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客户拒付怎么办
外贸中应对信用证不符点的策略
每个从事外贸的在实际业务中都会遭遇各种各样的问题。当外贸企业面对国外客户提出的信用证不符点,特别是客户的单据拒付时,应如何处理呢?以下为大家介绍 6 招。
1. 认真审核不符点
我们不仅要认真审核出口信用证条款,审核不符点内容也极为重要。银行信誉良莠不齐,一些开证行可能会极力配合开证申请人,对单据无端挑剔而拒付。银行素质也参差不齐,对国际惯例理解不同,这就需要我们在未清楚不符点内容时不能盲目应对。审核不符点是否成立,要求具备国际惯例知识和丰富国际结算经验及熟练技巧,公司可向银行咨询。一般审核不符点包括三部分:
(1)以国际惯例和国际标准银行惯例判断开证行所提不符点是否成立。
开证行以单证相符、单单一致为条件决定是否接受信用证下的单据,单据不符可拒付,相符则必须接受并履行付款责任,且不得以单据外理由拒付。若单据表面符合信用证且单据间无不一致,可认定不符点不成立,可要求开证行履行付款义务。
(2)看开证行提出不符点的前提是否满足。
根据国际惯例,开证行提出不符点必须:在合理时间内提出,即在收到单据次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单据提示者提出不符点;无延迟地以电讯方式(做不到则以其他快捷方式)通知不符点;不符点必须一次性提出,如第一次所提不符点不成立,即使有实质性不符点也无权再次提出;通知不符点同时说明单据代为保管听候处理或径退交单者。以上条件须同时满足,如有一项未做到,开证行无权声称有不符点而拒付。
(3)看所提不符点是否模糊不符点。
有时开证行提出不符点条件均满足且单据确有不符点,但开证行因自身素质或英语水平限制,所提不符点大相径庭,此时开证行所提不符点实际不存在,其后来解释可能正确,但可指其是第二次提出不符点系无效拒付行为而要求付款。
2. 研究是否可以换单
根据国际惯例,若单据有不符点且开证行已拒付,只要受益人改正单据在信用证规定有效期和议付期内提交指定银行且无新不符点,则视为无不符点,开证行必须付款。所以得知开证行提出不符点后,公司反应要快,看能否及是否来得及改单,如有可能应迅速改单并及时交单。为达此目的,事先事后应做到:审核信用证时注意其有效地点须在国内;发货时尽量提前保证有时间改单;装船后立即交单保证拒付后能在议付期内重新制单;重新补制单据时确保无新不符点。
3. 密切关注货物下落
在信用证业务中,相关各方处理的是单据而非与货物有关的货物及/或服务,因信用证所涉单据尤其是提单可控制货权,对单据买卖即意味着对货权买卖。
4. 积极与开证申请人洽谈
开证行拒付不代表开证申请人拒付,若开证申请人最终放弃不符点,开证行虽不受其决定约束但一般会配合付款。所以开证行拒付后,若不符点成立,应分析与开证申请人关系及此笔交易实际情况,决定如何交涉说服其接受不符点并付款,只要货物质量过关、商品市场价格较好,开证申请人一般不会以此拒付。
5. 降价或另寻买主
若不符点确实成立且货物质量有缺陷,因市场不佳或客户信誉不好,申请人可能拒付或提出降价要求。遇到此情况可采取三步:从合作角度争取开证申请人让步并在日后贸易中给予其他优惠避免当笔业务经济损失;交涉不力时可答应降价请求;可权衡利弊,根据市场情况积极联系新买主,如市场较好也可作为与客户交涉策略。一般客户关心自身利润,若商品市场价格趋升,开证申请人不至于冒利润和客户损失风险而坚持拒付。
6. 退单退货
在开证行提出实质性不符点、拒付行为规范、与客户交涉不力、找不到新买主时,就只能退单退货。但做此决定前要仔细核算运回货物费用和货值是否合算,若得不偿失则不如放目的港由对方海关处理。另外,开证行拒付时,议付行必须履行职责,受益人要理直气壮要求议付行配合,只要不符点不成立,其必须与开证行力争维护受益人利益。
(来源: 跨境工具人的 k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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