风险,包括在装船时货物跌落码头或海中所造成的损失,均由卖方承担。货物装上船之后,包括在起航前和在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损坏或灭失,则由买方承担。
案例:一集装箱货物在吊装上船过程中,因吊钩脱落砸在船舷上后掉入海中,谁应为此损失负责?(卖方)如掉落在船上呢?(买方)
4、关于船货衔接问题
按照FOB术语成交的合同属于装运合同,这类合同中卖方的一项基本义务是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完成装运。然而由于FOB条件下是由买方负责安排运输工具,即租船定舱,所以,这就存在一个船货衔接问题。如果买方未能按时派船,这包括未经对方同意提前将船派到和延迟派到装运港,卖方都有权拒绝交货,而且由此产生的各种损失,如空舱费、滞期费及卖方增加的仓储费等,均由买方负担。如果买方指派的船只按时到达装运港,而卖方却未能备妥货物,那么,由此产生的.上述费用则由卖方承担。
案例:我某公司以FOB条件出口一批冻鸡。合同签订后接到买方来电,称租船较为困难委托我方代为租船,有关费用由买方负担。为了方便合同履行,我方接受了对方的要求。但时至装运期我方在规定装运港无法租到合适的船,且买方又不同意改变装运港。因此,到装运期满时货仍未装船,买方因销售季节即将结束便来函以我方未按期租船履行交货义务为由撤销合同。试问:我方应如何处理。
答:我方应拒绝买方撤销合同的无理要求。
按FOB条件成交的合同,按常规由买方负责租船定舱。卖方可以接受买方的委托代为租船定舱,但卖方不承担租不到船的责任。就本案例来讲,因卖方代为租船没有租到,买方有无不同意改变装运港,因此,卖方不承担因自己为我租到船而延误装运的责任,买方也不能因此要求撤销合同。
5、FOB的变形:
在程租船运输中,如果船方不愿意负担装船费用,买卖双方往往在FOB后加列附加条件,用来说明装船费用由谁负担,称为FOB贸易术语的变形。
①FOB Liner Terms(FOB班轮条件)
这一变形是指装船费用按照班轮的做法处理,班轮的特点之一是管装管卸,即装卸费用由船公司承担,而FOB由买方租船订舱。所以,采用这一变形,装船费由买方承担,卖方不负担装船的有关费用。
②FOB Under Tackle(FOB吊钩下交货)
这一变形是指卖方负担费用将货物交到买方指定船只的吊钩所及之处,而吊装入舱及其他费用,概由买方负担。
③FOB Stowed(FOB理舱费在内)
这一变形是指卖方负责将货物装入船舱并承担包括理舱费在内的装船费用。理舱费是指货物入舱后进行安置和整理的费用。
④FOB Trimmed(FOB平舱费在内)
这一变形是指卖方负责将货物装入船舱并承担包括平舱费在内的装船费用。平舱费是指对装入船舱的散装货物进行平整所需的费用。
⑤FOBST(FOB Stowed and Trimmed)
这是前两项的综合,指由卖方承担包括理舱费和平舱费在内的各项装船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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